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取消一切附加的涵义,而后见到单纯的原称,则本体才是“原始实是”。

    事物之称为第一〈原始〉者有数义——(一)于定义为始,(二)于认识之序次为始,(三)于时间为始。——本体于此三者皆为始。其它范畴均不能独立存在,则本体自必先于时间。每一事物之公式其中必有本体的公式在内;故本体亦先于定义。于认识而论,我们对每一事物之充分认识必自本体始,例如,人是“什么”?火是“什么”?然后再进而及其质、量或处,我们必须先认识其怎是,而后可得认识质或量等每一云谓之所以为是。

    所以从古到今,大家所常质疑问难的主题,就在“何谓实是”亦即“何谓本体”。也就是这个问题,有些人1主于本体只一,另有些人谓这不止一,有些人2主张其为数有定限,另有些人3谓其数无定限。因此,我们必须基本地概括地探求义属本体的实是之本性。

    章 二最明显地,一般人辄以实物为本体;所以我们不但于动植物及其部分均称本体,于火、水、地一类自然实物以及所有由此组成的实物(整体或其部分)

    ,例如,天宇与其各部分,

    1指米利都与埃利亚学派。

    2指毕达哥拉斯学派与恩培多克勒。

    3指何那克萨哥拉与原子学派。

    -- 159

    形而上学。

    751。

    星月与日也称本体。但,是否就只这些是本体,抑另有其它?

    或所有这些,只有其中一部分是本体抑另一部分也是;或这些全不是本体,别有其它事物才是本体?

    这些必须予以考虑。

    有些人1就认为实物之外限,即面、线、点、单位是本体,而且这些较之实物或立体更应是本体。

    又有些人认为除了可感觉事物以外别无可为本体,但另有些人则想到了永恒本体较之可感觉事物其数既更多,而且也更为实在;例如柏拉图阐明了两类本体——通式与数理对象——与那第三类可感觉实物的本体并存。而斯泮雪浦制作了更多种类的本体,以元一为始,为各类本体假定了许多原理,其一为数之原理,又一为空间度量原理,另一为灵魂原理;照这样发展着,他增加了本体的种类。又有些人2说通式与数本性相同,其它事物由此衍生——如线与面等——一直到宇宙本体和可感觉事物。

    3

    关于这些,我们必须考察那一个论点真确,那一个错误,以及本体究竟是些什么,可感觉事物以外有无本体,以及可感觉事物如何存在,是否有脱离可感觉事物而自存的本体,或绝无或可有(如可有,则何以能存在,怎样存在)。我们必须先简叙本体的性质。

    章 三

    1指毕达哥拉斯学派。

    2指齐诺克拉底学派。

    3第二章关于各家本体诸说盖为卷a章三至六中若干节的撮要。

    本章所提示诸本体,大别为两类:(甲)柏拉图、斯泮雪浦、齐诺克拉底等,重于超物质本体;(乙)希波、伊壁鸠鲁等,重于可感觉本体。

    -- 160

    。

    851。形而上学

    “本体”一词,如不增加其命意,至少可应用于四项主要对象;“怎是”与“普遍”与“科属”三者固常被认为每一事物的本体,加之第四项“底层”。这里我所说“底层”〈主题〉,是这样的事物,其它一切事物皆为之云谓,而它自己则不为其它事物的云谓。作为事物的原始底层,这就被认为是最真切的本体,这样,我们应得先决定底层的本性。一个想法是以物质为底层,另一为形状,而第三个想法则是两者的组合。

    (举例以明吾意:物质是青铜,形状是模型,两者组合是雕象,那完全的整体。)

    假如认为形式先于物质而更为切实,同样理由,这也将先于两者的组合。

    现在我们已概括了本体的性质,显示了它可以底层为主词而其它一切即便为之云谓。但问题还没有明白;这说明不充分,而且有些模糊。照这说法物质将成为本体。要是不照这样说,我们又难于别为之措辞。一切都剥除了以后剩下的就只是物质。

    因为其余的既是实物的演变,产品,与潜能;而长,阔,深又是度量而不是本体;这些毋宁是本体的基本演变而已。然而作为实体外限的长,阔,深被取去以后,形状就不能存在;〈度量不是本体,那么这以度量为主的形状也非本体。

    〉照这样来研究这问题似乎只有物质是本体。

    这里我所指物质,它自身既不是个别事物也不是某一定量,也不是已归属于其它说明实是的范畴。这些范畴都各有所云谓,其所云谓的实是亦各异。因为一切其它事物用来说明本体,而这里所标指的是物质;所以终极底层自身既不是个别事物,也不是某一定量,也不是具有其它正面特性的事物;并且也不是这些的反面,因为反面特性也只有时偶尔附随于物质。

    -- 161

    形而上学。

    951。

    于是,我们倘接受这观点,物质就应是本体。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本体主要地是具有独立性与个别性。

    所谓本体,与其认之为物质,毋宁是通式与通式和物质的组合。而通式与物质的组合是可以暂予搁置的,它的本性分明后于通式。

    物质在这一涵义上也显然为“后于”。

    我们又必须考察第三种本体〈通式〉,因为这是最迷惑的。

    有些可感觉事物一般是被当作本体的,我们必须先予顾视。

    1

    章 四大众修学的程序,宜必如此——经由个别的感觉经验所易识的小节进向在本性上难知的通理。如同我们的行事应始于个别之小善,而后进于所有个别尽为称善的绝对之大善,我们的研究也当始于各自所能知,而后进求自然之深密。这里于某些人们所能知而且认为是基本的道理,世人往往不易尽晓,而且其中也往往颇不切于实际。但我们必须在这些不甚了了的知识中,各就其少有所知以为始,进而试求那宇宙绝对不易的大义。

    开头2我们就说明了决定本体的各个项目,其中之一即所谓“怎是”

    ,我们现在必须研究这个。

    3让我们先做些言语

    11029a33与1929b1可相承接,1029a34这一句与上下文不相联贯。照贝刻尔本章节,第三章至1029b10为止;罗斯校本将1029b1—2两行移在12—13之间,作第四章开始,较为合适。

    但1029b第三行起仍与上文1029a末行文义不贯。

    似全节均为错简。全节原文造句颇为晦涩,仅可识其大意。

    21028b3—36。

    3释“怎是”见于本卷四至六章。此题亦见于“解析后编”卷二章十一。

    -- 162

    。

    061。形而上学

    上的诠释。每一事物的怎是均属“由己”。

    1“由于什么”而成为“你”?这不是因为你文明。文明的性质不能使你成为你。

    那么“什么”是你?这由于你自己而成为你,这就是你的怎是。但这于“怎是”

    ,还没有说得完全明确;所以为“面”与所以为“白”是不同的,因此,白性之由于表面就不能作为“由己怎是”

    ,但若复合起来说“由于这是一白面”

    ,这也不是面的怎是,因为以“面”说“面”是不能解释原事物的。说明一名词不应该用原名词,应该用别的字来表示它的涵义;怎是的公式也得如此。因此释一“白面”就说这是一“平滑的面”

    ,2以平滑释白,白与平滑因相同而成一。

    3

    但因为说明其它范畴的复合词是有的(每一范畴例如质、量、时、处与动作均有一底层)

    ,我们必须研究是否每一范畴各有怎是公式,例如“白人”

    这样的复合名词亦有其怎是。

    试以x4代表复合名词。什么是x的怎是?但,这可以说仍不是一个“由己”的说明:作为一个主词的由己云谓有两例是不合格的,其一为增加一个决定性名词,另一为缺少一个决定性名词。前一类的例就象要解释“白”的怎是,却陈述了那白“人”的公式,这就多了一个决定性名词。后一类的例,

    1参看卷,章十八。

    q2此节例示盖出于德谟克利特的色论,其要义为:色起于物面的组织状态对于人眼的感应,如一个平滑的表面可感觉为白色。可参看“感觉论”

    42b11与“成坏论”316a10;又色乌弗拉期托“感觉论”73—75。

    3此节末句所释为“白”

    ,并未释面;上句“所以为面”者,下文未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