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骨片散去,宁欢不可思议地望向前方,方别右手持剑,左手则拉起自己的布衣一角。

    遮住脸颊。

    方别的布衣看似平常,其实都是用天蚕丝夹杂玄铁丝线制成的,真正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挡住这些剧毒的骨片,当然也是寻常。

    而方别右手的漆黑长剑,则平静向前一刺,正中宁欢的小腹。

    宁欢双手紧紧握住长剑,不让方别拔出或者再刺入。

    但是有一句话方别说的很对。

    那就是剑终究是比手长。

    这是最朴素的道理。

    宁欢想要一掌击出,方别就伸手刺去。

    两个人在漫天骨片飞扬之下互赌了一招。

    结果就是方别的剑长。

    “怎么可能!”宁欢看着自己小腹的漆黑长剑,喃喃说道:“怎么可能?”

    “难道你真的不怕吗?”

    那一瞬间,宁欢震裂手中的骨剑,来营造自己的必杀一击。

    但是他没有想到,方别依旧能够不动如山,然后予以还击。

    难道真的不怕吗?

    “怕,当然怕,并且怕得要死。”方别右手握剑平静说道:“但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所以我赢了。”

    方别用左手拉起布衣为自己挡住了大半的骨片,但是右手要伸出那柄剑。

    所以方别的右手上已经密密麻麻扎满了那惨绿色的骨片,能够充分引起密集恐惧者的恐惧。

    但是少年的笑容依旧平静。

    “当我决定杀你的时候。”

    “我不介意。”

    “付出一定的代价。”

    这样说着,方别在近距离抬起左手。

    衣袖中的那柄短枪探出,指向宁欢的额头,扳机轰然扣动。

    “砰!”

    这柄短枪,没有办法瞄准,即使近距离,伤害也不够。

    但是它唯独有一个优点。

    那就是足够地快。

    只要抬手就能够发射。

    宁欢松开握紧漆黑长剑的双手,整个人向后轰然倒下。

    那一瞬间,就好像倒下了一座山。

    方别做完这一切之后,踉跄后退了两步。

    毒随血入。

    蚀骨剑中原本就有这天下最烈的剧毒,方别之所以在方才的那一瞬间选择握剑出手,就是因为自己如果退缩那么一刹那,宁欢近身,就是方别的死期。

    方别从来没有自信到,能够在内功掌法贴身短打这些招式上能够胜过宁欢这个妖怪,况且宁欢的大悲赋在这种距离上的战斗下几乎无敌。

    方别只有自己的剑是天下第一,他也只相信自己的剑。

    于是便只能刺出那一剑。

    追求自己想要的结果。

    少年呲着牙开始在从刺猬一样的右手上拔骨片,直到将最后一片深入自己血肉的骨片都给拔干净之后,他才有些踉踉跄跄上前。

    补刀是个好习惯,今生今世永不忘。

    而在方别向前迈出那一步的时候,在漆黑的夜空中,一个清冷的男子声音悄然响起:“令狐少侠武功之高。”

    “让吕某敬佩至极。”

    “果然长江后浪推前浪,如此后浪,当今武林有幸矣。”

    方别望向发出声音的地方,却看到吕渊一袭黑衣站在那里,表情平静地一步步走来,没有渔翁得利黄雀在后的窃喜。

    只有赞叹和平静。

    “薛铃这半年来,多亏你照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