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早。”最先开口的是沈彩羽。

    而后沈彩衣才才跟着开口。

    最后才是木瓜和香蒲的声音:“春姨早。”

    九点多的时候,沈景遇从水仙的闯(二声)上悠悠转醒,对上水仙那仿佛会说话的鹿眸,一时情不自禁,又是一阵巫山之事,直让水仙告饶,仍觉得不够尽兴,却也大发善心,去楼下用早饭了。

    沈景遇的早餐就是牛排红酒,从点餐到吃饭,需得一段时间,因此只能坐在餐厅等,谁料遇到了来取工作餐的熏衣,强行让熏衣多吃了一顿“工作餐”,都没避着下人。

    厨娘也算是有眼力见,等都结束了才上的牛排,虽说冷了,沈景遇到底也没说什么,甚至因此沾沾自喜。

    熏衣则是在一旁伺候沈景遇吃饭——沈景遇吃着,她看着。

    要不是紫苑过来学手艺,估计沈景遇还不会放她走呢。

    熏衣因此也对紫苑有了几分好感。

    作为受过良好淑女教育的女孩,紫苑还是懂一些花艺的,之所以还会来这里“学手艺”,一来是顺着春姨的心意,受了这下马威,二来也是好对九十六号有个了解——她可不相信九十六号是沈景冰和她说的那个样子。

    果不其然,紫苑今儿就撞上了一场笑话。

    九十六号本来就没有那么多花需要伺候,因此忙到两点多熏衣和紫苑也就没什么事了,正好就在院子的小桌上吃了个下午茶。

    紫苑是面对大门坐的,没坐下多久就看见一辆黑色的小轿车上下来了一个浅色西服的男子,五十上下,身材已经有些走样了,脸上也少不得一些横肉。

    他也不进来,只是站在门口,朝楼上挥了挥手。

    不多时,水仙就下来了,手里还拿了一个信封。

    丝质睡裙,淡黄披肩,卷发松散着,慵懒却也是美的,只可惜神色有些不慵懒。

    那是一种厌恶、不耐烦,甚至还带着恐惧。

    “芸芸啊,”男子说,“爸爸。。。。。。”

    “给你。”水仙匆匆打断男子的话,把手里的信封摔在了男人的肚皮上。男人极为麻利地用手接住了有掉落趋势的信封:“怎么是纸币啊,我这好不容易来一趟,你总得给点硬的吧?”

    “我没钱了。”水仙头也不回就要走,却被男子抓住了胳膊,略略扯得后退。

    “松手!许如明!你给我松手!”水仙一边说着,一边挣扎着要把男人的那只胖手从自己身上摘下来。

    原来男人叫许如明。

    ☆、番外·水仙的结局

    沈景遇去万国大酒店了,今天晚上没人吵水仙,她就一动不动躺到天际渐渐发白。

    然后,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她一个打挺坐了起来,洗漱,化妆,换衣服。

    又是一个体面的水仙。

    她站在窗子边上,静静地盯着已经关门了的小都会看。

    七年的光阴,全都贡献给了这里。在这里,五年的时间,她用身体帮沈景遇搭了无数的桥,让他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可是沈景遇呢?

    他跟她要房费。

    有些时候,只要一步走错了,就回不了头了。

    如果能重来,她很想告诉十二岁的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要上那辆小轿车;或者是十七岁的自己,千万不要逃跑,或者是十八岁的自己,无论如何不要相信沈景冰,又或者是十九岁的自己,死也不要来九十六号报道。

    谁不像安安稳稳,洁身自好。

    可就像是这雪白的天花板一样,你本来是白色的,可是上面落了一只蚊子,你打,白色的涂料上就有了红色的血;你不打,它嗡嗡,夏日苦长,难以入眠。

    有了第一团肮脏的蚊子血,就会有第二团,第三团,最后斑斑驳驳,看不清本来的模样。

    天花板上绕着苍蝇,是因为那里挂着一盏昏黄的灯。

    灯本不是天花板的属性,可是装修人为把它安在了天花板上——虽然天花板上确实可以安上那么一盏灯。

    灯光幽暗惹来了苍蝇,但是看到了蚊子血,人们只会说:

    “哦,这天花板脏了。”

    至于这斑驳的血影记录了什么,最多是茶余饭后的谈资。

    “那只是天花板而已啊。”

    哪怕是墙壁,也只会把这一切归于“谁让她有灯?”或者是“你点着那么一盏灯是不是就想招苍蝇?”

    直到蚊子落在她身上,她开始懂得那团斑驳的痕迹究竟意味着什么。

    可是剩下的那三面墙也只会说:“谁让它是那面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