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林府带来的仆从来时便被老爷嘱咐过了,他们是林府家奴,但到了楚王府一切以楚王意思为先,见少爷呆呆站着,以为默许了,便又小心翼翼地将搬出来的行李搬回马车内。

    等见到竹笙也踏上马车准备离开时,林霁云这才如梦初醒,几步迅速跑跳到马车旁,拉住竹笙的手,哀求道:“竹笙,我跟你们一起回家。”他可不能跟这个坏脾气的alpha再在一起了。

    竹笙见状误以为少爷舍不得自己,两人在马车旁泪眼婆娑。

    马车迟迟不能走。

    君颉皱了皱眉,打马过去,向下伸手捞住了林家幼子的后领,随后抬了抬下巴,示意领头的车夫即刻就走。

    只听几声挥鞭声,浩浩荡荡的马车从王府门前折回。

    林霁云起初还奋力挣扎,但他哪里是君颉的对手,对方拎着他就像拎着猫儿一样,后来见马车渐渐消失再也不见,他便知道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整个人丧失了全部力气。

    君颉低头,见刚刚还生龙活虎精力旺盛的小草此时像被太阳暴晒过,双眼呆滞毫无神采,彻底蔫吧了。

    这变脸速度倒是有趣。

    方才听闻林家幼子到了,君颉便趁着晚饭的闲暇功夫回来了一趟,此时还需回城内的军营处理公事。

    他一开始便知江南首富家养的孩子必定不一般,但也不曾想如此娇气,比他那几个妹妹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招来李伯,吩咐道:“今日我忙,你先带林小公子去休息,明日卯时再让他来书房见我。”

    语毕,带着盔甲的高大身影很快没入夜色中。

    林霁云浑浑噩噩,机械一般任由人牵走,晚饭也是食不知味,等深夜时分躺在床上,皎洁的月光照拂在脸上,他才终于回过神来。

    他又落在那个alpha手里了?

    微醺的罗浮春酒香似乎还在鼻尖,林霁云万分确定对方就是他的alpha夫君,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三年,君颉的信息素早已深深刻在他的血液里。

    想起对方的霸道不讲情理,林霁云便觉得未来一片灰暗。

    他在床上唉声叹气,也不知过了多久,才沉沉睡去。

    因为大半宿都在想事情,加上梦里君颉那张英俊非常的脸总是在他眼前晃,林霁云睡得不好,第二日差点迟了。

    林霁云望着窗外的日头,脸上表情凝固。

    君颉最讨厌不守时的人,以往他们出门,若是林霁云磨磨蹭蹭浪费了时间,他晚间在床上便会统统惩罚回来,直到林霁云哭着求饶。

    想起对方的臭脾气,他慌里慌张地起床洗漱,幸好大部分装衣的箱笼已经被仆从收拾摆放好,只有几个闲散的暂时放在角落。

    林霁云从红漆描金的箱笼里找出一套母亲为他搭配好的衣衫,是今年时兴的湖色暗纹宝相花云袖袍,腰间配素色锦带,行走间衣袂飘飘,恍若神仙下凡,他费力穿好,又抓起自己的头发想挽个簪子,但不曾想头发滑不溜手怎么也挽不好,最后胳膊举累了,林霁云有些恼怒,胡乱拿了根丝带将头发束起来便急急出门了。

    他客居的厢房距离楚王的书房不远,只是中间需穿过一条抄手回廊。

    楚王战功赫赫,很得当今圣上的宠爱,便将京城最精巧的宅院再行扩建后才赐给了他,如今正是春日融融,穿庭飞花之时,府内雕梁画柱、丹楹刻桷,阶柳庭花,景色堪称一绝,只是林霁云此时无心欣赏。

    他步履匆匆来到书房外,幸好未迟。

    门口站着一个严肃板正的小童,见他来了,端正道:“林公子,王爷正在等你。”

    林霁云暗暗呼了一口气,怀揣着上战场般的心情,这才抬脚进了书房,见君颉端坐在黄花梨书桌前,似是在读什么。

    他低头行礼道:“草民见过楚王。”

    君颉正在阅读林家家主的来信。

    其实他和林家这几年并无多少交情,唯一的交集也是前年率军攻打南方蛮夷,林家家主林槛正曾帮助运送粮草,保证军内补给,因此君颉这次才同意让林家幼子暂住,算是周全了恩情。

    可他十二岁从军,过着刀尖舔血的生活,早已没耐心和那些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打交道,更不用提教养孩子了。

    君颉瞧着衣着华丽的林霁云,觉得稍许麻烦。

    他懒散道:“既然住在王府,日常相见便不必行礼了,去坐着吧。”

    不必行礼当然合了林霁云的心意,他巴之不得呢,君颉话音刚落,他便立即从地上起来,火速坐到了一旁。

    君颉见他动作如此迅速麻利,啧了一声,随意道:“在家中可学过骑射?”

    林霁云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警惕地摇了摇头。

    想来也是,被家里百般宠爱的娇儿怎么可能去习武?君颉双手背住后颈,一边活动关节一边问道:“那你在家里读什么书?”

    书林霁云读得多了,什么灵异志怪,情爱话本,简直如数家珍,但这肯定是不能说的,他挑了挑,回道:“只读一些山川日记。”

    君颉点了点头,一副了然的神色。

    和他预计的一样,被宠坏了的孩子,君颉原本打算将人丢进军营好好历练一番,等细皮嫩肉的小公子知道人间疾苦,哭天喊地要回家便结束了。

    此时门口侍女进来送茶,给君颉换了新茶后,又给林霁云倒茶,只是不知怎么回事,婢女一时手抖,将滚烫的茶撒了一地,林霁云的衣摆都湿了。

    婢女连忙下跪,一边收拾茶盏碎片,一边求饶道:“奴婢手笨,污了公子的衣裳!”

    林霁云本来在想君颉到底在打什么鬼主意,冷不防被滚烫的茶水吓了一跳,等冷静下来见婢女手指被茶水烫了还在收拾残渣,连忙蹲下来帮忙查看她的伤势,问道:“你手伤着没有?”

    见只是烫红了,不是很严重,他松了一口气,“你手被烫伤了,赶紧用冷水冲冲吧,再抹些膏药,不会留疤的。”

    有次他被开水烫伤了,君颉就是这么帮他处理的,后来果然没有留疤。

    外面伺候的人听到声响,连忙过来帮忙收拾残局,等把婢女送走后,林霁云这才起身,结果对上君颉探究的目光,顿时有些发毛,不知道对方干嘛这么看自己。

    君颉没想到这个小少爷心性倒是纯善。

    他身上的云袖袍价值不菲,市价是婢女身价的百倍,被热水烫了便算是毁了,许多富家子弟视奴婢性命为草芥,遇到这种情况将奴婢打死也不足惜。

    一场意外竟然让他瞧见了另一面。

    他打量着身体单薄、腰肢纤细的林霁云,原本打算将人丢进军营的想法又否了,若是进军营,这小少爷恐怕没两天便累倒了。

    他起了一点好心,招了招手,让人过来。

    “写几个大字让我瞧瞧。”

    林霁云有些摸不准君颉要做什么,只好磨磨蹭蹭去到他身边,抓起毛笔,蘸了蘸墨汁,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因为靠得近,林霁云又闻到那股醉人的罗浮春的香味,他突然福至心灵,一个大胆的想法冒了出来——

    君颉向来不是拐弯抹角的性格,从昨晚到现在,这么久都没表示他们的关系,是不是因为他根本就不记得?

    他咬了咬唇,写好云的最后一点,又连忙在白纸上刷刷涂了两笔。

    君颉本来对林霁云的字不报什么希望,但没曾想对方竟然写得很不错,隐约能看到有几分风骨,心里不由得又对他多了几分好感,但看到最后有些皱眉。

    他指着林霁云三个字后面跟着的鬼画符,问道:“你写的这是什么?”

    那是一个大大的‘alpha’。

    林霁云闻着君颉的信息素时,突然想起来的法子,若是君颉记得那个世界的事,必然会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若他不记得,那肯定就是失忆了。

    听到君颉说‘你写的这是什么’时,林霁云高兴得差点原地跳起来——被他猜对了,君颉虽然有信息素,但他根本不记得那个世界的事情。

    困扰一整夜的烦恼一扫而空,林霁云嘴角翘得极高,既然君颉失忆,那他回家还不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他心情极好道:“我胡乱写的。”

    君颉听着他高兴的声音有些想笑,倒是会一些精致的淘气。

    正逢下人通传,说聂大人到了。

    君颉原本约了属下商谈军事,见时候不早了,便对林霁云道:“明日还是卯时来找我,我带你晨练。”

    军营那些大老粗恐怕伺候不来这种娇气的小公子,还是得他亲自来。

    而林霁云听到这话,本来带着笑意的双眼瞬时瞪得极圆。

    君颉在那个世界总是喜欢拉他起来锻炼,他撒娇过几回,软磨硬泡才罢休,但仍旧不许他躺在床上,每次锻炼一定让他陪着,做仰卧起坐的时候要他坐在小腿处,每起来一次便亲他一次。

    很是烦人。

    没想到这个alpha记忆没有了,老毛病倒开始犯了。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来啦,依旧评论发二十个红包,啵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