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二号上门堵他,紧张攥拳:那天救我的是你对不对,我家新开了个电影院,包个场?

    痴迷学习·祝余:我喜欢学霸,像周叔叔【某大佬】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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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周姓大佬:小孩儿,听说你喜欢我?

    祝·日常算离婚日期·余:喜欢你有钱又大方,喜欢你遵守承诺到点离婚,您看,什么时候把离婚协议兑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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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姓大佬解衬衫扣子:等你不睡懒觉的时候。

    祝·日常腰疼·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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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主受,双处,日更。

    2、受是万人迷,人人都爱他。

    3、大纲已定,不喜欢的小可爱可以点叉,但不要人参公鸡撒~(按住一个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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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江揖来送江闻风。

    他和江冬林有血海深仇, 如今已经图穷匕见,但对江闻风这个同父异母的大哥,兄弟两个一直小打小闹,有分寸, 从来没有搞出什么头破血流的事。

    江揖有记忆以来就记得江闻风就不太喜欢他, 但有一年宴会,他被比自己年龄大的孩子推倒摔破了脑袋, 回头江闻风就将推他的那个孩子打了一顿。

    这还是江冬林带他去找打他的那个孩子的家长说理, 才知道人家孩子一个眼窝乌青, 胳膊上还有个渗血的牙印。

    人家家长正要去江家要个说法,见面就控诉江家兄弟俩欺负人。

    江冬林给对方道了歉——毕竟人家的孩子伤的更重, 回来倒很高兴,告诉他和江闻风,这就叫兄弟齐心其力断金。

    江闻风后来偷偷扯着江揖的领口警告他不要胡思乱想,他想打谁就打谁, 并不是要为他出气, 那年江闻风十岁,是个小胖墩, 江揖五岁, 挑食,有点瘦还有点矮。

    很多年过去, 江揖被江闻风气狠了的时候总会想起这件事。

    这么多年的仇恨下来他的性格其实有些极端,有时候觉得江冬林有权有势一辈子都扳不倒, 还动过另辟蹊径让江冬林痛不欲生的想法, 比如弄死江闻风。

    也是想起小时候江闻风给他出头的事, 就又作罢了。

    江揖知道, 如今江冬林是揣摩着他的心思, 认为他瞧不起江闻风,才勒令江闻风出国避风头。其实江揖放江闻风离开,只是为了小时候那件事。

    今天放江闻风离开后,兄弟之间算是再无情分可言,将来江闻风如果放聪明点再不回头,一切都归于平静。

    如果江闻风心有不甘回国找事,他不会再手软。

    人都说父债子偿,母债子偿也理所应当,那个女人已经死了,她做的孽,就报应在江闻风身上吧。

    江揖想,江冬林评价他性格扭曲心思毒辣挺有道理,他料想以江闻风的不自量力愚蠢多情,将来八成是要回国找死的。

    所以,他其实还是没有放过江闻风。

    江揖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连翩,他现在每天都会去连翩住过的房间坐一坐,跟电器去充电一样,进去的时候疲惫疯狂,出来的时候会平复很多。

    会忍不住想将来,和连翩的将来。

    这种幻想让他苍白的世界有了色彩,变得非常有盼头。

    江揖意外连翩会来送江闻风,毕竟当初连翩除了他之外再不在乎别的人,但想想江闻风曾经为着连翩打了自己......

    这就是连翩,从来都是认定一个人就坚信不疑,一股脑的对人好。

    一刹那好像思绪万千,江揖终究没忍住:“你去,不要告诉他我在这里。”

    何夕楞了一下,在江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已经惯常幽深森寒的眼神中,飞快颔首道:“好的老板。”

    他是极聪明的人。

    一边快速的选择了能和连翩偶遇的路线,一边脑子里过了一遍江揖让他和连翩搭话的目的。

    何夕紧赶慢赶,最后从另一个方向过来,正好和连翩在休息室的其中一个出口前重逢。

    何夕惊喜道:“小老板,好巧!”

    见到熟人,而且是个自己并不讨厌的熟人,连翩心情也不错:“何夕!好巧。不要再叫我小老板了,时过境迁......”

    何夕是故意这么称呼的,见连翩拒绝的这么干脆,还一点异样都没有,再对比自家老板的样子,脑海里就冒出了一句“早知如今何必当初”的评价。

    他不好意思的道:“是我的错,又忘了。我来机场送个客户,连少您是?”

    连翩:“送个朋友。”

    何夕见连翩待他一如往常,并没有因为他是江揖的亲信而迁怒,心道当初那些说连翩骄横跋扈的传言也不知哪来的,连翩的心胸气度其实早已经胜过很多人。

    而且看现在的状态,明显比过去要好。

    至于好在哪里,和不久前江闻风见到连翩时的所思所想差不多。

    既然遇到,难免和同行的人打个招呼,何夕看向连翩身边的少年:“这位是?”

    谢燕归如今经常跟着连翩去谢氏集团,能在集团总部工作的人员都是人精,他观摩着这些人之间礼貌客气的相处,现在对外交往上一点障碍都没有。

    但他没有说话,只用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期待的看着连翩。

    这小狗,心眼怕不是天生的,连翩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给何夕介绍道:“谢燕归,我男朋友。燕归,这是何夕,我朋友。”

    谢燕归虽然年纪尚轻但自有一种桀骜而疏阔的气质,对何夕一点头:“何先生。”他知道对着比自己大的何夕,也许称呼何大哥更礼貌,但他只想叫连翩是哥。

    何夕被连翩大大方方的介绍震惊了。

    男朋友?

    那他老板是没戏了?

    连少不愧是连少,和老板掰了很快恢复精气神不说,接任的还这么俊挺有型。

    连翩大概能猜到何夕在想什么,虽然安市还流传着他被江揖利用又抛弃的事,但看在那张支票的份上,流言就流言吧。

    比起已经银事两讫的江揖,连翩对何夕倒更感兴趣:“我身边现在挺缺人,何夕,如果有一天你想换换工作环境,记得优先考虑我这里。”

    原著中连秋皎上位后,因为患得患失曾借着对江揖的身边人找茬确认存在感,江揖虽然向来公事公办,但念在连秋皎替他挨过一棍的事上,这件事也就随连秋皎的便了。

    那些被连秋皎排挤的人中就有何夕。

    虽然江揖将何夕安排到了不在自己身边但仍旧重要的位置上,但何夕还是很快就离职了。

    何夕是个人才,连翩挺看好他的,所以就挖墙脚了。

    被挖墙脚的何夕:“......”

    说实话是有些受宠若惊,但端谁的碗吃谁的饭,很有职业操守的道:“多谢连少抬举,不过江总对我很好。”

    连翩眉梢微抬,再没说什么。

    短暂的寒暄后,连翩带着谢燕归离开了。

    他重生在这个世界本来毫无归属感,但因为老太太的缘故,现在他对安市这个地方倒有种特殊的情感。

    这次回来打算在安市待上几天。

    目送连翩和谢燕归走远的何夕,并不是很想回去向江揖汇报关于连翩的事,说连翩有男朋友?这无异于撸虎须。

    不想去和不去是两回事。

    最后,回去的何夕对江揖说话的时候就尽量精简语言:“连少看着挺好的。”

    江揖:“他身边,是谁?”

    何夕人麻了:“是......男朋友。”他连男朋友是谁的男朋友都没敢细说,但还是觉得周围空气寂静的厉害,还冷。

    短暂但近乎窒息的安静后,何夕听到江揖平静的不带丝毫情绪的声音:“他身边有谁都不重要。”

    何夕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

    连翩回到家,他提前通知过的洪伯已经在了,还吩咐厨师做了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一半安市口味,一半海城口味。

    连翩没好意思给洪伯介绍谢燕归是他男朋友的事。

    他两世都没活多大年纪,但再怎么比谢燕归都是大的,现在谢燕归失忆,连翩更觉他是个小朋友。

    介绍的时候就耍了点心机,直接说的是:“洪伯,这是我跟你说过的谢燕归。”

    谢燕归没听出什么不对。

    洪伯知道连翩要带海城的朋友回来。

    但这个海城的朋友坐要挨着连翩,吃饭要给连翩夹菜,这也就算了,怎么想睡觉还直接要去连翩的卧室?

    这这这......

    这不对吧。

    洪伯是个老成的管家,见连翩没有阻止谢燕归的意思,也就没说什么,但在谢燕归去小憩后就悄声问连翩,谢燕归是不是在追求连翩。

    还发表自己的看法:“这个谢小少爷满心满眼都是您,可比江家那位可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