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时候,我学了很多有用没用的东西,曾经很努力地自救过。所以我明白,我救不了任何人,每个人都只能自救。
oe陪我吃了一顿饭。他吃得很少,比一两饭多一小口,不到二两。菜只尝了一点,倒是不挑食。
我叮嘱他:“要记得吃饭。”
oe笑得很难过,“你是个好人。”
我觉得他快哭了。
39
张秋树执着地赖在我家里,躺在我床上,仿佛要在此扎根。
我就不明白了,工作狂转性了?
“你不急着回去工作了?”
张秋树慢条斯理地回答:“不急,我在休年假。”
呵,真有他的。
“最近来那些人还来烦你吗?”
“观光团少了,比如今天,就只有一个被摩托车撞了腿的。”
那个被摩托车撞了的男人戴着金丝边眼镜,穿着修身的衬衫西裤,就是走路一瘸一拐的。被今日的观光团簇拥着来的时候还颇为羞赧,脸都红了。
西裤裤腿撸不上去, 他只能脱了外裤。这下脸更红了,也不知道是被围观的还是被我看的。
外伤都结痂了,他的膝盖还有点肿,不敢屈膝,还挺疼的。
我给他做了个超声波,他全程红着脸看我。
最近来的观光团少了,联系我想约个会的人数也逐渐趋于稳定了。比如今天这个斯文俊秀又爱脸红的,都没跟我要联系方式。
张秋树……他还是别知道这些事了,不然就要醋漫金山了。
这狗男人极度双标,他自己热衷于享受别人的恋慕、追捧,甚至是觊觎,然而一旦有人对我有意思他马上就会紧张起来,像只刺猬突然立起了一身刺。
问题是他这一身刺只扎我,对别人还是那个温和有礼、文质彬彬、优雅体贴的berg。就像他面对宿和风的时候,话说得特别好听,他理智上也想得特别明白。
——但是这些都不妨碍他折腾我。
狗男人,呵。
40
躺够了天数,张秋树算是好起来了,也该回去上班了。我和他的“一月之约”还剩下一周。
我仔仔细细地给张秋树写了一份康复训练计划,打印出来给他,又一个一个动作给他演示过了,准备送他回自己家。
对,打车送他,我又没车。
张秋树抱着我的枕头耍赖,“我认床,会睡不好的。”
我嘴角抽搐,“滚,那是你自己家。”
“我不,我已经和这个枕头有了深厚的感情。”张秋树拒不收拾行李,还抱着我的枕头在我床上打滚。
最终我坚持把他送回了他自己家,但是这个混蛋抱走了我的枕头,还眼巴巴地看着我说:“其实我更想抱走你。”
可滚吧。
我的房租交到这个季度末,怎么也得过完这阵子再考虑要不要搬去和他同居。
保养得再好,张秋树也是快四十岁的人了。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折腾不起了,在向我低头。
他在恐慌,喜欢我的人比我年轻,更比他年轻,他怕自己竞争不过。很多人喜欢他,却依旧没能让他获得自信。
我和他之间,没有谁对谁错,没有谁对不起谁,也不该是谁向谁低头。我不想他这样。
41
张秋树认识我的时候,我二十四岁,刚出社会没两年,也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生,来到大城市生活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他二十八岁,工作稳定事业有成。他的年薪超过了在我老家一个普通工薪阶层一辈子的积蓄。
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这里的年轻人吃的喝的玩的,是我见都没见过的档次。这并不夸张。
我老家不是镇里村里更不是山里,只是一个经济发展滞后不止一两点的小城市。在享受生活这方面更是落后于这样吸引年轻人前来打拼的大都市十年。
我本身并不合群,没有呼朋唤友的聚会,也不想出去玩,视线所及之处全都是家长里短。我爸管这叫学会生活、学会生存,然后一个劲地催我找对象。
“你都二十三了,该找对象就找吧,结婚之前怎么也得处两年啊。别这事儿还让爸着急。”
我在老家工作了一年,把职业证明考下来之后义无反顾地投向了大城市。我爸很惊讶,他很惊讶的是我就这样留在大城市了。
我不合群,不喜欢说话,没什么朋友,没有志向,不上进,甚至没什么精气神,在他眼里就是“过了今天没明天”的德行,不像是会在竞争激烈的大城市打拼出来的年轻人。
他想得没错,知子莫若父,他判断最正确的一点就是“过了今天没明天的德行”。我那时候正在不太想活的边缘,他给我的压力很大,我不能结婚,我喜欢男人。
哪怕我在大学期间上下求索地探究如何自救,依旧败在了老父亲苦闷的眼神里。
oe陪我吃了一顿饭。他吃得很少,比一两饭多一小口,不到二两。菜只尝了一点,倒是不挑食。
我叮嘱他:“要记得吃饭。”
oe笑得很难过,“你是个好人。”
我觉得他快哭了。
39
张秋树执着地赖在我家里,躺在我床上,仿佛要在此扎根。
我就不明白了,工作狂转性了?
“你不急着回去工作了?”
张秋树慢条斯理地回答:“不急,我在休年假。”
呵,真有他的。
“最近来那些人还来烦你吗?”
“观光团少了,比如今天,就只有一个被摩托车撞了腿的。”
那个被摩托车撞了的男人戴着金丝边眼镜,穿着修身的衬衫西裤,就是走路一瘸一拐的。被今日的观光团簇拥着来的时候还颇为羞赧,脸都红了。
西裤裤腿撸不上去, 他只能脱了外裤。这下脸更红了,也不知道是被围观的还是被我看的。
外伤都结痂了,他的膝盖还有点肿,不敢屈膝,还挺疼的。
我给他做了个超声波,他全程红着脸看我。
最近来的观光团少了,联系我想约个会的人数也逐渐趋于稳定了。比如今天这个斯文俊秀又爱脸红的,都没跟我要联系方式。
张秋树……他还是别知道这些事了,不然就要醋漫金山了。
这狗男人极度双标,他自己热衷于享受别人的恋慕、追捧,甚至是觊觎,然而一旦有人对我有意思他马上就会紧张起来,像只刺猬突然立起了一身刺。
问题是他这一身刺只扎我,对别人还是那个温和有礼、文质彬彬、优雅体贴的berg。就像他面对宿和风的时候,话说得特别好听,他理智上也想得特别明白。
——但是这些都不妨碍他折腾我。
狗男人,呵。
40
躺够了天数,张秋树算是好起来了,也该回去上班了。我和他的“一月之约”还剩下一周。
我仔仔细细地给张秋树写了一份康复训练计划,打印出来给他,又一个一个动作给他演示过了,准备送他回自己家。
对,打车送他,我又没车。
张秋树抱着我的枕头耍赖,“我认床,会睡不好的。”
我嘴角抽搐,“滚,那是你自己家。”
“我不,我已经和这个枕头有了深厚的感情。”张秋树拒不收拾行李,还抱着我的枕头在我床上打滚。
最终我坚持把他送回了他自己家,但是这个混蛋抱走了我的枕头,还眼巴巴地看着我说:“其实我更想抱走你。”
可滚吧。
我的房租交到这个季度末,怎么也得过完这阵子再考虑要不要搬去和他同居。
保养得再好,张秋树也是快四十岁的人了。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折腾不起了,在向我低头。
他在恐慌,喜欢我的人比我年轻,更比他年轻,他怕自己竞争不过。很多人喜欢他,却依旧没能让他获得自信。
我和他之间,没有谁对谁错,没有谁对不起谁,也不该是谁向谁低头。我不想他这样。
41
张秋树认识我的时候,我二十四岁,刚出社会没两年,也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生,来到大城市生活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他二十八岁,工作稳定事业有成。他的年薪超过了在我老家一个普通工薪阶层一辈子的积蓄。
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这里的年轻人吃的喝的玩的,是我见都没见过的档次。这并不夸张。
我老家不是镇里村里更不是山里,只是一个经济发展滞后不止一两点的小城市。在享受生活这方面更是落后于这样吸引年轻人前来打拼的大都市十年。
我本身并不合群,没有呼朋唤友的聚会,也不想出去玩,视线所及之处全都是家长里短。我爸管这叫学会生活、学会生存,然后一个劲地催我找对象。
“你都二十三了,该找对象就找吧,结婚之前怎么也得处两年啊。别这事儿还让爸着急。”
我在老家工作了一年,把职业证明考下来之后义无反顾地投向了大城市。我爸很惊讶,他很惊讶的是我就这样留在大城市了。
我不合群,不喜欢说话,没什么朋友,没有志向,不上进,甚至没什么精气神,在他眼里就是“过了今天没明天”的德行,不像是会在竞争激烈的大城市打拼出来的年轻人。
他想得没错,知子莫若父,他判断最正确的一点就是“过了今天没明天的德行”。我那时候正在不太想活的边缘,他给我的压力很大,我不能结婚,我喜欢男人。
哪怕我在大学期间上下求索地探究如何自救,依旧败在了老父亲苦闷的眼神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