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赢玄开口,乔怜雪将头依靠在他的肩膀上,她也不过是个小女子,她也希望有一个可以倚靠的肩膀。
就如此时,距离这片草地不远的莴伯万的大帐前,数百莴伯万族的勇士正拱卫着他们的首领,冷漠地看着远处犹如黑点一般的两人。
乔怜雪离开了,莴伯万有些担心,担心她一去不再回来了。
带着勇士跟了上来,不知为何,莴伯万的心中总是感觉到有人正要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带走。
这个女子长的美丽动人,其他部落里贡献来的美女,和她一比根本就是狗尾巴花儿和雪莲的区别,这个女人高贵,这个女人高傲,她不仅给部落带来了安定,让部落的人不再因为疾病而苦恼,更重要的,她让年过半百的莴伯万带来了一种年轻时才有的征服感,他想征服她,他想占有她,但他只想让她乖乖顺从,所以每一晚他都彬彬有礼,绝不作出任何逾越的事情,虽然至今连她的小手都未曾碰过,但只要那个女人她在自己的身边,莴伯万就十分的满足了。
每一次见到这个女人,莴伯万便觉得那是自己生命中最欢喜的时刻,哪怕只是面对面坐着,对望着,也欢喜无比。
若将来能够横扫草原,骏马之旁,王帐之侧,如果能有她坐在身旁,这个天下一定会美丽许多。
但她,如今却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那男人是谁?
近了,更近了,看得也更清楚了,莴伯万看到那个男子正可恶地轻薄着他地珍宝,所以他无法在平静了。
“首领,我们冲过去杀了他。”莴伯万身边的勇士的脸上阴云密布,大声说道:“我们为首领杀了他!”
“跟着他们,不要去打扰。”莴伯万闭上了眼睛,岁月的沉淀让他比其他人更加的隐忍,他和缓说着,但话语里却隐藏着令人心悸的寒意。
如果此时,这数勇士冲将过去,赢玄便是有天大的本事,在这苍茫草原上,只怕也难逃一死。但他很好奇,那个能让乔怜雪如此动容的人究竟是谁,难道是传闻中拐走大汗王妃的汉人角斗士?
似乎,那个角斗士,就是出身乌太图的无极馆。
莴伯万那双握拳的手愈来愈紧,表情却依然是一片平静,他是要角逐草原的男人……但他也不会让那个年轻的男人来到了这片草原,还能活着回去。
就这样,在草原上,一对男女在草原上手牵着手漫步着,在他们的后面不远处,数百勇士在他们首领的带领下,光明正大的跟着。
而所有人不知道的是,在莴伯万等人的后面不远,还跟着一骑,一个孤独的武士,背着弓,挎着马。悄然的跟随在莴伯万的大队人马之后,他便是皇普俊。
这一跟,便是三天,赢玄和乔怜雪两个人在草原上漫步,一走便是三天,期间在某个部落买了两匹好马,走走骑骑,骑骑走走,第三天的夜里,两人停驻了在一处较大的部落里。
而这个部落,离完颜初雪等人的驻地却也相聚不远。
乔怜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傻乎乎的陪着赢玄逛了三天,只是,不自觉的想留在他的身边,幸福、快乐,还有无尽的安全感。
围着火堆,与那些胡人吃着牛羊肉,喝着烧刀子酒知道凌晨,部落里的胡人渐渐睡去,火堆边就只剩下了赢玄与乔怜雪二人,二人似乎都感受到了些什么事情,都没有丝毫睡意,安静地等等着黎明的到来。
“马上天就要亮了,你也该离去了。”
乔怜雪倚靠在赢玄的肩膀上,幽幽说着,这名女子到了离别的时刻,终于透露出了一位姑娘家应有的情思。
赢玄沉默片刻后,忽然说道:“我想带你一起走。”
乔怜雪痴痴一笑,伸手轻轻在赢玄额前一指:“你这个坏蛋,有了完颜姐姐还不够?”
“没有你,就永远不够。”
“你个贪心鬼,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如果我和你走了,恐怕还没走出草原,你就已经被碎尸万段了。”
过了三天,赢玄两人自然清楚在身后不远处,这片草原的主人,正强行压抑着怒气,等待着给赢玄最致命的一击。
“我是男人,我不习惯让女人来处理事情。”
赢玄突然笑了起来,火光映照着他的笑容,显得格外亲切与自信,“我会带你回中原的。”
乔怜雪坐直了身子,静静地看着他,:“我会去找你,但不是现在。等我把这里的一切处理完,不管天涯海角,我都会找到你。”
第五十七章 杀不死的男人
地平线露出一抹白,出生的旭日带着抹嫣红,淡淡的笼罩在草原之上,人们并没有因为天际泛白而苏醒,昨夜狂欢之后的小部落民众,还沉浸在酒意与睡意之中。
突然,有几个民众从美好的睡梦中惊醒,揉了揉睡眼朦胧的双眼,突然惊恐的发现,大地在振动。
部落的营帐之外,四面八方,如雷般轰鸣的整齐马蹄声,似乎有无数骑兵正靠拢了过来。
莴伯万终于等不住了,整整三天三夜了,乔怜雪与那个男人整整呆了三天三夜了,作为这一片草原拥有绝对权威的王,莴伯万强大的占有欲和沉府的较量,终于以占有欲得胜而告终,他要去夺回乔怜雪,夺回那个自己一直得不到的女人,就算每天只能摆在那里看,他也不允许任何人伸手染指。
晨光之中,赢玄面色平静,最后看了乔怜雪一眼,在她额前轻轻一点。
“再见,我一定会回来接你的。”赢玄很认真地对乔怜雪说道,乔怜雪的双眼虽然闭着,但此时却微微翻动,但终究还是没有睁开。
赢玄知道乔怜雪已经醒了,但她此时只是舍不得睁开双眼而已。乔怜雪一定知道,如果赢玄想要脱身而出,只能趁现在这刻走。
乔怜雪不终究还是舍不得不在这一时候最后看一眼自己的情郎,明亮透彻的双眼复杂地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似乎如一记重锤,击在了赢玄的身上,让他的身体斜斜向下一吻,准确的停在了乔怜雪的红唇之上,这一吻轻松怡然却又黯然神伤。
放开乔怜雪的娇躯,赢玄微整衣裳,也不见他的脚尖如何蹬地,赢玄的身体就像是风筝一般,颓然腾空而起,化作了晨光之中的一个模糊身影,渐行渐远,渐渐变小,直至消失在那初生的艳阳之中。
小部落的营帐之中已经隐有骑兵冲刺地声音响起,莴伯万已经忍了三天,已经忍到了极限。此刻收拢了包围圈,在这茫茫草原上,看那个野男人如何逃脱自己数百亲卫的追击?
乔怜雪一个人,静静的走出营帐,额前的乱发飘飞,头上那略带蓬松的乱发在晨风中摇摆,浑然洒脱,一种清新脱尘的自然之美。
如潮涌来的铁骑,向乔怜雪奔来,待到快要离乔怜雪只有百步远的地方之时,马队从中分开,从乔怜雪左右两侧向她身后涌去,他们的眼睛始终紧紧的盯着赢玄,即使,他已经消失在了视线之中。
急促地马蹄声从乔怜雪的身边掠过,带起呼呼的风声,带起飞溅的草渣,带着一往无前地气势,彪悍骑兵毫不留速,掠过小部落的营地。
劲风掠体而过,带动着乔怜雪身上的皮袍呼呼作响,完美身材在此时彰显无遗,她拂去脸上不小心沾染的草芥,低头无言。
突然,一匹骏马长嘶一声,从奇快地速度中停了下来,就停在了乔怜雪的身边。
乔怜雪面无表情的抬起头,望着马上那位胡族贵人。来人正是这片方圆千里草原主人——莴伯万。
就如此时,距离这片草地不远的莴伯万的大帐前,数百莴伯万族的勇士正拱卫着他们的首领,冷漠地看着远处犹如黑点一般的两人。
乔怜雪离开了,莴伯万有些担心,担心她一去不再回来了。
带着勇士跟了上来,不知为何,莴伯万的心中总是感觉到有人正要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带走。
这个女子长的美丽动人,其他部落里贡献来的美女,和她一比根本就是狗尾巴花儿和雪莲的区别,这个女人高贵,这个女人高傲,她不仅给部落带来了安定,让部落的人不再因为疾病而苦恼,更重要的,她让年过半百的莴伯万带来了一种年轻时才有的征服感,他想征服她,他想占有她,但他只想让她乖乖顺从,所以每一晚他都彬彬有礼,绝不作出任何逾越的事情,虽然至今连她的小手都未曾碰过,但只要那个女人她在自己的身边,莴伯万就十分的满足了。
每一次见到这个女人,莴伯万便觉得那是自己生命中最欢喜的时刻,哪怕只是面对面坐着,对望着,也欢喜无比。
若将来能够横扫草原,骏马之旁,王帐之侧,如果能有她坐在身旁,这个天下一定会美丽许多。
但她,如今却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那男人是谁?
近了,更近了,看得也更清楚了,莴伯万看到那个男子正可恶地轻薄着他地珍宝,所以他无法在平静了。
“首领,我们冲过去杀了他。”莴伯万身边的勇士的脸上阴云密布,大声说道:“我们为首领杀了他!”
“跟着他们,不要去打扰。”莴伯万闭上了眼睛,岁月的沉淀让他比其他人更加的隐忍,他和缓说着,但话语里却隐藏着令人心悸的寒意。
如果此时,这数勇士冲将过去,赢玄便是有天大的本事,在这苍茫草原上,只怕也难逃一死。但他很好奇,那个能让乔怜雪如此动容的人究竟是谁,难道是传闻中拐走大汗王妃的汉人角斗士?
似乎,那个角斗士,就是出身乌太图的无极馆。
莴伯万那双握拳的手愈来愈紧,表情却依然是一片平静,他是要角逐草原的男人……但他也不会让那个年轻的男人来到了这片草原,还能活着回去。
就这样,在草原上,一对男女在草原上手牵着手漫步着,在他们的后面不远处,数百勇士在他们首领的带领下,光明正大的跟着。
而所有人不知道的是,在莴伯万等人的后面不远,还跟着一骑,一个孤独的武士,背着弓,挎着马。悄然的跟随在莴伯万的大队人马之后,他便是皇普俊。
这一跟,便是三天,赢玄和乔怜雪两个人在草原上漫步,一走便是三天,期间在某个部落买了两匹好马,走走骑骑,骑骑走走,第三天的夜里,两人停驻了在一处较大的部落里。
而这个部落,离完颜初雪等人的驻地却也相聚不远。
乔怜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傻乎乎的陪着赢玄逛了三天,只是,不自觉的想留在他的身边,幸福、快乐,还有无尽的安全感。
围着火堆,与那些胡人吃着牛羊肉,喝着烧刀子酒知道凌晨,部落里的胡人渐渐睡去,火堆边就只剩下了赢玄与乔怜雪二人,二人似乎都感受到了些什么事情,都没有丝毫睡意,安静地等等着黎明的到来。
“马上天就要亮了,你也该离去了。”
乔怜雪倚靠在赢玄的肩膀上,幽幽说着,这名女子到了离别的时刻,终于透露出了一位姑娘家应有的情思。
赢玄沉默片刻后,忽然说道:“我想带你一起走。”
乔怜雪痴痴一笑,伸手轻轻在赢玄额前一指:“你这个坏蛋,有了完颜姐姐还不够?”
“没有你,就永远不够。”
“你个贪心鬼,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如果我和你走了,恐怕还没走出草原,你就已经被碎尸万段了。”
过了三天,赢玄两人自然清楚在身后不远处,这片草原的主人,正强行压抑着怒气,等待着给赢玄最致命的一击。
“我是男人,我不习惯让女人来处理事情。”
赢玄突然笑了起来,火光映照着他的笑容,显得格外亲切与自信,“我会带你回中原的。”
乔怜雪坐直了身子,静静地看着他,:“我会去找你,但不是现在。等我把这里的一切处理完,不管天涯海角,我都会找到你。”
第五十七章 杀不死的男人
地平线露出一抹白,出生的旭日带着抹嫣红,淡淡的笼罩在草原之上,人们并没有因为天际泛白而苏醒,昨夜狂欢之后的小部落民众,还沉浸在酒意与睡意之中。
突然,有几个民众从美好的睡梦中惊醒,揉了揉睡眼朦胧的双眼,突然惊恐的发现,大地在振动。
部落的营帐之外,四面八方,如雷般轰鸣的整齐马蹄声,似乎有无数骑兵正靠拢了过来。
莴伯万终于等不住了,整整三天三夜了,乔怜雪与那个男人整整呆了三天三夜了,作为这一片草原拥有绝对权威的王,莴伯万强大的占有欲和沉府的较量,终于以占有欲得胜而告终,他要去夺回乔怜雪,夺回那个自己一直得不到的女人,就算每天只能摆在那里看,他也不允许任何人伸手染指。
晨光之中,赢玄面色平静,最后看了乔怜雪一眼,在她额前轻轻一点。
“再见,我一定会回来接你的。”赢玄很认真地对乔怜雪说道,乔怜雪的双眼虽然闭着,但此时却微微翻动,但终究还是没有睁开。
赢玄知道乔怜雪已经醒了,但她此时只是舍不得睁开双眼而已。乔怜雪一定知道,如果赢玄想要脱身而出,只能趁现在这刻走。
乔怜雪不终究还是舍不得不在这一时候最后看一眼自己的情郎,明亮透彻的双眼复杂地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似乎如一记重锤,击在了赢玄的身上,让他的身体斜斜向下一吻,准确的停在了乔怜雪的红唇之上,这一吻轻松怡然却又黯然神伤。
放开乔怜雪的娇躯,赢玄微整衣裳,也不见他的脚尖如何蹬地,赢玄的身体就像是风筝一般,颓然腾空而起,化作了晨光之中的一个模糊身影,渐行渐远,渐渐变小,直至消失在那初生的艳阳之中。
小部落的营帐之中已经隐有骑兵冲刺地声音响起,莴伯万已经忍了三天,已经忍到了极限。此刻收拢了包围圈,在这茫茫草原上,看那个野男人如何逃脱自己数百亲卫的追击?
乔怜雪一个人,静静的走出营帐,额前的乱发飘飞,头上那略带蓬松的乱发在晨风中摇摆,浑然洒脱,一种清新脱尘的自然之美。
如潮涌来的铁骑,向乔怜雪奔来,待到快要离乔怜雪只有百步远的地方之时,马队从中分开,从乔怜雪左右两侧向她身后涌去,他们的眼睛始终紧紧的盯着赢玄,即使,他已经消失在了视线之中。
急促地马蹄声从乔怜雪的身边掠过,带起呼呼的风声,带起飞溅的草渣,带着一往无前地气势,彪悍骑兵毫不留速,掠过小部落的营地。
劲风掠体而过,带动着乔怜雪身上的皮袍呼呼作响,完美身材在此时彰显无遗,她拂去脸上不小心沾染的草芥,低头无言。
突然,一匹骏马长嘶一声,从奇快地速度中停了下来,就停在了乔怜雪的身边。
乔怜雪面无表情的抬起头,望着马上那位胡族贵人。来人正是这片方圆千里草原主人——莴伯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