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直直看人的表情,也许是阳光的关系,竟然让她想到了“柔情似水”这个词。“人的长相不是很重要,可是长的好还是让人看着舒服,也容易吸引人是不是?”

    大忽然笑起来。

    “哥?”

    “你知道你最吸引我的是什么时候吗?”

    董洁摇头,眼睛紧紧盯着他,她想知道。

    大山眼睛向前看,脸上浮现一抹追忆的神色,“七年前,你第一次踏上巴黎的舞台,你上台谢幕,面对掌声和镁光灯,所有的人都为你鼓掌——”那一刻,我跟自己说,一定要努力,要做一个可以配得上你的男人站在你身边,要做可以跟你肩并肩一起站在人前的人。

    “你那么小,一点也不怯场,落落大方,根本就看不出是一个初出国门的人,对着镁光灯,一张嘴就是流利的法语,让所有人惊上加惊。小洁——”

    他摇摇头,“我有时候想,是我太自私,想把你留在身边,这些年你陪着我,很少出门。以你的工作来说,留在这里对你的发展更好,至少一年中应该有半年的时间留在国外,保罗先生跟我说:爱她,就要给她一双想飞的翅膀——我却做不到,我的事业重心在国内……”

    “哥……”董洁挽住他的手臂,“没什么啦,我反正不是有事业野心的人,你看我像是那种人吗?我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倾身靠近了轻啄他唇角,笑道:“以后会更满意,你知道的——”她眨眨眼,眼波流转,似乎是抛媚眼,但并不成功,反而有种捉狭的调皮感。

    大山噗嗤一笑,实在拿她没办法,又爱极她时不时流露出的小儿女情态。

    董洁拍手道:“笑了笑了。哥,你是不是对我前些时候说要努力工作的话有些上心?我提前来巴黎,你又多想了,是吧?真是的——”

    她一把抱住他,“我过去是有个心愿,希望在巴黎时装周上露面,如今愿望圆满达成,当然是能偷懒则偷懒了,你不会以为我是那种整天想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人吧?我是很羡慕那种人没错啦,不过一想到要那样活着,整天周旋在人情往来中,为了保住名气和地位兢兢业业不敢有片刻放松,时刻要想着充电开阔见识——我一想到这些就头疼,这样的日子我可不爱,太累了。我就喜欢躲在你的背后偷懒,偶尔想振作的时候就努力一把,衣食无忧,又不用为五斗米折腰,这样随心所欲的过日子最好。”

    第三百二十九章 初见

    林小芳第一次来北京。

    此行之外,她到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家乡的县城。

    不用种地,住在县城里的人,过着每天上班下班的生活,到月底就有工资拿。到处有小商店,街头巷尾都有小店,卖各种吃食和服装。农贸市场上天天人来人往的卖菜买菜,不像乡下地方,每五天才赶一次集。

    私心里很羡慕县城里的孩子,他们无忧无虑骑着自行车上学,把车子骑的飞快,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追逐、嬉戏、打闹。

    她去县城,一次是参加运动会。

    乡下来的学生和县城里的学生,有很明显的区别,不单单表现在服装的逊色上,还有说话看人应对,这些稍微有心留意就能看出差别的地方。站在自己的队伍里,看着别个队伍来了,又去了,穿着不一样的整齐些的服装,来去坐的是大客车。

    有两次是去考试,参加课业上的选拔赛。

    她的学习成绩很好,有足够的聪明,也付出了足够的努力。

    和董洁通信这几年,林小芳自觉成长了很多,主要是心理方面。

    她觉得比身边的同龄人早熟,有时候,内心可以在一定的高度上,理智的、客观的衡量和评价一切的人和事。当然不免也带一些主观色彩。

    然而她很满足于目前的生活。

    不管县城的学生过的怎么样,大抵是承父母余荫,这是先天个体上的差异,只是出生和生活的环境有所不同,大家也只是还在念书的学生,各自的未来,还得是他们自己去闯。而她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第一次出远门,一个人,去的是北京,祖国的首都。

    一路上林小芳都没有合眼。

    这些年和于大伟的父母熟的像自家人,也认了于爸爸于妈妈做干爹干妈。

    对干爸干妈,林小芳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如果不是他们从中帮忙,就没有她的今天。做人如果没有能力知恩图报,至少要铭记心头,这是朴素的传统伦理教给她的,根深蒂固的认知。

    跟干哥于大伟没有见过几次。

    主要是他太忙,很少有时间回家乡。

    邻里邻居都羡慕干爹干妈有一个在首都工作的儿子,提起他干爹干妈也是掩不住的兴奋和骄傲。

    去年干爹干妈去了一趟北京,于哥接他们去玩。

    回来时,林小芳缠着问他们北京之行的所见所闻。

    城市那么那么的大,人有多么多么的多,各种各样的小轿车在宽阔的柏油马路上跑来跑去,楼很高很高,从没见过的几十层高……

    干爹干妈模糊的描述加深了林小芳的向往。她再一次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考到北京去,到北京去读大学!

    然而机会来的又早又突然,干哥突然问她:要不要去北京读中学?

    林小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幸运,她激动的在电话里一再确认:真的吗?我真的可以去北京读中学,今年吗?现在吗?……

    消息传出去,左邻右舍一片哗然,大家都嫉妒她的好运。

    去那么大的城市读书,几乎就等于确定了,她的未来是一片金光大道的坦途,未来是一定要做吃皇粮的城里人,而且是大城市的人。爸爸妈妈脸上也觉得光彩。

    虽然不明白这份幸运是怎么回事,但父母接到消息就开始为她准备行李,拿出了家里最好的被褥、枕头——最后被告知,不用带这些,那边学校统一安排。父母兴奋之余,领她进了一趟县城,专门为她买了两身新衣服和新鞋,从里到外,包括内衣内裤和袜子,都买了新的。

    离家前一夜,父母兴奋的几乎一宿未睡。父亲一遍遍重复着几天来说过好多遍的叮咛,母亲给她摊了一些加了鸡蛋的饼,煮了十多个鸡蛋塞进她背包里,又准备了一些苹果、梨、枣。生怕饿着她似的,直到背包塞无可塞,才不得不停了手,转而一再叮嘱她要争气,要好好表现,将来有了出息,别忘了提携弟弟一把……

    于哥在电话里说要她买卧铺票,林小芳去买票时发现跟硬座比起来,其中有好几十元的差距,赶紧拒绝了。

    她主动要了硬座票。

    钱要用在刀刃上。不可以浪费别人的钱,省下来的那些钱,完全可以花在更值得用钱的地儿。林小芳想,她一分钱不挣,完全靠别人资助,能省一点是一点,不能浪费。她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吃得了苦。

    生平第一次坐火车,她不舍得睡,不舍得错过沿途的风景。

    哪怕是在黑夜中,仍然极力睁大了眼睛往外看。邻座的是个中年大叔,交谈中知道她第一次出门,很照顾她。问她去哪里,她很自豪的告诉人家:去北京读书。那一刻,心底的自豪油然而生,伴随这种情感的,还有深深的感恩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