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不是指那被运动的事物,而是指那在其中运动的空间;因为空间是一个量元,所以运动亦当是一“量元”

    ;又因为空间是一量元所以时间亦当是一量元。

    章十四“质”

    〈素质〉1的命意(一)是本体的差异,例如人是具有某些素质的动物,因为他是两脚的,马也是具有某些素质的动物,因为它是四脚的;圆是一个具有特质的图形,因为这是没有角的,——这些显示主要差异的就是质。这是质的一义。

    (二)其第二义应用于数理上的不动变对象,列数各有某些素质,例如不止一向度的组合数,若平面〈两向〉与立

    1“范畴”第八章亦论“质”。

    -- 130

    。

    821。形而上学

    体〈三向〉就是二次与三次数1的抄本;一般地说数的本体,除其所固有的量性外,还各有素质;每一本体是指那事物之一成不变者,例如六是二的倍数、三的倍数等,这不是六的本体,六之一成为六,而不复变为非六者,才是六的本体。

    (三)能动变本体之一切秉赋有所变化(例如冷与热,黑与白,重与轻和其它类此的)而物体也跟着演变者,这些秉赋亦称素质。

    (四)各种品德之称为“素质”者,通常就指善与恶。

    这样,“质”实际有两类含义,其中之一应为本义。

    “质”

    的第一义就是本体的差异,列数的素质就具有这类基本差异,这些差异有关事物的怎是,但这些限于不在动变中,或不作动变论的事物。第二义是事物在动变中所起的质变与动变差异。

    品德的善恶属于这类;质变为这些动变表明了差异,有些活动良好,有些活动卑劣;在一方向的活动可以成德达善的,在另一相对的方向活动,就堕德济恶了。以善恶为素质的,尤于生物为然,于生物中,尤以有意旨的生物为然。

    章十五事物之“关系”

    〈相关〉,2(一)如倍与半,三倍与三分之一,一般说来,就是那些相互以倍数或分数为函受的事物以及那些相互为超过或被超过的事物;(二)

    如那些能热的与

    1iπσαiπσiηiπσαiπσiπσαi直译“这么多的这么多”与“这h j i h j i h j i么多这么多的这么多”

    ;意译为“数x数”与“数x数x数”。自亚历山大诠疏中即确定此语为平方数与立方数,故译二次与三次数。

    2“关系”论题另见于“范畴”章七与命题卷四章四。

    -- 131

    形而上学。

    921。

    能受热的事物,那些能剪切的与能被剪切的事物,一般说来,就是主动者与被动者;(三)如计量与可计量的事物,认识与可认识的事物,感觉与可感觉的事物。

    (一)第一类的关系辞有因“数与数”及“数与一”的有定或未定的关系而言者,如“倍与一”是已定的数关系,至于说“若干倍大”

    ,虽则也是一个数关系而它与一的关系则未完。说这是某物的一半大,这是一个已定的数关系;说这是某物的n+1n倍1则对另一物是未定的数关系,犹如若干倍大与一的数关系未定一样。那些超过与那些被超过的,在数关系上是未定的;因为数总是可计算的,数不能用来说明不可计算的事物,可是那些超过与被超过的关系只是多了些,或少了些;这多些或少些是未定数;因为从那另一事物的相等数起,凡以上或以下所有不等数都可以说是超过与被超过。

    所有这些关系,用数来说明,又用数来决定。这些在另一路径上想就是“相等”

    、“相似”以及“相同”。因为所有的数都以一为比照,凡本体是一的即相同;凡素质是一的即相似;在量上是一的即相等。一者数之始,数之准,所有这些关系虽路径不同,而必有数存于其间。

    (二)

    凡活动的事物相应有一主动或被动的潜能与这些潜能的实现;例如能热与能被热的相关,因为这个“能”使那个热;而这个热与那个被热的相关,以及这个剪切与那个被

    1δπiμiπππiμiαααασ直译为“那个未定数在上的g k e h f h i g h k e h f j g h g h f与一”和“在下的未定数”之关系;用数学公式表明为那个未定数+1那个未定数或n+1n倍。

    -- 132

    。

    031。形而上学

    剪切的相关,是因为它们正在实现着这些事情。但数关系的实现只见于某一特殊意义,这已在别处讲起;1在动变的意义上,数并无实现。

    能的关系,有些是相应于某一段时间的,例如曾经制造的与已被制造的事物,以及将要制造与将被制造的事物之间是有所相关的。

    一父亲被称为是这一小孩的父亲,就是曾经主动与受动的关系〈即过去的关系〉。又,有些相关辞的涵义指能的褫夺,即“无能”一类的名辟,例如“不能见”。

    所以包涵“数”与“能”的关系辞,都是因为它们的本体包涵着别事物的关系,并不是别事物联系上它们的怎是。

    可是(三)涉及可计量或可认识或可思想的事物之被称为“相关”

    ,则是因为别事物联系到它的怎是。

    我们说那些可想到的就指有一个思想想到那事物,但这思想与那个因彼而成其为所思想的原物则不必相关;要是那样,我们就得一事物作两回说了。思想是想到某些事物;相似地,视觉是视见某些事物,这并不指那个“因彼而成其为所视见的”

    (虽则这样说也是真确的)

    ;实际上,这只是与颜色或类此的〈引起视觉的〉关系。若照另一方式来讲,同一事物就得作两回说了,——“视觉是视见那个被视见的”

    2〈颜色〉。

    事物之因它们的本性而被称为“相关”的,有时就如上

    1这里指亚氏“论意式”

    (iδw)

    与“论毕达哥拉斯教义”

    (iηwd e f d e g i g fθαiwδξη)两专篇。卷章十二1019b35,卷章九论及数之实现不如其q d g h e f h i c它事物之有赖于力能,盖与此句语意相通。

    2“关系”之第(三)节主观思想与客观事物之关系素为经院学派所重视。

    (三)节未句1021b2“视觉”例或译为“思想是思想那个被思想的”。

    -- 133

    形而上学。

    131。

    述这些含义,有时是因为包括它们的科属是一个关系辞,所以它们也成为相关;例如学术是关系辞,因此学术中的一门,医学也成为一个关系名辞。还有些事物因为它们所具有的品质而被称为“相关”

    ,例如相等性是相关的,因为“等”是两事物间的关系,相似性也如此,因为“似”是两事物的关系。

    另有些事物因属性而“相关”

    ,例如一人与某物相关,只因他碰巧是某物的一倍,而倍是一个关系辞;又或白之成为一关系辞,只因碰巧那一物既是某物的倍而又是白的。

    章十六凡被称为“完全”

    1的(一)是在这以外,再找不到它的部分,一个零件也找不到;例如每一个事物的“全期”就是说在这时期以外,你再也找不到旁的时间属于此期。

    (二)是这事物的优越没有可被超过的;例如说我们有一个“完全的”医师,或一个“完全的”笛师,他们精湛于各自的本行,是无以复加的了。

    转到坏的一方面,我们说一个“完全的”

    流氓或一个完全的窃贼;有时我们竟也说他们“好”

    ,如“好一个窃贼”

    ,“好一个流氓”。

    优越是完全;每一事物,每一实质,所擅的形式苟已无复任何自然的缺陷,它们就是“完全的”

    了。

    (三)是事物之已臻至善者,被称为完全,善终即是完全。如将以终为极的意义转到坏的方面说,一事物已被“完全”搞坏了,“完全”毁灭了,就意味着已毁到一点子也不剩。因此辞藻上就以死为终;死与终均为事物的结束。最后目的也是

    1i(完全)出于(“终点”或“极”)。1021b20以“优越为完g e e h f g e h i全”为亚氏道德论(以善美为人生目的亦为宇宙目的)之格言。

    -- 134

    。

    231。形而上学

    一个终点。——这样,事物在它们的本性上被称为“完全”

    就是这些含义;有些是因为它们已属全善而无复缺陷,无复遗漏,亦莫能超越;另一些是因为它们优于品级,一切齐备,不待外求;再有些是依于上述两项的“完全”

    ,或持有其义,或分沾其旨,或附丽其事1,或联类相及,也因而被称为“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