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是主要目的!

    庄sir做事的风格就像是狼,闻风而动,群起而攻,把对方撕成碎片。

    现在则是默默徘徊,观察猎物,等待机会。

    庄sir是头狼。

    警务队里的一干庄系警官、华人警员则是群狼!

    “盯死他!”

    “别让他跑了!”

    庄世楷侧头看一眼马军,然后盛气凌人,大步流星,走出审讯室内。

    “是!”

    “长官!”

    马军肃声应命。

    ……

    “竟然真是你。”庄世楷回到办公室里,翘起二郎腿,坐在椅子上,手指轻轻敲着椅子扶手。

    他的表情不喜不怒,很难看出有什么心情,眼神倒多少有些波动。

    那是惋惜的神色。

    说实话,全港范围里很难有人够胆子和庄sir作对,倒不是庄sir没仇人,相反,他的仇人很多,而且个个都不是小角色。可那又怎样?

    他的支持更多!更能打!

    只要人多钱多位置高。

    谁怕有仇家啊?

    混江湖没点仇家。

    又怎么出来行?

    除非逼急对方,否则很少仇人敢跳出来,王安淇便是给逼急的人。

    更少人敢拱火!

    陆明华是少数有资格的几位。

    “这次你跳出来搞事情又给我捉到尾巴。”庄世楷叹出口气:“你要没了。”

    作为庄世楷警队生涯少数碰到的几个有力对手之一。

    且是唯一活到现在还有实力的对手。

    庄sir内心其实很尊重陆明华的手段,可惜这场风暴让很多人都变得急躁,也许真以为是个机会?

    “叮!”庄sir甩开一个打火机,看着火苗笑道:“拱火?”

    “玩火自焚!”

    对于对手最大的尊重!

    便是有机会就打死他!彻底打死!

    当晚。

    中环。

    某座三十层的高级公寓。

    陆明华拿着一瓶人马xo走到酒桌前,用起子拧开瓶盖,啪嗒,把酒放在大理石桌面。

    杨锦荣用手接过酒瓶,拿出两个威士忌杯,抬起酒瓶斟满酒。

    两人坐在两张高档沙发旁,几米外便是纵览维港夜景、繁华海湾的大落地窗。

    精致的公寓,精致的玻璃,精致的生活……

    陆明华穿着白色衬衫,领口微微打开,俯身坐于沙发上。

    他伸手接过杨锦荣递来的酒杯,轻轻喝下一口,把玩着酒杯问道:“我妻子女儿都安全送走没?”

    杨锦荣手上端着酒杯,轻轻颔首:“送走了。”

    “虽然外面风雨很大,但是陆启昌亲自带队,开私人游艇、先过海到澳门,等风暴结束直接飞伦敦。”

    陆明华翘起二郎腿,咽下一口酒:“我在伦敦的财产和别墅……应该够他们过一辈子了。”

    “阿琴没发现吧?”

    杨锦荣双手交替拿着酒杯,思量片刻,莞尔笑道:“只是没说。”

    “呵呵。”陆明华轻笑两声:“陆启昌是我表弟,他带队我放心。”

    杨锦荣又道:“陆sir,你是保安局官员,庄世楷就算是dc,动你的风险也很大。”

    “鬼佬说不定会撑你。”

    “兄弟们也可以拿枪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