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搂住陆婆子的脖子说:“奶不怕,爹厉害。”

    陆婆子只以为小孙女在哄自己,笑着捏了捏她软嫩嫩的脸蛋,殊不知玲珑说得都是实话。她虽然还不是完全理解这个时代人类的生存环境,但她对人类的灵魂可谓是无比熟悉,陆爱民虽然远没有陆爱国沉稳,可一个人心思灵活多变,长袖善舞,在官场上肯定比老实人走得更快也更稳当更有前途。

    还有她娘陈香兰,这两口子都是大胆敢干还有能力的,玲珑相当看好他们。

    大蛋上学的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此后初中三年,他始终坚持着每天回家,而且仍然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教导玲珑,作为回报,玲珑每次考试都是全校第一,就没丢过一分!大人们本来想着小姑娘只要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就好了,谁知道她在读书上这么有天分!你就没看过她在家里看书,但只要一考试,那就是绝对的第一!

    她的人缘也很好,老师们交口称赞,全校老师没人不知道这个灵气通透的小姑娘,好多人见了陆婆子都羡慕的不行,从前觉得她有出息的大儿子死了很可怜,可现在一看,人家二儿子也不差啊!调到县里还不到三年,都是副县长了!来年老县长退休,那位子还不是陆爱民的!

    还有陆爱民媳妇,当初陈香兰顶下服装厂,多少人觉得他们家胡闹啊,宠女人宠的没脑子,三年过去啪啪打脸,过去只求穿暖的村民们都不明白,咋那么薄那么小的一件衣服敢卖那么贵,还偏偏就有人抢着买?这城里人都是傻子吗?

    陈香兰顶下的服装厂做生产已经不够了,她还和临近的几个县的服装厂谈了合同,生意是越做越大。

    这大人争气也就算了,咋生的三个娃也特别争气呢?

    大蛋就不说了,那是出了名的好孩子,孝顺懂事学习好,当初考初中可是一毛钱都没花啊!二蛋也是,虽然不一定是第一名,但成绩也没下过班级前三,至于那个小的就更不用说了!

    当初陆家人送玲珑去上学,村里许多人都觉得他们是在花冤枉钱,搞啥呢,女娃上啥学啊?在家里养个几年能干活儿了,去什么服装厂啊电子厂啊上班,到十八就能定亲嫁人,这辈子就差不多了,送去读书干啥?

    虽然国家鼓励女娃读书,但乡镇村里的人观念还是一样的陈化腐旧,觉得女娃读书没用,女娃读书浪费。

    不过话说回来,陆家那闺女长得可真好,当年她奶陆婆子就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大美人,求亲的人几乎挤破了头,村里很多老人提起来还都津津乐道,可谁能想着这小闺女比当年正值青春的陆婆子长得还好呢?

    从前都说陆家生了个傻闺女,后来这闺女突然不傻了,还特别聪明,真是让人羡慕,这一家子就没一个不好的,大人厉害,娃们也有出息。

    羡慕不来啊,这都是命。

    大蛋要考高中,二蛋也准备小升初,只有玲珑不忙。她爹说等蛋哥哥们考完试就搬到县城去住,所以二蛋是别想在镇上上初中了,他一直对镇初中向往已久来着。

    这几年对比玲珑刚出生的时候,家里生活条件简直是质的飞跃,陈香兰虽然忙得要死,可总是忙里偷闲,只要有时间就回家,亲亲抱抱闺女,得到闺女的鼓励跟支持,就又浑身干劲儿地投身于伟大的事业中。陆爱民都是副县长了,逢年过节回家也还坐汽车到镇上,再步行回家。

    陈香兰还创立了一个服装品牌,叫“知香”,旗下涵盖男装女装童装,她自己有本事,男人又当官,基本上没遇到什么麻烦,事业越来越红火,运气也格外地好,每次出新品,玲珑永远都会第一个拥有!

    服装生意步上正轨且逐渐开始垄断,陈香兰又把主意打到了别的上头。她本来是想继续做服装生意的,可小闺女一句无意中的话让她茅塞顿开!

    是啊!生活越来越好了,女人都爱美,那只穿好看的衣服就能美吗?不需要装饰吗?如果有了装饰,自身的皮肤以及状态难道就不重要吗?

    抹着装在蘑菇形瓶子里的牛奶儿童霜的玲珑对着镜子微微一笑,她要当大富豪的闺女,可不是普通的有钱人就行。她发现一件事,越是强大、越是有本事,哪怕是一样纯质美好的爱,也是有强弱之分的。

    陆家人越厉害,她到时候就能吃得越饱,因此玲珑可以说是全世界最希望陆家人有出息的了。

    陈香兰发现了新大陆,事业越做越大,不仅仅是服装,还有美容护肤首饰箱包——在逐渐有了名气之后,她很有远见的选择了走高端路线,当然,公司旗下也仍然保留了平价品牌,简直是要把人们的钱包一网打尽!

    初中升高中的考试,大蛋不负众望,从前他就是第一,到了初中仍然是第一,这回还考了个全县第一!县中专门有老师上门来,不仅减免了全部学费,去县中上的话还有两千块钱的奖金!

    这可不算小数目了!

    县中是最好的高中,大蛋当然是要去的,老师们临走前还嘱咐他说开学要他做新生代表上台发言,要他提前做准备,是怎么考的这么好的,心里是被什么信念支撑的云云……

    大蛋心想,不想花钱读书所以拼命学习算吗?想让妹妹永远当哥哥是什么都会的英雄算吗?

    他得知自己的成绩之后并没有多么激动,因为心里有数,自己几斤几两他自己还不清楚?还不如妹妹抱着他喊蛋哥哥厉害让他感到兴奋。

    都上高中了,也都是十来岁的大男孩了,总不好再一口一个大蛋的叫唤,陈香兰的事业越做越大,陆爱民的位置也越来越高,家里也逐渐开始注意,县城的房子就买在学校附近,陆爱民也是个很有远见的人,兴许是玩政治的人,他觉得现在也许还不明显,但过些年,房地产一块肯定是非常重要且抢手的。

    他跟媳妇说了自己的想法,陈香兰也很赞同。她这几年为了工作全国各地的跑,早就不是当初红配绿下地割麦子的农村妇女了,漂亮了、年轻了、见识也多了。

    两口子一合计,觉得这块真是个大饼,趁着还没有更多的人来瓜分,不如早点下手。

    他们家大蛋大名叫陆徽,按照陆家村族谱,这辈轮到“兆”字,应该叫陆兆徽,不过陆爱民跟陈香兰都觉得陆徽更好一些,陆婆子还找人算过,就是叫陆徽好。

    为了跟大蛋相称,二蛋也从陆兆央改成了陆央。

    陆徽已经是个很英俊的男孩子了,他上小学的时候班里女孩子就喜欢跟他一起玩,可惜他眼里只有妹妹,平时到哪儿都带着,后来上了初中,正是懵懂发芽的年纪,不知道收了多少封情书,可能当初陈香兰创业给陆徽的印象太深,他始终坚持学习,对除了妹妹之外的任何女孩子都不感兴趣。

    陆央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说陆徽是不感兴趣,那他完全就是个榆木疙瘩没开得了窍!

    陆爱民每每看着两个儿子都忍不住叹气,儿子长大了,再也不是傻儿子了,只有闺女还是一如既往的可爱讨人喜欢。

    玲珑还在上四年级,她对学校完全没有兴趣,因为老师教的她全部都会而且所有课本都难不倒她。可是当爹娘跟她说要搬家去县城的时候,她又有点舍不得了,虽然这个村子很小,学校也很小,老师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整天缠着她的同学们也很幼稚——可这个地方确确实实给她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让她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美好的人,这样美好的,以后会是美味的情感。

    最重要的是,陆婆子眷恋故土,不肯去县城住。

    人一上年纪,就更喜欢熟悉的地方,陆婆子也是如此,而且她还在学校教书,虽然工资跟儿子儿媳比起来太低太低,但总算是有件事做。

    她是理智的,知道孩子们去城里会更好,可她自己却是不愿意去的。

    她大半辈子都生活在这地方,她那个死鬼男人就埋在村子外不远的坟地,她要是走了,死鬼男人咋办?爱国咋办?他们要是觉得她不要他们了,把他们丢在这儿了咋办?

    因此陆婆子说什么都不肯走。

    陆爱民跟陈香兰都犯愁啊!虽说孩子们暑假才开始,可娘有多固执他们是知道的,当初多少人说陈香兰家里成分不好,她硬是给陆爱民娶了,多少人说陆爱民没有陆爱国有出息,她仍然咬着牙供陆爱民上学,陆爱民可是村里唯一一个高中生!现在她说不肯走,那谁劝得动?

    两口子又开始合计,愁的不行,这次他们抽空回家就是想把孩子们跟娘带走,这些年一家人真是聚少离多,可搬到县里的话就不一样了,哪怕大家都要上班上学,早晚也都能见着面。而且县里学校的师资条件也比村里跟镇上好,对孩子们有益处。

    陆婆子当初是实在找不到旁人,村长才来找她到学校当老师,教娃们读书写字,人活着总不能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可县里的学校对老师的要求就严格一些,得是师范学校毕业,还得有教师证,陆婆子哪怕是书香门第出身,也肯定是不行的。

    她一个忙活惯了闲不下来的人,让她天天待在家里啥也不干,还没有地给她种,她能呆得住?

    怕不是得闷出病来。

    玲珑坐在蛋哥哥们中间,张嘴吃陆徽喂的葡萄,再张嘴吃陆央喂的西瓜,这会儿已经不是吃个西瓜都奢侈的时候了,她鼓动小嘴嚼,兄妹三个就远远瞧爹娘在一起愁眉苦脸的商量。

    虽然都忙,可两口子的感情却比过去更好了,蜜里调油的,陆徽陆央兄弟俩都是个被无视的命,也就玲珑能插一脚,人家一家三口甜蜜蜜,兄弟俩就只能站在路边吹冷风。

    早习惯了,在这个家他们俩是透明的,加一起也没有妹妹一根头发显眼。

    陆徽捏了捏玲珑的脸蛋:“小机灵鬼,到你上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