晓霞回了地委自己家,沈隆将晓霞送回家之后,也回到了自己的窑洞,开始考虑起未来的计划来,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晓霞即将成为省报的记者,去省城上班。
现在可不比以后,从黄原到省城没有高铁,往返一趟需要花费不菲的时间,如果自己继续留在黄原,以后和晓霞见面的机会可就少了。
这样肯定是不行的,那么我也去省城好了,沈隆做好了打算,反正依靠现在的稿费已经足够自己在省城生活了。
不过不用着急,一切还是等到晓霞正式毕业之后再说吧!沈隆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起身拉开抽屉,取出写到一半儿的稿件,继续写了下去,在此之前还是多写点稿子吧!
第0693章 同学聚会
在这个时代,作家的社会地位还是比较高的,以作家的身份和田晓霞在一起,说三道四的人就不会有那么多了,沈隆当初去工地搬砖抗石头;一来是想让这种身份转变更自然一些,不会让田晓霞觉得突兀,二来则是想拉一把小翠,如今两个目的都已经达成,而且生活也不是问题,自然也就没必要继续干下去了。
于是接下来一段时间,沈隆就一直待在窑洞里改写《红高粱》,草拟《黄土高天》的大纲,后一部缺少完整的成书可以模拟,难度要相对大一点,不过有少安的例子,还有许多农民企业家的传记可以参考,也不至于太过困难。
写累了的时候,就出去走走,去金波那儿聊聊,正如沈隆所料,一开始金俊海对自己儿子带回来一个藏族姑娘有些抵触;不过随着慢慢熟悉,他对次仁央金越发满意起来,这是个勤劳淳朴的姑娘,每天把家里打理得妥妥帖帖,让他挑不出毛病来。
再加上金波也确实喜欢这个姑娘,他慢慢也就接受了这一现实,观念一改变,金俊海看待次仁央金越发顺眼起来,现在已经开始张罗着准备彩礼去青海提亲了,不管青海那边是啥规矩,他觉得自己不能让姑娘因为这些事情受委屈了。
沈隆也帮了些忙,还跟着金波回了趟原西县,给兰香留了点钱还有复习资料,从兰香口中,他得知前段时间少安也来县里找她了,还给了她五十块钱,不过兰香没有收。
现在沈隆每个月都给兰香寄钱,兰香又生性节省,没有太多花钱的地方,光沈隆给她的钱都花不完,而且现在少安已经分家单过了,她觉得自己不太好要少安的钱,担心嫂子会因为这件事生气,这样的事情她听同学说过不少。
这让少安很是伤心,以前没钱的时候,那时的痛苦一切都是因为贫困而引起的;可现在,他怀里揣着一卷子人民币,却又一次陷入到深深的痛苦之中!
沈隆和兰香认真说了这事儿,贺秀莲是少安的妻子,她和孙家其它人没有少安那么厚的感情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她并非是个小气的人,不会因为这点事情就和少安生气,下次如果少安再给她钱或者东西,她就收下,少安如今是冒尖户了,手里还是比较宽裕的,就算分家了也是亲兄妹,不要因为这些而让少安伤心。
兰香接受了沈隆的劝说,并未自己当初没想那么多,让少安伤心而感到内疚,沈隆揉了揉她的脑袋,宽慰了几句,她只是个小姑娘而已,这并不是她的错。
过了几天,金波和金俊海一起带着次仁央金去青海提亲去了,这回沈隆没有跟着,这次已经用不着他出马了。
他们从青海回来的时候,同行的又多了几个人,次仁央金的父母也来黄原了,还带着给次仁央金准备的嫁妆,他们在青海也打听了黄原这边的婚姻习俗,双方父母都是好人,都在为自己儿女将来的幸福而努力着。
金波的婚礼办了两次,一次在双水村老家,招待村里和原西县的亲戚朋友,另一次则在黄原,招待金俊海在单位的同事。
两次婚礼沈隆都参加了,他可是金波最好的朋友,伴郎这项工作非他莫属,他还要担负挡酒的重任呢,尤其是金波那两个青海来的舅哥,那酒量让双水村最能喝的几个后生的忍不住咂舌,要不是沈隆,一般人还真挡不住,就连沈隆,也是用内力将酒逼出去才坚持下去。
当初在原西县高中那些老同学也来了不少,村里的田润生等人自不必说;在黄原举办婚礼的时候,田晓霞也来了,拉着次仁央金说了好半天话,她也喜欢这个姑娘。
让沈隆和金波都稍感意外的是原先的班长顾养民也来了,顾养民的父亲顾尔纯副教授是黄原师专的副校长,还给田晓霞讲授唐宋文学课,最近因为他爷爷、著名老中医顾健翎生了场小病,顾养民回来探望,田晓霞在学校阅览室偶遇了顾养民。
田晓霞将金波要结婚的消息告诉了顾养民,他似乎对当年矛盾并不介意,参加婚礼的时候真诚地祝福了金波,让金波有些不好意思。
顾养民在高中时候的女朋友是孙少平曾经喜欢过的郝红梅,不过因为偷手帕事件,顾养民最终没有和郝红梅走到一起;等到了大学期间,顾养民喜欢上了金波的妹妹金秀,金秀却又一直喜欢孙少平,还真是天道好轮回啊。
客观的来说,顾养民这个人还是不错的,书香门第出身,带有一股子君子之风,见到沈隆的时候,他自然而然的问起了那篇《黄土地》。
沈隆坦然承认这部作品是自己的手笔,这让顾养民略微有些惊讶,他愿意为孙少平在没考上大学之后,只能像大多数留在农村的同学一样渐渐埋没,没想到他却重新走出一条路来。
几个老同学许久之后重逢,都有很多话要说,可今天显然不是合适的时候,于是田晓霞提议,“老同学们遇一回也不容易,明天或者后天,咱们去少平那儿聚一聚吧?一块儿吃点饭,好好拉拉话,他一个人住,家里清静。”
顾养民敏感的意识到田晓霞和少平的关系不一般,要不然怎么知道他一个人住?而且听她的样子没少去少平家里。
金波觉得这个聚会很有意思,沈隆自然也不会拒绝,于是几个人约好明天就去沈隆那儿,至于其他还在黄原的同学,其实还有一个田润生,晓霞的堂哥,不过他一向没什么存在感,被大家集体忽视了。
第二天田晓霞早来了会儿,和沈隆一起去街上买了些菜回来帮忙做饭,还去贾冰那儿借了几把椅子,沈隆这儿可是没多余的家具,很快就要离开黄原了,他也懒得置办。
到了约定好的时间,金波和顾养民都来了,金波带着牦牛肉和青稞酒,几个老同学开心地聚在了一起。
第0694章 关于未来
顾养民发现孙少平变化很大,以前在原西县读高中的时候,他会因为自己的贫穷而怯懦,现如今他所住的窑洞依旧破旧,却异常的坦然,满怀自信地和他们说话,颇有点“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意思。
田晓霞的表现印证了顾养民的猜测,他进来的时候田晓霞正在灶台前忙碌呢,看她寻找各种食材熟练地样子,显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这让顾养民再次感到惊讶,他可是知道田晓霞家里的背景,虽然她并不是看重出身的人,但能让她这么做,少平一定有什么自己之前并不了解的独到之处吧?
“晓霞你休息会,剩下的菜我来炒吧!”顾养民说道,他在家里也经常做菜,手艺还不错,来的时候也带了些肉菜。
“不用,马上就炒好了,其实这些菜大多都是少平做得,你可要尝尝少平的手艺,保管你大吃一惊。”晓霞自豪地说道,自从经历了在杜梨树下的拥抱之后,在她心里,沈隆的地位又不一样了,他的优点也成了晓霞显摆的资本。
“养民帮忙把碗筷摆好吧!呦,还带了红酒,不过我这儿可没红酒杯,咱们就用碗来喝吧!”沈隆看了一眼顾养民手里提的东西说道。
红酒配着粗瓷大碗,还有这寒酸的窑洞,一切本该无比违和,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孙少平如今的样子,顾养民又觉得这种做法非常妥帖。
沈隆和田晓霞把菜端上桌,金波把牦牛肉干摆盘,顾养民挨个碗里倒上红酒,四个老同学围着桌子先后落座,亲切、兴奋,又有点百感交集。
几年前,他们还是少年,现在却都成了大人,而且每个人都已经有过一些生活的经历,当年,他们还为一些事闹过孩子式的别扭;现在想起来,连这些别扭都值得人怀恋!中学时代的生活啊,将永远鲜活地保持在每个人一生的记忆之中;即是我们进入垂暮之年,我们也常常会把记忆的白帆,驶回到那些金色的年月里……
“干杯!”四个人把酒杯碰在了一起,他们一边喝酒,一边热烈地交谈着,当然,话题一开始总要回首往事的,只不过,三个男人都小心翼翼,谁也不提起郝红梅的名字……
这并不是他们已经忘了郝红梅,只是这个场合不宜谈论她罢了,都已经是成年人了,他们已经渐渐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世,或许这会让人觉得感慨,开始怀念肆无忌惮的青春年少,但这也是一种成长,是每个人都必经的人生变化。
四个命运不尽相同的同学这顿饭吃得很融洽,顾养民觉得孙少平既然能写出那样的文章,谈吐不俗一点儿也不意外,而金波虽然没有正式工作,但在他们面前一点也不自卑,而且言辞谈吐和对生活的见解,并不比他低。
在金波这方面看来,顾养民和田晓霞虽然进了大学门,在他们面前也不自视骄傲,像对待真正的朋友那样诚恳和尊重,几杯酒下肚,大家的情绪渐渐高涨起来,顾养民甚至一扫过去的矜持,追问起金波和次仁央金的爱情故事来。
金波满脸幸福地给他讲起了往事,还唱起了那首《在那遥远的地方》,这次他唱歌的时候眼眶里依旧满是泪水,不同的是以前的泪水是因为伤感,这次的泪水却是因为太过幸福。
晓霞找出了沈隆的稿纸,将那篇小说拿给顾养民看,并热情洋溢的朗诵了《第一最好不相见》,诗中那种和黄土高原截然不同的浪漫气息让顾养民为之震撼,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老同学写的。
他之前的生活是那么得艰难,那么得困苦,他的浪漫情怀到底是怎么酝酿出来的?或许我对文学的接触还是太少了吧?顾养民的父亲顾尔纯是教授唐宋文学的,顾养民自己平时却因为学习太忙,没有太多时间去阅读这些文学书籍,往日还不觉得有什么,他医学院的大部分同学也是这般,现在却觉得有些遗憾。
医生的工作性质要求他们严谨缜密,但若是能在心中保持一点儿诗意,终究是好的;尤其顾养民高中时候还和少平、晓霞、金波一起参加过文艺宣传队,他对这方面还是比较热爱的,也有一定的天赋。
现在可不比以后,从黄原到省城没有高铁,往返一趟需要花费不菲的时间,如果自己继续留在黄原,以后和晓霞见面的机会可就少了。
这样肯定是不行的,那么我也去省城好了,沈隆做好了打算,反正依靠现在的稿费已经足够自己在省城生活了。
不过不用着急,一切还是等到晓霞正式毕业之后再说吧!沈隆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起身拉开抽屉,取出写到一半儿的稿件,继续写了下去,在此之前还是多写点稿子吧!
第0693章 同学聚会
在这个时代,作家的社会地位还是比较高的,以作家的身份和田晓霞在一起,说三道四的人就不会有那么多了,沈隆当初去工地搬砖抗石头;一来是想让这种身份转变更自然一些,不会让田晓霞觉得突兀,二来则是想拉一把小翠,如今两个目的都已经达成,而且生活也不是问题,自然也就没必要继续干下去了。
于是接下来一段时间,沈隆就一直待在窑洞里改写《红高粱》,草拟《黄土高天》的大纲,后一部缺少完整的成书可以模拟,难度要相对大一点,不过有少安的例子,还有许多农民企业家的传记可以参考,也不至于太过困难。
写累了的时候,就出去走走,去金波那儿聊聊,正如沈隆所料,一开始金俊海对自己儿子带回来一个藏族姑娘有些抵触;不过随着慢慢熟悉,他对次仁央金越发满意起来,这是个勤劳淳朴的姑娘,每天把家里打理得妥妥帖帖,让他挑不出毛病来。
再加上金波也确实喜欢这个姑娘,他慢慢也就接受了这一现实,观念一改变,金俊海看待次仁央金越发顺眼起来,现在已经开始张罗着准备彩礼去青海提亲了,不管青海那边是啥规矩,他觉得自己不能让姑娘因为这些事情受委屈了。
沈隆也帮了些忙,还跟着金波回了趟原西县,给兰香留了点钱还有复习资料,从兰香口中,他得知前段时间少安也来县里找她了,还给了她五十块钱,不过兰香没有收。
现在沈隆每个月都给兰香寄钱,兰香又生性节省,没有太多花钱的地方,光沈隆给她的钱都花不完,而且现在少安已经分家单过了,她觉得自己不太好要少安的钱,担心嫂子会因为这件事生气,这样的事情她听同学说过不少。
这让少安很是伤心,以前没钱的时候,那时的痛苦一切都是因为贫困而引起的;可现在,他怀里揣着一卷子人民币,却又一次陷入到深深的痛苦之中!
沈隆和兰香认真说了这事儿,贺秀莲是少安的妻子,她和孙家其它人没有少安那么厚的感情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她并非是个小气的人,不会因为这点事情就和少安生气,下次如果少安再给她钱或者东西,她就收下,少安如今是冒尖户了,手里还是比较宽裕的,就算分家了也是亲兄妹,不要因为这些而让少安伤心。
兰香接受了沈隆的劝说,并未自己当初没想那么多,让少安伤心而感到内疚,沈隆揉了揉她的脑袋,宽慰了几句,她只是个小姑娘而已,这并不是她的错。
过了几天,金波和金俊海一起带着次仁央金去青海提亲去了,这回沈隆没有跟着,这次已经用不着他出马了。
他们从青海回来的时候,同行的又多了几个人,次仁央金的父母也来黄原了,还带着给次仁央金准备的嫁妆,他们在青海也打听了黄原这边的婚姻习俗,双方父母都是好人,都在为自己儿女将来的幸福而努力着。
金波的婚礼办了两次,一次在双水村老家,招待村里和原西县的亲戚朋友,另一次则在黄原,招待金俊海在单位的同事。
两次婚礼沈隆都参加了,他可是金波最好的朋友,伴郎这项工作非他莫属,他还要担负挡酒的重任呢,尤其是金波那两个青海来的舅哥,那酒量让双水村最能喝的几个后生的忍不住咂舌,要不是沈隆,一般人还真挡不住,就连沈隆,也是用内力将酒逼出去才坚持下去。
当初在原西县高中那些老同学也来了不少,村里的田润生等人自不必说;在黄原举办婚礼的时候,田晓霞也来了,拉着次仁央金说了好半天话,她也喜欢这个姑娘。
让沈隆和金波都稍感意外的是原先的班长顾养民也来了,顾养民的父亲顾尔纯副教授是黄原师专的副校长,还给田晓霞讲授唐宋文学课,最近因为他爷爷、著名老中医顾健翎生了场小病,顾养民回来探望,田晓霞在学校阅览室偶遇了顾养民。
田晓霞将金波要结婚的消息告诉了顾养民,他似乎对当年矛盾并不介意,参加婚礼的时候真诚地祝福了金波,让金波有些不好意思。
顾养民在高中时候的女朋友是孙少平曾经喜欢过的郝红梅,不过因为偷手帕事件,顾养民最终没有和郝红梅走到一起;等到了大学期间,顾养民喜欢上了金波的妹妹金秀,金秀却又一直喜欢孙少平,还真是天道好轮回啊。
客观的来说,顾养民这个人还是不错的,书香门第出身,带有一股子君子之风,见到沈隆的时候,他自然而然的问起了那篇《黄土地》。
沈隆坦然承认这部作品是自己的手笔,这让顾养民略微有些惊讶,他愿意为孙少平在没考上大学之后,只能像大多数留在农村的同学一样渐渐埋没,没想到他却重新走出一条路来。
几个老同学许久之后重逢,都有很多话要说,可今天显然不是合适的时候,于是田晓霞提议,“老同学们遇一回也不容易,明天或者后天,咱们去少平那儿聚一聚吧?一块儿吃点饭,好好拉拉话,他一个人住,家里清静。”
顾养民敏感的意识到田晓霞和少平的关系不一般,要不然怎么知道他一个人住?而且听她的样子没少去少平家里。
金波觉得这个聚会很有意思,沈隆自然也不会拒绝,于是几个人约好明天就去沈隆那儿,至于其他还在黄原的同学,其实还有一个田润生,晓霞的堂哥,不过他一向没什么存在感,被大家集体忽视了。
第二天田晓霞早来了会儿,和沈隆一起去街上买了些菜回来帮忙做饭,还去贾冰那儿借了几把椅子,沈隆这儿可是没多余的家具,很快就要离开黄原了,他也懒得置办。
到了约定好的时间,金波和顾养民都来了,金波带着牦牛肉和青稞酒,几个老同学开心地聚在了一起。
第0694章 关于未来
顾养民发现孙少平变化很大,以前在原西县读高中的时候,他会因为自己的贫穷而怯懦,现如今他所住的窑洞依旧破旧,却异常的坦然,满怀自信地和他们说话,颇有点“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意思。
田晓霞的表现印证了顾养民的猜测,他进来的时候田晓霞正在灶台前忙碌呢,看她寻找各种食材熟练地样子,显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这让顾养民再次感到惊讶,他可是知道田晓霞家里的背景,虽然她并不是看重出身的人,但能让她这么做,少平一定有什么自己之前并不了解的独到之处吧?
“晓霞你休息会,剩下的菜我来炒吧!”顾养民说道,他在家里也经常做菜,手艺还不错,来的时候也带了些肉菜。
“不用,马上就炒好了,其实这些菜大多都是少平做得,你可要尝尝少平的手艺,保管你大吃一惊。”晓霞自豪地说道,自从经历了在杜梨树下的拥抱之后,在她心里,沈隆的地位又不一样了,他的优点也成了晓霞显摆的资本。
“养民帮忙把碗筷摆好吧!呦,还带了红酒,不过我这儿可没红酒杯,咱们就用碗来喝吧!”沈隆看了一眼顾养民手里提的东西说道。
红酒配着粗瓷大碗,还有这寒酸的窑洞,一切本该无比违和,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孙少平如今的样子,顾养民又觉得这种做法非常妥帖。
沈隆和田晓霞把菜端上桌,金波把牦牛肉干摆盘,顾养民挨个碗里倒上红酒,四个老同学围着桌子先后落座,亲切、兴奋,又有点百感交集。
几年前,他们还是少年,现在却都成了大人,而且每个人都已经有过一些生活的经历,当年,他们还为一些事闹过孩子式的别扭;现在想起来,连这些别扭都值得人怀恋!中学时代的生活啊,将永远鲜活地保持在每个人一生的记忆之中;即是我们进入垂暮之年,我们也常常会把记忆的白帆,驶回到那些金色的年月里……
“干杯!”四个人把酒杯碰在了一起,他们一边喝酒,一边热烈地交谈着,当然,话题一开始总要回首往事的,只不过,三个男人都小心翼翼,谁也不提起郝红梅的名字……
这并不是他们已经忘了郝红梅,只是这个场合不宜谈论她罢了,都已经是成年人了,他们已经渐渐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世,或许这会让人觉得感慨,开始怀念肆无忌惮的青春年少,但这也是一种成长,是每个人都必经的人生变化。
四个命运不尽相同的同学这顿饭吃得很融洽,顾养民觉得孙少平既然能写出那样的文章,谈吐不俗一点儿也不意外,而金波虽然没有正式工作,但在他们面前一点也不自卑,而且言辞谈吐和对生活的见解,并不比他低。
在金波这方面看来,顾养民和田晓霞虽然进了大学门,在他们面前也不自视骄傲,像对待真正的朋友那样诚恳和尊重,几杯酒下肚,大家的情绪渐渐高涨起来,顾养民甚至一扫过去的矜持,追问起金波和次仁央金的爱情故事来。
金波满脸幸福地给他讲起了往事,还唱起了那首《在那遥远的地方》,这次他唱歌的时候眼眶里依旧满是泪水,不同的是以前的泪水是因为伤感,这次的泪水却是因为太过幸福。
晓霞找出了沈隆的稿纸,将那篇小说拿给顾养民看,并热情洋溢的朗诵了《第一最好不相见》,诗中那种和黄土高原截然不同的浪漫气息让顾养民为之震撼,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老同学写的。
他之前的生活是那么得艰难,那么得困苦,他的浪漫情怀到底是怎么酝酿出来的?或许我对文学的接触还是太少了吧?顾养民的父亲顾尔纯是教授唐宋文学的,顾养民自己平时却因为学习太忙,没有太多时间去阅读这些文学书籍,往日还不觉得有什么,他医学院的大部分同学也是这般,现在却觉得有些遗憾。
医生的工作性质要求他们严谨缜密,但若是能在心中保持一点儿诗意,终究是好的;尤其顾养民高中时候还和少平、晓霞、金波一起参加过文艺宣传队,他对这方面还是比较热爱的,也有一定的天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