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抢了兄弟的女朋友,那么兄弟就得去把抢兄弟女朋友的这个人打的再也没有办法交到女朋友,动机单纯,行为简单,属于激情和感性的混合体激发出的暴力因素,包括第二天在129所的谈判,有人抢了兄弟的女朋友,那么抢兄弟女朋友的这个人就活该被打的再也没有办法交到女朋友,打服了就坐下来谈谈,倘若不服,那么就在已经把他打的没有办法交到女朋友的时候,再把他抢到的兄弟的前女朋友也打的再也没有办法交到男朋友,动机单纯,行为简单,完全是本着雷锋的精神,出于做好事不留名的目的去做这件事情,做完之后也没有什么好处,无非是喝一顿酒,吹嘘一下我草刚才我是多么多么牛逼而已。相比这两件事情,那么第二天晚上在129门口蹲守太子的行为就越发显得复杂起来,而越复杂的事情,就越显得专业,似乎在这时大家骨子里已经没有了太多激情的东西,尤其是吉光和金良,完全是按照之前临时制定的计划稳步实施,并且血液里充满了克制和理性,所考虑的只是,打掉太子时候,我们能得到什么?

    这种得与失的观念,当时的我是极其不能理解的,对于一个刚从部队退伍并且刚刚步入成年其实心智也就是少年的青年来说,那时我对于生活的希望还是有所期待的,比如那时我一直想着可以开一个书店,虽然我从小不喜欢读书,但我只是不喜欢读教科书。那时我非常钟爱中外文学,甚至还包括古文,比如村上春树的小说,比如王小波的小说,并且我在读这些文学作品的有着超强的阅读能力,左手持着书,右手在被窝里,一目十行,频频翻页,碰到经典的段落就认真阅读,仔细理解,最后一声长叹,关灯睡觉。以至于后来现代文学已经不能再满足我越发膨胀的知识量,于是纵深古文研究,对于那时我的文学积累来说,《金瓶梅》这类简单三俗的读本已经远不能满足我的索求,于是我开始致力于《肉蒲团》《痴婆子》这类带有美好情节读本的研究,每日只穿着内裤稳坐在书桌前,翻着字典奋笔疾书。我一直在畅想,有一天,我可以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午后,端坐在一个僻静小街的角落,身后是我的书店,书店里图文并茂,书店旁边有一个洗头房一个十元店还有一个女子按摩室,对面是一排保健品专卖店,这种感觉,是多么的充实而美好。

    结果现实是如此的残酷,我和大刚吉光金良四个人站立在寒风中,连饭都没得吃,这到不是关键,关键是还得再黑暗中看着垃圾的小饭店里开始营业,开始做饭,开始做饭给自己吃。

    大刚咽了口唾沫,说到,别看饭店小,做法真不少,有炒饼,有面条,还有一盘大红枣。

    吉光说,大刚,你他妈饿的还挺押韵,跟说快板似的。

    大刚骂道,快板个蛋,我他妈快板了,快他妈饿成板儿了。

    金良笑,说到,别着急,等这件事办完了,好好给你们安排顿好的。

    金良说完我反而挺灰心的,因为我不知道金良口中所谓的事办完了是怎样的办完,倘若做一件事是有目的的,那么这件事将永远办不完。这是一件与热情有关的事情,比如我兄弟挨打了,我为了我兄弟去打你,这是一种热情,但是倘若我兄弟挨打了,我借我兄弟挨打的这件事有目的性的去打你,那么就全然没有了口味。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这种不够合群的思想,才导致后来金良和吉光大刀等人都已经成为大混混的时候我还在做一个小混混。

    在这个蹲守的夜里我还想起我退学半年前的一件事情,那时和原明最后的决战还没有爆发,我记得那是一次期中考试,考试结束的时候大刚找到我,说,妈的,敖杰,刚才考试的时候班里有个畜生竟然不让我抄。

    我说,大刚,你在第几考场。

    大刚说,第十七考场,怎么了。

    我说,大刚,既然你已经在第十七考场了那么你还有什么抄的?

    大刚说,这他妈就是关键,都他妈是十七考场的,竟然还他妈不让我抄。于是我告老师了。

    我说,你想抄人家的结果人家不给你抄,你还他妈告老师了?你怎么告的。

    大刚说,我把我的书扔到了他的桌子底下,然后站起来告诉老师说他抄书了。

    我说,我草,大刚,你怎么这么笨,你的书上没写你的名字么?

    大刚反问我到,你的书上写着你的名字呢?

    我点点头,说,这招使得好,正好废物利用了。

    大刚说,是啊,可惜我的书还崭新的,就这么被没收了。

    我说,大刚,其实你也不用费这个脑子,按照你的实力,你揍他一顿不就完了,何必如此。

    大刚说,我来找你就是想对你说,我估计揍不过他。叫你跟我一起去揍他。

    我说,我草,在这个学校里,还有你大刚揍不过的人么?

    我刚说完,看到一个身高将近一米九体重接近二百斤的少年带着身后四五个和他不分上下的少年正冲我和大刚走来。

    那个少年叫什么我已经忘了,他是我所在的初中里短暂出现的一个人物,初中篮球队的,常年在外训练,很少回学校参加学习。

    那个成长茁壮的少年走到大刚面前,大刚当时只有十几岁,虽然很胖,只是十几岁的胖,比起这个篮球生已经达到成年人的胖来说,真是小胖见大胖。

    大胖低下头,看着大刚,问道,小胖子,你刚才挺牛逼啊。

    大刚顿时被问懵了,往后看了看,后面是我,于是又把头扭回来,但还是不能确定是在喊他,因为自从他跟大刀一战之后,学校里已经没有人敢用小胖子这三个字来称呼大刚。

    我在后面哈哈大笑,对着大刚喊道,小胖子,你刚才是怎么牛比了。

    大刚瞪了我一眼,推了一下大胖子,骂道,我还真没想到学校里还有你这种不怕死的。

    大胖子站在原地纹丝未动,挺了挺肚子,又往前走了两步,说到,我知道你是谁,你他妈不就是大刀的小弟么,草,打完你我就他妈找大刀去。

    大胖子话刚一说完,大刚已经一个直拳打进了大胖子的肚子里,然后一跃而起来了一个howyougen,紧着又连了两个下摆腿,直接四连击,我在后面喊道,小胖子,躲闪。

    小胖子毕竟是小胖子,身体还够轻盈,顿时闪到一边,我在后面爆了一下格,加足马力冲了过去,直接用自己的身体撞了上去,大胖子倒地,我被反弹了回来,这种感觉很柔软,席梦思的感觉,让人有睡觉的欲望。

    然后空气中响起,ko文那一丝——大刚……敖杰……

    两分钟解决了一个带头的大胖子,后面还有四五个身材高大的少年,只是已经没有了大胖子这样的体积。大刚在前面我在后面,愣是追着四五个人追了半个操场,可惜没有追到,我估计这几个人是一个篮球队的,除了大胖子是大中锋没有速度之外,其余几个人都飞一般的逃窜了。

    之后晚上在工厂开会的时候我和大刚自豪的把这段以少战多的胜利告诉大刀的时候,大刀还死活不信,觉得篮球队那帮人是非常牛逼的一帮人,没事还是少去招惹。我和大刚很不以为然,觉得我们俩这个小组合是非常成功并且完美的。当然之后的几天过的还是很谨慎,生怕被人偷袭,结果,自此之后,再没有见过篮球队的那个大胖子。

    后来听人说,其实那个大胖子那天对大刚的行为是故意的,就是想让大刚先挑衅,结果大刚果断上钩,而大胖子这样做的目的我一直都无法相信,他竟然是想通过大刚挑衅这件事一举灭掉大刀等人然后称霸学校。结果第一步都没迈出来,就被我和大刚制止在萌芽里。其余人一看,人家的小弟这么猛,自己的大哥这么瓤,那还称霸个蛋。

    其实这就是激情和理智,感性和理性的区别,我和大刚当时只是把到大胖子当做一个找着挨揍的傻瓜,而大胖子却心怀平负大刀的壮志,本来就胖,心里又有事,于是身体负担加大,更胖,还怎么赢。倘若当时我和大刚知道大胖子的目的是来打掉大刀的,而大胖子当时只是把我大刚当做两个打架的选手,那么那一天,胜负必定另有分晓。

    129所的事之后,很多年期间,跟着吉光,或者金良,或者大刀,出去办事的时候,我都没有过多的问过原因,或者为什么。

    第二十章 这两年的一些事情(1)

    时针指向晚上十点钟,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偶尔出现几个也是喝醉的,抱着树扶着墙大口的往雪地里呕吐,顿时就煞了风景。

    其实这时我觉得周围的风景还是不错的,虽然有些寒冷,但是大雪过后,悬在头顶的夜空显得特别低,似乎伸手就能够着,夜晚是很纯粹的黑色,坠饰着一轮弯月,周围一片片的繁星,不要往刚才行人吐的地方看,地面上还是基本雪白的,有些已经在路面上结了冰,看起来晶莹剔透。这样的夜晚应该是一个一级优的空气质量,明天也应该是一个湛蓝的晴天。在a市这种地方能够出现这种天气是很少见的,在我服役的那座山西小镇里,只要一入冬,马上降雪,一降雪,每个夜晚都是这样的夜晚,空气里都充满了潮湿暧昧的清新味道,那种感觉,是让你越发的陷入想念而不能自拔的感觉。

    我蹲在雪地里,叼着根烟,看着金良吉光大刚,他们似乎也被这种环境所熏染,都不再说话,愣愣的饭店的方向看着,我突然又开始想念起来,这很奇怪,那时的深夜在部队的哨楼上时常突然开始疯狂的想念家乡,想念他们,想念在这里的每一件事情和每一个角落,而如今回来,却又开始想念,想念那时在部队哨楼上的想念。

    所有的环境都是以一个过去为背景,否则就是再好的山河也只是一个路过,我想起入伍前的那一天,似乎也是这样的天空,也是这样的气氛,和西贝步行回家的那个夜晚。不知她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应该也正和小飞步行回家吧。

    蹲守太子的这段时间从大刚的嘴里了解很多事情,比如小飞和西贝,西贝是一个信守承诺的好青年,走之前她对我说过,她跟谁在一起,取决于谁最先出现。原明从出事之后就再没有出现过,和他当官的老爸一起迁徙到了别的城市,似乎给小飞提供了良好的就业环境,在吉光走的那天小飞闪亮登场,但和西贝也并无交集,听大刚说,似乎是在我走的那天夜晚,两个人才情感大爆发,在一种忧伤的气氛中再次走到一起,这是多么让我耿耿于怀的事情,我刚刚和你们分离,你们就他妈团圆了。并且我一直觉得,倘若不是我和你们的分离,你们他妈的也不能团圆,按照西贝的承诺来说,她和谁在一起,取决于谁先出现。那么事实是,我一直都出现着,在他们都消失的时候。

    当然,之前一直强调过,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是一个有底限的人,是一个每天碌碌无为仍旧不会感觉羞耻的人,于是我所做的,只是看戏而已。

    我听说承载我的那辆火车远远离去的时候,西贝一度流泪失控,小飞站在她的身边,给她了一个肩膀,西贝像一个小孩一样拥抱了小飞,于是小飞顿时也一度流泪失控,凝望着我的火车尾巴,似乎一副兄弟远去情何以堪的表情,当然,我可以肯定,小飞这时的工作重点一定没有在我身上,我想他在凝视火车远去的时候两只手一定没有忘了紧紧的抱住西贝的腰。

    从大刚的描述中我了解到,小飞这两年虽然在外地上学,但仍旧保持着上初中时的状态,这种状态是多方面的,除了继续厌学之外,这种状态还包括思想上的状态,行为上的状态,尤其是,和西贝的状态。

    西贝比小飞大两岁,升学到艺校后直接一个质的飞跃,好听一些说,是蝴蝶破蛹而出,难听点说就是蛆终于变成了苍蝇,而小飞仍旧是那时的小飞,一丝未变,连自行车都没有变,每每在艺校门口驻守,穿插在各种豪车之中,见到西贝之后用力摇自行车铃,而这时西贝往往正和几个同学一起下学,没有猜错的话,小飞一定兴奋的把车铃摇的脆响,并且不住的冲西贝招手,没有猜错的话,小飞旁边的一辆豪车一定也淡然滴滴了两声,然后西贝坐到小飞的自行车后座上,西贝旁边的同学坐进豪车的后座上,小飞的车后座是冰凉的支架,豪车的后座是真皮座椅。然后西贝和她的同学招手再见,小飞用力蹬起自行车,载西贝回家,没有猜错的话,豪车上的司机一定会在起步的时候加大马力,瞬间推背提速,从小飞的自行车旁奋勇离去。天气不好的话,还要被溅到一身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