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放学,唐纳和向北一起打了篮球。

    运动完,俩少年结伴着一起回家。

    向北是骑自行车来的,本打算载唐纳回家。

    但是之前被教导主任抓现行之后,唐纳就不敢坐了。

    自行车后座可以载小朋友,但不能载大朋友,唐纳已经是大朋友了。

    向北也惯着唐纳,他主张遵守交通规则,向北就干脆推车陪他一起走路。

    他俩打球到挺晚,回去的路上,天色已经黑了。

    傍晚时分路人最多,街道上拥挤着初出夜市的摊贩和来往顾客,江滨的大桥上还有摆着设备卖唱的艺人。

    唐纳被那男艺人的歌声吸引,抬头往桥上看了眼。

    紧接着,他就看见围观路人中,有一名少女的头发被风吹起,露出底下红色的发丝。

    是卢语心!

    “猴!自行车借我!桥上见!”

    唐纳二话不说,借了自行车就直往桥上蹬去。

    果然,看到唐纳骑自行车出现的时候,听歌听得入迷的卢语心第一反应就是要跑。

    但没跑两步,她就意识到两条腿根本跑不过俩轮子,当场放弃。

    等向北赶上桥面的时候,唐纳已经把卢语心逮住了。

    一个骑在车上,一个蹲在桥栏下。

    “你喜欢音乐啊?”唐纳问她。

    卢语心矢口否认,“没有。路过听个响罢了。”

    唐纳指着来往的、偶尔侧目看向艺人的路人们,说:“他们这样的才叫‘听个响’。你都专门停下来了,这意义可不一样。”

    “怎么这么敏锐?”卢语心不爽地蹙眉,睨他一眼,“看你在那个人面前的傻样,我以为你是个呆子来着。”

    “谁面前?”唐纳一怔,“等等,你是不是骂我傻?”

    “果然是那啥令人盲目。”

    “哪啥?”

    “你自己悟。我可不负责撮合情敌。”

    “……”唐纳扭头看向北,“她刚才说的是中文吗?只有我一个人听不懂吗?”

    向北笑着安慰他,“没事。我也听不懂。”

    “话说回来。”得知她喜欢听歌,唐纳才注意到,“你其实声音很好听。会不会你其实有这方面的天赋?”

    卢语心警觉起来,“你要干嘛?”

    “你不是想要被关注吗?凭自己的实力被关注,比依附男朋友被顺带关注,感觉完全不一样哦!”唐纳鼓动她。

    一听这话,卢语心像个过年被长辈怂恿才艺表演的尴尬小孩,捂着脑袋哀嚎,“才不要呢!丢人显眼!”

    “这里也没人认识你呀,试一下嘛!大家都是过客,哪怕看笑话,一晚上也就过去了。”

    “我才不要!抛头露面唱歌什么的,也太可笑了!”

    卢语心看起来很是抗拒。

    可这女生,只有被说中心事的时候,才会表现得抗拒。

    先前唐纳没戳中她的时候,不管话说得多狠,她看起来都很随意。

    因此他很清楚,她表现得越抵触,越意味着她对这件事的在意。

    灵光一闪,唐纳把包往向北怀里一塞,羽绒服拉链一拉一脱,就开始解里头的校服外套。

    旁边的向北一看他大冬天当街脱外套,吓坏了,忙要制止。但唐纳动作很快,已经把校服外套摘出来了。

    校服里穿的是短袖,有短暂的一瞬间,唐纳是穿着夏天的衣服,站在深冬大街上的。

    所以,哪怕套外套的动作再快,少年的脸还是瞬间被冻得发红。

    哈着热气,唐纳顾不上自己,将校服外套往卢语心头上一蒙,用两条长袖在她脸上打了个结。

    卢语心的脸就这样被校服挡住,看起来憨得不行。

    “你干嘛?”卢语心懵逼地想要把校服取下来,被唐纳出声制止。

    他说:“你不是怕被人看见吗?这样就没人会知道你是谁了!”

    “但是……”

    “如果你真的觉得当街唱歌很丢人,你不会在这里欣赏他唱歌这么久。”唐纳蹲下去,与她平视,温声细语地,“你喜欢音乐,对吧?”

    她的脸隐在校服里,只露出一双躲闪视线的眼睛。

    她嗅着少年衣物清新剂的气息,听着少年柔软的话语,看着少年为她冻得发红的脸,突然发觉自己退无可退。

    卢语心想,干脆破罐子破摔好了!

    他说得没错,反正也没人能认出她来!

    “唱就唱!”卢语心回应。

    唐纳笑起来,掏出手机,“我去找那位艺人小借一下设备。”

    扫码刷了一百元,那卖唱艺人收到钱开心极了,自然同意唐纳借设备的请求。

    卢语心上前,点了一首五月天的……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她的声音平日说话时慵懒而沙哑,因此总给人以漫不经心的随意感。

    可唱起歌来,她这独特的声线,又如鱼得水般独具自如的魅力。

    带着沧桑感的哑,混合着青春期女孩稚嫩的沙,并没有专业的技巧,她处理声线的稳定性并不够……

    但音准意外不错,加上走了心,这种原生态的天赋,反而更加动人。

    卖唱艺人因为过于专业,吸引来的视线并不多。

    而少女“初听不够专业、再听引人入胜”的歌声,却引得不少路人驻足停留。

    唱着这首歌的时候,她声音几度颤抖。

    她似乎在借这首歌与谁说话,或是仅仅只在,与自己对话。

    “……重新开始活着!”

    最后一句歌词,她几乎放弃了“唱”,简直是“吼”出来的。

    她好像在向世界宣誓,哪怕活着那么那么不快乐,她也会努力好好“活着”。

    听歌的路人们被最后这极具感染力的情绪打动。

    而唐纳也清晰地感觉到,听完她的歌,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的歌声不是没有瑕疵。

    但因为真诚,显得动人。

    在路人们发自内心的掌声中,少女错愕地回神。

    似乎刚刚从唱歌的状态中回归现实。

    她攥着麦克风,看着周围陌生却善意的注视,感觉身体发凉……

    但心里却暖得、烧热得不像话。

    卢语心体验到了,什么叫“被关注”的“满足感”。

    而这份满足,因为是她靠自己的能力取得,加入了成就感,变得更加珍贵。

    她之前没有体验过。

    体验过之后,她明白了,什么才是“良性的上瘾”。

    ……

    江滨的风带着水气,刮上岸边。

    少女折叠着手中的校服,和另一名扶着自行车的少年坐在路边。

    他俩在等共同认识的那个少年买烤地瓜回来。

    因为互相不认识,他俩很尴尬,没什么话题可以讲。

    沉默了许久许久,卢语心反而被尬笑了。

    她扑哧一声笑出来,把折好的校服抱在怀里,又想起了唐纳刚才认真到笨拙的模样。

    “他这人怎么这样?”卢语心忍不住问。

    “怎样?”向北看向她。

    “我做过伤害他的事,对他来说我是坏人吧?他却,对我那么好。”

    向北秒懂,理解了她所说的,笑着回应,“他一直都这样。”

    “一直?”

    “嗯。从小到大都这样,一直没变过。”

    “对你们也这样?”

    “嗯。对我们也这样。”

    卢语心不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存在呢?要不是遇见了他,我真的不敢相信。”

    “是啊。”向北附和。

    “别人遇到我只会嫌我轻浮,只会讨厌我。他明明什么都知道,却不讨厌我。”

    “他不倾向于讨厌一个人,他会更愿意去理解一个人。”

    卢语心转头看着向北。

    向北继续说:“我们私底下也聊过,我们都觉得,他经历的,比我们想象得还多。也许正因此,他才更理解为人的苦难。”

    “……”

    “他就像上天给我们的礼物,也许之前给过又没收了。所以再来一次的时候,他很珍惜遇见的每一个人,我们也很珍惜他。”

    “好深奥。没听懂。”卢语心摇头。

    向北笑了,“我其实也没懂,这话是我们小团体中唯一的女孩说的。她比较敏感,总是能看透我们男生会忽略的东西。”

    “虽然没懂,但是我能确定……”卢语心笑起来,“我好像被拯救了。”

    向北也笑起来,“我们也被拯救过。”

    两个人话题聊完,唐纳刚好也捧着烤地瓜回来了。

    香甜软糯的地瓜入了口,三个孩子都忍不住哈出惬意的热气。

    吃着吃着,唐纳突然想起了什么,看着卢语心双眼放光。

    卢语心被盯得往后一缩,“你又想搞什么?”

    “下个月是校庆,有文艺汇演。你要不要上台表演节目?”

    “哈?!”卢语心五官皱起,“这也太夸张了吧?街边唱就算了,还要上台?”

    “这可不一样。”唐纳掰着手指一条一条清算,“首先,下个月才正式演出,你有充足的时间可以练习;其次,街边是唱给陌生人的,上台,你可是唱给认识你的人听!”

    “我为什么要唱给认识的人啊……”卢语心有些嫌弃。

    唐纳说:“因为我想让你证明给他们看。”

    “证明什么?”

    “证明你自己的存在,本身就足够耀眼。”

    “……”

    少年的话太具有煽动性,卢语心表情明显地动摇了。

    到最后,她只是小声地说:“一个人,我还是不敢……”

    “你不是一个人啊!”唐纳忙说,顺便把一旁无辜吃瓜的向北也拽过来。

    卢语心:“啊?”

    唐纳:“有我们呢!”

    卢语心&向北:“啊?”

    ……

    唐纳找到组织校庆晚会的学生会干部和行政老师,凭借人格魅力加持——当然主要是软硬兼施的纠缠——把“乐队表演”加入了晚会清单。

    好在晚会本身没多专业,就是学生们闹着玩的才艺展示,再加个节目也无伤大雅。

    报名成功,唐纳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向北和卢语心。

    木已成舟,卢语心接受了现实,问排练的曲目信息。

    唐纳说:“乐队名字是‘三个地瓜’,歌曲是你唱过的那首,《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嗯……”卢语心问,“我是主唱,那你们两个地瓜有什么用?”

    “向北为了撩妹,特地学过吉他!”唐纳又指指自己,“我可以突击学贝斯。虽然乐器不足,但是排面要给你凑足!”

    “突击学?你不是高三了,不学习吗?”

    “我比较闲。”唐纳保证,“我肯定能在正式演出前学会。”

    “你这么确定?”

    当然确定。

    毕竟重复记一下指法和位置,一个月的时间只练一首歌,哪怕唐纳是零基础,肯定也能练得有模有样。

    “三个地瓜”就这样分头各自练习。

    其中,零基础的唐纳任务最为艰巨。

    少年时期,就是有底气肆意妄为地做决定,义无反顾地做傻事而不计较得失。

    处在这个时期的唐纳,几乎可以说是把“少年热血”发挥到了极致。

    这几天,他租了把贝斯,只要一到家,就抱着琴废寝忘食地练。

    练到慈眉善目的外婆都忍不住亲自来抓他吃饭、监督他睡觉。

    几天后的一个周末,隔壁的莫黎也摸着琴声找了过来。

    站在房间门口的时候,莫黎还被他有模有样的琴声震慑了一下。

    等他一曲弹毕,莫黎才鼓掌出声,“你最近不见人影,就是在忙这个?”

    竹马好像是夸,但重音却落在了“不见人影”四个字上。

    唐纳一听就知道对方故意,皱皱鼻子跟人示威,“你之前躲着我的时候,怎么不这样说自己?”

    “那怎么办?”莫黎问。

    唐纳回:“先扯平吧!”

    小学鸡似的翻旧账就这么扯平了。

    唐纳少年心性,最近苦练贝斯刚有成效,就急着给竹马炫耀,忙拍了拍床边的位置,示意对方坐下听。

    莫黎也很配合,像个认真听小孩炫耀成绩的大人,专注地欣赏唐纳弹琴。

    贝斯相比于吉他,算得上是小众乐器。

    它之所以小众,是因为在演奏中,以低音辅助为主,不容易像吉他那样弹出令人耳熟的主旋律,因此很容易被人忽略。

    但唐纳真的抱着贝斯学过之后,才发现,什么叫做乐队的“地基”。

    缺少了贝斯低音的摇滚曲,听起来就完全失了灵魂。

    他很喜欢贝斯那种低沉的、钢铁般稳重的音质。

    像是音乐的骨骼,引导乐曲的节奏,叩问着听众的听觉。

    唐纳相信,虽然贝斯在这首歌中负责的声部,不足以让竹马听出这到底是什么歌……

    但自己愈发熟练的节奏和手势切换,一定也能让竹马随贝斯律动。

    一曲弹完,唐纳抬眼去看竹马。

    只见对方虽然没有律动,但显然也是被琴声吸引入了迷。

    否则,莫黎怎么会着魔似的伸出手指,停在距离他手指咫尺的位置呢?

    唐纳一低头,见自己的手指微曲着放在弦上,因手势看起来更显指节修长骨节清晰。

    哦。

    唐纳小惊了一下。

    难怪说弹琴可以吸引目光,原来手指摆在弦上这么好看?

    “花,你也想学贝斯吗?”唐纳忙问。

    冷不丁听到他出声,莫黎吓得一颤,丢魂似的,也不知答应了什么,就“哦”了一声。

    唐纳立刻把琴塞到莫黎怀里,然后爬上床,绕到对方的背后。

    他一双手臂从竹马的肩臂边伸出,看起来就像是个把人环抱住的姿势。

    莫黎浑身都僵硬了。

    唐纳探头下去的时候,甚至都感受不到对方的呼吸了。

    “花?”唐纳转头看竹马,“弹贝斯不用屏息哦!”

    侧头跟人说话,他的气息难免喷洒在莫黎的耳侧,导致竹马倒抽一口气,脸憋得发红。

    “花我可以碰你吗?”

    “碰?”一出声,莫黎剧烈喘了一声,有些惊慌,“要怎么碰?”

    “就是帮你摆姿势。”唐纳无辜地眨着眼,“但你之前说不让我碰你,所以我要经过你的同意。”

    “摆姿势……”莫黎无奈地重复着,耳朵红得不像话,“你琴都塞过来了,这不是先斩后奏么?”

    “那我就当你同意啦!”

    “嗯……”

    唐纳的手立刻伸下去,直朝莫黎的大腿袭去。

    “干什么?”莫黎呼吸再次一滞,一伸手直接握住身后人的手。

    唐纳解释:“摆姿势。”

    “你……”莫黎有些为难,“你轻点,不对,你重点。”

    “到底要轻还是重?”

    “重。”莫黎肯定道。

    毕竟这家伙手本来就软,万一再轻一点撩一点……

    后果不堪设想。

    唐纳闻言重重发力,将莫黎左腿压低,右膝微微抬高。

    将贝斯顺势架入竹马的怀里,这样,身体的姿势就基本摆好了。

    姿势摆完,唐纳却没就此收手。

    他手臂贴着莫黎的手臂,手心扣着莫黎的手背,两双手皆十指压触,是一个随时可以指导对方指法的状态。

    他的呼吸就在他的耳侧。

    他说话时,声音会落在他的锁骨上,激得人后脊发麻。

    莫黎感觉自己的肢体僵化成了木偶。

    自己在唐纳的指尖受操控,一举一动皆顺着对方的心意行动。

    很快,莫黎又感觉自己的脑子也僵化成了木头。

    他听不见唐纳说了什么,只感觉得到,对方耳边的碎发时不时勾着自己的鬓角,和自己的头发缠在一起。

    唐纳的侧脸,偶尔会和他贴上。

    每次相贴,莫黎的心就被那柔软的触觉,雷击般轰得六神无主。

    “……花?花!”

    唐纳叫了好几声,才唤回了他的魂。

    “你怎么出了这么多汗?”唐纳问他。

    莫黎张张嘴,本想说“没事”,说出口的却是破碎又低哑的“啊”。

    “什么?”唐纳当然没听懂。

    莫黎却受不了,从人怀里钻出来,把琴往床上一丢,说:“我先回去了。”

    “这就回去了?”

    “明天见。”

    离开了唐纳的房间,莫黎才找回了自己呼吸的频率。

    他捂着自己狂跳的心口,无声地抱怨着:

    要了命了。

    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