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苏珑往他床尾的小沙发一坐,轻飘飘道:“这么不想嫁啊?”

    “……”谭少琛实在是痛,没心情跟她打言语官司,假装听不见地垂眼盯着自己的手。

    女人伸手打量着自己才做的美甲:“其实要我说,你干脆嫁了,多好;你在谭家,你也不开心,我更不开心。你要是去给沈家当媳妇了,我作为你的母亲,我是会风风光光给你准备好嫁妆……要我说,谭少琛,我们也没什么不共戴天的仇,不过你妈不长眼,要跟我抢男人,还敢生个儿子出来……”

    话弯弯绕绕其实就一个意思——只要他不和白苏珑的儿子们争家产,一切好说。

    谭少琛叹着气,求和似的道:“我真的不惦记家产,就我这身体,能活到三十岁都算走运了……除了嫁给男人,别的我都可以答应。要不然签协议?我保证不拿多的钱,够我生活就行了……”

    “我要是跟你签了这协议,你爸该怎么想我?”白苏珑笑笑,“我劝你死了心,乖乖嫁过去,好好讨你丈夫喜欢,既帮了你自己,也帮了谭家……父母养育之恩,你还是得报。”

    她说完,大约也是懒得再和谭少琛废话,站起身便往外走:“哦对了,今天中午沈晏文会过来,原本是想接你出去吃饭的,现在这情况,在家里吃一顿得了。你可得,好好表现。”

    白苏珑刚出去,谭少琛便感觉自己累得要死。

    他往后一倒,倒在床上时又不小心摁到了受伤的右手,顿时疼得眼泪往外冒。他都这样了,那女人也没一点同情,还让他中午去跟沈晏文吃饭。

    都已经决定要联姻了,再跑过来见面……沈老板大概脑筋不太正常。

    等等,万一还没决定呢?

    那这顿饭……就是沈晏文考察他的饭。

    谭少琛霎时间领悟,这将会是个机会——如果他在沈晏文面前表现极差,对方说不定就会拒绝联姻的事。以沈氏集团如今的势头,沈晏文就算要找人商业合作,也不必太委屈自己才是。

    换而言之,谭家需要沈晏文,沈晏文未必需要谭家。

    他在心里计划着等会儿这顿饭要如何吃,时间很快过去,临近十二点便有佣人过来敲门:“三少爷,沈总到了,太太让您换身衣服再下来。”

    “知道了——”

    谭少琛看了眼自己身上的睡衣,嗤地笑出声。

    ——

    男人穿着一身铁灰色的高定西装进了门。

    白苏珑四十多岁的人,自诩见过不少市面,年轻有为的小帅也看了许多;可她还是被男人的气质不凡震了一震。

    沈晏文长得略有些西方韵味,眉骨偏低,衬得眼眸深邃;鼻梁高挺、薄唇紧闭,还有刀削似的硬朗轮廓,都很符合世间对他的评价。

    冷血商人。

    可他右眼下还有颗泪痣,就是这颗泪痣将他的不近人情抹掉了一半,倒显得不那么难以接近了。

    “沈总,久仰大名,”白苏珑微笑道,“果真跟传闻的一样,年少有为,英俊不凡……少琛马上就下来,这孩子昨天受了伤,今天一直在休息。”

    沈晏文微微颔首,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低声道了句“谭夫人。”便算已打过招呼。

    女人尴尬,只好保持笑容。

    她很清楚现在谭家的处境——前些时候的决策失误,导致有一千多万的亏空,现在账面吃紧,现金流转不动,眼看着就得抵押贷款才能暂时松口气。

    可就那个时候,沈晏文找上门,说想娶他们家的儿子,顺带愿意注资,和谭家合作。

    这对于谭家来说可是天大的好事,所以谭少琛必须嫁进沈家。

    就在气氛尴尬得让白苏珑不知所措时,青年终于出现在阶梯的转角。

    谭少琛扶着木质的扶手,先看了看白苏珑,再看了看她面前的陌生男人。

    嚯,居然长得这么帅……这么帅还没人贴上去,可见他的猜测八成是对的,沈晏文要么有隐疾,要么很变态。他这么想着,精神欠佳地当着二人的面打了个长长的呵欠:“……你好啊沈老板。”

    “我不是……”白苏珑刚想训斥,又想起沈晏文还在这里,语气猛地软起来,“少琛,我不是让你换了衣服再下来嘛,这样多失礼;不好意思沈总,少琛他现在不方便换衣服,所以才……”

    “在家就是要穿睡衣,”谭少琛不给面子道,“有什么不对吗。”

    他慢吞吞地往下走,头发乱糟糟地翘着,整个人一股颓废气,像是才从床上下来。沈晏文就那么看着他,目光如同无形的手,直白干脆地从他的脸一路看到他穿着人字拖的脚。

    要是换了别人这样,谭少琛挺无所谓的;可沈晏文的眼神很怪,很沉,看得他浑身不自在。

    “少琛这孩子还不太成熟,有点小孩心性……”白苏珑想打圆场。

    听见这话谭少琛就知道自己想对了——姓白的怕沈晏文不要他。

    还没等他再拆台,沈晏文忽地开口:“谭夫人,我能和他单独聊聊么。”

    男人的话是问询,可口吻里一点听取她意见的意思都没有,更像是在下命令。白苏珑自知她想继续做豪门阔太,就得在这个比她小了十岁不止的男人面前低头,便讪笑着答应:“当然可以,当然……少琛,带沈总到院子里走走,我就先出门了,还约了洛太太见面。”

    “哦,好,”谭少琛乖巧点头,“没问题。”

    ——

    谭少琛确认自己是直男,也就是在近距离观看沈晏文的脸之后。他完全承认沈晏文长得好看,比那些什么“全球年度最美面孔”的10都不差;但他仍然不想嫁给一个男人,哪怕这个男人又帅又有钱。

    主要是男人有钱就坏,越帅越变态——沈晏文两样都做到了极致。

    在临近午饭的时候去庭院闲逛,就等于晒太阳。他微微眯起眼,走在沈晏文身边,想了许久才开口道:“沈老板,你喜欢狗吗。”

    “不喜欢。”

    谭少琛满意地吹了声口哨,模样轻佻极了:“糖糖!到爸爸这来!”

    大金毛蹿了出来,非常雀跃地甩着尾巴冲向他。谭少琛摸了摸爱犬的头,又指了指沈晏文,说:“糖糖,有客人,快去跟客人打招呼。”

    他话音刚落,大金毛便像听得懂他的话似的,转头往沈晏文的腿上蹭。男人明显地愣了愣,想退却硬是站着没动。天气热,金毛喘着气,舌头甩在嘴边,几下就把沈晏文的裤子弄湿了。

    谭少琛满意地看着金毛,心说“爸爸真没白疼你”,然后从睡裤的口袋里拿了颗泡泡糖,非常浮夸地往上空抛,再张着嘴接下来,吧唧吧唧嚼得异常大声,唾沫星子跟着飞出来,在阳光下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