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算了吧,他夹起一只扇贝,拨开蒜蓉,心情低落地戳着粉丝吸溜。

    霍司容挑了一片澳龙刺身给他,林襄不客气地挑回去:“不吃生的。”

    林砚笑着插了句嘴:“以前吃过一种醉虾,拿虾米活泡酒中,吃上去肉质鲜嫩。小弟也不吃。”

    林襄没答话,捧着酒店所谓的珍珠米饭,埋头苦吃。

    林奇山说:“林襄,回伦敦看看么?”

    看着是询问,其实霍司容心底清楚,林奇山这次就是来带林襄回伦敦的,无论林襄是否情愿,他都得去一趟。

    林襄随口答:“都行。”

    霍司容心脏猛一下揪紧,但脸上依旧不动声色,沉默地给林襄切了一块虾排。

    林砚笑眯眯地,目光随着霍司容的动作,在他和林襄之间来回游移,看上去似乎很欣慰霍先生与小弟关系好转。

    饭局终了,林奇山揽住林襄的肩膀,四人分为两拨,彼此道别。

    林砚自然而然地跟在霍司容身后,就像带上了一张笑脸面具,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霍司容紧紧盯住了林襄,林襄瞟一眼他两,连挥手告别都没有,跟随林奇山踏上开往机场的路虎。

    路虎发动前,林襄摇下车窗,朝林砚道:“老妈死了,弥留时念叨着你怎么不回去看看她。”

    林砚笑容微滞。

    第31章 两年

    林襄一度以为林砚是一位非常温柔的好哥哥。

    林砚在校时便成绩优异,人品又好,对谁都一副笑脸,但凡人家请他帮忙,他定然有求必应。

    当林砚还在林家的时候,林襄只有一个名字“林砚的弟弟”。

    所有人都认识林砚,当见到林襄的时候,他们就会喊他:“嘿,林砚的弟弟是吧,帮个忙,你帮我们找一下林砚!”

    林砚从小到大都很出色,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出彩那种。

    林砚读书练字参加中学生马拉松,林襄下水摸鱼上岸爬树砸起隔壁邻居窗户绝不含糊。

    连全碧溪市最温柔和善的卖饼老太太,都忍不住拉着陈蓉的手念叨:“你们家老大厉害着呢,以后就是那啥,国家栋梁,社会顶梁柱!”

    但当提及老二,老太太布满皱纹的脸皱巴得更紧了,连连摆手,嗔唤:“哎哟,可别提林二了,前两天儿骑自行车过菜市场,差点撞上我旁边那油锅!哎,熊孩子。”

    众人知道林大叫林砚,但他们不知道林二叫林襄。

    林二林二喊来喊去,等林襄考上重点高中,人群才发出惊诧的困惑:“林襄?谁叫林襄,真是林家老二?!”

    是什么时候,林襄决定收起浮躁的少年心性,皈依书阁的?

    大约是在十四岁第一次见到霍司容那年吧,他带走了林砚。

    仲夏喧嚣,他的整个世界,却在恍然间,风平浪静。

    没想到,时至今日,二十一岁这年,林砚在林襄心中的地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林砚似乎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好,后来林襄学到一个词:精致的利己主义。

    在一切不曾威胁到林砚的利益前,他就是最热忱的兄长,而一旦危及性命,林砚就不惜牺牲林襄以求自保。

    无可厚非,却又让人,非常恶心。

    林襄合上车窗,心里蓦然就平静了,他看也没看一眼霍司容。

    霍先生也好,林砚也罢,都与他无关了。

    既然霍司容最终选择林砚,他又执着些什么呢?到头来,仍旧一无所有。

    林襄长这么大,就没离开过宁北,现在一下子离开,甚至是出国,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

    他的英语只勉强能维持基本日常交流。

    伦敦的空气十分潮湿,他们抵达府邸时正是阴雨连绵的天气,林襄感到难以言喻的压抑。

    不大的门两边,左右各候着一列穿制服的佣人,有黑人也有白人。

    林襄微蹙眉头,林奇山柔声说:“欢迎回家,孩子。”

    他们在一间宽敞的书房中,地面铺着厚厚一层羊毛地毡,五角形房间里,左侧装饰用的壁炉中,装模作样地堆满煤灰,窗台放了一盆金盏菊,头顶三层水晶吊灯似乎都可能坠落。

    林奇山坐到宽敞的办公桌后,他身后是巨大的窗户,窗帘高高挂着,流苏摇曳。

    窗户外,远方草坪一望无际,天际线处几片低矮山丘,庭院中红橙黄绿蓝靛紫各色花卉娇艳欲滴。

    空气中沉淀着湿润的清香。

    “我不希望我林奇山的孩子,喜欢男人。”林奇山笑眯眯地道:“如果你的母亲没有带走你,我一定能让你成为比现在更坚强的人。”

    林襄完全不懂林奇山的脑回路,但他隐隐有个预感,当年谢心抱着襁褓中的林襄离开伦敦,究其根源,十有八九是因为眼前这个男人。

    “爸爸非常爱你们母子,可惜你妈妈实在目光短浅。”林奇山自顾自地继续,他也不在乎林襄是否能听懂,他习惯掌控一切,于是理所当然地认为林襄应该懂。

    “你知道我和霍司容……”林襄后心发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