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个好的财务总监,如果只知道告诉公司如何照章纳税地做账——那除了国企老板之外,谁肯养这种猪一样的废柴?

    一个好的财务,当然是要能够帮助公司合理避税,甚至偷税漏税的。只不过,要评估各种偷税漏税细节行为的不同风险等级,然后把最隐蔽最不容易被查的那部分税给偷了。

    一个好的法务总监,也绝不是用来让公司什么事儿都要依法经商、依合同经商的——那种事情,刚刚读研毕业没有社会经验的法学生都会干。

    好法务的职责,在于鉴别谁是软柿子,可以捏一捏,榨一榨,侵了权也不会有什么大碍。鹿岛康介没看出顾莫杰比其他中国同行更危险这个“更”字,就活该他被骂。

    冢原健二发泄了一通,情绪稍微稳定了下来,开始把目光放远,向前看,先找找目前局面的解决办法再说。

    “中国人那边,始终没有把事情曝光出去吧?”

    听了冢原健二的问题,刚刚缓过气来的鹿岛康介立刻很干脆地回答道:“是的,没有曝光,根据我们的分析,就算顾莫杰起诉,按照授权费用赔偿,或者实打实根据被侵权损失赔偿,他能够拿到的钱也不会有100万人民币。顾莫杰肯定看不上这点小钱的。他们此前通过向我国司法系统申请的一系列证据保全措施,先掌握旁证、抓住主动,应该只是为了和我们谈场外和解的条件。”

    冢原健二微微点头:“我也是这么觉得的,这种小事儿,撕破脸了他们也没多少好处。最大的可能是导致我们公司的商誉受损,以及目前正火的《叛逆的鲁鲁修》在推广过程中i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的增长受挫。所以中国人肯定是想威胁我们一下,谈谈合作了。”

    三个人都沉默了半晌,冢原似乎是下了决定,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吩咐道:“先去接触接触吧,表示我们愿意坐下来谈,看看中国人开出的是什么条件。”

    鹿岛康介得了吩咐,这便去安排了。

    日升社这点破事儿,说白了其实不值多少钱。

    就好像很多消费者侵权的案子,如果实打实按照消费者的损失来打官司,消费者也拿不到多少赔偿金。但是现实操作中,有很多消费者通过律师的运作,是成功讹到了比他自身损失高数倍的赔款的,这里面主要靠的就是厂家不想把事情闹大、不想让公众发现其产品质量风险,为了保全商誉而多花钱平事儿。

    日升社面临的情况,就是如此。闹大了其实也陪不了多少,但《叛逆的鲁鲁修》的i价值推广就多多少少受损了。

    或许有外行人会觉得:既然这是一部能够蝉联两年“日本年度最佳动漫”的力作,当初日升社把篱笆扎牢一点、少给人留点空子不就好了么?

    这种说法,就纯粹属于外行了。就像文抄公题材的小白文那般,以为大神名作在本时空火了,到异时空抄袭出来也一定火——事实上,文创圈子里的人都知道,作品本身好不好,充其量只能在“最终火不火”这个问题上占两成决定因素。

    剩下的八成是看运作,看炒作,看资本支持度,看运气——就好比你可以做得和马云一样好,办电商,但是你不能保证你在和马云同样的时间点,遇到孙正义给你砸两千万美金风投。

    某点中文网那些大神,只要是套路的,可模仿的,其实背后有几十倍数量备胎可以换,水平都是相若的。谁火谁不火,渠道为王,而不是内容为王(当然内容是要有的,至少不能烂)。谁听渠道的话,谁就有火的可能;谁不听话,就可以和“少女时代”或者“akb48”里的零件一样换掉。

    日升社每年也是要下注很多部片子的,上映考察一段时间之前,日升社的人也不知道《叛逆的鲁鲁修》会火。所以能够侵权省成本的地方,自然会多多少少打点擦边球。

    只是这一击的擦边球刚好打进坑里,仅此而已。

    鹿岛康介谈了两天,灰头土脸地回来找冢原健二汇报了一下目前的基本意向。

    “初音娱乐不愿意单独和我们谈。”

    “那他们要什么?”

    “他们表示,可以不追究我们的侵权,甚至给我们补充一份授权协议,允许我们免费使用初音集团已经推出的两代3d引擎,用于我们公司将来制作的其他3d动漫。他们的要求,则是希望把bandai拉进来,进行三方谈判。至于他们会对bandai提出什么诉求,目前他们没有明确表示,不过我旁敲侧击了一番,估计是想谈相互授权。”

    冢原健二顿时觉得有些棘手。

    日升社是bandai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律上来说,日升社干的事儿,日升社亲自出面承担责任就行了,哪有把bandai牵扯进来的道理?

    但是不答应,就面临事情闹大。而且《叛逆的鲁鲁修》随着播放的深入,正在越来越火。如果这事儿拖得越久,中国人手上握住的筹码就越值钱。

    威胁抹黑一部有三千万人看的片子,当然比威胁抹黑一部只有一千万人看的片子,更有威慑力。

    必须当机立断。

    不管怎么样,先请示一下母公司的意思吧,反正初音方面也做出承诺了:只是和bandai以及日升社谈互利的相互授权问题,不会让bandai和日升社直接掏一円现金的。

    冢原健二估摸着:中国人想要的,可能就是“初音方面允许bandai和日升用初音的引擎、bandai允许初音用bandai的动画角色i开发同人作品或是免费网络播放权”之类的条件罢了。

    其中第二条授权和不授权都没什么差别。因为根据中国的法律,中国人在wct框架的公约里,保留了第八条。所以很多日漫属于非法出版物,在大陆根本不受法律保护。“盗版非法出版物”,在中国是不算盗版的。

    所以,哪怕bandai不授权,也不能在这块赚到多少钱。

    冢原健二觉得母公司还是有比较大的可能性答应三方谈判的,便尝试着沟通一下。

    第六十三章 杀人放火求招安

    冢原的诉求一直提到了bandai大老板上野和典案头,最终得到了通过。bandai方面也派出了商务和法务的谈判人员,组织起了三方会谈的团队。

    上野和典的想法还是比较务实的:日升社作为bandai最主要的动漫制作子公司,其拳头产品不容轻易放弃。既然中国人开的价不至于要bandai出血,最多只是“让bandai以相对低贱的价格薄利多销批发一批授权给初音”,那还是可以谈一谈的。

    日升社从70年代起,就为bandai贡献了不少动漫力作,其最出名的就是奥特曼系列、高达系列、机战系列,以及如今的《鲁鲁修》——《鲁鲁修》的定位,毕竟还是一部机战动漫。

    可以说,天下机战出日升。

    东京有直飞钱塘的航班,第二天日本人的谈判团队就到了。

    ……

    顾莫杰没有出面,这事儿不是他需要亲自去管的。毕竟对面的上野和典和冢原健二也没有亲自飞来中国,若是顾莫杰亲自上场,岂不是掉价了。

    他需要做的,只是把自己的开价和底线交给费莉萝,然后他自己该干啥干啥。

    三天后,顾莫杰正在办公室里批阅文件,费莉萝风尘仆仆地拿着一堆战果冲了进来,也不和顾莫杰打招呼,先掀开顾莫杰面前的滤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果冰茶。

    “基本上搞定了。”费莉萝一边拿出手绢扇汗,一边轻松地说。

    “日本人都接受啦?”顾莫杰放下鼠标,把面前的东西推开,亲手抽出几张纸巾,给费莉萝抹了一抹。

    “差不多吧。最终条件是这样的。我方义务部分:首先,要把初音目前已经研发出来的各代动画引擎,免费授权给bandai和日升社使用,他们可以用这些引擎拍摄3d动漫,但是不得转授权给任何第三方。此前的几部作品,我们也都予以追认。日方部分的义务,则是允许我们公司将来在包括但不限于d形式的3d动漫领域内,免费利用日方现有作品的角色i价值,免费开发任何同人视频。同时,bandai和日升的全部动漫作品,在中国大陆的免费网络播放权,统统都独家授予给我司。”

    这笔买卖,初音也好,bandai也好,都没有实打实付出现金,只是交换了授权。但是从结果来看,明显是初音方面的获益高出了数倍——这就属于利用《鲁鲁修》事件撕破脸的风险要挟带来的溢价了。

    日方付出的第二条代价,理论上起码价值十几亿人民币,貌似远远超出了平等谈判的范畴。但上野之所以肯答应,显然也是看到了目前日漫在中国的网播本来就没收到钱的尴尬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