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外讨敌骂阵的韩信也有些促不及防,本以为项庄肯定会出城来战的他,能够料想到项庄的脾性,却不能预料到龙且阵亡之后,楚军内部权力争斗的态势。
“时间迫近,要如何才能让项庄动怒出战?”韩信皱紧了眉头。
战场胜负,讲究的就是斗智斗勇,如果无法摸透项庄的心里在想什么,这一次诱敌之计要想获得成功,几乎没有可能性。
“将军,城中密信!”送信的斥候急步进帐,上前禀报。
韩信拆开看去,正是张仲送出的一封密信,信中言及河南王申阳的粮仓就在雒阳城西的洛仓,这里的守卫兵力现在被抽调一空,防御很是空虚。
“速速回告张翁,就说今晚子时,举火为号,我将率领大军从西门入城。”韩信紧握双拳,终于下定了决心。
张仲送来的这个情报很关健。
如果秦军能够在晚上的夜袭中,一举焚毁楚军的粮秣的话,项庄就算再想做缩头乌龟也是做不成了,以项庄的脾性,韩信不认为他还能忍耐得住。
六月二日。
深夜,雒阳城上的守卫兵卒支着身子,头一点一点的,强烈的困意席卷而来,让这些没有经过多少历练的士兵纷纷打起盹来。
“这城上还有那么多人,我一个偷会懒,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不止一个士兵在心里存着侥幸,而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城头受苦,城内的楚军却在呼呼大睡,这样的不公平待遇,让这些招募不久的士卒彻底的没了勤巡的念头。
“一会儿到了城门口,你们几个点火举号,其他人随我开了城门。”张仲难得的一身甲衣,手里提着一把利剑,冲着手底下的二十余人说道。
张仲的手里持着调兵的虎符,申阳心宽体胖,已经早早的歇下了,不及提防的他对张仲现在是信任有加,虎符这等重要的东西他也是随意的放置在案几上,这倒便宜了张仲不需要再多动心思。
对于坚守在雒阳城中的秦国间作小组来说,这是一次生死存亡之战,也是考验他们能力的关健一役。
第一百七十二章 神兵天将
伸手可摘星辰。
俯手可捞日月。
生机勃勃的七千秦国少年,在雒阳城外滞留了二日后,心中的不满和怒火累积到了顶点,这二日的不顺利,也让少年士卒们感受到了战争,并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的游戏,更不是骑着竹马拿着木杆相互追逐的打闹。
项庄不会想到,他的一反常态,激怒的并不是韩信,而是他麾下的一众少年郎。
“要打就打,当缩头乌龟算什么本事?”
“不是说楚军善战吗?怎么躲在城里不出来了,是害怕了吧?”少年们在私底下窃窃私语,对于年轻的他们来说,信仰和荣耀高于一切,他们不怕死,无惧死,他们有的是一腔热血。
秦与楚。
几百年的对手,有着太多的故事可以讲述。
战场呼东西,健马突南北。然后有朝一日,经过咸阳街头,接受百姓的欢呼,让一众花枝招展的年轻小娘瞪着好看的眼眸,心中突突乱跳,每一个少年的心中,都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故事的主角。
韩信一声令下。
七千秦军少年个个群情振奋,出关第一战,绝对不能打哑了。李侯在那么艰难的情况下,都能带着一众将士杀出一条血路,我们是老秦人的子孙。当然不会输给自己的先辈。长久以来,都把李原视为偶像的关中少年们心中象憋了一团火一般。现在,上头终于有了主意,不管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他们也是无惧生死,要闯一回。
锐锋营。
此次夜袭先登任务,韩信把它交给了自己麾下最信任、能力也最出众的一营将士,锐锋的意思,就是无坚不催。无往不利。
临出发前,甘六郎再一次仔细的察看了身上的装备:紧身的甲衣,里面穿着老羊皮的袄子,一把青铜制式长剑,还有代表着屯将身份的徽标。
屯将,比军侯要差了一级,比队率又要高了一级。甘六郎统御的士兵也由原先的三十多个,变为了三百多个。
人数上的变化,也带来了甘六郎心理上的成熟。如今的他,只差一步,就能达到自己父亲曾经达到的高度。
黑暗之中,甘六郎的眸子如夜色中猎食的豹子一样。闪动着对胜利的渴望和对荣耀的向往。
“将军有令:我部为先登锐士,都听清楚了没有,出发!”甘六郎声音低沉,略略的带着些许的嘶哑。
一众少年个个神情激动,先登锐士。这是多年的老卒才有的荣誉,韩信的命令在告诉大家。他们这一群士兵是七千将士中最出色的。
“甘屯将,这次要是立下大功,我们又要升了吧?”说话的是一直与甘六郎不对付的乡里同伴,经过抗洪的一役后,他也被任命为军中队率了。以前常唤六郎、六郎的他,现在改了称呼,语气里也带着敬畏。
“封狗子,上阵杀敌,忌三心二意。记住了。我可不给你收尸,也不想回乡看着你母亲的泪眼。”甘六郎厉声喝斥道。
“神气什么,不就是屯将吗?等老子这回立了功劳,也捞个屯将做做——!”绰号狗子的楚军队率嘟哝着回归本队。
儿时的玩伴,曾经的打闹对峙,如今都成了点点滴滴的回忆。军中服役,身为屯将的甘六郎已经开始接触到战事的残酷,而他的伙伴们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子时。
连日的阴雨天气下,乌云将夜晚遮盖得一片漆黑。
韩信全身贯甲,再一次远眺黑夜里不知是何方的夜空,倏的,火光闪动了一下,随即又灭了。
“张仲失败了?”韩信只觉得心里咯噔了下。
这次夜袭焚粮,是他能够采用的最好的办法,万一要是不成的话,那就只剩下强攻城池这一条道了。
强攻,就意味着巨大的伤亡。让手底下一群初生小老虎无谓的战死在雒阳,韩信就是想这么做,李原也不会答应。
“将军,快看——!”
就在韩信忐忑不安的当口,一名眼尖的亲从叫了起来。
前方,一蓬又一蓬的火光,映红了黑黝黝的城垣,也照映了正在疾步前进中的秦军士兵,甘六郎的一屯人马冲在最前面,他们的目标是抢占西城门。
张仲的第一次点火,很不走运的遇到了一个睡了一觉醒来的巡城军侯,迷迷糊糊的军侯一见火起,以为是士兵不慎失火,直接跑过去一泡骚尿将刚刚起来的火苗浇熄了,然后,这位奇葩的老哥晃晃悠悠的回到城楼里,继续去做自己的春秋大梦。
“时间迫近,要如何才能让项庄动怒出战?”韩信皱紧了眉头。
战场胜负,讲究的就是斗智斗勇,如果无法摸透项庄的心里在想什么,这一次诱敌之计要想获得成功,几乎没有可能性。
“将军,城中密信!”送信的斥候急步进帐,上前禀报。
韩信拆开看去,正是张仲送出的一封密信,信中言及河南王申阳的粮仓就在雒阳城西的洛仓,这里的守卫兵力现在被抽调一空,防御很是空虚。
“速速回告张翁,就说今晚子时,举火为号,我将率领大军从西门入城。”韩信紧握双拳,终于下定了决心。
张仲送来的这个情报很关健。
如果秦军能够在晚上的夜袭中,一举焚毁楚军的粮秣的话,项庄就算再想做缩头乌龟也是做不成了,以项庄的脾性,韩信不认为他还能忍耐得住。
六月二日。
深夜,雒阳城上的守卫兵卒支着身子,头一点一点的,强烈的困意席卷而来,让这些没有经过多少历练的士兵纷纷打起盹来。
“这城上还有那么多人,我一个偷会懒,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不止一个士兵在心里存着侥幸,而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城头受苦,城内的楚军却在呼呼大睡,这样的不公平待遇,让这些招募不久的士卒彻底的没了勤巡的念头。
“一会儿到了城门口,你们几个点火举号,其他人随我开了城门。”张仲难得的一身甲衣,手里提着一把利剑,冲着手底下的二十余人说道。
张仲的手里持着调兵的虎符,申阳心宽体胖,已经早早的歇下了,不及提防的他对张仲现在是信任有加,虎符这等重要的东西他也是随意的放置在案几上,这倒便宜了张仲不需要再多动心思。
对于坚守在雒阳城中的秦国间作小组来说,这是一次生死存亡之战,也是考验他们能力的关健一役。
第一百七十二章 神兵天将
伸手可摘星辰。
俯手可捞日月。
生机勃勃的七千秦国少年,在雒阳城外滞留了二日后,心中的不满和怒火累积到了顶点,这二日的不顺利,也让少年士卒们感受到了战争,并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的游戏,更不是骑着竹马拿着木杆相互追逐的打闹。
项庄不会想到,他的一反常态,激怒的并不是韩信,而是他麾下的一众少年郎。
“要打就打,当缩头乌龟算什么本事?”
“不是说楚军善战吗?怎么躲在城里不出来了,是害怕了吧?”少年们在私底下窃窃私语,对于年轻的他们来说,信仰和荣耀高于一切,他们不怕死,无惧死,他们有的是一腔热血。
秦与楚。
几百年的对手,有着太多的故事可以讲述。
战场呼东西,健马突南北。然后有朝一日,经过咸阳街头,接受百姓的欢呼,让一众花枝招展的年轻小娘瞪着好看的眼眸,心中突突乱跳,每一个少年的心中,都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故事的主角。
韩信一声令下。
七千秦军少年个个群情振奋,出关第一战,绝对不能打哑了。李侯在那么艰难的情况下,都能带着一众将士杀出一条血路,我们是老秦人的子孙。当然不会输给自己的先辈。长久以来,都把李原视为偶像的关中少年们心中象憋了一团火一般。现在,上头终于有了主意,不管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他们也是无惧生死,要闯一回。
锐锋营。
此次夜袭先登任务,韩信把它交给了自己麾下最信任、能力也最出众的一营将士,锐锋的意思,就是无坚不催。无往不利。
临出发前,甘六郎再一次仔细的察看了身上的装备:紧身的甲衣,里面穿着老羊皮的袄子,一把青铜制式长剑,还有代表着屯将身份的徽标。
屯将,比军侯要差了一级,比队率又要高了一级。甘六郎统御的士兵也由原先的三十多个,变为了三百多个。
人数上的变化,也带来了甘六郎心理上的成熟。如今的他,只差一步,就能达到自己父亲曾经达到的高度。
黑暗之中,甘六郎的眸子如夜色中猎食的豹子一样。闪动着对胜利的渴望和对荣耀的向往。
“将军有令:我部为先登锐士,都听清楚了没有,出发!”甘六郎声音低沉,略略的带着些许的嘶哑。
一众少年个个神情激动,先登锐士。这是多年的老卒才有的荣誉,韩信的命令在告诉大家。他们这一群士兵是七千将士中最出色的。
“甘屯将,这次要是立下大功,我们又要升了吧?”说话的是一直与甘六郎不对付的乡里同伴,经过抗洪的一役后,他也被任命为军中队率了。以前常唤六郎、六郎的他,现在改了称呼,语气里也带着敬畏。
“封狗子,上阵杀敌,忌三心二意。记住了。我可不给你收尸,也不想回乡看着你母亲的泪眼。”甘六郎厉声喝斥道。
“神气什么,不就是屯将吗?等老子这回立了功劳,也捞个屯将做做——!”绰号狗子的楚军队率嘟哝着回归本队。
儿时的玩伴,曾经的打闹对峙,如今都成了点点滴滴的回忆。军中服役,身为屯将的甘六郎已经开始接触到战事的残酷,而他的伙伴们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子时。
连日的阴雨天气下,乌云将夜晚遮盖得一片漆黑。
韩信全身贯甲,再一次远眺黑夜里不知是何方的夜空,倏的,火光闪动了一下,随即又灭了。
“张仲失败了?”韩信只觉得心里咯噔了下。
这次夜袭焚粮,是他能够采用的最好的办法,万一要是不成的话,那就只剩下强攻城池这一条道了。
强攻,就意味着巨大的伤亡。让手底下一群初生小老虎无谓的战死在雒阳,韩信就是想这么做,李原也不会答应。
“将军,快看——!”
就在韩信忐忑不安的当口,一名眼尖的亲从叫了起来。
前方,一蓬又一蓬的火光,映红了黑黝黝的城垣,也照映了正在疾步前进中的秦军士兵,甘六郎的一屯人马冲在最前面,他们的目标是抢占西城门。
张仲的第一次点火,很不走运的遇到了一个睡了一觉醒来的巡城军侯,迷迷糊糊的军侯一见火起,以为是士兵不慎失火,直接跑过去一泡骚尿将刚刚起来的火苗浇熄了,然后,这位奇葩的老哥晃晃悠悠的回到城楼里,继续去做自己的春秋大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