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林斌国,外号还是禽兽,看来是他没错了。”
林耀翻看着档案。
就像投职简历一样,档案中有对林斌国的详细介绍。
真别说,林斌国而立之年,档案却非常辉煌。
父亲就是公司中人,死于街头斗殴,自己十五岁就出来混,十七岁就蹲过六年苦窑。
苦窑出来后加入一流社团新记,三年上位,成为新记中的大档头,手下有百十号小弟。
离开新记后又加入福和担任红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虽然福和只是三流社团,全体成员加起来才三四百人,但是禽兽在其中说一不二,不是龙头胜似龙头。
如果他不退出的话,福和的董事长退休之后估计龙头的位置就是他的了。
这样一个人,离开福和加入群星,所求显而易见。
他是个有野心的人,福和无法实现他的野心,也限制了他的发展。
群星不一样,谁都知道群星成立不到三年,下辖各堂兵强马壮,一统旺角肯定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迟早要进行第二步扩张。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加入这样的公司才有前途。
“林斌国是个可造之材,不管是镇守一方还是对外扩张都很合适,相比前面的歪瓜裂枣,这样的人才才是红棍之位的合格人选,以后也可以继续委以重任。”
林耀看着林斌国的档案,开口道:“刀仔,左手的堂口中有个叫林斌国的人,联系左手,让林斌国过来一趟。”
“是,耀哥。”
刀仔领命而去。
林耀将档案合上,长出了一口气:“幸好有个林斌国,不然三位红棍都凑不出来就太尴尬了。”
随后想到:选红棍还真是选对了。
389:展望海外
半小时后,林耀的办公室传来敲门声。
“进来。”
门外进来一名梳着中分的青年人,他看上去二十七八岁,很是魁梧。
往房间内看了两眼,看到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林耀之后,青年人赶紧低头道:“耀哥。”
“你就是林斌国吧?”
林耀微微抬头。
“长得挺高大的,看着就跟小牛犊一样,身手一定很不错。”
林耀靠在椅子上,吧唧吧唧抽了两口雪茄。
说起来,这是林斌国第一次见到林耀。
他加入群星比较晚,半个月前才过档来群星,这段时间林耀没怎么抛头露面,一个从三流社团过档的大头目,想见他一面基本没可能。
“这位就是耀哥?”
“好年轻啊!”
林斌国对林耀的第一个念头。
“站在后面的胖子和西装男是高手!”
目光一扫,看到了林耀身后的出茶壶和刀仔。
关于旺角皇帝的传说,林斌国听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这两年来,林耀是港岛江湖中最富有传奇色彩的霸主,只要你是吃偏门饭的,就不可能没听说过他的名号,哪怕你在苦窑中也不例外。
传说中,林耀身高八尺,声壮如雷,喜怒无常,动辄杀人。
现在看,分明是个二十四五岁,犹如贵公子一般的年轻人。
真难想象这样一个人,会是手下兵马数千,猛将如云的旺角霸主。
“你刚从福和过档来这边,说说,这边给你的感觉怎么样。”
林耀饶有兴致的问道。
林斌国想了想,开口道:“福和是夕阳社团,从上到下暮气沉沉,已经失去了进取之心。
上面的老大只想混日子拿钱,安心养老,下面的小弟欺软怕硬,嘴上吵得凶,实际上一点用没有。
群星不一样,这边的气氛很好,每个人都很努力。
尤其是下面的小兄弟,他们相信只要自己肯拼,就能成为下一个左手,刘华,公司不会忘记他们的功劳。
在这样的公司上班会让人安心,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付出能有回报。
在我看来,群星的发展潜力不在洪兴与东星之下,东星与洪兴存在的时间太久了,久到有些东西已经过时了。
就拿开会来说吧,满堂老叟,没几个年轻人。
林耀翻看着档案。
就像投职简历一样,档案中有对林斌国的详细介绍。
真别说,林斌国而立之年,档案却非常辉煌。
父亲就是公司中人,死于街头斗殴,自己十五岁就出来混,十七岁就蹲过六年苦窑。
苦窑出来后加入一流社团新记,三年上位,成为新记中的大档头,手下有百十号小弟。
离开新记后又加入福和担任红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虽然福和只是三流社团,全体成员加起来才三四百人,但是禽兽在其中说一不二,不是龙头胜似龙头。
如果他不退出的话,福和的董事长退休之后估计龙头的位置就是他的了。
这样一个人,离开福和加入群星,所求显而易见。
他是个有野心的人,福和无法实现他的野心,也限制了他的发展。
群星不一样,谁都知道群星成立不到三年,下辖各堂兵强马壮,一统旺角肯定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迟早要进行第二步扩张。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加入这样的公司才有前途。
“林斌国是个可造之材,不管是镇守一方还是对外扩张都很合适,相比前面的歪瓜裂枣,这样的人才才是红棍之位的合格人选,以后也可以继续委以重任。”
林耀看着林斌国的档案,开口道:“刀仔,左手的堂口中有个叫林斌国的人,联系左手,让林斌国过来一趟。”
“是,耀哥。”
刀仔领命而去。
林耀将档案合上,长出了一口气:“幸好有个林斌国,不然三位红棍都凑不出来就太尴尬了。”
随后想到:选红棍还真是选对了。
389:展望海外
半小时后,林耀的办公室传来敲门声。
“进来。”
门外进来一名梳着中分的青年人,他看上去二十七八岁,很是魁梧。
往房间内看了两眼,看到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林耀之后,青年人赶紧低头道:“耀哥。”
“你就是林斌国吧?”
林耀微微抬头。
“长得挺高大的,看着就跟小牛犊一样,身手一定很不错。”
林耀靠在椅子上,吧唧吧唧抽了两口雪茄。
说起来,这是林斌国第一次见到林耀。
他加入群星比较晚,半个月前才过档来群星,这段时间林耀没怎么抛头露面,一个从三流社团过档的大头目,想见他一面基本没可能。
“这位就是耀哥?”
“好年轻啊!”
林斌国对林耀的第一个念头。
“站在后面的胖子和西装男是高手!”
目光一扫,看到了林耀身后的出茶壶和刀仔。
关于旺角皇帝的传说,林斌国听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这两年来,林耀是港岛江湖中最富有传奇色彩的霸主,只要你是吃偏门饭的,就不可能没听说过他的名号,哪怕你在苦窑中也不例外。
传说中,林耀身高八尺,声壮如雷,喜怒无常,动辄杀人。
现在看,分明是个二十四五岁,犹如贵公子一般的年轻人。
真难想象这样一个人,会是手下兵马数千,猛将如云的旺角霸主。
“你刚从福和过档来这边,说说,这边给你的感觉怎么样。”
林耀饶有兴致的问道。
林斌国想了想,开口道:“福和是夕阳社团,从上到下暮气沉沉,已经失去了进取之心。
上面的老大只想混日子拿钱,安心养老,下面的小弟欺软怕硬,嘴上吵得凶,实际上一点用没有。
群星不一样,这边的气氛很好,每个人都很努力。
尤其是下面的小兄弟,他们相信只要自己肯拼,就能成为下一个左手,刘华,公司不会忘记他们的功劳。
在这样的公司上班会让人安心,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付出能有回报。
在我看来,群星的发展潜力不在洪兴与东星之下,东星与洪兴存在的时间太久了,久到有些东西已经过时了。
就拿开会来说吧,满堂老叟,没几个年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