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倒杯水中和一下。”他说着就把放在膝盖上的小抽屉放到地上,起身要去给我倒水。

    虽然这样的暖男是我家的这种事确实很值得开心,但我没让他走成。

    大猪蹄子陆景谦还没完全起身就被我手疾眼快地抓住了手,往我这轻轻一扯,他就立刻坐下了。丝毫没废我多少力气的人把我折腾到下不了床。这个认知让我又忍不住抹了一把辛酸泪。

    我说:“谦大佬,你知道今天是纪念日吗?”

    他怔愣:“什么的纪念日?”

    “你掉马第十天纪念日,你的大宝贝希望你能带他出门花钱。”

    我直言不讳。

    16

    和陆景谦交流最怕的就是绕弯。因为他什么话都是按着表面的听。按着表面的回答。

    所以我这种直言不讳和他交流起来最是省时省力。

    他性格就跟死海似的。往里扔什么他都照单全收,不会下沉、不起波澜,和海一样波澜壮阔,但却不同于海的波涛汹涌。

    这种性格非常迷人。和他在一起呆久了,就会觉得自己也能变得非常温柔。而现在,这片死海蹙眉看着我,有些纠结的反握住我的手。

    “能不过吗?”

    “不能。”我秒答。

    17

    不是谁都能像陆景谦这种死肥宅一样趴在一个地方一整天都不动一下的。

    起码我不行。

    而好在,在大多数情况下,陆景谦还是惯着我的。

    比如现在,虽然他看起来并不太想出门也不太想我出门,但还是妥协的把我从床上拉了起来。

    “我们要去逛什么?游乐场电子城还是游戏厅?或者看个电影?咱俩好久没看电影了。或者我们去小吃街?还是商场,我们好像很久没买过新衣服了……诶谦哥,你找什么呢?”

    我边穿鞋子边和他列举出门能干的事,眼皮一抬就看到他在房间里翻箱倒柜。

    “没什么。”听到我问,他探头回了一句。然后很快拿着他找到的东西从房间走出来,抓住了我的手。

    “去哪里都可以。”

    “这个必须戴着。”

    “卧槽你……”

    我吃惊一脸。

    18

    我叫沈向阳。

    我现在正被陆景谦牵狗似得牵着,走在大马路上。

    当然带的不是项圈,而是那种看起来特别牛逼还会一闪一闪发光的儿童防丢手环。

    我现在很尴尬。

    因为路过的人都用一种“我们懂”的眼光看着我。和我边上的陆景谦。我甚至可以耳尖的听到一两句腐女的尖叫声和手机拍照的声音。

    “……”

    这年头的偷偷拍照拍得也太没有技术含量了静音都不懂得开。

    不过我这人大度。一般不和这些小女生斤斤计较。

    我唯一想知道的只有一件事。

    就是现在套在我俩手上的这个破玩意到底是t什么时候买的。

    陆景谦到底什么时候瞒过我的眼睛去买了这么个破玩意。

    淦。

    ☆、第 7 章

    19

    我叫路人a。

    这不是什么番外。是我刚刚决定的新名字。

    沈向阳是阳光帅气性格开朗的大男孩。他不会上个街还要带儿童防丢手环的。所以我现在叫路人a。

    虽然顶着和阳哥一样的脸,但我不是他。我比他卑微一百倍。

    “谦大佬。”我抠抠他的手指。“小的有事和你商量。”

    “你说。”

    “您看,咱们各退一步,我少花点钱,您把这玩意摘下来,好不好?”

    我冲他一扬手腕,狗腿地笑了两声。

    他安静地看着我,然后安静地掏出了一张银行卡放进我手里。

    “不行。”

    “……”行呗。您是大佬,听您的。

    我牙酸的放下手臂。

    手里绑着这么个玩意怎么玩都不会开心,我把银行卡还给他,然后一路向着电影院走。

    20

    电影院灯光暗,大家都在看电影。没人会注意到我们俩手里带着个倒霉玩意。反正出来了就必须得玩,再不高兴也得玩。在我阳哥不是。在我路人a的人生字典里,就没有踏出家门什么没干就返回去了的道理!

    我超不显眼的瞪了陆景谦一眼。

    21

    我们俩上一次一起去看电影,还是在非常非常非常久远的过去。

    当时我们刚交往不到一个月,也就是我还暗搓搓的不死心想要带这个修佛去去尝试一下热恋期的情侣们应该干的事情。

    当初为了找到他去看电影,我花了好几天的时间。那时候他简直跟幽灵似的他能看到我我看不到他。差点整个地球掀起来,我都没找到他到底藏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