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低洼处积了水,淤泥大约能淹到人的小腿。

    跑马时,尽量不要骑到低洼处去。”

    “本郡王知晓了。”萧玦摆手。

    他看向风挽月:“你自己爬到马背上去,本郡王先牵着金乌溜两圈。”

    “好。”

    风挽月把裙子往上拉,露出裤腿。

    金乌很乖,她没怎么吃力就爬上了马背。

    身后空荡荡的,没人护她,她有一点不习惯,坐姿也很僵硬。

    萧玦牵着马嘴旁边的缰绳,边走边道:“你身体放松些,腰别绷这么直。

    马儿跑起来的时候,身体略微向前倾。

    你若害怕,就腾只手扶马鞍,缰绳别拉太紧,马会不舒服……”

    说到他喜欢的骑射,萧玦就像是换了个人一样,严肃而认真,又耐心又细心,看起来光芒万丈。

    而另一边,教他家小侍妾骑马的西河郡王,已经把姣姣骂哭了好几轮了。

    风挽月收回目光:“萧玦,我一个人试试。”

    “好。”

    萧玦放了缰绳,站在一边。

    风挽月握紧缰绳,安抚地摸了摸金乌的鬃毛,轻声呵斥:“驾!”

    金乌迈着四蹄,甩着尾巴小跑起来。

    跑远了些,风挽月扭头往身后看去。

    浅金色的阳光下,草场一片碧绿,衣着飘逸的黑衣少年,双手叉腰,面若冠玉,腰细腿长,英姿飒爽。

    心,怦然动了一下。

    【作者题外话】:在喜欢的人面前,做喜欢的事的郡王,闪闪发光(111章已过审,可以看啦)

    第114章 你今天很好看

    七月。

    清河的水,终于恢复了以往的清澈。

    河对岸的山上,也重新开工。

    练习了多日,风挽月终于能独自骑马,在草场和镇子上来回撒欢了。

    每日清晨,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骑着金乌在草场和镇上来回跑一趟。

    为此,纤细的十指都覆上了一层薄薄的茧。

    萧玦没少抱怨。

    说,牵她的手时,茧都会扎他的手……

    说一次,风挽月踢他一脚。

    一来二去,就到了七夕。

    七夕当日,镇上热闹极了。

    镇子两边,全都挂上了小红灯笼和彩绸。

    街边,还有卖花灯、卖河灯的。

    为了应景,郡王府外也挂了彩绸和红灯笼。

    晚间,镇子上还有放河灯、放天灯的习俗。

    当天傍晚,风挽月吩咐下去,给阖府上下都放一夜的假。

    后院。

    西河郡王邀请道:“长熹,你带上弟妹,咱们去放河灯和天灯呗?”

    萧玦嫌弃道:“本郡王陪媳妇儿过七夕,带你做什么?

    你脸大,带你去照亮?”

    “我就这么讨你嫌么?”西河郡王撇嘴道:“清河镇就这么大,即便是分开出门,一会儿不是还会遇着么?”

    萧玦挥袖:“快走。”

    西河郡王只得叫上姣姣:“咱们自己走。”

    姣姣冲风挽月和萧玦行了一礼,出了门。

    等人走了,萧玦才问:“出门么?”

    “出。”风挽月回他。

    萧玦的目光,极不自然地落在她的脸上。

    未施粉黛的脸,明媚漂亮。

    唇色,有些浅。

    萧玦放低了声音,对她道:“等我。”

    说完,两步跑回房间。

    很快,他就出门来,递过一个木盒子。

    “这是什么?”风挽月问。

    萧玦回道:“打开看看。”

    神神秘秘的。

    风挽月只好接过木盒,揭开盖子。

    盒子里,静静躺着两个浅蓝色的漂亮小罐子。

    一股清甜的淡香,萦绕在鼻尖。

    风挽月揭了罐子上的小盖:“唇脂?”

    “嗯哼。”萧玦应了一声。

    风挽月用指腹轻蘸了一点唇脂,抹在手腕。

    这盒唇脂,膏体细腻,质地轻薄。

    薄涂,是水红色,盈润漂亮,显白且有少女感。

    厚涂,则会增添几分高冷美艳。

    算下来,这是萧玦第二次送她唇脂了。

    第一次,是在宁王府。

    清河镇气候好,十分养人。

    来这里之后,她再也没化过妆。

    每天,都素着一张脸。

    别说抹唇脂,每天用清水洗把脸,她觉得她已经很勤快了……

    握着唇脂,风挽月真诚道:“萧玦,谢谢你,这盒唇脂,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萧玦眉眼得意:“不枉墨三千里迢迢从京城捎来。”

    “啊……”风挽月欣喜道:“墨三回来了?”

    “墨七也回来了。”萧玦回她。

    “真是太好了!”风挽月开心道:“拖了几个月,银子都是让侍卫去别的城池取。

    我还以为,他们出事了呢!”

    “是出了事。”萧玦回道:“否则,也不会拖几个月才到。”

    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