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为给她准备一个正式回归亮相的机会,真是费尽了心思。

    她正端着细细的高脚杯沉思,又有一个男人惊喜地走到她面前:“明梨!”

    谭明梨被打断了思绪,正要蹙眉,一抬头却是熟人,也禁不住带了几分意外的笑:“啊,是你,费舍。”

    是她从前还没回国时候的朋友。

    一个温和体贴的英国男人,常常用一种顽皮的语气跟她讨论各种感兴趣的话题。当年她回国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穿着牛仔蓝背带短裤的小少年,含着眼泪翻过篱笆墙敲开她的窗子,请求她为他起一个中文名字。

    “明梨!”

    他有些生硬地叫她的名字,他那时跟着她已经能说一些简单的中国话了,“求你了,给我起一个吧,这样我就不会忘记你了。我知道你读过许多书,请你为我起一个中国名字吧。”

    谭明梨那时性情尚未像后来那样沉静,她少女的时候活泼而又骄傲,当即答应下来,支着下巴思索。

    其实她中文底子也并不好,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什么好的,可又不想在伙伴面前丢丑,忽然之间灵机一动,笑着说:“我想到了!”

    “你看,你姓费舍,费在中文里面本身也是一个姓,就叫你——费舍鱼吧,怎么样?”她越想越觉得这个名字很妙,“fisher,本来就跟鱼有关系,而且舍鱼这两个字也有中国古代的典故呢!”

    她那时刚刚在父亲的教导下背了孟子的《鱼我所欲也》,干脆就直接挪用过来。

    费舍也不哭了,趴在窗台上好奇而又崇拜地听她讲解这个名字的典故和含义。

    “我会到中国去找你的!”

    少年临走时一步三回头,向她郑重许诺。

    “不,明梨,你该叫我费舍鱼。”

    面前的高大男人微笑了起来,跟数年前那个哭鼻子的少年笑起来如出一辙。

    他乡遇故知总是分外令人感动,谭明梨眸光微动,仔细地看了他一眼,笑道:“你还记得我给你起的这个名字?”

    “从来没有忘记过。”

    费舍鱼俯下身,跟她贴了贴面颊,调皮地朝她眨眨眼,“多亏你那年的无意之举,这让我这几年在中国显得很有文化。”

    “噢,费舍,你的中文说得很好。”谭明梨惊讶地看了他一眼,笑起来,“或许我应该请你教我中文。”

    他的普通话讲得非常标准,如果不看他的面容只听声音,别人一定会以为这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

    “每个人都在变化。”

    费舍鱼同样感慨,举杯敬她。他认真凝望片刻她的面容,诚恳道:“明梨,你也变化很大。我几乎都认不出你了。”

    “当初那个跟我一起在野草地捉野兔、在松树林里拾松果的小女孩长大了,她变成了一位——”

    费舍鱼笑着摇摇头,“东方淑女。”

    东方淑女?

    谭明梨笑了笑,只是同样举杯示意,浅浅啜饮了一口,并没有接这句话。

    “不过你还是非常美,真的,比我想象得更加美丽。我猜想如果仙女有实体,她应该就长着你的脸。”

    费舍鱼灰蓝色的眼睛诚恳极了。

    这话被普通女人听了一定心花怒放,不过谭明梨不以为意,只是不甘示弱地笑着回敬他:“那么如果讨女人欢心的精灵有实体,我猜想他长着你的脸。”

    费舍鱼闻言反而笑得更开心了:

    “啊!你这机灵鬼!明梨,你还是像从前一样爱说玩笑话,从不示弱。我收回我刚刚的话。”

    “抱歉,你刚刚说了什么?”

    赵之华举起杯,问身边人。

    她嘴上说着抱歉,神色却懒洋洋的,看不出来有什么真心实意的歉意。

    那人当然不敢生气,只是毕恭毕敬地将自己刚刚的话又说了一遍,继而道:“赵总,您看,要不我们去安静的地方详谈?”

    他借着这晚宴的机会好不容易才搭上了赵之华这根高枝,迫不及待地想请她再听听自己的商业宏图。

    赵之华弯起眼睛笑了起来,那男人以为自己颇有希望,连忙也陪着她笑。

    赵之华的秘书给他在心里点了根蜡烛。

    别人不知道,作为赵之华的身边人她却很清楚:赵之华越不悦看起来就越平静,甚至还会笑容越盛。

    赵之华笑着叫那男人到她身边来,离她再近些。

    她探身在他耳边,柔声说:“滚。”

    她今天穿着件黑色长裙,红唇挽发,低胸高开叉,露出雪白的长腿前胸,行动间像夜幕下的海水漾着细碎的星光,年逾四十的人仍然美貌凌厉,像脖颈上的宝石项链一样璀璨而又危险。

    秘书知道她最近几天心情一直不好,忙居中调和,给了那呆若木鸡的男人一个台阶下,再转向自己的老板,垮下脸叹气:

    “赵总。”

    赵之华知道自己有错在先,抿了抿唇,低下颈喝酒不说话。

    “您不能再喝了……”

    秘书忙道。

    再喝下去生活助理就要翻墙过来把她皮扒了——这是赵总的生活助理咬牙切齿跟她说的原话。

    赵之华只好放下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