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在一个办公室工作,每天一看到他我就不舒服,他应该也是,除非必要,从没和我说过话。我不知道他心里是咋想的,不过我感觉他对过去的事好像一点都不愧疚。其他同事基本上都跟他比较熟,有时候大家一起聚餐,无意中就会把我忽略掉,没办法,谁让他们认识的早呢。赵子龙在刘备那儿比不上关羽张飞,不也是因为这个吗。人家是桃园三结义,三角形具有稳定性,哪还加得进你赵云啊。……嘿,瞧我,又扯远了。总之,我知道他们不是故意的,但是我心里还是不舒服,感觉没法融入到他们的圈子里,他娘的,你说是不是跟那赵云一样尴尬?我老婆呢,也是大学时候就认识那家伙了,她知道我们俩的事,所以建议我干脆跳槽去别的学校得了。这是什么话?做错事的人是他,要是我逃走了,岂不是让他看笑话吗?”

    想到过去那么久,俩人依然被大学时的矛盾影响着,唐不知不禁感到有些唏嘘。

    ……

    赵锦接下来还要去给学生们上课,所以背着公文包离开了。

    和他道别后,唐不知才去处理债务的事。

    因为现在时间还早,银行并没有多少人。

    唐不知向柜台后穿着黑白制服的服务员小姐要了一些票据,接过之后,开始垂着眼仔细审阅。

    花了一个多小时,总算对完了。从结果看倒是好的:他的欠款都已还清,并没有什么问题。但他心里却没有放松下来的感觉。他又想起了赵锦。在雪山的时候,赵锦说他想不通为什么他的朋友会做那件事(具体是事什么唐不知已经记不清了,总归不是给小动物包扎伤口那样的好事),“他跟他爸妈闹掰了,没有生活费,那一个月饭票还是我帮他付的。妈的,那家伙到现在还没还我呢——不过,你知道的,我在乎的不是钱,是那白眼狼不讲义气啊!”

    现在,对于死劫的事,唐不知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他总觉得如果自己把护身符要回来,就会变成赵锦口中的白眼狼。有一次,赵锦喝醉了,跑到他们宿舍来,发疯一样,拿着把水果刀要他们一起歃血为盟,发誓以后绝对不干背叛兄弟的事。当时唐不知虽然骂了句无聊,还是被那四个家伙强迫着在掌心割了个一下,直到现在他右手依然能看见那条疤痕,暗红色的,像烙印一样。宋云水帮过他,便也在“义”字之中,他不禁猜想,倘若自己拿回护身符后,宋云水真的出事了,自己会不会内疚一辈子呢?倘若遇到这情况的是赵锦,他又会怎样做呢?保准宁可自己受伤,也不当间接的杀人凶手吧。

    唐不知对服务员说过谢谢后,便起身离开了大厅。外面就是公车交站,几个人坐在金属长椅上,不时瞥一眼路边那条黑皮狗——它身上沾满雨水和灰尘,一股发馊的味道从塔身上散发出去——不时望向长街的另一头,用目光侦查大巴来了没有。半透明的雨棚呈三十度角倾斜向下,将这一幅图景围住……铅灰色的天空、狗吠声、人们等待时无聊的表情…………唐不知乘坐7路公交车回到了家里。

    虽然宋云水家隔壁就是公园,但进去游玩要花五十块的门票费,所以街上行人不多。毕竟一般人更愿意去河西路下段的水浮蓝公园,那里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点都是免费开放的,而且从古塔上眺望,还能看到绸带一样的岚河。那是黄河的一条支流,发源于青藏高原的巴颜喀拉山,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河道中水流湍急,即使在冬天也不会结冰,一年四季都笼罩着一层氤氲的水汽,在阳光照射下,宛如高山之间缥缈的云岚。

    唐不知在宋云水的书房也见到过这河的照片,一共两张,装在米白色的桦木相框里。左边那张已经有些泛黄,上面印着拍摄时间,是1990年的夏季。那时唐不知只有六岁。画面中一名女子站在河堤上,她的头发梳理整齐,下面是一张兔脸,淡粉的腮部,黑闪闪的眼睛,给人美丽、苗条、端庄的印象。通常人们家里摆放的都是亲人的照片,所以唐不知猜测那可能是宋云水的母亲,不过他们俩长得并不像,所以他并不是百分之百的确定。

    另一张相片的背景是一片绿茵茵的三叶草地,二十几名少年少女排成梯形行列,站在岚河岸边,他们都穿着单排扣的黑色学生装,脸上一半稚气一半成熟,看得出才上高中,让唐不知有些在意的是,他们的衣服很像他高中隔壁学校的校服。唐不知高二时经常去邻校的体育场打篮球,如果宋云水真在那所学校的话,他们以前可能见过也未可知。不过即使真的遇到过,唐不知也记不起来了。

    照片里,宋云水的个子已经比较拔尖了,所以被安排在了队列的最后一排。他看起来干干净净的,面对镜头微笑着,上挑的眼皮里仿佛有桃花荡出来。然而,长久地注视那双眼眸,会发现里面的笑意是虚假的,含有某种无奈、厌世的意味。

    唐不知觉得有什么东西锁在了宋云水的心上,致使他的意识被围困在一片囚笼里,隔绝了生命中一切温暖光明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唐不知想起了他的弟弟。即使在自杀的前一天,弟弟依然若无其事地和他们谈笑着,他看起来正常又健康,可他的内心想必还是非常痛苦和挣扎的吧,只是他的哥哥和女友都没有察觉出来。每当想到此事,唐不知都有一种后悔和自责的感觉。出于移情心理,当他发现宋云水平静淡漠的外表下似乎隐藏着他无法理解的悲伤的心结时,便萌生出了自己必须要保护他的念头。

    种种因素结合起来,致使唐不知最终还是决定把护身符留在了宋云水那里。

    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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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了决定,唐不知心中释然不少。他在玄关处换了鞋,然后移步到书房。

    拖鞋与木地板接触发出“嗒嗒”的声响。进了房间,看到墙壁上反射着一层绿光,上面叠着大大小小的盆栽的剪影,半透明不规则的形状,经脉的颜色则要深一些,像是有人用炭笔在墙上画了一副写意素描。舒展开叶子的龙血树背后,是颜色暗沉的书架,上面整齐摆放着一摞摞书,哲学类,文学类,实用性的…封面上既有英文也有汉字,看起来都不像新书——意味着每一本宋云水都翻看过。

    第二排放着太宰治的作品集,《人间失格》、《女生徒》、《美男子与香烟》等等。看着这些书,唐不知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父亲。他的父亲在出版社工作,已经五十三岁了,却依然坚持用纸笔写文章。他的床边也摆着太宰治的作品,大概是很喜欢这个作家吧。

    自从离开家里以后,唐不知就很少和父亲联系了。和齐威不同,他并不讨厌自己的父亲,只是父亲对一件事情总是顽固地坚持自己的意见,而且性格有些霸道,所以从小到大,他都不太擅长和父亲交流。

    九三年的时候,为了一本书的校对工作,父亲带着他们搬去了北京。那段时间,他所属的出版社的状况并不太好。不管是他还是他的同事们,身上穿的衣服都很旧,袖口处还打着补丁,像灰蒙蒙的乌云。不过,即使薪水微薄,父亲仍打算努力经营下去。大概是为了补贴家用,没多久母亲也出去找了工作,她在花儿市的大卖场上班,听起来好像收入不错,实际上只是替朋友看着一家生意惨淡的服装店罢了,而且那一带区位不好,所以她的赚的也不多,但她曾偷偷拿了店里的衣服给父亲穿……这件事不仅没被那位朋友发现,甚至连父亲也被蒙在鼓里。

    假使父亲了知道那件深灰色的羊毛衫是偷来的,一定会黑着脸责骂母亲。唐不知知道他会这么做,因为他的自尊心很强,而且不近情理。有次,一位客人来拜访父亲,与父亲谈论太宰治的短篇小说《蟋蟀》。

    “我有一个朋友,也跟《蟋蟀》里的妻子一样,完美主义!我实在很想发牢骚,俗人又怎么了,在意金钱又怎么了,人们不正是依赖着物质而生活的吗,放眼周围,真正不在意物质的人存在吗?我觉得金钱是生存的基础,可那并不代表我唯利是图,我也不会为了钱而去做坏事,为什么偏偏会有人嘲笑我们呢?我不理解。我只是依靠自己的努力来获得酬劳,这样也有错吗?那位妻子,因为丈夫变成了她鄙视的现实派,就选择离开丈夫,实在是太无情、太残酷了!她一定不懂得丈夫的痛苦和无奈,所以才会那么做…为什么原本清高的丈夫,后来会变得庸俗、刻薄呢,不正是因为他没法相信他人吗?所以才会做出那些事。而就在丈夫陷入悲惨绝望的境地时,妻子居然还写信谴责他,甚至扬言要和他分手,遇到这样的事,丈夫心里该多难过啊,他还能对别人充满善意吗?妻子实在太过高尚了。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角色,反而更同情那个满是毛病,有些自私自利的丈夫。人与人之间不就是这样吗?明白自己有诸多不足,才会理解别人的不完美,不用严格的标杆来要求别人,彼此之间才能轻松舒适地相处。我相信,只有这样……”客人说话带有明显的南方口音,不时停顿一下,仿佛思考着该怎么把心中所想描述出来。

    “依照你的看法,屈原对楚怀王直言不讳是错的,提倡举贤授能也是错的,他不该孤芳自赏,也不该以死明志,反而应该学习秦桧、和坤这样的人,迁就堕落的君王,逢迎献媚,溜须拍马,是吗?因为大家都有无可奈何的理由,所以就惺惺相惜,彼此体谅才好——哈哈,有道理,你说的真有道理,但是像我这样愚钝的人,可能一辈子也没法理解,更不可能接受。”

    父亲端坐在椅子上,手里端着羊脂玉白陶瓷茶杯,里面的苦红茶正冒着热气。他的语气听起来有些嘲讽,虽然脸上面无表情,眼神却像刀尖一样锋利。

    “唐先生……”客人全身都凝固了一下,仿佛父亲的话一针见血,让他无言以对似的。

    唐不知有些同情这位梳着三七头,身材单薄的客人,觉得父亲太过咄咄逼人了。

    然而,和唐不知不同,弟弟对父亲并没有打心眼里想要反抗的感觉,相反,他觉得父亲是一个睿智的人。

    当时,看见客人窘迫的样子,弟弟忍不住弯起了眉眼,仿佛觉得好笑。他像一个喝醉的人一般,斜斜靠在门边,两只手臂抱在一起。袖子挽到臂弯,阳光照下来,手臂上的皮肤显得金黄金黄,宛如涂了一层蜜油。他那年十岁,遇到不懂的问题,总会去向父亲请教。后来,他还曾在作文里写到:

    “……孔夫子曾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通常是用来批评那些不懂装懂的人,但我爸爸却说:‘实际上,不懂装不懂才是中国人最大的通病。’我觉得爸爸说得很有道理……我很喜欢和爸爸一起讨论问题,因为有一种‘我已经长大成人了’的感觉。爸爸有一种寂寞的坚强,我很佩服。”

    此刻,书房里非常安静。唐不知觉得那些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住在另一个城市的父母,现在离他非常遥远。于是不再多想。在椅子上坐下,翻开剧本宋云水给他的剧本,用食指按住莹白色的纸张往后翻,打算今天就把剧本看完。

    阳光在窗框上闪烁着。一阵风吹,使得院子里棕榈树的叶子微微摆动起来。围墙外,灰色的街道散发着淡淡的沥青味。几个混混模样的青年从丽丽理发店门口走出来,你推我搡,吹着不成调的口哨。一只流浪猫注视着他们,发现他们对它似乎有调戏之意后,便逃到了路旁的银杏树上。

    这里大概是整个城市节奏最慢的地方,一所所房屋都沉浸在寂静之中,偶而有车辆开过,也不会发出刺耳的喇叭声。

    当一个人的耳边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时,是很容易犯困的。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唐不知就打起了哈欠,觉得双眼有些疲惫。用手揉了揉眼睛,还是很困,索性把头靠在臂弯上,打算休息一下,结果就这样睡熟了。

    ……

    “唐不知,醒醒……”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唐不知缓缓睁开双眼。

    宋云水刚刚下班回来,他一边问着“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了,昨晚没休息好吗”,一边走到阳台前,伸手关上了窗户。

    唐不知抬头,望着他的背影,低低地“嗯”了一声。

    窗外天色有些幽暗,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通常宋云水是在九点之后到家,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回来得要早些。

    宋云水走到摆有盆栽的墙壁前,突然叹了口气。

    “怎么了?”

    “这盆春羽好像快死了。零下五度的气温,果然还是不适合养这个。”他用手轻轻拨弄着枯黄的叶片,眼里的遗憾慢慢转变成了淡然。

    唐不知来到他身旁,看到泥土上方,春羽的茎杆全都往下垂着,像是受到了巨大的引力似的,看起来奄奄一息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