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你在吓唬我?”公孙玉闻言先是做出一副受到惊吓的样子,看去楚楚可怜之极,然后才突然一笑,“萧挺死不死,与本姑娘何干?想杀他,你们去杀好了!他要是死了,那他那个叫杨柳的小情人还不定伤心成什么样子呢,至于我呢,只要杨柳伤心,我就高兴呀,到时候啊,我还不定高兴成什么样子呢!”
她嘟着嘴儿可爱之极地看着对面的香袖,竟是冲香袖撒起了娇来,“香袖,你最了解我了,你说是不是嘛……”
香袖见状微微蹙眉,“收起你那一套吧,我也是女人!你那一套拿去勾引勾引萧挺之类的风流种子还行,对我……可没什么用,就别浪费精神了!”
公孙玉闻言倒是听话地收回了刚才的可爱样子,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她又好像是起了闲愁一般的,轻轻叹息一声,道:“整天跟你这么一个不解风情的人呆在一块儿,闷也闷死了!连个让人想勾引的男人都找不到,人生还真是无趣的紧哪!”
香袖闻言又是一声冷哼,满脸讥笑地道:“刚才我不是说了吗?殿下吩咐过了,你现在完全可以把你那一套狐媚功夫都使出来去勾引那个萧挺了。”
“他?”公孙玉闻言不由撅起了小嘴儿,“他才不值得本姑娘出手,你们汉家男子,都不是英雄,就连皇上太子也一个个的尽是软包,倒是那个叫李勣的老头儿,我觉得挺有意思的,要是有机会,我倒是宁肯去勾引勾引他。”
香袖闻言冷笑,“李勣?他可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你还真会对他有兴趣?”
公孙玉闻言轻蔑地笑笑,一副庶子不足与语的表情,“老了的英雄,也还是英雄,再年轻英俊的狗熊,也终归只能是狗熊!”
她似乎是陷入了畅想,说话轻飘飘的,语气中却满是敬畏地道:“想当年那一战,我突厥牙帐死了多少好汉子呀,那可都是拜李勣所赐!这样的人物,死了也是英雄!本姑娘我宁肯给这样的人陪葬!至于你那位主子,哼,给本姑娘提鞋我都嫌他脏!”
香袖闻言便如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倏然站起,眉头紧皱地看着公孙玉,“你别忘了,你也是殿下的人!”
公孙玉恍若未闻一般,犹自说道:“至于那个萧挺,在你们汉家的男子里面,也还算是不错啦,至少他一个读书人敢亲自提刀杀人,肚子里也还有些智谋,所以呢,也就勉勉强强的,算是半个英雄吧,倒是可以拿来给本姑娘提提鞋揉揉肩膀之类的了!”
香袖闻言冷笑,“你可能真是忘了,如果没有殿下,你这位突厥的公主现在只能是一个最最下贱的妓女,哼,就凭你,也敢这般品评人物,真真是可笑!”
她本以为这番话说出来,定是可以将公孙玉激怒的了,谁知那公孙玉闻言却是捂着嘴儿笑了起来,当下看得她不由愣住。公孙玉笑了一会儿,这才抬起头来看着她,“最下贱的妓女?你太高抬我啦,我现在连个最下贱的妓女都不如呢,我只是你们殿下笼子里的一只鸟儿罢了!只不过让我高兴的是,你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
说着,她竟是又捂着嘴儿笑了起来。
香袖闻言顿时便要大怒,继而却又突然醒悟过来,知道她这是故意的要激怒自己呢,当下不由得冷哼一声又在那椅子上坐下,道:“少废话,我刚才已经差了人以你的名义去约那萧挺来这里了,待会儿他来了,你可要……”
“我说了,我不!”
香袖闻言冷冷地看着她,“我的大小姐,你有说不的权力吗?你自己也知道,其实你只不过是殿下笼子里的一只鸟儿罢了,所以,殿下他随时可以用你来炖一碗汤喝的。”
“你这是在替你的主子威胁我喽?”公孙玉虽然脸上笑意不减,却是慢慢地站了起来,她笑吟吟地道:“别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被炖汤之前,还是可以拉着你为我垫背的!好香袖,你信不信呀?”
香袖闻言面上不由一滞,正想说话,那公孙玉却是突然的勃然大怒,“我呸!就凭你,也该狐假虎威的来威胁姑娘我,你给我滚!”
“滚回去告诉你的主子,我跟他之间的约定我已经履行了,从此之后,他是他,我是我!本姑娘我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要去勾搭谁,不去勾搭谁,他管不着!如果他要不守信诺,那也别怪本姑娘我不客气!”
那香袖闻言不由得愣住,过了片刻才从椅子上站起来。
毕竟在公孙玉身边做了几年的丫鬟了,公孙玉的本事她还是晓得的,所以,当她说出这番狠话来,她竟是不由得一时为她所慑,不敢再用那种语气说话,当下只是深深地看了公孙玉一眼,道:“这话可是你说的,我如果回去告诉给了殿下,那后果……”
“后果怎么样?杀了我?”公孙玉冷哼一声,“别以为我突厥女子会跟你们这些汉家女子一般怕死,本姑娘虽然只是个女子,却也自信不比你们汉家那些男子差!若说到品评天下英雄……”
“……本姑娘我……”她指着自己道:“至少也算是半个英雄!”
香袖闻言已经近乎傻住了,只知道愣愣地看着她。
在一起这两年来,她见识过公孙玉的妩媚妖娆,也见识过公孙玉的刚健飒爽,甚至还见过她孤单寂寞地抱臂自怜,却独独没有见过她眼下这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做派!
似乎到这个时候她才又突然想起来当时被派到她身边做丫鬟之前,管事的人曾经对自己说过的关于她的故事。
虽然她只是狼狈的逃出了突厥牙帐,并且随后还被千里追杀,几次都差点死在草原弯刀之下,至今后背又有三道深深的暗红的疤痕,而来到长安之后又因为不屑于乞讨,不屑于抢劫,所以几乎冻饿致死,但是,她毕竟还是那个在突厥有着“血盏花”这一赫赫威名的公主殿下。
即便是手中无剑,她仍是一只奋起一搏便足以令数百人骇然心悸相顾胆颤的草原之狼!
如她所说,她至少也是半个英雄!
当下香袖几乎不敢看她的眼睛,自然也就没有了方才那种不屑的神情,只是低了头,道:“我会如实的把你说的话禀报给太子殿下的,咱们主仆两年……小姐,您保重!”
“站住!”公孙玉闻言却又叫住了转身要走的香袖,静静地看着她道:“我还有一句话忘了说,你记得也要帮我把话传给他,就说是我说的,让他不必再惦记着本姑娘的红丸了,我就是把身子给了角先生,也不会便宜给他的!”
香袖闻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淡淡点头,转身便走,只是,还没等她走出几步去,却突然听见外面原本安静之极的大街上响起一阵清脆的马蹄声。
公孙玉闻声心中一动,身子突然地抢出去,趴在窗口上往下一看,然后便大声地喊:“萧挺,你给姑奶奶上来!”
正要开门出去的香袖闻言不由站住,然后才突然转过身来看着公孙玉,吃惊地问:“你不是说不愿意……”
公孙玉闻言下巴一扬,脸上写满了骄傲,“跟你们主子无关,勾搭他……本姑娘我乐意!”
她神态飞扬,语带骄傲,“半个英雄,正好配半个英雄!”
第十九章 花魁争夫
长街漫漫,马蹄得得。
到平康坊来,萧挺自然是不想带着老黑的,但是太平又放心不下,所以无奈之下,也只好带上了这么一个尾巴,所幸老黑素来是个沉默寡言的,而且在太平公主府这样的权贵之地呆了那么长时间,为人行事也是有眼色的紧,所以倒也不必担心他会扰了自己的雅兴。
本来大唐朝,尤其是长安城里的治安那可是顶好的,虽然不至于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却基本很少会听说哪里哪里出了凶杀案了。但是自从那日突厥王子遇刺之后,似乎长安城里的空气突然一下子便紧张了起来,再加上随后的大明宫政变,这股气氛就一直没能消散下去,虽不至于人人自危,至少心里会下意识的多了一份凛然却是真的。
而太平虽然还没正式的嫁过来,却早就已经半公开的在萧家住了下来,而且,她也已经在跟着青奴学习,很自觉的开始履行一个小妻子的职责,其中最具体的表现就是,只要萧挺出门,她就必定是要亲自检查随行的人员银钱等事的。
要说起来,似乎女孩子天生的就有这种掌控生活细节的天赋,表现在年仅十七岁的太平身上便是,她原本明明只是一个大大咧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娇贵公主,但是当她想要去关心自己的男人的时候,却是几乎都不需要怎么刻意的去学习,只是偶尔的看看青奴的做法,便很快的把那些原本在萧挺眼中很是繁琐的生活细节变成了一种享受。
当然,对于萧挺来说,刚一开始的时候,对于太平管着自己的衣食住行是很不适应的,心里也会下意识的觉得这好像是一种束囿,会让一个单身了几十年的人突然一下子变得不太自由了,但是只不过短短几天之后,他就很快的适应了这种生活。
说到底,有人管着非但不会不自由,反而还会让人感觉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
在经历了前后两世四十年的单身生涯之后,他终于开始体验到一种家的味道,那是一种跟母亲对儿子的管束不同的感觉,自家媳妇儿的管,是一种更加贴心,也更加柔婉的方式,所以,萧挺很快便沉迷在这种惬意的小日子里。
而且,他还会时不时的发出感慨,有人管也是一种幸福啊,更何况这管着自己的人还是太平公主哦,普天之下能被她这么爱昵的管着的,也就只有自己一个人罢了!
如果再联想到她本身也还只是一个小女孩呢,而且自小过得便是锦衣玉食使奴唤婢的奢华生活,按说她的一生都不该操这份心,应该挑挑拣拣的找个看着顺眼的世家公子嫁了,然后优优渥渥潇潇洒洒地过一辈子那种富贵奢华的生活才对,但是现在为了自己,她却肯这么下心思的去跟着青奴学习怎么照顾人,不管做的好坏,这本身就已经非常难得,说起来光凭这一点,就足以让人一想起来便觉心里暖暖的。
她嘟着嘴儿可爱之极地看着对面的香袖,竟是冲香袖撒起了娇来,“香袖,你最了解我了,你说是不是嘛……”
香袖见状微微蹙眉,“收起你那一套吧,我也是女人!你那一套拿去勾引勾引萧挺之类的风流种子还行,对我……可没什么用,就别浪费精神了!”
公孙玉闻言倒是听话地收回了刚才的可爱样子,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她又好像是起了闲愁一般的,轻轻叹息一声,道:“整天跟你这么一个不解风情的人呆在一块儿,闷也闷死了!连个让人想勾引的男人都找不到,人生还真是无趣的紧哪!”
香袖闻言又是一声冷哼,满脸讥笑地道:“刚才我不是说了吗?殿下吩咐过了,你现在完全可以把你那一套狐媚功夫都使出来去勾引那个萧挺了。”
“他?”公孙玉闻言不由撅起了小嘴儿,“他才不值得本姑娘出手,你们汉家男子,都不是英雄,就连皇上太子也一个个的尽是软包,倒是那个叫李勣的老头儿,我觉得挺有意思的,要是有机会,我倒是宁肯去勾引勾引他。”
香袖闻言冷笑,“李勣?他可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你还真会对他有兴趣?”
公孙玉闻言轻蔑地笑笑,一副庶子不足与语的表情,“老了的英雄,也还是英雄,再年轻英俊的狗熊,也终归只能是狗熊!”
她似乎是陷入了畅想,说话轻飘飘的,语气中却满是敬畏地道:“想当年那一战,我突厥牙帐死了多少好汉子呀,那可都是拜李勣所赐!这样的人物,死了也是英雄!本姑娘我宁肯给这样的人陪葬!至于你那位主子,哼,给本姑娘提鞋我都嫌他脏!”
香袖闻言便如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倏然站起,眉头紧皱地看着公孙玉,“你别忘了,你也是殿下的人!”
公孙玉恍若未闻一般,犹自说道:“至于那个萧挺,在你们汉家的男子里面,也还算是不错啦,至少他一个读书人敢亲自提刀杀人,肚子里也还有些智谋,所以呢,也就勉勉强强的,算是半个英雄吧,倒是可以拿来给本姑娘提提鞋揉揉肩膀之类的了!”
香袖闻言冷笑,“你可能真是忘了,如果没有殿下,你这位突厥的公主现在只能是一个最最下贱的妓女,哼,就凭你,也敢这般品评人物,真真是可笑!”
她本以为这番话说出来,定是可以将公孙玉激怒的了,谁知那公孙玉闻言却是捂着嘴儿笑了起来,当下看得她不由愣住。公孙玉笑了一会儿,这才抬起头来看着她,“最下贱的妓女?你太高抬我啦,我现在连个最下贱的妓女都不如呢,我只是你们殿下笼子里的一只鸟儿罢了!只不过让我高兴的是,你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
说着,她竟是又捂着嘴儿笑了起来。
香袖闻言顿时便要大怒,继而却又突然醒悟过来,知道她这是故意的要激怒自己呢,当下不由得冷哼一声又在那椅子上坐下,道:“少废话,我刚才已经差了人以你的名义去约那萧挺来这里了,待会儿他来了,你可要……”
“我说了,我不!”
香袖闻言冷冷地看着她,“我的大小姐,你有说不的权力吗?你自己也知道,其实你只不过是殿下笼子里的一只鸟儿罢了,所以,殿下他随时可以用你来炖一碗汤喝的。”
“你这是在替你的主子威胁我喽?”公孙玉虽然脸上笑意不减,却是慢慢地站了起来,她笑吟吟地道:“别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被炖汤之前,还是可以拉着你为我垫背的!好香袖,你信不信呀?”
香袖闻言面上不由一滞,正想说话,那公孙玉却是突然的勃然大怒,“我呸!就凭你,也该狐假虎威的来威胁姑娘我,你给我滚!”
“滚回去告诉你的主子,我跟他之间的约定我已经履行了,从此之后,他是他,我是我!本姑娘我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要去勾搭谁,不去勾搭谁,他管不着!如果他要不守信诺,那也别怪本姑娘我不客气!”
那香袖闻言不由得愣住,过了片刻才从椅子上站起来。
毕竟在公孙玉身边做了几年的丫鬟了,公孙玉的本事她还是晓得的,所以,当她说出这番狠话来,她竟是不由得一时为她所慑,不敢再用那种语气说话,当下只是深深地看了公孙玉一眼,道:“这话可是你说的,我如果回去告诉给了殿下,那后果……”
“后果怎么样?杀了我?”公孙玉冷哼一声,“别以为我突厥女子会跟你们这些汉家女子一般怕死,本姑娘虽然只是个女子,却也自信不比你们汉家那些男子差!若说到品评天下英雄……”
“……本姑娘我……”她指着自己道:“至少也算是半个英雄!”
香袖闻言已经近乎傻住了,只知道愣愣地看着她。
在一起这两年来,她见识过公孙玉的妩媚妖娆,也见识过公孙玉的刚健飒爽,甚至还见过她孤单寂寞地抱臂自怜,却独独没有见过她眼下这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做派!
似乎到这个时候她才又突然想起来当时被派到她身边做丫鬟之前,管事的人曾经对自己说过的关于她的故事。
虽然她只是狼狈的逃出了突厥牙帐,并且随后还被千里追杀,几次都差点死在草原弯刀之下,至今后背又有三道深深的暗红的疤痕,而来到长安之后又因为不屑于乞讨,不屑于抢劫,所以几乎冻饿致死,但是,她毕竟还是那个在突厥有着“血盏花”这一赫赫威名的公主殿下。
即便是手中无剑,她仍是一只奋起一搏便足以令数百人骇然心悸相顾胆颤的草原之狼!
如她所说,她至少也是半个英雄!
当下香袖几乎不敢看她的眼睛,自然也就没有了方才那种不屑的神情,只是低了头,道:“我会如实的把你说的话禀报给太子殿下的,咱们主仆两年……小姐,您保重!”
“站住!”公孙玉闻言却又叫住了转身要走的香袖,静静地看着她道:“我还有一句话忘了说,你记得也要帮我把话传给他,就说是我说的,让他不必再惦记着本姑娘的红丸了,我就是把身子给了角先生,也不会便宜给他的!”
香袖闻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淡淡点头,转身便走,只是,还没等她走出几步去,却突然听见外面原本安静之极的大街上响起一阵清脆的马蹄声。
公孙玉闻声心中一动,身子突然地抢出去,趴在窗口上往下一看,然后便大声地喊:“萧挺,你给姑奶奶上来!”
正要开门出去的香袖闻言不由站住,然后才突然转过身来看着公孙玉,吃惊地问:“你不是说不愿意……”
公孙玉闻言下巴一扬,脸上写满了骄傲,“跟你们主子无关,勾搭他……本姑娘我乐意!”
她神态飞扬,语带骄傲,“半个英雄,正好配半个英雄!”
第十九章 花魁争夫
长街漫漫,马蹄得得。
到平康坊来,萧挺自然是不想带着老黑的,但是太平又放心不下,所以无奈之下,也只好带上了这么一个尾巴,所幸老黑素来是个沉默寡言的,而且在太平公主府这样的权贵之地呆了那么长时间,为人行事也是有眼色的紧,所以倒也不必担心他会扰了自己的雅兴。
本来大唐朝,尤其是长安城里的治安那可是顶好的,虽然不至于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却基本很少会听说哪里哪里出了凶杀案了。但是自从那日突厥王子遇刺之后,似乎长安城里的空气突然一下子便紧张了起来,再加上随后的大明宫政变,这股气氛就一直没能消散下去,虽不至于人人自危,至少心里会下意识的多了一份凛然却是真的。
而太平虽然还没正式的嫁过来,却早就已经半公开的在萧家住了下来,而且,她也已经在跟着青奴学习,很自觉的开始履行一个小妻子的职责,其中最具体的表现就是,只要萧挺出门,她就必定是要亲自检查随行的人员银钱等事的。
要说起来,似乎女孩子天生的就有这种掌控生活细节的天赋,表现在年仅十七岁的太平身上便是,她原本明明只是一个大大咧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娇贵公主,但是当她想要去关心自己的男人的时候,却是几乎都不需要怎么刻意的去学习,只是偶尔的看看青奴的做法,便很快的把那些原本在萧挺眼中很是繁琐的生活细节变成了一种享受。
当然,对于萧挺来说,刚一开始的时候,对于太平管着自己的衣食住行是很不适应的,心里也会下意识的觉得这好像是一种束囿,会让一个单身了几十年的人突然一下子变得不太自由了,但是只不过短短几天之后,他就很快的适应了这种生活。
说到底,有人管着非但不会不自由,反而还会让人感觉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
在经历了前后两世四十年的单身生涯之后,他终于开始体验到一种家的味道,那是一种跟母亲对儿子的管束不同的感觉,自家媳妇儿的管,是一种更加贴心,也更加柔婉的方式,所以,萧挺很快便沉迷在这种惬意的小日子里。
而且,他还会时不时的发出感慨,有人管也是一种幸福啊,更何况这管着自己的人还是太平公主哦,普天之下能被她这么爱昵的管着的,也就只有自己一个人罢了!
如果再联想到她本身也还只是一个小女孩呢,而且自小过得便是锦衣玉食使奴唤婢的奢华生活,按说她的一生都不该操这份心,应该挑挑拣拣的找个看着顺眼的世家公子嫁了,然后优优渥渥潇潇洒洒地过一辈子那种富贵奢华的生活才对,但是现在为了自己,她却肯这么下心思的去跟着青奴学习怎么照顾人,不管做的好坏,这本身就已经非常难得,说起来光凭这一点,就足以让人一想起来便觉心里暖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