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的时候,我们刚来港岛这边,饭都吃不饱,要去工地做工才行。

    没想到一年以后,都成这些小混混的偶像了,随便吃个饭都能听到自己的名号。”

    林耀坐在汽车后座上,满是唏嘘的和刀仔说道。

    刀仔开着车,头也不回的应道:“不止是旺角,整个油尖旺区的小混混们谁不把您当偶像。

    别说我们群星社的,就是洪兴的马仔也对您敬佩不已,经常有崇拜您威名的人,从其他社团过档来我们这边。”

    “有没有这么厉害啊?”

    林耀反问着,多少有些不信。

    “有啊,而且还不止呢。

    您在旺角短短一年,秋风扫落叶一般打下半个旺角,别说下面的小混混了,就是其他堂口的堂主们,听到你的名字都要咽口吐沫。

    我上次听陈永仁说,好多经常在咱们酒吧出入的小太妹,来酒吧不是为了喝酒唱歌,而是冲着你来的。

    私底下还有人开盘口,赌谁能被你看中爬上你的床呢。”

    刀仔抬头看了眼后视镜,乐道:“耀哥,可惜你不去酒吧,这些人打错主意了。”

    “太夸张了。”

    林耀笑着摆了摆手,并没有顺着话题继续说下去。

    他的层次,已经脱离了小混混的水准,整天喝酒泡吧的层次。

    搂着两个小太妹,点一杯啤酒,随着音乐在舞池内乱晃,借机卡个油,这种玩法太低端了。

    他这样玩会被人笑话的。

    电影中,陈浩南一伙人经常泡吧打架,与人争风吃醋。

    可你看洪兴的蒋天生,东星的骆驼,什么时候光着脊梁在酒吧里嗷嗷乱叫过。

    身份不同嘛。

    陈浩南是野路子出身,玩的也是老一套,讲义气,重感情,商业能力一般。

    认真说,他当堂主的能力真的比不上靓坤,不像一个合格老大的样子。

    尤其是在这个新时代中,过去的那套真该变变了。

    以林耀的眼光来看,目前的港岛各大公司中,最让他欣赏的人是倪永孝。

    倪永孝这种风格,才是顺应时代的风格,在剧情中他会败亡,着实有些冤枉,要不是太看重自己家人,韩琛根本斗不过他。

    “以我们目前的实力,在黎胖子这群人成为一盘散沙后,硬吃下他们应该不难。

    但是洪兴总堂方面却是不得不考虑的,我们能吃下黎胖子,却吃不下整个洪兴,双方不是一个量级的。

    为了避免洪兴总堂插手,必须找人牵制住他们,目前港岛内唯一不怕洪兴的公司是东星,我们得借助东星的力量才行。”

    林耀叹了口气,低语道:“刀仔,明天你去一趟东星,送上拜帖,替我约见一下东星的龙头骆驼哥,就说我有事要和他谈。

    谁都知道你是我的亲信,让你去,东星的人也挑不出理来。”

    “这”

    刀仔沉默稍许,开口道:“耀哥,我知道你的意思。

    可是我觉得吧,我们虽然不做蓝冰生意,可是把这份生意让给东星之后,东星就有借口保护生意,在我们旺角上安插人手了,我担心请神容易送神难啊!”

    刀仔开着车,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他的观点林耀何尝不知道,只是形势比人强,他想吃掉洪兴旺角分堂,就要有人为他顶住洪兴总堂的压力。

    不是他想和东星合作,而是不得不合作,除非他能安于现状。

    退一步讲。

    林耀愿意安于现状,黎胖子估计也不会答应。

    旺角现在两强相对,楚河汉界分的清清楚楚,谁会甘心一山二虎。

    这一步是必须走的。

    “东星不管怎么说,实力都要比洪兴差些,相对而言压力也小些。

    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等我们雄霸旺角之后,就有初步的谈判筹码了。”

    林耀对未来并不悲观,旺角是港岛最繁华的地方,打下这里,要人有人,要钱有钱。

    以前,各大公司各占一方,谁手下没有三五百人。

    再加上那些小公司,整个旺角的古惑仔足有四五千人。

    群星社统一旺角之后,哪怕有节制的招兵买马,避免穷兵默武,三千人也是可以堆出来的。

    到时候他一个人的力量,就相当于东星两个堂口,或者洪兴四个堂口。

    东星与洪兴再想对付他,也要考虑下会不会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了。

    “耀哥,既然你有办法我就不多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