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里会有华国的希望。
“今天别回去了,在家里住着,好好想想,如果你选择跟我们一起走,那就不用回赵家了,如果你还是想回赵家,那明天走后,就不用再来了。”
贺知年调制了很久的香,终于在今天晚上燃上了,这炷香可以帮他进入人的梦境,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灵气,他也没有任何的修为,但神魂比常人强大得多,借助这炷香,他可以给贺兰编织一个梦境。
都说,一回生二回熟,给一个人编织梦境,某种程度上跟做全息游戏差不多,只是侧重点不大相同。
贺知年算是熟门熟路了,她给女儿编织的梦境就是——‘后知青时代’,一个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未来。
离婚不再是什么稀罕事儿,再婚也并不再是一件被人诟病的事情,女性可以上学工作,在很多方面都不比男性差,可以自己选择结婚对象,也可以离婚后自己抚养孩子。
那些荒谬的、可笑的、愚昧的认知,在未来都不会受到认可。
在贺兰的梦里,她好像过了另一种人生。
她是爸爸妈妈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女儿,虽然有一个弟弟,但是好像跟她也没什么不同,甚至有时候她会觉得自己是被偏爱的那一个。
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上学,一直读到大学毕业,又考了研究生,那时候她都已经二十三岁了,但并不着急结婚,大学时谈了两段恋爱,后来因为不同的原因都分了,再后来研究生毕业,她在工作时认识了一个男生,跟她是同龄人,但却很会照顾人。
下雨天打伞的时候,会把伞靠向她这一边,哪怕自己淋湿了半边的肩膀也不在意;出去吃饭的时候,会点她喜欢的菜,会给她擦洗餐具,会帮她试温度;工作的时候,会耐心细致的指点她、鼓励她……
后来她结婚了,这个人强大又温柔,绅士又有风度,贺兰从梦中醒过来的时候,回想起那个人,依然感觉心动,感到从未体验过的温暖和甜蜜。
作者有话说:
第45章 重男轻女的父亲(完)
黄粱一梦, 虽然短暂,却让人念念不忘。
贺兰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沉浸在一个梦里,哪怕已经从梦中醒过来了, 脑海中不断闪现的仍旧是梦中的场景。
她在娘家住了一夜, 赵家都无人问询, 一直到天亮了,吃早饭的时候, 赵晟才过来,眉头紧皱地看着她, 如果这不是在娘家,而是在那个大杂院里, 这个男人应该已经动起了手。
粗鲁,野蛮,自私,无能,暴躁……
跟梦中的爱人比起来,赵晟浑身上下都是缺点。
想着那个人, 贺兰忽然就不想回去了, 哪怕是在梦中,她也曾被人视若珍宝, 端碗的时候手被烫一下,那人都会心疼,她怎么能让自己被人作践。
“爹,我想跟你们走, 不……不回赵家了。”
贺凌宇手里的汤勺都被吓掉了, 昨天他姐还一副要为赵家生为赵家死的模样, 这才一晚上就想通了?还算没有笨到家。
贺兴华和贺振邦已经围着妈妈开始欢呼雀跃了, 贺知年脸上也带着笑意,看来做梦确实管用,以后就多编织几个梦境,光让女儿脱离女德班还不够,还得多学些文化知识,免得再被忽悠了去。
一大家子其乐融融,唯独赵晟,脸色难看得不行,偏偏又不会说话,比起用手势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怒气上头的赵晟更习惯用武力。
然后,贺兰就看着在她面前嚣张得不可一世的前夫被她爹一脚踹在地上。
赵晟打她的时候,她虽然不会还手,但还是可以躲一躲,虽然大多数时候都躲不过去,但他爹打赵晟,赵晟不光没有还手之力,连躲避的能力都没有,只能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声。
看得她……很爽啊!
贺凌宇也瞧着挺爽,就是看着他爹打赵晟,让他不可避免的想起他爹打他的时候,好像没有赵晟这么惨,但也挺疼的。
送走了疼得呲牙咧嘴的赵晟,贺家就开始准备搬家的事儿了,一家之主发了话,四位女同胞也都没意见,贺凌宇就算是有意见也没用。
万一他要是提了意见,说不愿意搬离,那爹让他一个人留在这儿怎么办?
还是跟着吧,不就是去秦省吗,那么大的一个省,总有繁华的城市,不至于都是荒凉地。
贺家搬家很容易,能卖的卖掉,不能卖的就分给在教堂里听课的孩子们,轻车简从,赶路自然也容易。
一路上,贺兰一直都想再做一遍那个梦,可惜无论她白天怎么祈祷,晚上要么不做梦,要么就做别的梦,再也没有那样的美梦了,一直到她们到了秦省安置下来,她才如愿以偿,夜夜都能做那样的美梦。
如果说,之前的美梦,一梦便是整个前半生,那后来的这些美梦便是把前半生拆解开来,从她上幼儿园开始,一晚上能听五六节课,外加一顿中饭和晚饭,在梦里吃过了晚饭,她就会在现实生活中醒来。
白天的时候,她会照顾几个孩子,还会跟兴华和振邦一起听课,讲课的先生是凌宇,几个孩子都太小了,最大的兴华也不够入学的年纪,所以只能先在家里头学些东西。
晚上的时候,她在梦里是学生,也在上课,里面的老师不光教认字和算数,还教唱歌跳舞,教画画,她也会把晚上学来的东西教给两个女儿。
贺凌宇一直自诩是家里最聪明的人,然,他爹中年奋进,自此一发不可收拾。
别看他们背井离乡来了秦省,可却住着比之前还要大的宅院,他爹还建了钢厂和布料厂,天知道是从哪里搞来的技术,又为什么同时从事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业。
当爹的让儿子刮目相看,当姐姐的也让弟弟自叹不如。
他头一天教过的东西,他姐学得比两个小娃娃快多了,而且还很会举一反三,把教过的东西编成歌谣,再教给两个小外甥女,这可比他当年入学的时候强多了。
贺凌宇虽然没考上过大学,在学校念书时成绩也不算好,但他一直把这归咎于两点,一是家贫,家中无人可以帮他补习,二是他贪玩,没把太多的精力放到学习上,不然他也不至于好几次都没考上大学。
但辍学回家之后,连遭两番打击,让他突然意识到,他可能真没自己想象得那么聪明,反而极有可能是个自作聪明的傻瓜。
这一点,在去他爹那两个厂子里逛过之后,就更可信了。
里面的机器、图纸、合同,他什么都弄不明白,明明不是个文盲,可待在里面就像睁眼瞎一样。
反倒是他爹,虽然是‘半路出家’,但鼓捣得头头是道,不光学会了认字写字,在洋教堂才待了多长时间,硬生生学会了说外国话。
难怪他爹之前说,他那么多年的书都白读了。
有这个对比,他也觉得这话有道理。
好在,他也不是没有优点,他教两个外甥女和姐姐读书就教得挺好,所以,在他爹把第一所小学建好的时候,他就主动应聘去做了小学老师,还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
照他爹的脾性,这绝对是他靠真本事得来的工作,没有半点走后门的成分。
二十几年里,贺知年一直在开厂子、建学校,厂里工人的子弟都可以免费入学读书,在经济封锁期间,他的那些厂子一直都在源源不断的生产,供给秦省,也供给秦省周边的一些同志和百姓。
从布料、肥皂、成衣、钢材、白糖、罐头、火柴到普通的医用器械、子弹、枪支、□□。
贺知年的厂子开了很多,学校也建了不少,唯独钱没有赚多少,这大概是他几世当中最穷的一个世界了,也是最富有的一个世界。
一直到建国,他才把这些厂子和学校无偿捐给国家,自己则是投身科研事业,这时候他已经七十岁了,因为早些年身体受损严重,这一世他只活到七十六岁。
贺凌宇做了一辈子的小学教师,收养了十几个在战争中失去父母的孩子,他的妻子是一名军人,因为受伤导致终身不孕。
贺凌宇一直受到父亲的影响,二十岁之前他重男轻女,信奉什么香火传承,二十岁之后,他才知道自己作为华国人的根是什么,他虽然没有上过战场,但一直在后方努力,虽然没有跟妻子生下一个孩子,但他们恩爱了一辈子。
贺兰跟弟弟不一样,她三十五岁才从军,在梦中上了十几年的课,课上的老师们教会了她家国大义,也教给了她舍身取义,她的三个女儿也选择了跟她一样的道路。
后来她随部队打回家乡,遇到以前的邻居,对方跟她说起赵家人。
她走之后,赵晟就开始出来找工作,擦鞋、扛大包、拉黄包车,后来为了抢客人,被人打断了腿。
赵老太太就开始逼着赵晴接客,就在那个大杂院里头,赵晴没多久就跑了。
赵晟又出来擦了一段时间的鞋,腿还没养好,也跑了。
赵老太太为了生活,不得不开始洗衣服,但没几天就改成乞讨了,也不知道到哪里讨饭去了,是生是死再没人知道。
赵家人这样的结局,贺兰并不意外,如果不是她离开了,如果不是那些神奇的梦,如果不是她爹当年给她要来的一纸休书,可能她还会抱着那些可笑的观念,陪着赵家人沦落,甚至把自己的三个女儿也拉下水。
赵家人在贺兰心中早已是翻过去的那一页了,但她一直没有再婚。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那天晚上在她梦里出现的爱人,尽管一生中只出现了那么一次,但也让这世上的任何人再入不了她的眼。
而且在见识过那个包容且开放的未来世界之后,她不觉得单身有什么不好的。
既没有违背法律,也没有违背道德,更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在这个前提下,想怎么生活都是她的自由。
作者有话说:
这个故事原本是娘道文,主角是贺兰。
下一个故事:【鸠占鹊巢的假少爷】神棍的养成
第46章 鸠占鹊巢的假少爷
“知年, 你虽然不是我的亲生儿子,但这么多年了,你一直都是我最看重的孩子, 你放心, 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我儿子, 还可以在家里住着,在公司的职位也是不会变的, 等那孩子找回来,你们就当兄弟相处。”李父劝道。
李之年, 不,贺知年, 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已经颇为淡定了。
原主刚出生时就在医院被抱错了,原本生在贺家,却是在李家长大的。
李父,李承志,按网上的话来说,是典型的‘暴发户’, 年轻的时候靠煤矿发家, 后来投资演艺圈,又发了一笔财, 于是干脆转行开了一家娱乐公司。
娱乐圈水深,又多的是俊男美女,其中还有不少喜欢走捷径的人,李承志也不是什么洁身自好之人, 没进演艺圈的时候就开始养情人包小三, 开了娱乐公司之后就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了。
私生子和私生女都有, 之所以抱错孩子的事情会被发现, 就是因为李承志在给新出生的私生子做亲子鉴定时,突发奇想,拿过去的是原主的头发,结果经鉴定跟那个私生子没有血缘关系。
李承志刚开始以为是那个私生子不是他的孩子,可是情妇不依不饶,于是又做了一次鉴定,然后就发现了原主不是他亲生的。
家庭大战爆发了好几次,原主又跟林母做了亲子鉴定,最后才查出来是当年在医院的时候抱错了。
原主是鸠占鹊巢的假少爷,至于真少爷,李母已经过去接人了,估摸着再有一会儿,就该到家了。
抱错孩子的另一家——贺家,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了,贺父是一名体育老师,贺母是一名语文老师,但是半年前两口子就已经出车祸去世了。
见被抱错的养子不说话,李父上前拍了拍孩子的肩膀:“抱错这种事情怪不到你身上,你心里别有负担,好好振作起来,晚上还有个盛典要参加,你陪着玥玥过去,给她撑撑场子,她新剧马上就要上了。”
王玥是公司这几年主推的新人,她要上的新剧也是公司投资的,所以眼下的热度和曝光都很重要,这个时候一点也不能放松。
李父之所以让养子过去撑场子,完全是因为养子在网上的热度堪比一二线的明星了。
刚成立娱乐公司那几会儿,为了增加公司的知名度,他就把养子送去参加《交换人生》了,那时候养子才九岁,但已经初显美男子的雏形了,因此吸引了一大波颜粉。
自那时候开始,公司举办的盛典、年会,他都会让养子露面,还会让养子参演公司的剧,演演主角小时候,可以说养子是被广大网友们看着长大的。
得益于一张没有长残反而越长越好看的脸,还有不错的高考成绩,以及从小养出来的路人缘,养子在大众那里的风评很好,这对公司形象是很有利的。
所以就算知道这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也没打算把这个儿子还回去,更不会撵出去,养了二十多年,总不能因为没有血缘关系就白养了吧。
贺知年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把名字改过来,他虽然不是一个特别念旧的人,但用了四百多年的名字,突然换了一个,这让他很不舒服。
要换名字就要先离开李家,报错孩子这件事儿,家长和孩子都是无辜的,没道理李家把自己的孩子接回来,却不还贺家一个。
“抱错孩子的事情连续上了三天的微博热搜,我想我这时候出席盛典不太合适,而且贺雪松今天回来,我也想多了解了解我的亲生父母。”
李父右眼皮跳了跳:“你这孩子,从小心事就重,大家都那么喜欢你,你出席盛典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网上是有一些键盘侠,可那些人没有不骂的,不用管他们。过两天让那孩子带你去给贺家两口子扫扫墓,不急在这一时。”
连续挂了三天的微博热搜,而且还不是公司买来的,这可是实打实的热度,这时候不出席盛典引引流,什么时候出席,等热度过去吗,那效果不就大打折扣了。
贺知年绷着一张脸,丝毫没有被劝动的意思:“我这几天心情太乱了,您要是有心情您就自己去吧,我想安静的待一会儿,叔叔。”
“什么?你叫我什么?叔叔?”李父用手捂住右眼皮,可别跳了,老话说的果然不假,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他辛辛苦苦培养的儿子,这就要飞了!
“我不是说了吗,就算是没有血缘关系,你也是我儿子,难道就因为没有血缘关系,二十几年的感情就都没了吗?之年,你向来都是爸爸最看重的孩子,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会是。”
“今天别回去了,在家里住着,好好想想,如果你选择跟我们一起走,那就不用回赵家了,如果你还是想回赵家,那明天走后,就不用再来了。”
贺知年调制了很久的香,终于在今天晚上燃上了,这炷香可以帮他进入人的梦境,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灵气,他也没有任何的修为,但神魂比常人强大得多,借助这炷香,他可以给贺兰编织一个梦境。
都说,一回生二回熟,给一个人编织梦境,某种程度上跟做全息游戏差不多,只是侧重点不大相同。
贺知年算是熟门熟路了,她给女儿编织的梦境就是——‘后知青时代’,一个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未来。
离婚不再是什么稀罕事儿,再婚也并不再是一件被人诟病的事情,女性可以上学工作,在很多方面都不比男性差,可以自己选择结婚对象,也可以离婚后自己抚养孩子。
那些荒谬的、可笑的、愚昧的认知,在未来都不会受到认可。
在贺兰的梦里,她好像过了另一种人生。
她是爸爸妈妈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女儿,虽然有一个弟弟,但是好像跟她也没什么不同,甚至有时候她会觉得自己是被偏爱的那一个。
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上学,一直读到大学毕业,又考了研究生,那时候她都已经二十三岁了,但并不着急结婚,大学时谈了两段恋爱,后来因为不同的原因都分了,再后来研究生毕业,她在工作时认识了一个男生,跟她是同龄人,但却很会照顾人。
下雨天打伞的时候,会把伞靠向她这一边,哪怕自己淋湿了半边的肩膀也不在意;出去吃饭的时候,会点她喜欢的菜,会给她擦洗餐具,会帮她试温度;工作的时候,会耐心细致的指点她、鼓励她……
后来她结婚了,这个人强大又温柔,绅士又有风度,贺兰从梦中醒过来的时候,回想起那个人,依然感觉心动,感到从未体验过的温暖和甜蜜。
作者有话说:
第45章 重男轻女的父亲(完)
黄粱一梦, 虽然短暂,却让人念念不忘。
贺兰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沉浸在一个梦里,哪怕已经从梦中醒过来了, 脑海中不断闪现的仍旧是梦中的场景。
她在娘家住了一夜, 赵家都无人问询, 一直到天亮了,吃早饭的时候, 赵晟才过来,眉头紧皱地看着她, 如果这不是在娘家,而是在那个大杂院里, 这个男人应该已经动起了手。
粗鲁,野蛮,自私,无能,暴躁……
跟梦中的爱人比起来,赵晟浑身上下都是缺点。
想着那个人, 贺兰忽然就不想回去了, 哪怕是在梦中,她也曾被人视若珍宝, 端碗的时候手被烫一下,那人都会心疼,她怎么能让自己被人作践。
“爹,我想跟你们走, 不……不回赵家了。”
贺凌宇手里的汤勺都被吓掉了, 昨天他姐还一副要为赵家生为赵家死的模样, 这才一晚上就想通了?还算没有笨到家。
贺兴华和贺振邦已经围着妈妈开始欢呼雀跃了, 贺知年脸上也带着笑意,看来做梦确实管用,以后就多编织几个梦境,光让女儿脱离女德班还不够,还得多学些文化知识,免得再被忽悠了去。
一大家子其乐融融,唯独赵晟,脸色难看得不行,偏偏又不会说话,比起用手势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怒气上头的赵晟更习惯用武力。
然后,贺兰就看着在她面前嚣张得不可一世的前夫被她爹一脚踹在地上。
赵晟打她的时候,她虽然不会还手,但还是可以躲一躲,虽然大多数时候都躲不过去,但他爹打赵晟,赵晟不光没有还手之力,连躲避的能力都没有,只能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声。
看得她……很爽啊!
贺凌宇也瞧着挺爽,就是看着他爹打赵晟,让他不可避免的想起他爹打他的时候,好像没有赵晟这么惨,但也挺疼的。
送走了疼得呲牙咧嘴的赵晟,贺家就开始准备搬家的事儿了,一家之主发了话,四位女同胞也都没意见,贺凌宇就算是有意见也没用。
万一他要是提了意见,说不愿意搬离,那爹让他一个人留在这儿怎么办?
还是跟着吧,不就是去秦省吗,那么大的一个省,总有繁华的城市,不至于都是荒凉地。
贺家搬家很容易,能卖的卖掉,不能卖的就分给在教堂里听课的孩子们,轻车简从,赶路自然也容易。
一路上,贺兰一直都想再做一遍那个梦,可惜无论她白天怎么祈祷,晚上要么不做梦,要么就做别的梦,再也没有那样的美梦了,一直到她们到了秦省安置下来,她才如愿以偿,夜夜都能做那样的美梦。
如果说,之前的美梦,一梦便是整个前半生,那后来的这些美梦便是把前半生拆解开来,从她上幼儿园开始,一晚上能听五六节课,外加一顿中饭和晚饭,在梦里吃过了晚饭,她就会在现实生活中醒来。
白天的时候,她会照顾几个孩子,还会跟兴华和振邦一起听课,讲课的先生是凌宇,几个孩子都太小了,最大的兴华也不够入学的年纪,所以只能先在家里头学些东西。
晚上的时候,她在梦里是学生,也在上课,里面的老师不光教认字和算数,还教唱歌跳舞,教画画,她也会把晚上学来的东西教给两个女儿。
贺凌宇一直自诩是家里最聪明的人,然,他爹中年奋进,自此一发不可收拾。
别看他们背井离乡来了秦省,可却住着比之前还要大的宅院,他爹还建了钢厂和布料厂,天知道是从哪里搞来的技术,又为什么同时从事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业。
当爹的让儿子刮目相看,当姐姐的也让弟弟自叹不如。
他头一天教过的东西,他姐学得比两个小娃娃快多了,而且还很会举一反三,把教过的东西编成歌谣,再教给两个小外甥女,这可比他当年入学的时候强多了。
贺凌宇虽然没考上过大学,在学校念书时成绩也不算好,但他一直把这归咎于两点,一是家贫,家中无人可以帮他补习,二是他贪玩,没把太多的精力放到学习上,不然他也不至于好几次都没考上大学。
但辍学回家之后,连遭两番打击,让他突然意识到,他可能真没自己想象得那么聪明,反而极有可能是个自作聪明的傻瓜。
这一点,在去他爹那两个厂子里逛过之后,就更可信了。
里面的机器、图纸、合同,他什么都弄不明白,明明不是个文盲,可待在里面就像睁眼瞎一样。
反倒是他爹,虽然是‘半路出家’,但鼓捣得头头是道,不光学会了认字写字,在洋教堂才待了多长时间,硬生生学会了说外国话。
难怪他爹之前说,他那么多年的书都白读了。
有这个对比,他也觉得这话有道理。
好在,他也不是没有优点,他教两个外甥女和姐姐读书就教得挺好,所以,在他爹把第一所小学建好的时候,他就主动应聘去做了小学老师,还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
照他爹的脾性,这绝对是他靠真本事得来的工作,没有半点走后门的成分。
二十几年里,贺知年一直在开厂子、建学校,厂里工人的子弟都可以免费入学读书,在经济封锁期间,他的那些厂子一直都在源源不断的生产,供给秦省,也供给秦省周边的一些同志和百姓。
从布料、肥皂、成衣、钢材、白糖、罐头、火柴到普通的医用器械、子弹、枪支、□□。
贺知年的厂子开了很多,学校也建了不少,唯独钱没有赚多少,这大概是他几世当中最穷的一个世界了,也是最富有的一个世界。
一直到建国,他才把这些厂子和学校无偿捐给国家,自己则是投身科研事业,这时候他已经七十岁了,因为早些年身体受损严重,这一世他只活到七十六岁。
贺凌宇做了一辈子的小学教师,收养了十几个在战争中失去父母的孩子,他的妻子是一名军人,因为受伤导致终身不孕。
贺凌宇一直受到父亲的影响,二十岁之前他重男轻女,信奉什么香火传承,二十岁之后,他才知道自己作为华国人的根是什么,他虽然没有上过战场,但一直在后方努力,虽然没有跟妻子生下一个孩子,但他们恩爱了一辈子。
贺兰跟弟弟不一样,她三十五岁才从军,在梦中上了十几年的课,课上的老师们教会了她家国大义,也教给了她舍身取义,她的三个女儿也选择了跟她一样的道路。
后来她随部队打回家乡,遇到以前的邻居,对方跟她说起赵家人。
她走之后,赵晟就开始出来找工作,擦鞋、扛大包、拉黄包车,后来为了抢客人,被人打断了腿。
赵老太太就开始逼着赵晴接客,就在那个大杂院里头,赵晴没多久就跑了。
赵晟又出来擦了一段时间的鞋,腿还没养好,也跑了。
赵老太太为了生活,不得不开始洗衣服,但没几天就改成乞讨了,也不知道到哪里讨饭去了,是生是死再没人知道。
赵家人这样的结局,贺兰并不意外,如果不是她离开了,如果不是那些神奇的梦,如果不是她爹当年给她要来的一纸休书,可能她还会抱着那些可笑的观念,陪着赵家人沦落,甚至把自己的三个女儿也拉下水。
赵家人在贺兰心中早已是翻过去的那一页了,但她一直没有再婚。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那天晚上在她梦里出现的爱人,尽管一生中只出现了那么一次,但也让这世上的任何人再入不了她的眼。
而且在见识过那个包容且开放的未来世界之后,她不觉得单身有什么不好的。
既没有违背法律,也没有违背道德,更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在这个前提下,想怎么生活都是她的自由。
作者有话说:
这个故事原本是娘道文,主角是贺兰。
下一个故事:【鸠占鹊巢的假少爷】神棍的养成
第46章 鸠占鹊巢的假少爷
“知年, 你虽然不是我的亲生儿子,但这么多年了,你一直都是我最看重的孩子, 你放心, 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我儿子, 还可以在家里住着,在公司的职位也是不会变的, 等那孩子找回来,你们就当兄弟相处。”李父劝道。
李之年, 不,贺知年, 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已经颇为淡定了。
原主刚出生时就在医院被抱错了,原本生在贺家,却是在李家长大的。
李父,李承志,按网上的话来说,是典型的‘暴发户’, 年轻的时候靠煤矿发家, 后来投资演艺圈,又发了一笔财, 于是干脆转行开了一家娱乐公司。
娱乐圈水深,又多的是俊男美女,其中还有不少喜欢走捷径的人,李承志也不是什么洁身自好之人, 没进演艺圈的时候就开始养情人包小三, 开了娱乐公司之后就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了。
私生子和私生女都有, 之所以抱错孩子的事情会被发现, 就是因为李承志在给新出生的私生子做亲子鉴定时,突发奇想,拿过去的是原主的头发,结果经鉴定跟那个私生子没有血缘关系。
李承志刚开始以为是那个私生子不是他的孩子,可是情妇不依不饶,于是又做了一次鉴定,然后就发现了原主不是他亲生的。
家庭大战爆发了好几次,原主又跟林母做了亲子鉴定,最后才查出来是当年在医院的时候抱错了。
原主是鸠占鹊巢的假少爷,至于真少爷,李母已经过去接人了,估摸着再有一会儿,就该到家了。
抱错孩子的另一家——贺家,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了,贺父是一名体育老师,贺母是一名语文老师,但是半年前两口子就已经出车祸去世了。
见被抱错的养子不说话,李父上前拍了拍孩子的肩膀:“抱错这种事情怪不到你身上,你心里别有负担,好好振作起来,晚上还有个盛典要参加,你陪着玥玥过去,给她撑撑场子,她新剧马上就要上了。”
王玥是公司这几年主推的新人,她要上的新剧也是公司投资的,所以眼下的热度和曝光都很重要,这个时候一点也不能放松。
李父之所以让养子过去撑场子,完全是因为养子在网上的热度堪比一二线的明星了。
刚成立娱乐公司那几会儿,为了增加公司的知名度,他就把养子送去参加《交换人生》了,那时候养子才九岁,但已经初显美男子的雏形了,因此吸引了一大波颜粉。
自那时候开始,公司举办的盛典、年会,他都会让养子露面,还会让养子参演公司的剧,演演主角小时候,可以说养子是被广大网友们看着长大的。
得益于一张没有长残反而越长越好看的脸,还有不错的高考成绩,以及从小养出来的路人缘,养子在大众那里的风评很好,这对公司形象是很有利的。
所以就算知道这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也没打算把这个儿子还回去,更不会撵出去,养了二十多年,总不能因为没有血缘关系就白养了吧。
贺知年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把名字改过来,他虽然不是一个特别念旧的人,但用了四百多年的名字,突然换了一个,这让他很不舒服。
要换名字就要先离开李家,报错孩子这件事儿,家长和孩子都是无辜的,没道理李家把自己的孩子接回来,却不还贺家一个。
“抱错孩子的事情连续上了三天的微博热搜,我想我这时候出席盛典不太合适,而且贺雪松今天回来,我也想多了解了解我的亲生父母。”
李父右眼皮跳了跳:“你这孩子,从小心事就重,大家都那么喜欢你,你出席盛典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网上是有一些键盘侠,可那些人没有不骂的,不用管他们。过两天让那孩子带你去给贺家两口子扫扫墓,不急在这一时。”
连续挂了三天的微博热搜,而且还不是公司买来的,这可是实打实的热度,这时候不出席盛典引引流,什么时候出席,等热度过去吗,那效果不就大打折扣了。
贺知年绷着一张脸,丝毫没有被劝动的意思:“我这几天心情太乱了,您要是有心情您就自己去吧,我想安静的待一会儿,叔叔。”
“什么?你叫我什么?叔叔?”李父用手捂住右眼皮,可别跳了,老话说的果然不假,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他辛辛苦苦培养的儿子,这就要飞了!
“我不是说了吗,就算是没有血缘关系,你也是我儿子,难道就因为没有血缘关系,二十几年的感情就都没了吗?之年,你向来都是爸爸最看重的孩子,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会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