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正确,高手相争,决生死于瞬息间,在那一瞬间所下的决定,不仅是修为,智慧和经验结晶,还要看当时人的机变和反应,甚至连当时风向的变换,光线的明暗,所有的环境都可能会影响。就是你到了圣的境界,这个道理也同样有效。”

    刘平安风淡云轻地说道,脸上露出了一丝奇怪的笑容,那个人隐藏的可真好,耐心也真是可怕,这样的敌人,真是令人头痛。

    “高手相争,生死胜负本来就是一念间的事。在那一刻,生死胜负之间,几乎已完全没有距离。”

    钟武长长叹息道,脸上露出了沉重的表情。

    “是的。未到那一刻之前,谁也不能猜测彼此的生死胜负,因为谁也不知道彼此在那一刻会下哪一种决定。”

    刘平安的脸上突显苍白,脸上仿佛露出像夕阳般凄艳的笑容。那个人到底藏在哪?树上?地下?难道藏在虚空之上?!?

    刘平安决定不再纠结这个问题,那个人到现在还没出手,就是没有决胜的把握,现在更加不可能出手。

    刘平安决定换个轻松点的话题,说道:“那么,你看我们今天是不是应该为你跨出这步,破例喝一点酒?还有以后不必称呼我为先生。”

    钟武严峻的眼中也有了笑意。说道:“能够找到一个很好的理由喝一点酒,也是人生中比较有趣的几件事之一,先生能想到这一点,就表示您的心情和体力都已恢复的差不多了。”

    这时夕阳将落,小镇的不少屋子里已经传出了食物的香气。

    这个黄昏,刘平安和钟武正在讨论一些大多数人不明白的道理。

    三月的黄昏,总是清凉的,让人觉得很舒服!

    最后的一树枝已经插下去,瓶中已满,满得连那满天夕阳都照不进一丝去。完美其实就是一种缺陷?!?!

    瓶中错落的树枝,每一根枝,每一片叶,每一个阴影,都被安置在最好的地位上,恰巧能挡住满天夕阳,让它连一丝都照不进来。

    刘平安凝视着这一瓶树枝,眼中就好像服食了某种丹砂的术士一样,忽然变得说不出的空虚和涣散,却又显出了一种无法描述的光芒。他终于知道其实完美,每一人心中都有自己所谓的完美。

    树上的小胖终于知道他们的意思,他知道,他明白,如果现在出手,必死无疑。如果刚一开始就出手,至少还有机会,而现在无影刀终于走出那一步,要杀刘平安,绝对过不了无影刀这关。那现在只有等他们离开,找个机会溜走,下次找机会来过。

    他从不缺乏耐心,他是独一无二的杀手,也是一个修为高深的高手。

    第211章 小镇轶事

    红烧鸡,恰巧酒饭两宜。对一个生在贫苦人家里的孩子来说,厨房里的香气永远是最迷人的。

    而世家的子弟,对厨房的感觉,只有肮脏、杂乱、油腻。

    因为他们的母亲基本不可能出现在厨房里。

    刘平安的感觉也是这样子的,他从出生到前一月以前,从未走入过厨房。他甚至不愿看到那些带着一身油腻从厨房里走出来的人。

    可是现在他的想法居然改变了,他的人生观也发生了细微的改变,而他的身体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

    这一个月来,他天天都在厨房里吃饭,王者佣兵图派来侍候他的那个年轻女人总是把厨房整理得很干净,而且经常洗刷,大灶里的火光明亮而温暖,锅子里散发出的香气总是让人觉得垂涎欲滴,靠墙的角落里那张已经被洗得发白的木桌上,摆满了酱油、麻油、醋、胡椒、辣椒、蒜头,和各式各样可以帮助你增长食欲的调味品。

    刘平安终于了解,当一个饥饿而疲倦的丈夫,携着他孩子,冒着寒风归来,听到他的妻子,正在厨房里炒菜,嗅到厨房里那种温暖的香气时,心里是什么感觉了。

    他不由的越发想念林无双,思念没有距离,“无双你和孩子都还好吗?”他喃喃自语道。其实在他的内心深处某一小块还有一个女人。

    在这段日子里,刘平安有时还不到吃饭的时候,他甚至也想到厨房里去走一走,尤其是在那些凄风苦雨的夜晚,能够坐在炉火边安适的吃顿饭,真是种无法形容的享受。

    流浪在天涯的浪子,几时才能有这种享受?几时才懂得领略这种享受?他本事世家弟子,却成了浪子,从来没有真正享受过这种生活。

    用砂锅炖的红烧鸡已经摆在桌子上,锅盖掀开,锅里还在“嘟嘟”的冒着气泡。

    那个年轻女人正把一坛放在炉灰里温着的酒,从大灶里拿出来。

    她弯着腰,把一身本来已经很紧的衣裳绷得更紧,衬得她的腰更高,腿更长,从背后望去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而且,一到三月得天气,年轻的女孩们还有谁肯穿太厚的衣裳?

    刘平安尽量不去看她,只是去看她手里的那坛酒,他不想在惹情债。

    在小镇这种的地方,能够有这么样一坛好酒喝已经很不错了,只不过对两个酒量都非常好的人来说,这坛酒实在未免太少了一点。

    “此时此地,酒本来就不宜过多。少饮为佳,过量不但无趣,而且容易引发悲剧。”

    他们都这么样说,都希望对方能少喝一点,让自己多喝一点。喜欢喝酒的人差不多都是这样子。最为重要的一点他们是真正的朋友了。

    看见有喜欢的酒,就希望自己能先把别人灌醉,酒不够的时候,就要抢着喝。幸好刘平安还可以算是相当斯文的人,所以抢得还不算太凶,而钟武却是出于对刘平安的尊敬,所以也没敢抢的太凶。

    用山泉酿成的酒,当然是好酒,自有一种清冽的香气。对他们这种酒量的人来说,喝这种酒简直就好像喝水一样。

    两个人虽然尽量保持斯文,可是一砂锅红烧鸡只吃了两筷子,一坛酒就已只剩下一半了。

    而这时,厨房里多了一个女孩,张小舞终究忍不住也加入进来,她要喝酒,她也喜欢喝酒,多了一个女孩来喝酒,他们本来不太愿意,不过这个女孩喝起酒来和一般得女人不一样,气氛显得更加热闹。

    张小舞可没有什么斯文可以讲,三人之中她的速度最快,也最无顾忌。

    年轻漂亮的女人突然开口说话了,声音轻轻柔柔的,“这种酒有后劲,你们还是慢点喝的好。”

    听到轻轻柔柔的声音,钟武却忽然大笑。

    钟武的出身还颇有点趣味,他家世代的都是杀猪的,世世代代,都是以杀猪为他们的职业,虽然他们砍的是猪的头,可那也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但是不要简单的认为他们是只是杀猪的,他们是这个大陆的守护者。

    在这种家族里生长的孩子,从小就会感受到一种别的小孩们无法想像也无法承受的阴郁之气,他们六七岁的时候,只要站到那里看别的孩子一眼,就可以把比他们大很多岁的孩子吓跑。

    尤其是钟武,甚至连他的长辈们都说他是个很特别的人,从小就很特别。在别的小孩都会哭的时候,他不哭,在别的小孩都会笑的时候,他不笑。

    十二岁的时候,他已领了第一趟差事,杀猪头就像切萝卜,然后他就这样继承了家里的事业,小孩见到他,连哭都哭不出。当他成年后,他转身一变,变成了横扫江湖,杀人如稻草的无影刀,别人见到他,更哭不出,更莫说笑了。

    这么样一个人,这一生中,也许根本就不知道“笑”是应该怎么笑的。他笑的时候,也许比一个人一天中哭的时候还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