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哭过来,女孩的眼泪估计都快哭干了。
现在虽然不哭了,但眼睛红红的。
三人走到了水泥房的门前,看到敞开的屋子里,林秋的六奶奶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看得很认真。
林秋喊了一声,“六奶奶,我们要走了。”
听到这个声音,老人猛地一愣,连忙回头。
“小秋?你们去哪儿了?”老人一边下沙发,一边好奇的问道,“白天你们问的那个瘸腿邓显贵死了,你们怎么不早点来啊?”
听到这个消息,林秋微微一怔。
“邓显贵死了?”林秋惊愕的问道。
老人点头,“今天下午的时候,有人发现他的尸体趴在赵家的檐沟后面,浑身酒气,说是喝酒喝死的。”
“他家的亲戚来了好几个,专门跑来给他收尸。”
“这家伙也算是命好了,有这样的亲戚。不过你们要找他的话,来晚了。”
“要是你们早点来,或许还能见到那家伙。”
邓显贵的死讯并没有超乎三人的意料,那家伙半路离开绝对凶多吉少。
只是这家伙真的就这么干脆的死了,还是有些无言的。
三人和老人寒暄了几句,不断谢绝了老人留宿的邀请,最终还是决定连夜回城了。
不过临走前,老人还专门去屋后面的桃树上摘了一小袋桃子递给林秋,让林秋带回家去吃。
虽然是毛桃,但林秋还是很感激老人。
最终,三人辞别了老人,坐上了应思雪的玛莎拉蒂离开。
虽然林秋想要把桃子分给杨旭明和应思雪,不过杨旭明现在对水果毫无兴趣,他只想赶快回家看看李子的情况。
因为《生死录》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反应,简直像是断网了一样,杨旭明只能自己回家去找李子。
而应思雪嘛,大小姐很显然对这种小个的本地毛桃没啥兴趣。
于是这小袋毛桃全被林秋带走了。
回去的路程,比来时还要轻松。
他们在省道乡道上跑了四十多分钟,从发耳镇上了高速。
高速上跑了半小时,六盘水市区的灯火便出现在了三人的视野里。
应思雪先把林秋送到了林秋家所在的小区门口,然后才送杨旭明回了湿地公园。
此时已经晚上九点了,两人的肚子都饿得不行。
杨旭明站在路边说道,“要不要一起吃个饭再回去?”
应思雪歪着脑袋看着他,“你不是忙着回去吗?现在又不急了?”
杨旭明尴尬一笑,“最起码要把肚子填饱嘛……我楼下那间餐馆的炒饭很不错,而且速度很快,要不要……”
“不要,”坐在玛莎拉蒂上的应思雪翻了个白眼,“炒饭你自己吃吧,我要去吃顿好的。难得死里逃生,我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说着,应思雪直接把车开走了。
而邀请被拒绝的杨旭明则心安理得的一个人跑去吃炒饭了。
不是我不请你啊,是你自己不来啊。
迅速的跑到那家餐馆,点了一份九块钱的大碗炒饭,等老板把炒饭端出来后,杨旭明用五分钟时间快速的扒完了这碗炒饭。
然后丢下十块钱,直接溜了。
他背着木匣子,快速的爬上了楼梯,推开了出租屋的大门,走了进去。
“李子?”
杨旭明一边关门一边喊道,“你回来了吗?”
然而屋子里空空如也,什么回应都没有。
杨旭明打开灯,走进了客厅。
客厅里一切如常,和他离开前一模一样。
走廊上,临走前放在李子房间门口的大碗里,羊肉已经全部被吃完了,甚至就连羊汤都没剩下。
李子这胃口不错嘛……
杨旭明走过去,捡起了地上的空碗。
李子生前很喜欢吃六盘水的羊汤锅,所以杨旭明专门去买了一斤羊肉回来给李子当贡品。
除了这碗外,冰箱里还有一碗,是杨旭明打算留给自己吃的。
他拿着李子吃完的空碗走进了厨房,却惊愕的发现厨房里的冰箱门正在向外敞开,冷气不断向外溢散。
一个瓷碗碎在了冰箱旁的地板上,地板上残留着一些羊肉汤干涸后的痕迹。
现在虽然不哭了,但眼睛红红的。
三人走到了水泥房的门前,看到敞开的屋子里,林秋的六奶奶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看得很认真。
林秋喊了一声,“六奶奶,我们要走了。”
听到这个声音,老人猛地一愣,连忙回头。
“小秋?你们去哪儿了?”老人一边下沙发,一边好奇的问道,“白天你们问的那个瘸腿邓显贵死了,你们怎么不早点来啊?”
听到这个消息,林秋微微一怔。
“邓显贵死了?”林秋惊愕的问道。
老人点头,“今天下午的时候,有人发现他的尸体趴在赵家的檐沟后面,浑身酒气,说是喝酒喝死的。”
“他家的亲戚来了好几个,专门跑来给他收尸。”
“这家伙也算是命好了,有这样的亲戚。不过你们要找他的话,来晚了。”
“要是你们早点来,或许还能见到那家伙。”
邓显贵的死讯并没有超乎三人的意料,那家伙半路离开绝对凶多吉少。
只是这家伙真的就这么干脆的死了,还是有些无言的。
三人和老人寒暄了几句,不断谢绝了老人留宿的邀请,最终还是决定连夜回城了。
不过临走前,老人还专门去屋后面的桃树上摘了一小袋桃子递给林秋,让林秋带回家去吃。
虽然是毛桃,但林秋还是很感激老人。
最终,三人辞别了老人,坐上了应思雪的玛莎拉蒂离开。
虽然林秋想要把桃子分给杨旭明和应思雪,不过杨旭明现在对水果毫无兴趣,他只想赶快回家看看李子的情况。
因为《生死录》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反应,简直像是断网了一样,杨旭明只能自己回家去找李子。
而应思雪嘛,大小姐很显然对这种小个的本地毛桃没啥兴趣。
于是这小袋毛桃全被林秋带走了。
回去的路程,比来时还要轻松。
他们在省道乡道上跑了四十多分钟,从发耳镇上了高速。
高速上跑了半小时,六盘水市区的灯火便出现在了三人的视野里。
应思雪先把林秋送到了林秋家所在的小区门口,然后才送杨旭明回了湿地公园。
此时已经晚上九点了,两人的肚子都饿得不行。
杨旭明站在路边说道,“要不要一起吃个饭再回去?”
应思雪歪着脑袋看着他,“你不是忙着回去吗?现在又不急了?”
杨旭明尴尬一笑,“最起码要把肚子填饱嘛……我楼下那间餐馆的炒饭很不错,而且速度很快,要不要……”
“不要,”坐在玛莎拉蒂上的应思雪翻了个白眼,“炒饭你自己吃吧,我要去吃顿好的。难得死里逃生,我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说着,应思雪直接把车开走了。
而邀请被拒绝的杨旭明则心安理得的一个人跑去吃炒饭了。
不是我不请你啊,是你自己不来啊。
迅速的跑到那家餐馆,点了一份九块钱的大碗炒饭,等老板把炒饭端出来后,杨旭明用五分钟时间快速的扒完了这碗炒饭。
然后丢下十块钱,直接溜了。
他背着木匣子,快速的爬上了楼梯,推开了出租屋的大门,走了进去。
“李子?”
杨旭明一边关门一边喊道,“你回来了吗?”
然而屋子里空空如也,什么回应都没有。
杨旭明打开灯,走进了客厅。
客厅里一切如常,和他离开前一模一样。
走廊上,临走前放在李子房间门口的大碗里,羊肉已经全部被吃完了,甚至就连羊汤都没剩下。
李子这胃口不错嘛……
杨旭明走过去,捡起了地上的空碗。
李子生前很喜欢吃六盘水的羊汤锅,所以杨旭明专门去买了一斤羊肉回来给李子当贡品。
除了这碗外,冰箱里还有一碗,是杨旭明打算留给自己吃的。
他拿着李子吃完的空碗走进了厨房,却惊愕的发现厨房里的冰箱门正在向外敞开,冷气不断向外溢散。
一个瓷碗碎在了冰箱旁的地板上,地板上残留着一些羊肉汤干涸后的痕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