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本书译文的一些注释多少表达了数学语言成长的经历。
柏拉图认为计点事物的数可以脱离那一堆事物而成为本
-- 425
形而上学。
324。
2、本3等意式数(象数)
,这些象数若作为自然数来应用,便无庸訾议。意式论者有时超过这些想法,企图从数上找出它实际不具备的特质,这常引人入于幻误。他们于意式数与可感觉事物的计点数之间另设一系列的间体数,也是过度的虚拟。
柏拉图从可感觉物形态上看,很少有准确的几何图形,但几何却在处理那些理想的“象形”
,他比照着,推想在数上亦应有类此的“象数”。 这些象形既有独立存在,那些象数也应独立存在。
这些都难作成确解。
数学家过度重视数的作用,这在各民族文化发展史上是相同的。 柏拉图学院的继承者们重数学过于哲学,几乎忽忘了先师的“意式”
,而以“象数”为“基本实是”。亚氏因此不惮烦的反复申述哲学研究的范围,慎重指明大家所要考察的本体应为星辰、生物以及自然万有,而不该是数和图形与意式;数与图形只是数理各门中的专门材料。
(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体系
(18)
亚里士多德作为一个思想家,其主要成就在于名学分析;他用几何论证方式或归谬法使人见到各家立论或假设之悖解处,常是简明而锐利;批评诸先哲时,常能洞中前人的弱点。有些辩难,今人看来或觉烦琐,在古时则这些都是被重视的问题。我们已知道“哲学”的编成是多年间断续的论文、讲稿或笔记的汇合;文内多套语,保留着讲堂气味。
哲学议论要求精审而又务广涵,故造句甚为繁复。 运用古代不丰富的字汇作析微阐幽的功夫,精萃的论断与反复的叮咛往往互见。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尝称誉亚氏的思想条理能
-- 426
。
424。形而上学
够摧毁柏拉图唯心主义和一切唯心主义,但在许多问题的辩证中也陷于质朴的混乱。我们若发现这书中一些不符的行文与晦涩的句逗,应该不足深异。全书综合而论,大致贯串而且具备着哲学论文上应有的细致。
(19)
矛盾律。
于列叙前贤哲学思想并历举了哲学诺主题后,他对于神话学家的“混沌”传说,赫拉克利特的“永恒消逝”
,阿那克萨哥拉的“万物混合”
,普罗塔哥拉的“人为物准”等名论,都用相反(矛盾)律加以勘察。卷与卷a f第五第六章否定折中论者与诡辩学派的“意见两可”与“现象两可”论,彻底消除了在论理上的两可(“是又不是”)与两不可(“也无是也无不是”)的模棱态度,使世人认识这些学说虽似各具胜义,谈言微中,却实际无益于格物致知。他的辩难有时似亦简率,并未举出充分理由;但就建立矛盾律的诸证明看来,他要为人世昭明是非而维护公理的心愿是悃愊而诚挚的。
(20)范畴与本体。凡物必有所“是”
,或是人,是马;或是白是黑,或是长是短。日常的言谈或学术的理论就只在各述其所“是”。这样的云谓,亚氏曾在较早的名学著作中厘订了十“范畴”
(σημααηαηiα)
(参看“索引”
“范畴”
条,j g g i j g h i见338面)
(1)本体——人,(2)质——白,(3)量——六尺长,(4)关系——倍,(5)时——今朝,(6)处——室内,(7)主动——抚摩,(8)被动——被抚摩,(9)状态——健康,(10)位置——坐着。在“哲学”中他依照这些范畴(或“云谓诸格”)处理各种各类的事物;其中9与10两范畴常被删除,而4—8五范畴也有时不论。在前三范畴上,哲学特重
-- 427
形而上学。
524。
本体。在本体中亚氏又分别了可感觉本体与非感觉本体。他所论述的非感觉本体仍有所实指,在卷a中提示了(甲)原动者,(乙)寄托在群星的精灵,(丙)灵魂在身死后可以独立存在的理性部分,这三项为非感觉本体。意式论者所重的理知对象如“意式”
、“意式数”
、“假想直线”
、“本圆”等、以及通名如“普遍”
、“科属”与“底层”等他都认为不能脱离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也就不能确乎为“本体”。
(21)是非、真假、主从之辨。在“实是”上,他又析出了三类重要分别:(1)诸范畴之是非出于感觉,其为“是”为“非”与“有无”相同。
(2)而“真假”之为是非则为理知或判断上的或确或误;前者就一单纯事物认明其是非,后者则因两事物之“离合”以求其是非。(3)另一类如“某某是人”
,其所是者为“本性之是”
;“某某是有文化的”
,则其所是者为“属性之是”。哲学所尚为“由己”之是;“偶然”从属的事情不能确立专门的学术。
这些分别好象是通俗常谈,实际则往往贤哲还不免弄错。大家懂得“事有轻重、物有本末”
,但在现世的纷纭中,事物却常被颠倒了本末轻重。
(2)物质与通式。亚氏的基本思想“物质与形式”
(器与理)
(ηαiiσ)类似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无定限与有定k j e h i限物”
,也类似柏拉图的“未完之两”与“一”。亚氏于数百年来各家所立诸对成(ααiα)研究有素(参看索引三,“对g f g成”
、“对反”条)
,于对反的性质也作出了说明,并确言“不能在一科属或一底层上同时出现者方为真对反”
,他把“形式与物质”作为每一个体所通有的原理或原因,并不完全当作对成看待。
他所用名词与所引事例比其前人为切实而通达。
-- 428
。
624。形而上学
虽近代各国翻译都用ater这字为之代替,他所谓η并k 不限于可感觉物质;例如“科属”并不是能由官感认取的实物,亚氏却也将“科属”作为“品种之物质”。他的“物质”
,其基本涵义为未定形的材料。 可感觉事物有好些等级;(甲)那些仅有空间运动的如星辰,(乙)那些能改换的(具有质)
,(丙)那些能增减的(具有量)
,(丁)那些能生灭的(本体)。后一等级逐级包涵前各等级。感性事物可以包涵理性材料。 物质与通式常相联结,永不分离,各不作独立存在。物质又有各级差异,每一差异都有相应的通式;差异由原始物质演进至于最后切身物质,相应地也就由原始形式演进至于是后特殊形式;最后的形式(理)与物质(器)之结合就是一个个别本体。例如:土水火气为原始物质,凭某种形式(比例)结合而成肌肉、血液;肌肉、血液等物质,又凭某种形式结合成手足五官等;手足五官等,作最后的切身物质(即躯体)
,与灵魂相结合,就成为一个活人。 这可算在诸先哲纷歧的一元论与各式各样的对成观念上获得了最后的综结。
(23)四因。
亚氏在“物学”中曾标举了四因(iiα)也k g就是四理或四原(αη)
:(1)物因(底因)
,(2)式因(本j因)
,(3)动因(效因)
,(4)极因(善因)
(η,iδs,ψ,k e h k h fψ,)。他把“动变渊源”与“终极目的”两项加之于k h f g e i上述“物质”与“形式”两项,凭这四项,解释一切事物与其演变。
卷a对于诸先哲批评的要点就在说自然哲学家们只见到“物因”
,后起的思想家如柏拉图则又见到了“式因”
,而忽于阐明动变渊源;阿那克萨哥拉的理性类似“动因”
,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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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724。
生平未曾把“理性”交代清楚;其他各家也都没有省识到宇宙有止于至善的终极目的。 亚氏在本书各卷中随处列示四因,于a卷中又特举了宇宙的总动因,也论到了“善”这重要题目。
但旧书目中所记亚氏“论善”
的专篇现已失传。
柏拉图认为计点事物的数可以脱离那一堆事物而成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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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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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3等意式数(象数)
,这些象数若作为自然数来应用,便无庸訾议。意式论者有时超过这些想法,企图从数上找出它实际不具备的特质,这常引人入于幻误。他们于意式数与可感觉事物的计点数之间另设一系列的间体数,也是过度的虚拟。
柏拉图从可感觉物形态上看,很少有准确的几何图形,但几何却在处理那些理想的“象形”
,他比照着,推想在数上亦应有类此的“象数”。 这些象形既有独立存在,那些象数也应独立存在。
这些都难作成确解。
数学家过度重视数的作用,这在各民族文化发展史上是相同的。 柏拉图学院的继承者们重数学过于哲学,几乎忽忘了先师的“意式”
,而以“象数”为“基本实是”。亚氏因此不惮烦的反复申述哲学研究的范围,慎重指明大家所要考察的本体应为星辰、生物以及自然万有,而不该是数和图形与意式;数与图形只是数理各门中的专门材料。
(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体系
(18)
亚里士多德作为一个思想家,其主要成就在于名学分析;他用几何论证方式或归谬法使人见到各家立论或假设之悖解处,常是简明而锐利;批评诸先哲时,常能洞中前人的弱点。有些辩难,今人看来或觉烦琐,在古时则这些都是被重视的问题。我们已知道“哲学”的编成是多年间断续的论文、讲稿或笔记的汇合;文内多套语,保留着讲堂气味。
哲学议论要求精审而又务广涵,故造句甚为繁复。 运用古代不丰富的字汇作析微阐幽的功夫,精萃的论断与反复的叮咛往往互见。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尝称誉亚氏的思想条理能
-- 426
。
424。形而上学
够摧毁柏拉图唯心主义和一切唯心主义,但在许多问题的辩证中也陷于质朴的混乱。我们若发现这书中一些不符的行文与晦涩的句逗,应该不足深异。全书综合而论,大致贯串而且具备着哲学论文上应有的细致。
(19)
矛盾律。
于列叙前贤哲学思想并历举了哲学诺主题后,他对于神话学家的“混沌”传说,赫拉克利特的“永恒消逝”
,阿那克萨哥拉的“万物混合”
,普罗塔哥拉的“人为物准”等名论,都用相反(矛盾)律加以勘察。卷与卷a f第五第六章否定折中论者与诡辩学派的“意见两可”与“现象两可”论,彻底消除了在论理上的两可(“是又不是”)与两不可(“也无是也无不是”)的模棱态度,使世人认识这些学说虽似各具胜义,谈言微中,却实际无益于格物致知。他的辩难有时似亦简率,并未举出充分理由;但就建立矛盾律的诸证明看来,他要为人世昭明是非而维护公理的心愿是悃愊而诚挚的。
(20)范畴与本体。凡物必有所“是”
,或是人,是马;或是白是黑,或是长是短。日常的言谈或学术的理论就只在各述其所“是”。这样的云谓,亚氏曾在较早的名学著作中厘订了十“范畴”
(σημααηαηiα)
(参看“索引”
“范畴”
条,j g g i j g h i见338面)
(1)本体——人,(2)质——白,(3)量——六尺长,(4)关系——倍,(5)时——今朝,(6)处——室内,(7)主动——抚摩,(8)被动——被抚摩,(9)状态——健康,(10)位置——坐着。在“哲学”中他依照这些范畴(或“云谓诸格”)处理各种各类的事物;其中9与10两范畴常被删除,而4—8五范畴也有时不论。在前三范畴上,哲学特重
-- 427
形而上学。
524。
本体。在本体中亚氏又分别了可感觉本体与非感觉本体。他所论述的非感觉本体仍有所实指,在卷a中提示了(甲)原动者,(乙)寄托在群星的精灵,(丙)灵魂在身死后可以独立存在的理性部分,这三项为非感觉本体。意式论者所重的理知对象如“意式”
、“意式数”
、“假想直线”
、“本圆”等、以及通名如“普遍”
、“科属”与“底层”等他都认为不能脱离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也就不能确乎为“本体”。
(21)是非、真假、主从之辨。在“实是”上,他又析出了三类重要分别:(1)诸范畴之是非出于感觉,其为“是”为“非”与“有无”相同。
(2)而“真假”之为是非则为理知或判断上的或确或误;前者就一单纯事物认明其是非,后者则因两事物之“离合”以求其是非。(3)另一类如“某某是人”
,其所是者为“本性之是”
;“某某是有文化的”
,则其所是者为“属性之是”。哲学所尚为“由己”之是;“偶然”从属的事情不能确立专门的学术。
这些分别好象是通俗常谈,实际则往往贤哲还不免弄错。大家懂得“事有轻重、物有本末”
,但在现世的纷纭中,事物却常被颠倒了本末轻重。
(2)物质与通式。亚氏的基本思想“物质与形式”
(器与理)
(ηαiiσ)类似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无定限与有定k j e h i限物”
,也类似柏拉图的“未完之两”与“一”。亚氏于数百年来各家所立诸对成(ααiα)研究有素(参看索引三,“对g f g成”
、“对反”条)
,于对反的性质也作出了说明,并确言“不能在一科属或一底层上同时出现者方为真对反”
,他把“形式与物质”作为每一个体所通有的原理或原因,并不完全当作对成看待。
他所用名词与所引事例比其前人为切实而通达。
--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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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形而上学
虽近代各国翻译都用ater这字为之代替,他所谓η并k 不限于可感觉物质;例如“科属”并不是能由官感认取的实物,亚氏却也将“科属”作为“品种之物质”。他的“物质”
,其基本涵义为未定形的材料。 可感觉事物有好些等级;(甲)那些仅有空间运动的如星辰,(乙)那些能改换的(具有质)
,(丙)那些能增减的(具有量)
,(丁)那些能生灭的(本体)。后一等级逐级包涵前各等级。感性事物可以包涵理性材料。 物质与通式常相联结,永不分离,各不作独立存在。物质又有各级差异,每一差异都有相应的通式;差异由原始物质演进至于最后切身物质,相应地也就由原始形式演进至于是后特殊形式;最后的形式(理)与物质(器)之结合就是一个个别本体。例如:土水火气为原始物质,凭某种形式(比例)结合而成肌肉、血液;肌肉、血液等物质,又凭某种形式结合成手足五官等;手足五官等,作最后的切身物质(即躯体)
,与灵魂相结合,就成为一个活人。 这可算在诸先哲纷歧的一元论与各式各样的对成观念上获得了最后的综结。
(23)四因。
亚氏在“物学”中曾标举了四因(iiα)也k g就是四理或四原(αη)
:(1)物因(底因)
,(2)式因(本j因)
,(3)动因(效因)
,(4)极因(善因)
(η,iδs,ψ,k e h k h fψ,)。他把“动变渊源”与“终极目的”两项加之于k h f g e i上述“物质”与“形式”两项,凭这四项,解释一切事物与其演变。
卷a对于诸先哲批评的要点就在说自然哲学家们只见到“物因”
,后起的思想家如柏拉图则又见到了“式因”
,而忽于阐明动变渊源;阿那克萨哥拉的理性类似“动因”
,但他
-- 429
形而上学。
724。
生平未曾把“理性”交代清楚;其他各家也都没有省识到宇宙有止于至善的终极目的。 亚氏在本书各卷中随处列示四因,于a卷中又特举了宇宙的总动因,也论到了“善”这重要题目。
但旧书目中所记亚氏“论善”
的专篇现已失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