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秦焱花钱买来的设备,有搭建舞台所用的,有音响,有灯光,还有其他用来点缀的东西。

    “已经过了两天了。”牡丹皱着眉头,冷兮兮的看向秦焱。

    “好吧。”

    秦焱跟那些工人交代了几句,走到天台旁边一处没人的地方,说道:“平心而论,你觉得这几个人的功底怎么样?”

    “很不错,不比我差多少。”牡丹说道。

    “我查了一些,这个叫‘火焰’的团体,虽然不算超一流水准的音乐团体,但已经接近一流。”

    深吸了一口气,秦焱接着说道:“我们呢?籍籍无名!在双方功底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凭我们的名气很难斗得过他们。”

    “你想说什么?”

    “在我家乡有这么一句话,叫做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什么意思?”

    “他们举办演唱会的第一天,正是势头最强的时候,这时我们跟他们唱对手戏,很难具备优势。”

    嘴角扬起一抹自信的笑容,他继续解释道:“他们的风格是固定的,再怎么好的东西,第一天听起来很爽,第二天效果就会差一些,越往后就越觉得平淡。等到他们的受众激情逐渐消磨的时候,我们再出手就会完全不同——我们的曲风跟他们不一样,甚至跟所有歌手和音乐团体都有差别,这是我们最大的优势。我们在乐器上、包装上,都具备与众不同的独特优势,再加上他们已衰我们正盛,才能把我们的优势发挥到极致。”

    看着他侃侃而谈的样子,听着他让人无可辩解的解释,牡丹不知不觉中竟然有些失神了。

    这个家伙……竟然能想到这么多,把一场对手戏发展到,解读大众心理的高度,这是不是太夸张了?

    他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想到这里牡丹突然觉得心情非常糟糕,于是朝秦焱招了招手。

    “怎么了?”秦焱一愣。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聪明?”

    “那个……还好……”

    “过来。”

    “啊?”

    “我让你过来,站到我面前。”

    什么意思?

    难道她被自己的才思敏捷、聪慧过人所打动,对自己起了什么不好的心思,想把自己就地正法么?

    实力比她差了很多,关键脑袋里还被她放了东西,反正在她面前没有抵抗力,她想干什么只能任她为所欲为。

    于是,秦焱乖乖的走过去。

    他原本打算一直走过去,直到贴在一起距离为零,反正她也没说停下,不过他在距离牡丹一尺多远时停了下来,因为对方下达了“命令”,让他停下而且不准动,然后他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女人的鞋子重叠在自己脚背上,几乎能听到脚骨碎裂地声音,还有他撕心裂肺的惨叫。

    “嗷……你这个死女人……你疯了是不是?我的脚……”秦焱觉得那只脚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我讨厌聪明人,更讨厌自以为很聪明的人。”牡丹冷兮兮的说道。

    “我……”

    “在这里给我好好做事。”

    说完,她转身离开了天台回出租房了,留下秦焱一瘸一瘸的,哭丧着脸继续指挥布置舞台。

    牡丹一个人坐在练歌室里,出租房里只有她一人。

    她抱着琵琶却没有弹奏,而是皱着眉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其实她的思维,正被好奇和不忿所充斥。

    之前为什么会不爽?

    很简单。

    她不是讨厌聪明人和自以为是很聪明的人,而是她问秦焱为什么现在还不开始,而对方给出了让她无法辩驳的理由:单就这件事而言,就好像是她没想到的地方被秦焱想到了——她真正讨厌的是,秦焱作为她的俘虏,作为奴隶一样卑贱的爬虫,竟然会比她想得更加全面。

    她绝对不允许一个小瘪三,看起来比自己更聪明!

    好奇则是因为,尽管她很看不起秦焱,但是这个人身上不断暴露出的东西,却让她没办法无视。

    在黑洞中生存下来……

    制造和弹奏乐器……

    谱写词曲……

    还有刚刚表现出的,极其缜密的思维能力,这些原本应该属于天才高手、音乐奇才、策略家等不同方面的能力,却集中到了一个人身上——对了!他用那支很普通的笔,竟然还画出那么惟妙惟肖的人物肖像。

    除了实力不怎么样之外,在其他方面他好像就没有不精通的,还有值得一提的是他超强的意志力。

    不仅仅是这样。

    当初自己对他很不客气的时候,换成别人会有两种反应:要么,刚开始就表现出足够强的气概,摆出宁死不屈的态度;要么,刚开始就委曲求全,而这种软骨头在承受自己施加的酷刑时,只会痛哭流涕跪地求饶。

    但是!

    他刚开始却选择了委曲求全,反过来在承受常人无法承受的痛苦时,反而对自己破口大骂。

    为什么?

    首先,这说明他对生存充满渴望,在必要的时候能屈能伸。但是他骨子里却充满了骄傲,拥有着极其惊人地意志力,他不会真正的屈服于任何人——别人的高傲放在脸上,他的骄傲深入骨髓,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显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