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鹿庆西在漫长时间里学会的自我排解方式。

    用文明时代的话来说,就是吐槽。

    现在,不只是吐槽那么简单。

    他伸手插进长裤侧面的口袋,指尖触到一块坚硬的石头。鹿庆西仿佛遭受电击般突然将手缩回,他提心吊胆离开走廊,按捺住狂跳不已的心脏,迅速回到自己的房间。

    与磐石寨之间的联络只能在暗地里进行。自己只是提了一下父亲对待三个儿子的不公,够朋友的阿浩立刻提出搞残鹿庆南的办法。鹿庆西不是白痴,他很清楚天浩这样做的目的不外乎是想要纺织技术。他觉得可以籍此从天浩手里得到更多好处。

    一个诡异的联盟就此结成。连鹿庆西自己也觉得奇怪,为什么偏偏会对远在磐石寨的年轻头领言听计从?但不可否认,天浩的各种计谋真的很管用,而且实施的可行性极强。

    比如现在,他教给自己对付父王鹿庆元的办法。

    牛族那边盛产各种矿石,天浩派人给鹿庆西送来一块精挑细选的石头。来人是平俊手下的亲信,他再三叮嘱鹿庆西:每次使用,只要用刀子从石头表面轻轻刮下一层粉末即可。白色,无臭无味,拈在手里就跟普通尘土没什么两样。

    “我们头领说了,把这个掺在你父亲平时吃的食物里,酒水也行。少则三个月,多则一年,会有效果的。”

    使用剧毒把某人干掉,是非常愚蠢的行为。鹿庆西虽然对王位渴求多年,也不会使用如此激进的办法。那样做,只会站在所有人的对立面,把自己搞成孤家寡人。

    很多矿石都含砷。

    这种毒素可以通过化学手段制取,也可以从天然矿石中获得。

    被囚禁在小岛上的拿破仑就是死于砷中毒,用同样的方法对付牡鹿之王,倒也与鹿庆元的身份很配。

    第一百二一节 肉菜

    天浩对此丝毫没有心理负担。他只是给出一个建议,提出一种方法,具体实施与否,碍于鹿庆西自己。

    对面的墙上爬着一直蚂蚁。

    不知道为什么,鹿庆西忽然对这只小生物产生了兴趣。走到近处,屏住呼吸,用探究的目光跟随蚂蚁,仔细观察它沿途经过的路线……就这样,他足足在这只蚂蚁身上耗费了十多分钟。

    “……我们很像啊……”他微微颤抖,发出衰朽病人般的呻吟。

    我就是这只蚂蚁,父王就是这堵高大厚重的墙。

    卑微的我拼命往上爬,越过各种障碍,直至顶端。

    一滴泪水从眼眶滚落,不偏不倚落到了嘴角位置,沿着嘴唇中间的缝隙渗进去,舌尖尝到了酸涩咸味。

    鹿庆西用力吸了口气,大量气体涌入肺部,整个胸部高高鼓起。他像潜水运动员那样足足憋了很久,瞪着努力控制住泪水不再分泌的通红双眼,将淤积在体内的大量浊气大口喷出。

    狂暴气流吹飞了那只蚂蚁,它摔得粉身碎骨,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房间里回荡着极其低沉的抽泣。

    “父王……”

    “我是您的儿子,我有资格,也必须得到您的一切。”

    “您让我等待了太久,我也为此做了太多的事情。”

    “所以……你死吧!”

    “不要逼我。”

    ……

    秋天再次降临了这片大地。

    “包产到户”政策收到了极好的效果。村民们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强烈劳动欲望。耕地面积超过去年三分之一,如果不是开垦区域已经达到人力极限,为了粮食而疯狂的人们还会继续将其扩大。

    在金黄色海浪般的麦田里收割,是每一个蛮族成员都喜欢的事情。粗糙尖锐的麦芒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障碍。锋利的镰刀一下下挥舞,用稻草扎紧的麦子躺在地里。老人好孩子负责运输,接下来的时间,它们将在磐石寨广场上完成脱粒、晒干等一系列工作。

    家家户户都在蒸馒头,用苹果制成的酵曲使面团发胀。男人和女人脸上充满欢笑,粗壮有力的胳膊揉捏着面团,这个季节有葱,还有茴香,新磨的麦粉仿佛带有阳光味道,令人感受到充分的暖意,觉得挥洒了大半年的辛勤汗水很值,是大自然与人类之间最直接的等价交换。

    夏天的时候,永钢带着狩猎队进山,带回来几十头野猪。

    这种野兽的体量高达两米以上,黑灰色外皮与山林树叶构成完美的伪装。它们有外凸的獠牙,厚厚的嘴唇向上翻起,长时间生活在辐射区导致野猪变异,外皮厚度惊人,再加上这些野兽平时喜欢在泥浆里打滚,用肮脏的泥巴涂抹全身,以此避开讨厌的吸血蚊虫……无论长矛还是弓箭在这层土制盔甲面前都要减少三成力道,紧接着被高度角质化的皮层弹开。

    经验丰富的猎手通常选择大队合围,从不单独行动。他们瞄准野猪的眼睛和鼻孔射箭,肌肉发达的力量型猎手则手持钢锤,从野猪后面发动袭击,同时行动的至少还有两个人,他们负责撒网,只要目标被藤网罩住,眼鼻部位突然受创,就能限制住活动范围,带着刚猛力道的狂暴锤击之下,再凶猛的野兽也会被活活打死。

    猪肉的味道很香,主要是因为富含油脂。

    磐石寨村民从未有过食用猪皮的经历。

    他们对天浩的做法感到新奇。

    用沸腾的开水冲刷猪身,洗去污垢,然后将正头猪放在稻草堆里点火焚烧。不必太熟,七分左右就行。将表面烧糊的猪皮用粗糙石块用力刮掉,下刀,沿着内皮位置切割,将猪皮与脂肪分开,取下半指厚的一层。

    这时的猪皮半熟,很硬。用锋利的刀子切成细丝,拌上从山里摘来的青皮酸橙,撒上辛辣的花椒,挤上茴香汁,多加盐,当然也少不了野生芫荽和蒜泥,吃在嘴里同时兼有焦脆的糊香,韧劲十足。

    野猪在山上就被杀死,体内血液早已凝固,但腹腔仍有相当数量的积血。烤生皮只是开胃菜。接下来由两名壮汉用钢斧剖开猪腹,下面用陶盆接出半凝固状态的血,照例撒上盐搅拌待用。新鲜的里脊很嫩,沿着猪脊整条取下,分给女人们剁成糜状,汇拢后用之前的半凝固猪血搅拌,简单的作料就那么几样:酸橙、茴香汁、花椒……如果佐料品种丰富些,这道生猪肉的滋味儿还会更好。

    这是文明时代边疆地区的特色菜,名字也极富特色,“剁生”或“拌生”。颜色鲜艳的生猪肉很对村民们的胃口,嚼劲十足,又细嫩柔滑。香气浓烈的佐料压制了血肉腥味,同时突出了生肉的鲜美,搭配新麦做成的面饼和馒头,成为了收获季节最受欢迎的蛮族美食。

    (云南烤生皮、猪血拌生了解一下。)

    脂肪连同内层皮膜一起撕下,在干净的案板上切成块,指肚大小的那种。照例用热水清洗,下锅里慢火熬制,很快就能渗出颜色清亮的油。

    猪油比熊油更香。只是磐石寨附近野猪种群不多,相比之下,暴鬃熊才是猎人们看中的目标。

    天霜吃猪油渣拌饭上了瘾。稻米是从南边换来的粮食品种,数量不多。偶尔尝鲜还行,但终究不如麦面管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