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许久:“你不知羞耻。”

    谁知狼人眼睛都没看他,专心拆礼物,自暴自弃道:“就是了,怎么着吧。”

    兰萨被易霆的理直气壮气到了,把手机咣的一声就扔地上。

    哪有人将自己不着寸缕的小像保存的?被……被别人见到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作什么呢!”易霆一脚就扑过来了,赶紧捡起手机查看,“什么玩意儿你都敢摔!”

    兰萨捏准了狼人不敢对他做什么,占占口头的便宜也没什么。

    可被狼人一吼,他心里又不悦了,两手指甲无规律的抓挠着,一语不发。

    易霆又把一堆礼物推到兰萨跟前,指指点点:“你的,赶紧挑,不要的我就拿走。”

    “全拿走,我不需要人类的赠礼。”

    话是这么说,失去了唯一乐趣的兰萨却不自觉把目光往礼品堆上放,他本对这些是不屑看的。

    只是有些好奇,人类会赠予什么物品给他?

    入目是一把黑色的晴雨长柄伞,想来有细心的粉丝怕他不适应阳光,送了个最实用的东西。

    易霆刚要把这些礼物收起来,兰萨一手就握上伞柄,只把它当做工具,去拨弄其他的礼物。

    狼人收手不耐烦,退到一边去了:“你的话得反着听是吧?”

    兰萨勾起一个动物u形枕,晃了晃觉得无趣,直往易霆脑袋上扔去。

    大狼无奈接住,喉咙咕噜几声,都懒得跟兰萨吼了,还舒舒服服的用在狼脑袋上了。

    兰萨挑选半天,盯到一份奇怪的礼物。

    凋零的玫瑰花被玻璃框起来,安安静静的躺在被打开的盒子里。

    玻璃近乎透明,仿佛不存在一般,伸手就可以摸到花的残躯。

    上面贴着一张小字条,优美的花体字写着:听说你最喜欢玫瑰。

    过往不愉快的回忆浮现,惹的血族亲王周身气压躁动。

    一千年前,有一名在人类中声名远扬、在血族中臭名昭著的血猎。因为手持一把刻着玫瑰的短匕,被人称为玫瑰猎手。为人阴险狡诈,

    是个没有人该拥有的感情的疯子,手下消灭了无数血族,也包括兰萨的后辈。

    他最讨厌的花朵就是玫瑰,在那个年代活过的血族几乎都会厌恶。

    何况玫瑰的刺还会伤害到血族。

    他怎么可能喜欢?

    是哪个不长眼的人类,敢如此挑衅。

    兰萨直觉是仇家找上来挑衅,伸手过去,想要徒手把玻璃框捏碎。

    然后要让易霆找到对方的位置,去掏出他的心脏!

    可在他的手碰到框架边缘时,边上的狼人瞬间扑了过来,一爪子把这份惹怒兰萨的礼物拍飞出去好远,还吼了一大声:“别动!”

    兰萨怔了一下,偏头看那被打飞的玫瑰花框,在地上滚了一圈,露出它闪着银光的背后来。

    上面是细细密密锋利的玫瑰刺针,并不是原始的植物器官,而是被人精心打磨的。

    几根针上还挂着兰萨厌恶的爬虫尸体。

    歹毒至极,呕人至极。

    兰萨紧眯着眼,无边怒火在他心中燃起。很多年了,过去也很少有人敢挑衅到他头上。

    易霆翻了个垃圾袋就把那玩意儿兜进去,生气极了:“妈的!谁送的恶心人的糟东西,上边也不检视一下!”

    这是血族亲王说不出口的糙话。

    听着狼人直爽的骂声,兰萨心里的郁气似乎也流了出去,畅快了一些。

    兰萨坐直了身子,双手叠交在腹前,手指一下下的曲张着,平息他的心绪。

    “我要追究到底。”

    声音诡沉极了,像夜晚的猎手在喃喃自语,找寻不听话的猎物。

    尽管他现在寄人篱下,不得不为了考量隐忍许多,骨子里依然是血族的一方大佬。

    “废话!你要是伤了一下,我不知道要吃多少教育!”易霆的耳朵立的挺直,拿手机拍了照,看起来正在和局里汇报,“都整的这么小心了,谁敢动你,老子先给他宰咯!”

    从他疯狂抖动的尾巴看来,似乎比兰萨还生气。

    兰萨几乎要忘记狼人是他的照料者了,只当做是追求者的担忧和爱护。

    于是他居然笑了,认认真真的打量起俊朗的大狼来。

    “查查送这份包裹谁,不错,对兰萨有敌意。没受伤,别赖我,放心。”

    兰萨看着狼人用侧脸把手机夹在肩头,一边讲电话一边检查那个礼物盒子。

    “咋还有张纸片?”易霆把里面的卡片拿出来,照着念,“血之猎手,消灭邪恶……”

    兰萨轻轻哼了一声,口口声声说要消灭他,也只敢这样送整蛊品罢了,血猎的伎俩也不过如此。

    这家伙可比从前的血猎低等多了,那些人曾是拿命疯的。这人呢?躲在背后不敢现身的老鼠而已。

    既然敌人想玩,兰萨不介意奉陪。

    狼人徒手撕了血猎的敌对宣言,不可置信的跳起来:“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玩那套血族和血猎的游戏,幼不幼稚?”

    ……

    某只血族亲王感觉有被羞辱,清了清嗓子:“你要是不找,我自己也可以想办法。”

    狼人唰的压下了耳朵,警觉提醒:“哪说不找了?等着吧你,别乱来啊。”

    “不要让我等太久。”兰萨把黑伞张开,架在肩头

    ,向后倚靠,视线正好从狼人的头顶往下扫。

    易霆正检查其他礼物呢,抬头感受到兰萨的目光,欲言又止,看着居然有点不好意思,迟疑一下终究开口:“啧,你这一天天的,盯我干嘛啊!”

    “不论过去还是现在,总是要对其他生物有些了解的。”兰萨的解释很官方,他也确实这样想的。

    那些玩意不安全,屋里又没其他人,只好观察这头狼人了。

    易霆挠了挠脖子:“别了,你把我看的怪痒痒的。”

    “为什么痒?”兰萨疑惑的一歪头,把伞往后压了压,坐在椅上仰面看着易霆,调侃了一句,“我的容貌让你着迷了?很正常,这是所有物种对上我,都会出现的事。”

    “噢。”易霆恍然大悟点了点头,拍手大大方方承认了,“差不多,我说我咋越来越觉得你长得好看呢?还以为我审美变了呢,原来是你这家伙有魔法。”

    兰萨不太从容的松开了伞,啪嗒一声任它落到地上。

    他曾被人以世界上最优美的语言夸过,也曾出现在一些绮丽的梦里。

    可绝没有人,用这种直接又若无其事的语气讲他好看。

    兰萨张了张口,一时间不知是该气还是该怎样了。

    手心痒痒的,盯着狼人无辜又疑惑的眼神就更烦躁了,只好独自起身往出走,找了个房间把自己锁进去。

    “去我屋子别乱动!”

    身后传来狼人急促的叫喊。

    原来到了易霆的卧室,上次他只是站在门口,这下大大方方开始打量起来。

    易霆的嘱咐?听到了,完全没听进去。

    他走了两步,先是被凌乱的被褥和床上大片的狼毛惊到了。

    这……掉毛掉的这么严重吗?狼人真是麻烦的生物,不比他们血族,从来没有这种烦恼。

    不过在其他地方的要求可就多了。

    兰萨拿起杂乱的桌上被随意摆放的一本书,靠着墙端阅起来。

    这竟是一本讲血族的书籍,厚厚大一大本,出版的年头有些久了,有些纸页被折了痕迹,很容易就翻过去。

    兰萨抱着好奇的心理从首页看了看,如今的生物是如何讲述他们血族的?

    前边都是血族的历史和起源地点,偶尔几个词语被人圈了起来,诸如“古堡”、“圣战”、“亲王”、“家族”。

    下一页有很大的三角折痕,记述了血族的喜好和习性,都是些老生常谈了。

    但比人们熟知的全面许多,一一被幼稚的笔迹在旁边标注了一下。

    这头狼人对他也是很上心嘛。

    兰萨高傲的扬了扬下巴,又翻到了著名血族的记载。

    他不可抑制的笑了,因为见到几个老熟人,画的比他们本人可怖好几倍。

    传说最后,皆是以失踪、沉眠、确认死亡而告终。

    对于书上的记述,兰萨也是半信半疑。普通的血族会死亡,他们亲王级别的却是永生的,起码他做到了。

    不过……在他被封死之后,有没有让亲王死去的方法也未可知。

    下一页面的四角都被折了,脏脏的墨迹几乎要把空白处填满。

    左上角写着大大的两个字:兰萨。

    看自己的介绍,真的很微妙。

    第13章 互送礼物了吗

    兰萨抚摸这一张书页,对他的画像感到深深嫌弃。

    虽然比前几位模样好看了许多,得了他俊美的形,却连他本人一半的神态都没画出来,甚至獠牙还伸长到了极致,不优雅的露在外边。

    看来作画者想极力突出他的凶恶。

    早知如此,当年就要为自己作画一千幅,在世上流传!

    兰萨是相对平和的血族亲王,不会主动引战,但当对立的种族来袭依然会同他战斗。

    所以在漫长的生活里,他最引以为傲的技能就是绘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