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浩微微一笑,略低着头,往旁边让了一步,为孚松让出足够的空间。恭顺且不自傲的态度让孚松很满意,脱口道:“你比你大哥厉害。”

    天浩嘴角勾起若有似无的笑意,他转过身,捡起村民们从悬崖上扔下的绳索,熟练地打了个结,绑住已经不会动弹的巨角鹿四足,用力扎紧,确定没有松动,这才站起来退后,扬起胳膊,抬头对正在悬崖顶端守候的人做了个“往上拉”的手势。

    整个下午,都在进行着机械重复的工作。除了十几头伤势较轻的幼鹿,所有坠入山谷的成年巨角鹿都被杀死。昏沉沉的太阳在云层后面朝着西面方向缓缓落下,在天空中释放出所剩不多暗淡光线的时候,天浩也攀着绳索灵活爬上悬崖,点算着这次狩猎的丰厚成果。

    粗大原木制成的滑撬看起来很粗糙,却很实用。村民们拉着满载巨角鹿的滑撬运回磐石寨,算着这最后一趟,总数约为一千两百头。

    山谷里还有四千多头死鹿。

    起风了。根据多年来观测天气的经验,今天晚上肯定会下雪,磐石寨人少,这些猎物就任由落雪掩埋,它们在寒冷环境下不会腐烂,需要的时候再派人过来挖取。

    长峰拖着肩膀上牢固的绳索,在雪地上吃力地走着。他不断用佩服眼光打量着走在旁边的天浩:“你那脑子是怎么长的,竟然想到用这种办法吸引鹿群?”

    夹杂着细小冰雪颗粒的风吹在天浩脸上,他用微笑代替了所有回答。

    一两句话不可能做出完美解释,粗浅字句无法满足探究者的好奇心。与其麻烦,干脆不说,这样还能在众人面前保持足够的神秘感。

    在昏暗的光线映照下,身穿宽大皮袍的天狂看上去就像一头熊。他拖着沉重滑撬仿佛一点儿也不累,走在天浩身边,浑身上下都透出强烈自豪:“我们家老三是最棒的,是整个寨子里最棒的男人!”

    天浩低着头,在旁人无法看到的角度发出无声叹息。纤细的双肩承担着宿主意想不到的尊严,喜欢思考的懒鬼也许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成为整个寨子里的英雄。但是我不一样。活着,用属于我自己的方法,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活下去,这才是目的。

    ……

    老祭司手持火把站在寨门前,苍老双眼没有像平时那样被疲倦挤压着形成一条缝,它们努力睁大,清清楚楚看到了每一个回来的狩猎者,以及那些满载猎物的滑撬。

    磐石寨再一次轰动了。

    记忆当中,谁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猎物。人们习惯性的将滑撬称之为“车”。一车又一车的死鹿,巨大的鹿角耷拉在外面,在滑撬经过的沿途雪地上划出一道道痕迹。尤其是最早运回来的那些鹿,因为死亡时间短,手摸上去,仍能感受到透过毛皮传递出来的温热。

    从第一车猎物回来的时候,整个磐石寨都陷入了忙碌。人们用巨大的钢斧头从鹿头上砍断巨角,趁着残留在死鹿体内的温度迅速剥皮。今天是磐石寨里所有孩童的节日,浑身血污的大人们脸上带着笑,不断从切割开的猎物腹内取出一块块鹿肝和鹿心。这些东西必须趁着新鲜食用。以前猎物少,只有部族勇士和德高望重的长者才有资格食用。现在不同了,连小孩子都能享受眼馋已久的鲜美。

    不需要来自头领的命令,节俭惯了的人们主动将洗剥干净的鹿身放在雪地里冻硬,然后送入寨子里的公共仓库。从颈部砍断的鹿头仿佛一块块血红色三角形石头,就这样堆在剥下来的鹿皮旁边。随着运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多,它们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

    今天的晚餐是巨角鹿内脏和鹿脑。寨子里所有人都可以吃饱。

    “他们回来啦!”瞭望塔上,情绪激动的值守者发出高亢吼声。

    天浩拖着滑撬走进寨门的时候,正在忙碌的人们纷纷停下手上的工作,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他注意到很多人的眼睛里都透出感激,即便是平俊这种对自己抱有敌意的人,目光也很复杂,充满了深深的嫉妒,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

    松开肩膀上的绑绳,大步走到老祭司面前,单膝跪下。这是北方蛮族在猎获归来后必不可少的重要礼节。猎物丰富是来自神灵的恩赐,祭司作为神的代言人可以享有这般尊崇。

    “好孩子!做得好,你做得很好。”满面喜悦的老祭司弯下腰,将右手轻轻放在天浩肩上:“按照部落里的规矩,你可以分配属于你的猎物。”

    第十七节 分配权

    原始时代公有制社会的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身为得到磐石寨三位最高权力执掌者承认的“十人首”,再加上此次狩猎的主导,天浩参与猎物分配的资格毋庸置疑。尤其是在他管辖之下内的那几户人家,分多分少,或者是连一根骨头也不给,完全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天已经黑了,人们从木屋里带出一根根燃烧的火把。天浩的黑色短发在火光映照下显出铜线般的亮色光泽,他转身走到满载猎物的滑撬前,朗声发布自己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一道命令。

    “天狂、长峰、阿依、旭坤,你们过来,每人拿一头鹿。”

    磐石寨的村民没有私粮。除非你在寨子外面就把所有猎物吃干抹净,否则只要是带回来的部分都要交公,由头领和长者统一进行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确保大部分人不会饿肚子,甚至只是很简单的活着。

    密密麻麻的围观者眼睛里透出毫不掩饰的羡慕。巨角鹿是如此的大,就算砍掉头顶鹿角,这种动物仍然超过北方蛮族的平均身高。尤其是阿依,家庭成员除了母亲,就只有一个年幼的弟弟,分到一整头巨角鹿对她来说相当于一笔巨额财产。在饥肠辘辘的人们看来,能够吃饱的人简直就是“幸福”的代名词。

    没有人质疑天浩的分配方法。他对寨子做出的贡献大家有目共睹,何况他是得到祭司和头领承认的“十人首”。

    年轻女子们用热情发亮的目光盯着天浩。她们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以前从未发现天浩是如此的富有吸引力。他容光焕发,活力充沛,笑容踏实又纯真,整个人洋溢着强大且自信的男性魅力。

    如果我是他管辖下的“十人首”部众,肯定可以得到与阿依同样的猎物分配。

    平俊侧身隐藏在人群深处,他死死咬住牙齿,双手握得很紧,一声不吭。

    ……

    天黑了。

    磐石寨里没有娱乐项目。无论身份尊贵的头领还是普通村民,都认为世界上最大的享受就是食物。

    在没有盐和其它代用品的情况下,想要把动物肠子清洗干净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天浩用最简单的办法,将肥厚的鹿肠用锥刀反推着反过来,从雪地里抓起大团积雪用力搓揉,温度加上力量,导致鹿肠组织大面积破损,再用烧开的热水一浇,肠管内膜很快变得泡胀,用手轻轻一拉就能撕掉。

    鹿头是不能浪费的。天狂用斧子将其劈开,趁着新鲜取出被粉红色薄膜裹住的鹿脑,装在碗里,献宝般端到大哥天峰的病榻前,用木勺小心翼翼挖出那么一点,送进他的嘴里。

    这是极其难得的美食。北方蛮族讲究“首为尊”,猎人带回来的猎物脑子从来都由祭司和大巫师独享。只有在数量多的时候,头领和族长才能分到。再往下,按照不同的身份等级,分配到普通部族成员头上的可能性极低。

    没有添加任何佐料的新鲜鹿脑腥味很重,天峰却吃得异常满足。他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食物,以前只能幻想着是何等美味,没想到本该属于祭司和头领的东西,因为最不起眼弟弟的努力,自己得以品尝。

    天霜坐在火塘旁边,用锋利的小刀剥掉鹿头表面毛皮,非常仔细地割下一块块附在头骨表面的肉。她今天没有跟着狩猎队外出,在家里烧了几大锅热水好好洗了个澡。深藏在头发里的虱子被烫死,污垢也纷纷脱落。虽然身上干净了许多,却还是无法彻底从入冬以来就积累的体味。

    三哥的话必须服从。浩哥说了:你要是不洗澡,不洗头,我就不给你吃肉,还会把你杀了,分给寨子里的人。

    天霜不怕死,死亡对她来说实在太远,也很陌生。但对于饥饿的体会她无比深刻,尤其是香味浓郁的肉汤,还有三哥做的那种烤肉,光是想想就让天霜流口水,无法找到任何一点点抗拒的理由。

    鹿头上剔下的肉很散碎,只能熬汤。天浩砍下一整条鹿腿,切碎洗净了倒入锅里。当着两位兄长和妹妹的面,他从木屋角落里拿出两个拳头大小的皮口袋,解开系绳,大大方方往锅里放了些浅灰色的枯树叶子。

    天峰示意天狂把自己的头部垫高,他躺在那里好奇地问:“阿浩,上次我就看你在肉汤里放了这种叶子。这是什么?”

    “这叫百里香。”天浩笑着解开另外一个口袋,从中拈起一些黄豆大小的黑色颗粒:“还有这个,这叫花椒。”

    真正的百里香与花椒当然不是这样。

    在磐石寨的村民看来,宿主是个奇怪且懒惰的人。他喜欢收集各种植物叶片和种子,像文明时代小女生那样收藏起来。按照宿主的记忆,天浩在木屋后面的地板下面找到一个空间,里面有几十个这样的小皮口袋。有些打磨光滑的骨头碎片,就像男孩子经常玩的玻璃球;有些装着枯萎的干花,颜色褪尽,残留香气也被鞣制粗糙的皮袋混合,无法分辨本来面目。

    灰色的枯树叶子散发出与百里香类似的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