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们也只是想劫杀银血,毕竟知道这个密道的银血其实也不少,那群贵族连看个血战都得偷偷摸摸,不想走正门,就喜欢走后门……而我接到的另外一个生意,就是让我在遇到荆正威你的时候,想办法让你死在工人手里。”
乐语侧过头看向武仁兴:“跟你做生意的人,我认识吗?”
“你应该不认识。”武仁兴笑道:“他只是一个普通工人。”
“普通工人?”
“是的,很普通的工人,不过最近好像被你的人提拔到主管的位置了。他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如果不是他坚决拒绝,我都想请他来坐黑日会的第二把交椅。”
“傍晚海角门崩塌之后,他就马上派人过来告诉我,让我守住密道这条财路,并且请我截杀荆正威你。”
“如果可以,最好让你死在普通工人手里,这样白夜就未必会帮你翻案。”
乐语眯起眼睛:“你说的这个普通工人,我听起来感觉一点都不普通。”
“如果他出生在银血会里,我敢担保他的成就绝不比你差。”武仁兴说道:“我刚才听说,他已经成为外城去工人们的暂时领导,正在带人进攻内城区。”
“我们这些下等人,都在等待一个机会。”
“而他等到了,你却不肯给我,那我也只能跟他合作了。”
乐语问道:“跟他合作,你有什么好处?”
“踢开白夜。”武仁兴说道:“要是白夜得势,我就只有逃路这个选择了。但如果是他趁这次暴动成为领导者,依我们两人的关系,再加上他需要一支力量去制衡白夜,我相信我们黑日会也会成为新的巡刑卫。”
“不过嘛,比起他,我自然更青睐荆会长你,只是你不肯给我面子,那我就只能给他一个面子了。”
乐语微微有些失神。
黑帮里,有精于算计的奸商;工人里,也有伺机待发的枭雄。
银血会压制他们压制得太久了,以至于乐语看待他们时都是习惯性将他们视为一个平庸的整体,需要管理的整体,需要拯救的整体。
但他忘了,人与人之间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今晚的暴动,让这些蛰伏民间的草莽英雄瞬间找到了机会,这是玄烛郡百年难得一遇的阶级跃升时机,于是他们义无反顾地趁势而起。
而乐语,已经成为他们攀登阶级的拦路石。
乐语长长呼出一口气:“那么你想怎么做?把我抓住拖到外面,找几个工人将我分而食之?”
“虽然我答应了他,但我也不想你的死亡让白夜恨上我。”武仁兴说道:“这里是血战赌场,那我们就按血战赌场的规矩。”
“怎么说?”
“你在这里赢一个人,我就让你出门后先跑十秒,以此类推。”武仁兴露出笑容:“没想到我武仁兴有生之年能让银血会会长在这里上演血战,大家高兴吗!?”
“好耶!——”
在帮众们起哄怒骂中,乐语思考片刻,便回到沙地中央,朝武仁兴招了招手指:“来吧。”
“你要打几个?”武仁兴语带戏谑地问道。
乐语扭了扭脖子,发出骨头脆响的声音。
“我要打十个。”
第250章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武仁兴不喜欢穿衣服。
无论是面对银血,面对帮众,还是面对平民,他往往都是这副赤膊姿态,肆意展示自己健壮的肌肉。
野蛮与文明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穿衣服。
在外城区这个野蛮之地,他必须要时刻让手下和其他人意识到他的肌肉,才能牢牢维持住自己地下世界的统治地位。
而到了内城区,那就是另外一套玩法。大家都彬彬有礼地穿上衣服,藏好自己的肌肉,尔虞我诈地交流,你打一张牌,我出一张牌,互相之间分不清对方的底细。
这是高级的文明玩法,因为每个人都家大业大,不可能还像光着脚丫子的时候赌上一切,只会拿出有限的赌注‘试试手’,赢了固然好,输了也不至于倾家荡产。
像武仁兴这种野蛮玩法,赢了固然占尽利益,但输了就死无葬身之地。
这两种玩法没有高下之分,只有左右之分。
假如武仁兴的家族没有家道中落,那他也会穿上衣服,玩起那套斯文败类的套路。但既然他不能拼爹出身卑微,那他就只能走这条脱衣服的路。
但你说他鄙不鄙视银血,那肯定是鄙视的。用《青年报》的名人名言来说,就是‘假若我们角色互换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做残忍’、‘我这辈子的终点线也够不到你的起跑线’等等,白手起家的穷一代,自然是看不起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二代。
但这几个月来,武仁兴得知银血会出了一个脱衣服的会长。
他不装了。
他摊牌了。
他就是借势压人,就是横行无忌,就是赶尽杀绝。
他用野蛮的玩法,将文明的上流社会搅得天翻地覆。
虽然一直未曾谋面,但武仁兴隐隐意识到,那位荆会长,跟他其实是同一类人。
都是恰好披着一张人皮的人。
不要误会,这不是说他们灭绝人性。相反,他们甚至富有人性,所以他们才会吸引聚集那么多人才到自己身边,为自己的功业添砖加瓦。
乐语侧过头看向武仁兴:“跟你做生意的人,我认识吗?”
“你应该不认识。”武仁兴笑道:“他只是一个普通工人。”
“普通工人?”
“是的,很普通的工人,不过最近好像被你的人提拔到主管的位置了。他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如果不是他坚决拒绝,我都想请他来坐黑日会的第二把交椅。”
“傍晚海角门崩塌之后,他就马上派人过来告诉我,让我守住密道这条财路,并且请我截杀荆正威你。”
“如果可以,最好让你死在普通工人手里,这样白夜就未必会帮你翻案。”
乐语眯起眼睛:“你说的这个普通工人,我听起来感觉一点都不普通。”
“如果他出生在银血会里,我敢担保他的成就绝不比你差。”武仁兴说道:“我刚才听说,他已经成为外城去工人们的暂时领导,正在带人进攻内城区。”
“我们这些下等人,都在等待一个机会。”
“而他等到了,你却不肯给我,那我也只能跟他合作了。”
乐语问道:“跟他合作,你有什么好处?”
“踢开白夜。”武仁兴说道:“要是白夜得势,我就只有逃路这个选择了。但如果是他趁这次暴动成为领导者,依我们两人的关系,再加上他需要一支力量去制衡白夜,我相信我们黑日会也会成为新的巡刑卫。”
“不过嘛,比起他,我自然更青睐荆会长你,只是你不肯给我面子,那我就只能给他一个面子了。”
乐语微微有些失神。
黑帮里,有精于算计的奸商;工人里,也有伺机待发的枭雄。
银血会压制他们压制得太久了,以至于乐语看待他们时都是习惯性将他们视为一个平庸的整体,需要管理的整体,需要拯救的整体。
但他忘了,人与人之间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今晚的暴动,让这些蛰伏民间的草莽英雄瞬间找到了机会,这是玄烛郡百年难得一遇的阶级跃升时机,于是他们义无反顾地趁势而起。
而乐语,已经成为他们攀登阶级的拦路石。
乐语长长呼出一口气:“那么你想怎么做?把我抓住拖到外面,找几个工人将我分而食之?”
“虽然我答应了他,但我也不想你的死亡让白夜恨上我。”武仁兴说道:“这里是血战赌场,那我们就按血战赌场的规矩。”
“怎么说?”
“你在这里赢一个人,我就让你出门后先跑十秒,以此类推。”武仁兴露出笑容:“没想到我武仁兴有生之年能让银血会会长在这里上演血战,大家高兴吗!?”
“好耶!——”
在帮众们起哄怒骂中,乐语思考片刻,便回到沙地中央,朝武仁兴招了招手指:“来吧。”
“你要打几个?”武仁兴语带戏谑地问道。
乐语扭了扭脖子,发出骨头脆响的声音。
“我要打十个。”
第250章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武仁兴不喜欢穿衣服。
无论是面对银血,面对帮众,还是面对平民,他往往都是这副赤膊姿态,肆意展示自己健壮的肌肉。
野蛮与文明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穿衣服。
在外城区这个野蛮之地,他必须要时刻让手下和其他人意识到他的肌肉,才能牢牢维持住自己地下世界的统治地位。
而到了内城区,那就是另外一套玩法。大家都彬彬有礼地穿上衣服,藏好自己的肌肉,尔虞我诈地交流,你打一张牌,我出一张牌,互相之间分不清对方的底细。
这是高级的文明玩法,因为每个人都家大业大,不可能还像光着脚丫子的时候赌上一切,只会拿出有限的赌注‘试试手’,赢了固然好,输了也不至于倾家荡产。
像武仁兴这种野蛮玩法,赢了固然占尽利益,但输了就死无葬身之地。
这两种玩法没有高下之分,只有左右之分。
假如武仁兴的家族没有家道中落,那他也会穿上衣服,玩起那套斯文败类的套路。但既然他不能拼爹出身卑微,那他就只能走这条脱衣服的路。
但你说他鄙不鄙视银血,那肯定是鄙视的。用《青年报》的名人名言来说,就是‘假若我们角色互换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做残忍’、‘我这辈子的终点线也够不到你的起跑线’等等,白手起家的穷一代,自然是看不起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二代。
但这几个月来,武仁兴得知银血会出了一个脱衣服的会长。
他不装了。
他摊牌了。
他就是借势压人,就是横行无忌,就是赶尽杀绝。
他用野蛮的玩法,将文明的上流社会搅得天翻地覆。
虽然一直未曾谋面,但武仁兴隐隐意识到,那位荆会长,跟他其实是同一类人。
都是恰好披着一张人皮的人。
不要误会,这不是说他们灭绝人性。相反,他们甚至富有人性,所以他们才会吸引聚集那么多人才到自己身边,为自己的功业添砖加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