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她是警察,这种愚不可及的判断力,反而让分值大打折扣:如果警察都像她这样,每天得有多少人冤死?

    当然了,这是他的个人认知,实际上林凌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不堪,之所以做出错误的判断……

    首先,从客观角度上来说她分析的有一定道理,毕竟前任老板确实没理由,把这么赚钱的酒吧转让出去。

    其次,她更大程度上是因为愤怒!

    不久前接到一个苏影大三女生报案,在陆续的侦查中,她发现被下药的女生远远不止一个,只不过绝大多数都因为种种原因没报警。案件牵扯到在校大学生,而且还是好几个人,绝对算得上是重大案件了,经过前期调查和侦查,她决定亲自出马把犯罪份子钓上来,结果呢?

    她假装醉倒给犯罪份子制造机会,就等着对方下药之后立马抓人,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就连作为证物的那杯酒,都被他灌进金毛混混肚子里,把整个计划破坏殆尽,可想而知她心里有多生气。

    “脑子有问题,我没空陪你玩。”秦焱冷冷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咔嚓!

    身后传来熟悉的声响,那是拉动枪栓的碰撞声。

    “现在你又多了一条辱骂警务人员的罪名,如果再敢往前走一步,我保证你会脑袋开花。对于一个试图拒捕的重犯,开枪击毙也不为过。”林凌的声音很冷,如同她手里那支92式警用手枪。

    “这里没人。”秦焱叹了口气。

    “我不是公报私仇的人,何况我们没有私仇,就算没人我也不会滥用私刑,前提是你乖乖戴上手铐。”

    “我想说的是,这里没人,你不怕我杀了你?”

    “杀我?你?杀我?”

    她仿佛听到了世上最搞笑的笑话:一个手无寸铁的家伙,在相隔超过八米的距离,要杀一个拿着手枪,枪法还非常精准的警察,这简直是世上最搞笑的笑话,他当自己是钢铁侠还是超人?

    秦焱说完这一句,就没有再搭理这个疯女人,向市区方向走去。

    “站住!”

    “……”

    “再不站住我真的开枪了!”

    “……”

    “混蛋!”

    林凌被彻底激怒了,不过她并没有完全失去理智,枪口向下偏移指向秦焱的小腿,准备扣动扳机。

    突然!

    就在她准备扣动扳机的瞬间,原本背朝她越走越远的秦焱,突然间转身,在光线昏暗的夜幕中,如同幽灵魅影般,沿着古怪的曲线直奔她而来,速度之快完全超出了她的反应极限。

    快!

    不可思议的快!

    当林凌从震惊骇然中回过神时,只觉得右手一轻,92式不翼而飞,冰冷地枪口顶在她后脑部位。

    几乎条件反射的,一层细密冷汗从后背沁出,这一切完全颠覆了她的思维。

    他不是一个小酒吧的老板吗?

    就算是黑道上的人,怎么可能有如此惊人地身手?

    或者,这种身手根本就不是人!

    她深信,刚才在对方快速逼近时,哪怕自己没有因为惊讶而失神,就算开枪也不可能击中!

    她曾经听人说过,世上确实有人能躲避枪击,然而现实中却从未见过,至少这种人绝非平江当地的小黑帮所能驾驭的,单凭这一点就能断定,这个恶心的邋遢男,跟这起案件没有丝毫关系。

    这个时候,她不能妥协!

    并非因为公事而是为了自尊,如果现在反口说“这个案子跟你无关”,刚才又是装醉又是拔枪的,不就等于自扇耳光?

    “有本事就开枪!开枪啊!”

    自幼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上学时是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是无数男生拼命追逐的对象,在警队里更是被称之为铁血警花,年仅24岁担任市刑警支队队长,甚至是全省警队里最年轻的警官之一。

    她的自尊和骄傲一直高悬在金字塔之巅,所以她不能妥协,何况对方片刻之前还是嫌犯?

    林凌怒不可遏的转身,原本指着后脑勺的枪口,此刻正对眉心。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再次超出她的思维极限。

    秦焱看了她一眼收回拿枪的右手,双手如同幻影般跳跃,短短不到三秒时间,那支92式被拆分成零件丢在地上。

    拆枪很容易,每一个警察在学习射击之前,必须先学习枪支的基本构造,其中就包括拆枪。

    但是!

    不到三秒把92式警用手枪拆分,这种速度是林凌无法想象的!

    身为市刑警队队长,她对枪械的掌握能力堪称精湛,92式拆枪速度最快四秒出头。别看这四秒出头和不到三秒差距没多大,这就好比百米短跑,破十秒记录这么多年,却始终没人能破9秒。

    最离谱的是,在秦焱拆枪期间一直盯着她,也就是说他没看手枪,相当于是蒙着眼睛拆枪。

    林凌觉得心脏在不停哆嗦:她的92式拆枪速度是四秒出头,比对方慢了一秒多。如果换成蒙眼拆枪,这个数字最少还要延长两秒,那么对方等于比她快了一倍出头,他还是人类吗?

    “无聊。”

    把一堆零件丢在地上之后,秦焱再次向夜幕中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