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墨几乎立刻就把任明卿的试探和他刚才的吃醋联系起来了,他刚才表现得太不正常,几乎把这一阵子他克制情愫的一切努力都毁于一旦,就差在脑门上贴上“我爱你、我吃醋”六个大字。

    庄墨回忆起那天晚上任明卿质问自己是否是同性恋时那恨不得同归于尽的表情,轻轻捉住了他的手,从自己胸前摘下,然后绅士地往田恬那里挤了挤。

    “干嘛挤我……”田恬嘟囔。

    庄墨狠狠瞪了他一眼,在黑夜中也有十足的威慑力,吓得他只敢小声逼逼:“好好好床让给你,让给你,你们只要别离开我就行。”

    再度躺下的庄墨全身心地放松了——差点就中了诡计,暴露了自己的性向。

    过了一会儿,任明卿也卷起被子,翻身背对他了。

    任明卿心中充满了表白被拒的悲凉,和自作多情的羞耻感。

    “他可能喜欢的是一口咸老师。”他睁着眼睛,伤心地盯着地上的一小块月光,大半夜没睡着。

    第36章

    第二天一早,庄墨就赶飞机去了。任明卿没有送他出门,蹲在田地里拔草。

    任明卿现在有一点点怨恨庄墨,不过也只有一点点而已,冷静下来以后,他意识到他确实配不上庄墨。他身体羸弱,性格胆怯,也不有趣,庄墨即使要找个男性伴侣,也会喜欢一口咸老师那样活力满满的人吧。更别说他12岁的时候,就被全校的女生排着队追求过了,他值得更好的选择。

    任明卿总是愿意替别人着想,所以也没有很强烈的负面情绪,只是后来回到家里,一个人愣愣地站在客厅中央,感觉周围空空荡荡的,有点寂寞。其实庄墨没带走什么,他只是心里空得慌。

    索性他还有虚拟世界可以逃避,他走上楼,开始码字。

    一旦投入工作,他就忘记了现实当中的一切,等回过神来,已经12点了,他早已饥肠辘辘。对早上的工作,他很满意,心里的空虚被努力创作的成就感填满,走下楼梯的脚步也变得轻巧。只是当他发现餐桌上空空如也的时候,着实一愣——

    哦,庄墨出差去了。

    口袋里手机震动,他满怀希望地接起来:“喂?”

    “太太!!!!对不起qaq我下的外卖单子出了一点状况,他们家现在还没有送……你先吃一点东西垫垫肚子好不好?”

    “没关系的,你要不取消好了,省点钱。”

    “那太太你吃什么呀?”

    “我有萝卜,淘点米就能吃了。”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这里事情太多,下了单就没管了……太太你、你能不能不要告诉师父,他会骂我的qaq”

    “你放心吧,我不告诉他。”

    安慰完田恬,任明卿觉得自己昨晚的猜想有点荒谬,庄墨经常怼田恬,但是他从来不怼自己,最多冲他说两句骚话。庄墨又不是小学男生,性格也非常成熟,他喜欢一个人怎么着都要对他好点的吧?所以庄墨还是更喜欢自己的,对吧?

    他们俩搬进来以后商量过,两个人因为各自的理由都不想请阿姨,所以家务事都是亲力亲为。往常他休息的时候,庄墨天天带他吃大餐;后来他开始进入工作状态,不怎么跟着庄墨去公司了,庄墨就每天早把午饭做好再去上班。

    任明卿回忆着庄墨在厨房里转来转去的背影,嘴角出现了一抹虚幻的笑容。

    “叮咚——”门铃突然按响了。

    任明卿愣了一下,这个点有谁会来访?

    他急忙跑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和蔼的村妇。

    “是小任老师吗?”

    “是的,您是……”

    村妇把三层竹编食篮递给他:“你朋友今天早上来我们饭庄,订了一个礼拜的家常菜。这里是红烧鲫鱼、香菇豆腐、牛肉羹、香辣仔排和荠菜萝卜,你拿好。”

    任明卿雀跃地接过沉甸甸的食篮:“谢谢、谢谢,这么重啊?”

    “你朋友特意嘱咐的,说不要用一次性包装盒,所以都是拿盘子装的,晚上我过来拿——你想吃点什么?”

    “我自己会做的,不麻烦了。”

    “听你朋友说,你是大作家,平时很忙的,晚饭真的不用送吗?”

    “这么多菜我一餐吃不完啊。”任明卿生性节俭,觉得这么大分量,他和田恬晚上也够吃。

    “哦,没关系,全听你吩咐。反正你吃几餐,那位庄先生结几餐。我们饭庄就在直路转弯的地方,这是我们电话,你要有什么想吃的,随时联系。”

    任明卿捧着食篮回到客厅,摆好一盘盘小菜,拨了几粒米到嘴里,咬着筷子傻笑。

    ——

    田恬被中午的失误吓得够呛,回家却发现一桌小菜,绝处逢生:“太太,你真贤惠!”

    “这几个菜都是庄先生中午点的,我就煮了碗汤。”

    “咦?他那时候还在飞机上吧?”

    “他好像跟直路尽头的那家饭庄说好了,包一日三餐。”

    田恬抱脑袋:“完了!师父真是料事如神!他一定是料到我会坏事儿,才又启动了plan.b,他回来肯定要骂我了!”

    “我不会说的。不过这都是中午吃剩的,不好意思哦。”

    “没关系!我又不是师父,嘴那么刁!我可好养活了!”

    吃完饭,田恬很快发现他的保姆生活没有那么可怕。相比于庄墨的高要求、高标准,任明卿是个非常随和的同居人。田恬一个不留神,任明卿就帮他囤着的衣服都洗了。看任明卿收下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衣服,在沙发上一脸恬静地叠成豆腐块,田恬仿佛看见了自己远在乡下的奶奶。

    田恬为自己曾经肖想他是超级无敌大boss感到抱歉。他这个保姆什么事情都没帮上忙,就主动承担起了任明卿的编辑工作。

    任明卿最近特别有创作激情,一会儿去写某个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少数民族的抗战史,说非常动人,充满着人性的光辉;一会儿又写悬疑恐怖,诡异又血腥。写不写得完、写不写得好都先不管,反正就先写嘛。

    田恬承认他写的文章都很带感,毕竟实力就放在那里,可这些题材全都不适合商业化。哪个爹去看这种东西啊!除了庄墨根本没有人愿意给这种项目投钱的!就算庄墨投了钱他也要血本无归!市场就是这么残酷。

    田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太太,你最近有没有想好的长篇啊?我们来聊聊?”

    “哦!我刚要跟你说,我打算写个关于中国传统神话的小说,写女娲啊蚩尤啊黄帝啊后羿啊都是怎么来的。”

    田恬一听就觉得不妙 ,这个设定写的人太多了。

    “很久以前,有一艘恒星级科考舰降落在地球上,这些外星人的生物科技特别发达,对古人进行了基因改造,古人以为他们是神。他们的母星气候和地球不太一样,导致他们一出舱就要呆在特殊的气体动力运输装置里,古人以为这是他们的尾巴,就诞生出了伏羲女娲的传说……”

    “诶?”田恬觉得跟不上他的思路了。

    “我想用太空歌剧的角度讲述神话故事。”任明卿笑眯眯地解释。

    田恬想了想,循循善诱道:“太太,我倒是有一个非常好的方向,跟你的点子不谋而合,而且更适合现在年轻人的口味——你听说过《英雄荣耀》吗?”

    “我知道,是个很火的游戏。”

    田恬打开手机:“来,我带你飞。”

    任明卿之前用的是山寨智能机,很少玩游戏。他反应慢,手脚协调性差,基本上一整晚都在送人头与被人喷,很快就对这个游戏失去了兴趣。不过田恬本来就不是让他去玩物丧志的,田恬是希望他写个关于《英雄荣耀》的小说。

    “你就写个世界排名第一的电竞选手被逼退赛,然后凝聚一支团队卷土重来获得s8冠军。”

    “我……我不太了解电竞。”

    “不了解,我可以帮你一起找素材资料。主要是游戏里也有很多神话英雄和历史人物,这不是跟你的构想一样吗?”

    任明卿认真地摇摇头:“不一样。我的概念是在传统神话体系上加一套科幻的解释,而你的竞技故事里神话体系只是游戏设定。”

    “可是这么多人写炎黄蚩尤后裔女娲,已经不是个新奇的题材了,你又做了非常朋克的世界观,师父再宠你,也不可能给你搞一艘宇宙战舰,电影工业不成熟,他做不到。《英雄荣耀》就不一样了,现实题材,接地气儿,关键是——你知道它有多火吗?”田恬打开观文的喜报,“瞧,连谭思大神都在写游戏同人!你写这个就自带流量。我之前有个作者,写得普普通通,就因为搭上了个游戏背景,我正在给她谈漫画输出,估计能有万把块钱呢。”

    任明卿的耳朵抖了抖:“这么多啊……”

    “对啊!所以你写职业选手、游戏主播怎么玩转《英雄荣耀》,以你的水准一定会火的!”

    “好的,我回去想想。”

    任明卿回到书房里,依旧打开自己先前的word文档。

    他是个老好人,不善于拒绝别人,但对于写什么样的故事,有自己的坚持。

    他越想越觉得太古洪荒有一艘恒星级科考舰降落在神州大陆上很带感。所谓的龙族其实都是空海两用战舰,布置在渤海湾,在衣袂飘飘、经过基因改造的古人身后浮出海面,银白色的舰身上泼下一道道白得发光的瀑布,一飞冲天,在近地轨道上巡航。后羿射日是一场跨越星际的战争,最后以摧毁九个类太阳系告终;黄帝乘龙而去其实是解开了基因锁,从神族那里偷了一艘小型运输舰……

    这些历史典故换了种画风,一一浮现在他的脑海,让他兴奋得想立刻投入创作。

    至于《英雄荣耀》的游戏竞技题材,他既不了解,也难以驾驭。

    只是这次他写着写着,又想起田恬说的那句话:“这么多人写炎黄蚩尤后裔女娲,早就写烂了,读者不感冒,写出来也拍不了。”

    田恬是个优秀的编辑,庄墨不止一次肯定过他“敏锐的市场嗅觉”。他待人真诚,对自己的谆谆教导亦是肺腑之言。田恬对这两个题材的判断,自然合情合理的。不过听到自己想写的东西并不卖座,他心里又有了沉重的负担——如果自己始终不能写出符合市场行情的小说,不能被大家所认可,那他怎么拥有自己的事业?又怎么配得起庄墨?

    思绪一旦牵扯到庄墨,就一发不可收拾。敲打键盘的手指渐渐慢了下来,直到彻底停滞。他意识到这种情绪叫“思念”。

    qq上突然弹出视频邀请——id:因花想美人。

    任明卿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心灵感应这回事。

    第37章

    他打开了摄像头,另一个半球的电子流打在屏幕上,变成了那张令他朝思暮想的脸。虽然像素不高,角度诡异,但任明卿还是嘴角疯狂上扬。

    “hello.”庄墨冲他招手。

    任明卿一愣:“要说英语吗?”

    庄墨早已捧着手提电脑四处乱转,给他看酒店的布置,以及楼下碧蓝的游泳池与高高的棕榈树:“漂亮不漂亮?以后带你一起来。”

    “你倒完时差了吗?”

    “飞机上一直在睡。”

    “哦哦,接下来的工作会很忙吗?”

    “还可以——你呢?我不在家你有好好写吗?”

    “呃……”

    “写了什么?”庄墨看了看手表,“我可是特意为你预留了时间跨半球改稿。”

    他既然这样说,任明卿也不客气,把自己的一时灵感跟他分享。徐静之从浴室里走出来,看庄墨饭也不吃、澡也不洗地坐在吧台跟任明卿视频,忍不住蒙住摄像头:“一大清早的!啊!”庄墨把他的手扇开,任明卿几乎把整个历史都用他的那个科幻设定套了一遍,很有意思。

    不过太过天马行空会降低读者接受度,也会给后续开发带来麻烦,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还有技术壁垒。不过他当然不会直接这么说。

    “你的想法很不错,但是你肯定不能把这几千年都捋一遍。这不是小说,而是设定集——你有想过小说怎么写吗?”

    “大概要写好多好多本。”

    “嗯,没关系。你先选最感兴趣的事件,单独把这个时间段截出来,在你的大世界观下讲一个完整的故事。不用一口气把世界观全掏完,但要让人明白你的核心设定,也就是神话英雄其实是被神族植入基因锁的人类,他们基因觉醒后才拥有了特殊能力,可以使用外族留下的遗迹。”

    “好的。”任明卿的担忧一扫而光,庄墨永远表扬他,还给他指出正确的方向。

    “你是一个很有灵气的作者,你的世界设定很棒,但是写小说的时候我希望你把灵气收一收。你有太多想要表达的东西,像那些浮出水面的星际战舰之类,想法很宏大,场面很壮观,但是你最好不要花太多笔墨去描写这些太空史诗,因为这跟你的历史背景是有错位感的,你用文字表达很难让读者代入。叠元素最要紧的就是不让读者出戏。怎样才能让他们有真实感?就是细化设定,聚焦剧情,把矛盾冲突集中到人物关系上,这样才会接地气。比如说你整部小说 ,写的就是主角组去寻找战舰上的一块能量水晶。但是他所处世界还是符合春秋战国的那个时代背景,只是在细节上让人感觉这个科技层级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