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天,月色如水。

    林霁云半梦半醒间忽然被弄醒,对方的头埋在他的肩颈处,带着浓厚侵略性的alpha信息素像张网,密不透风地包裹着他,让林霁云浑身都发烫了起来。

    他们是信息素百分百匹配的ao伴侣,哪怕已经在一起生活三年,林霁云还是有些无法适应这么激烈的欢爱。

    他下意识像个小兽般呜咽了一声,手心想抵住男人结实的胸膛,但因为结合热的蛊惑,触碰到对方火热的肌肤时,又忍不住主动攀附,显得更像是欲拒还迎。

    上方的男人低声一笑。

    终是一夜未眠。

    林霁云轻轻眨了眨眼,眼角似乎还残存着梦中流下的生理性泪水,汗已经浸透云棉的寝衣,他怔怔地望着顶上的月白丝织罗帏,这才意识到自己穿回来了,刚刚做的不过是一场梦。

    他从奇怪的abo世界回来已半年有余,一切都恢复了正轨,身边的人谁也不知道他昏迷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白日林霁云会刻意不去回想,装作和以前一样,但晚上梦中总会浮现那个男人桀骜不驯的身影,告诉他那三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林霁云无意识地咬了咬唇。

    那个脾气差劲的alpha,梦里也不让他安生。

    小厮竹笙听见屋内有了声响,隔着门小声问道:“少爷醒了?可要沐浴更衣?”

    林霁云低低嘟囔了声,软软道:“要。”

    水很快送来,林霁云脱了寝衣,进入漂浮着花瓣中的浴桶中,水里已经提前放了泡澡用的香丸,那是林家专门为他特制的,由各种花的汁水提炼而成,洗完身体也会染上香味,经久不衰,林霁云非常喜欢。

    洗完澡后,清晨的吃食也端了上来。

    莹绿小碗中是新鲜现熬的薏米牛奶羹,汤汁浓稠鲜白,配上冰糖的清甜,再是美妙不过,一旁有蜜火腿,切成几近透明的薄片,堆成了层层叠叠的牡丹模样,最后还有一碟玉兰炒时蔬,清淡爽口,和春日十分合宜。

    林霁云坐在桌前,看着这些往日最爱的吃食,想到自己好不容易从abo世界回来,又要坠入魔窟,眼泪便要滴下来,哭唧唧道:“这是我吃的最后一餐了吧。”

    这哭腔吓坏了正给他用细棉擦头的竹笙,忙忙安慰道:“少爷你别哭啊,这怎么是最后一餐呢。”

    林霁云含着泪转头质问。

    被少爷那张世间难寻美貌昳丽的脸蛋盯着,竹笙也支支吾吾说不出更多安慰的话来了。

    这确实是少爷能好好吃的最后一餐。

    整件事还得从少爷三年前昏迷说起,林家是江南首富,祖籍金陵,少爷是家中幼子,还是老来子,因家里没有女儿,从小便被千娇百宠养大,结果三年前因为一场高烧陷入了昏迷,老爷遍请名医,但所有大夫都摇头,表示束手无策。

    就在林府上下一片惨淡的时候,一个游走江湖的大师来了,他说想救小少爷也不难,只是他醒了后半年内必得和一个命中带火且生辰八字和他相合的男子成婚。

    那种情况下只要少爷能醒,别说和男子成婚了,就算是和天上的龙,海里的鱼成婚,林家也会同意,于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大师诵经诵了一夜,没成想少爷次日真的醒了。

    林家上下立马去寻与少爷八字相合且命中带火的男子,准备带入林府入赘。

    当然和男子成婚这些都是瞒着少爷密谋的事,若是少爷知晓,以他骄纵的性格,定然拼死不愿。

    但少爷八字奇特,能和少爷八字相合的人本就少之又少,更别说还要命中带火且是男子之身。

    这半年来竟然只寻得当今圣上的第三子楚王和少爷八字相合,且命中带火。

    本来燃起的希望又扑灭了。

    堂堂楚王,征战沙场近十年,凶名在外,怎会和男子成婚,还入赘林府?

    最后眼见半年之期将至,幼子性命要紧,林老爷打听到楚王目前刚从边关回京城养病,立即修书一封,厚着颜面请求楚王看管少爷一段时间。

    得知要去楚王府客居一段时间,少爷便吵吵闹闹了许久,最后还是老爷板着脸强行将少爷塞进马车车厢里的。

    因怕少爷在楚王府过得不舒坦,夫人特意命竹笙等十余个小厮侍女服侍在侧,又仔仔细细挑了行李,足足装了四辆马车,这还都是少爷在家常用的东西,怕在京城买不着。

    金陵距离京城山遥路远,幸好林家的家业遍布全国,一路上他们都歇息在自己的铺子中,尽量给少爷和家里一般的待遇。

    可如今他们即将进入京城,少爷很快便要客居楚王府。

    在大燕,有谁人不知楚王凶神恶煞的名声,他十二岁随军出征,十年来斩杀敌人无数,曾将敌军将领的头颅挂在刀尖上,血洗城池,宛如恶鬼再世,这样凶残的性子,从小被千娇百宠的少爷如何能不害怕。

    就连竹笙都心里有些打鼓。

    但少爷的命更重要,他们这些做下人的只能暗自祈福,希望少爷在楚王府能平平安安的。

    饭毕,林霁云又上了马车,一整天他都希望车程能更慢些,再拖一天也是好的,但马车偏偏赶在城门关闭前进了京城。

    因天色即将擦黑,车夫直接将马车驱至楚王府门前。

    林家的马车刚至,门口便有守卫前来问询,听闻是林府的人,便让他们稍作等候。

    林霁云被竹笙扶着下了马车,只见楚王府门前以白玉石筑成台阶,朱漆大门上是当今圣上亲题的烫金匾额,台下伫立两座威风凛凛的大石狮子,一片富丽气派。

    可在林霁云眼中,这便是他未来的牢笼。

    好不容易从abo世界穿回来,摆脱掉那个脾气极差的alpha夫君,在家还未享半年福,现在又来到楚王的府中受罪。

    他的命运怎么就这么悲惨。

    林霁云正在凄凄惨惨戚戚中,竹笙轻轻碰了他一下,小声道:“少爷,楚王府里出来人了。”

    林霁云下意识抬头,一个看着五六十岁、穿着福字底紫绸马褂的微胖老伯从台阶上走了下来。

    离得近了,林霁云才看看到对方右胳膊一片空荡荡,心下有些怵。

    老伯见到他后呵呵一笑,“您就是林公子吧,老奴姓李,是王府的总管,王爷吩咐过,说您这两天会来,老奴早就为您布置下住处了。”

    “眼下王爷在军营未归,不若先将行李搬运进府,等王爷回来再行拜见。”

    对方虽然断了右臂,但态度和蔼,说话间总是笑着,像是长辈一般,林霁云心里那点害怕便散去了,如今身边没有父母,只能他自己人情往来,他礼貌道:“多谢李伯,是我来添麻烦了。”

    林霁云别的优点暂且不提,向长辈撒娇卖乖很有一手,家里各路亲戚长辈,没有不疼爱他的。

    李伯见他人长得昳丽美貌,听闻楚王不在府中也并未露出不满的神色,行事礼貌端庄,心里已经喜欢上了三分。

    由于行李太多,从天亮搬到天黑都未搬完,王府门前亮起了大红灯笼。

    林霁云一个人无聊,便站在王府门口看着大家搬运自己的行李,每一件都是娘亲亲自挑选过的,看着这些行李,林霁云便有些鼻头微酸。

    正在伤感间,他听到不远处有马蹄声。

    林霁云扭头,因天色黑,只能看到一人在夜色中骑马,身姿很是挺拔。

    离得近了,他见对方穿着盔甲,想必就是楚王,林霁云想起传闻,有些害怕,忍不住站在路旁按礼低头。

    马蹄声越来越清晰,视野中渐渐出现一双肌肉流畅漂亮的长腿,来人脚上踩着黑色绣金线的白底锦靴,此时正沉稳地轻点马腹,马儿嘶叫一声停在了林霁云身前。

    “你就是林霁云?”

    说话的人语调没什么情绪,不紧不慢却压迫感十足。

    夜风中带来一丝罗浮春的醇香,微弱几不可查,而林霁云此刻心情极为紧绷,那些传闻翻来覆去在他脑海中翻腾,便忽略了鼻尖嗅到的熟悉味道,他回话还带着点颤音,老老实实道:“是,草民林霁云见过楚王。”

    君颉端坐在马背上,低头看着这个远道而来的林小公子,只能看到一截漂亮精巧的下巴和细细的脖颈。

    富人家精养出来的孩子,此前的人生都没受过什么苦,父母恐怕也没什么期望,只是希望他能平安长大成人而已。

    他随即散漫地移开目光,见王府门前停着一溜串的马车,仆从们手中捧着各色锦盒,都屏气凝声暂停搬运。

    他皱了皱眉,慢慢打马过去,问道:“这都是什么?”

    捧着锦盒的侍从回道:“是公子的行李。”

    如此多的行李,哪怕是金陵首富,也太过夸张。

    君颉拿着马鞭轻轻一挑,锦盒盖子便落了下来,里面是一座葡萄掐丝西洋银镜,一看便价值不菲。

    想必后面的马车里都是这些华而无用的东西。

    君颉在马背上呵了一声,毫无感情吩咐道:“已经搬进王府里的行李便罢了,外面的行李从哪来的搬回哪里去,带来的侍从也一个不许留。”

    林霁云听到不许留侍从便已经慌了,还有母亲给他挑选日常用的东西,此时也顾不得害怕楚王的传闻,连忙来到楚王的马匹旁,求情道:“这些是我母亲为我挑选的,能不能……”

    然而抬头看到楚王外貌,林霁云脑子瞬间一片空白,手脚都不知道该如何动作。

    传闻中楚王长着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无人敢与其对视,但今日在林霁云看来,楚王样貌并非丑陋,本人可以说是俊美非常,贵气逼人。

    比林霁云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几乎挑不出任何缺点。

    ——但唯一不好的就是和他在abo世界的alpha夫君长得一模一样!

    他这才意识到刚刚闻到的罗浮春是从楚王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明明已经再熟悉不过,他竟然也能忽略,误以为是酒香。

    他立即低头,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了起来。

    马上端坐着的君颉没想到还有人敢跟他讨价还价。

    他居高临下地望着这个胆子颇大的小少爷,对方又低了头,只能看见他雪白的半张脸,已能窥见其容貌不俗,只是君颉向来讨厌铺张浪费。

    他将手里的马鞭折了起来,轻轻点了点对方的额头,懒散道——

    “小少爷。”

    “在我的地盘,只能听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开文啦!第一章写了好多遍,终于磨出来了,求撒花求评论,这章评论发二十个红包,晚上九点还有一更!

    君颉(震惊):突然失去了做最强赘婿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