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光芒照射下来时,李朝霜一双金眸惊吓般瞪大。

    半面天穹都是鲜艳的橙红,有如轻烟的云霞变幻着月季般的娇嫩色泽,从粉到浅紫深紫,边缘则是橙金。

    远处的青山几乎融化在了这些鲜明的颜色里,唯有如海的云层,掀起巨浪翻涌。

    这些云是淡粉色的,一直到近处才过度成钴蓝。从云海中冒出的一座座山峰亦是,在颜色和明暗的过渡里,充满了不真实的瑰丽。

    如此辽阔的天空。

    如此壮美的大地。

    ……李朝霜从未见过。

    高空寒风吹拂,但年轻鹓雏适才通灵造成的影响尚未消弭,落在李朝霜皮肤上的风,依然是春天般温柔而暖和的。

    和下落的时,所感觉身体消融在风中的畅快不同,但这样的柔风同样令人沉醉。

    李朝霜仿若生出了双翼。

    可惜这是错觉,是小鸟儿将自己的双翼暂时借他一用。

    然而,仅仅是这短暂的借用,李朝霜那颗早被病痛折磨得千疮百孔的心,竟如年幼时的他那样,欢快地跳动起来。

    那一年,他也是在这样的心跳里,注目一只小鸟儿振翅高飞,缩小成天空中分辨不清的黑点,离开地毫不留恋。

    而此刻,李朝霜想起,他曾和这只小鸟儿有一个约定。

    单方面的约定。

    哪怕李朝霜心愿早已改变,可世间竟会有这般奇妙的缘分。

    哪怕他完全明白,小鸟儿所渴求的,正是他无法给予的。

    但既然有机会,在归去幽冥前,他真的想做到一件事。

    李朝霜陷入深思。

    如果真要这么做,不能解开这个误会了,他反而该加深小鸟儿的误会才是。

    “啊。”年轻鹓雏听到背后的黑发青年,忽然叹息。

    然后他再一次,轻轻抓住小鸟儿的羽毛根处。

    年轻鹓雏无父无母孤身一鸟成长至今,对他而言,这样的举动实在太过亲昵。若非细羽覆盖了他的皮肤,李朝霜肯定会发现,这只鸟从头到尾巴尖儿都是红彤彤的。

    但年轻鹓雏对此并不排斥,甚至想要更多。

    他感到黑发青年俯下身体,整个人贴在他背后,慢慢开口。

    那是笃定的口吻,道:“你想娶我。”

    黑发青年声音很轻,这句话却如雷霆,炸响在年轻鹓雏耳侧。

    万万没想到,自己心思会给人如此直白粗鲁地讲出。不仅想和同族做这样那样的事,还想和同族永远待在一起,组成家庭,不再分离的年轻鹓雏,一时间连人话怎么说都忘了。

    而李朝霜并没有给鸟儿震惊的时间,继续笑道:“可以啊。”

    年轻鹓雏:“唧唧……嘎?!”

    就这么同意了?

    年轻鹓雏整只鸟都晕头转向,全凭本能乘风滑行。

    李朝霜已将自己埋入年轻鹓雏柔软的羽毛里,他轻轻咳嗽几下,冰凉的唇轻触鹓雏的后背,从那里汲取一点温暖。

    然后,他才小声又清晰地要求:

    “小鸟儿,送我去不周吧。”

    不周,乃大荒最高峰。

    大荒人自称离乡人,传闻离乡人并非此世之民,而是从天而降,追随东皇的璀璨光明,来到大荒的开拓者。

    落下时,他们首先抵达了不周山顶。

    那是难以攀越的高山,也是离乡子孙的源头。

    同时,还是大荒一等一的苦寒之所。

    李朝霜这样的病秧子,光凭借自己力量,绝不可能抵达的地方。

    年轻鹓雏又激动又喜悦,但同时也感到疑惑。

    “去不周?”

    “是啊。”李朝霜的嘴角一点点上翘,但依然称得上温婉柔和。

    他道:“我要去不周山,杀一个人。”

    ***

    “结果没能杀了他。”

    一个低沉声音不悦道。

    “暴露东大封的情况,引走李朝露,又动暗棋,好叫三岛十洲的大阵露出空隙,结果你主子夸了无数次的‘黑鲨’,连人都没有见到?”

    低沉声音连连讥讽:

    “早知如此,我还不如等那个病秧子自己死掉。”

    南大荒群山刚刚迎来日出,东海的天光却早已亮起许久,只有微风还带有一点清晨的凉意。

    大荒陷入群雄割据民不聊生的乱世,已有二十年之久,但在这座距三岛十洲最近的港口,许是巫祝们的庇佑,可见渔民们大声吆喝,推船离港,间或避让回港的商船,好热闹一副和平繁荣的景象。

    便是在这和平繁荣的景象里,站着两个格格不入的人。

    一三十来岁的男子,皮肤白皙,嘴角一颗小痣,穿着绿绸子的曳撒,下摆的马面褶上绣有精致的红白飞鲤,他头发整齐地梳进乌纱帽,鬓边插一朵含苞待放的白牡丹,通身富贵气息。

    这打扮,一看就是皇家的侍卫,马面褶边的红白飞鲤,则属于摇摇欲坠却尚未完全覆灭的大泰皇朝。

    如此看来,绿曳撒男子是明显的上位者,可他却不是那个低沉嗓子训斥的人。

    那个一点也不客气的家伙,站在绿曳撒男子右侧,头戴一顶黑纱垂到脚背的幕篱,看不清身形面貌,也分不清男女。

    这两人出现在这里,实在太奇怪了,偏偏港口来往的渔民和商贩,没一个人眼神停留在两人身上。

    这让他们得以在这大庭广众下,交谈绝不能泄露的言语。

    上三岛十洲行刺,谁会有万无一失的把握?黑鲨刺客们的失利,绿曳撒男子没有一点动容,甚至辩解道:

    “大人若是这么想,尽可以等公子朝霜病逝。”

    这是句废话,不见面貌的人道:“二十年了,谁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死。”

    然后他第一次柔和了声音,道:“当然,我可以再躲上一百年,两百年,岁月于我毫无意义。我熬死了几十代大司命,再熬死这一双天眼也不要多久……不过,你主子等得起吗?”

    “……”

    绿曳撒男子的主子,大泰的天子,当然等不起。

    他只能问:“一定要等公子朝霜死后,才能起事?”

    “他是李氏的天眼。”

    不见面貌的人说,他语气轻柔没有变化,可直直垂落有如长筒的黑纱幕篱,不因港口微风飘动,却因佩戴者情绪的起伏开始张扬,“哪怕他不会祝咒,按理说无法发挥一点天眼的用处……但二十年前,他偏偏毫无缘由出现在那里。”

    天眼可窥视过去、现在、将来,可窥得整个大荒运势变幻下细碎的片段。瀛洲李氏传承天眼的血脉,才得以牢牢掌握九歌中的大司命和少司命——掌握生与死的祝咒。而他们这样暗中密谋的人,谁不怕有眼睛遥遥在看?

    若非二十年前的李朝霜,他们所谋之事早已实现。

    绿曳撒男子并未经历二十年前的事,对那次秘密的失败了解更是不多。不过他确实感受到了,李朝霜会带来麻烦。

    他低下头,道:“大人,‘黑鲨’没能杀死他,但他们还是有一点用处,至少,至少,死之前,他们有传出一个消息。”

    不见面貌的人沉默,绿曳撒男子继续道:

    “公子朝霜离开了瀛洲岛……已不在三岛十洲的保护中了!”

    黑纱幕篱突然荡出一个巨大的弧度。

    不见面貌的人声音依然冷静,问:

    “他在哪?”

    第4章 首日(一)

    大荒之上,各方隐秘势力流动,开始寻找某人踪迹时——

    “我在哪里?”李朝霜想了想,说,“我不知道。”

    “……”李朝露。

    兄妹两人再次于梦中相见。

    现实中李朝霜情绪太过激动,在提出要求后就晕了过去。

    自家兄长无法保持长久清醒,李朝露仿佛对此事早有预料。李朝霜进入梦中,立刻便看到了早就等在那里的妹妹。

    她很仔细将兄长通身打量三遍,确定了人没出什么事,才松一口气。

    与上次梦境破碎时不同,李朝露此刻的身形稳定而真实。当她握住李朝霜的手,传来的温暖让李朝霜嘴角上翘。

    不用李朝露询问,他自己就将方才发生的事情,挑拣着讲了一些。

    “你拔心剑了!”

    李朝露听到最后,握住李朝霜的手突然用力。

    “不过泄些微剑气,小妖魔而已,即便如我这般,也无需到拔心剑这步。”

    李朝霜仿佛感觉不到手上的痛,笑着道。

    但李朝露立刻察觉自己过于用力,连忙柔下力道。

    她听李朝霜说“即便如我这般”的貌似自谦之语,面色忽而古怪。

    ……要能像你一样,蜀道那些剑客哪还用每天跳崖?

    三岛十洲之主不太庄重地腹诽,再次询问李朝霜人在何处。

    “我又没有出过门,哪能猜得出他带我去了哪里?”

    李朝霜说,哪怕他已经从东皇太一带来的春景推测出,从东海瀛洲岛将他偷出后,小鸟儿应当是带他飞去了西南大荒的群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