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君千真的是完全什么都不知道。

    因为那一天决定执行任务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

    盛君千自然也有自己的。

    不过盛君千和别人的任务不一样。

    别人都是负责各种诱敌啊,阻击啊,开路啊,撤退啊这样复杂的任务。

    相对而言,盛公子的任务就很简单。

    他就负责在深山野林里面找个山洞猫着,抓点野味生点火,专心致志当野人。

    如果这个野人当够一个月什么都没有发生。

    那个盛君千就可以出来了。

    否则,盛君千或许会有惊喜。

    但是方别是这样说的。

    盛君千现在已经知道惊喜是什么了。

    惊喜就是方别亲自来了。

    “如果我告诉你,萍姐被人偷家了,够不够乱?”方别看着盛君千说道。

    “有人敢偷萍姐的家啊,反了?我们干他们去啊!”盛君千义无反顾地说道。

    方别看着盛君千,笑了笑:“如果说偷家的人是秦呢?”

    盛君千愣了愣。

    盛君千是知道秦是谁的。

    “等于说是窝里反了?”盛君千问道。

    “萍姐带着蜂后逃走了。”方别说道:“现在掌控蜂巢的是秦。”

    “虽然不知道他能够掌控多久。”

    “但是我想。”

    “这个时间不会太短。”

    “那完犊子了。”盛君千叹了口气。

    “方哥。”

    “咱俩不会一直都呆在这里吧。”

    这样说着,盛君千从火堆上撕下一个兔腿。

    “要吃吗?”

    第一百八十六章 黑手

    当盛君千开始对方别叫哥的时候,就说明了局势已经相当的不乐观了。

    毕竟盛君千你一个二十八的大好青年向一个十七岁的小年轻叫哥,可以说是相当的不讲究了。

    方别则接过盛君千的兔腿,翻转过来看了看:“你是不是跟商九歌取过经?”

    单纯从野外生存上来说,商九歌堪称一绝。

    毕竟是光脚下华山,身上无分文的主儿。

    “我用向她取经?”盛君千就很不屑:“我十八岁出门闯荡江湖。”

    “但是你有钱啊。”方别无情嘲讽。

    “我现在也有钱啊,你给我抓兔子啊?”盛君千反嘲讽道。

    “抓啊。”方别理所当然说道:“一两银子一只。”

    盛君千这就乐了:“那我能让你给我抓一辈子!”

    一两银子一只兔子,一天抓一只,三百六十五两就能抓一年,六十年也不过两万一千九百两。

    “不要太嚣张,先给我一百两银子。”方别啃了一口兔腿。

    你还真别说,盛君千烤的兔子味道还真不错,外焦里嫩,汁水丰满,竟然是提前腌制过的兔腿,让方别有些意外。

    “烤的还真不赖。”方别不由夸赞道。

    “那是当然了。”盛君千哈哈大笑,然后从怀里一掏,就掏出来一百两银子的银票:“一百只兔子,不打折。”

    方别收下银票塞入怀中,转身就往山洞外面走去。

    “你这是做什么?”盛君千慌了。

    “给你抓兔子啊。”方别理所当然说道。

    盛君千急了:“哥,等等,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