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去威斯敏斯特教堂?”我们俩同时问,又一起大笑。静默片刻,又异口同声说:“不然不去那里了,这么冷的天,找个地方喝茶叙旧吧……”我们是这样的有默契,几乎笑出了泪水,和翩翩在一起,很容易感受那种随性自在和无羁无绊——是啊,谁知道下一刻要发生什么?也许我们突然死掉,也许地球顷刻灭亡,也许宇宙归于洪荒,也许,连“下一刻”都不复存在。还要那么多分明的逻辑和规整的计划做什么?不如就当一次朝生暮死的蝴蝶,一脚踏下去,根本不去猜测揣度所有前尘后事、山河岁月。就像上帝这个不高明的玩笑,前一刻我们还在各自忙碌,下一分钟找到了彼此。

    “前面就有一家酒吧,不如我们就在那里坐坐。”翩翩明明才到这里,但仿佛对路径比我还熟。

    “这里?”我有些迟疑——上下班的时候,我曾经路过这一区,但当时并不记得有这么间酒吧呀,看它的装修,又不像新开的。然而随即又被门楣上奇怪的的字母吸引了视线,不由问出来,“这是什么,藏文还是蒙文?鬼画符似的。”

    “这是梵文,”翩翩安静地解释,“是‘曼珠沙华’四个字。”

    “曼珠沙华——”我轻声重复着,“什么意思呢?”

    翩翩微微一笑,“我也是听说,‘曼珠沙华’是冥界中的花,也是唯一的花,花香有魔力,能唤醒生前的记忆。据说生长在三途河边的接引处,只在秋彼岸时节开放,所以又称彼岸花。花开不见叶,有叶没有花,花叶两不见,生生总相错……”

    我倒惊异起来,“翩翩你什么时候这么博学了?”

    翩翩面上红了红,怔半晌才说:“还记得紧那罗么?她最精通这个,在一起混久了,想不懂都不行——”

    “当然记得,”我笑起来,“她属于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女子——对了,她现在做什么?”

    “她现在做什么——”翩翩低吟着,像念一首诗,“其实我并不知道她的近况——我只知道她嫁了人,再以后,就断了音讯。”

    “是么?”女人先天的好奇因子又开始作祟,我不由想起了那年夏天的情形,“她的丈夫是什么样的人?”

    翩翩微微一笑,“你认得的,戚安期!”

    戚安期——这个美丽的名字让我不禁一震,仿佛思潮又飞回到了从前的悲欢离合——那个少年时分的五月早晨。

    看着我逐渐苍白的脸色,翩翩担忧起来,“你怎么了湘裙?是不是不舒服?”

    我拍拍她的手背,宽慰地笑笑,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大反应——我对安期,不过是是君子之交,从没逾越之想,况且紧那罗对他的感情有目共睹,我应该祝福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才对。(为什么我总在对别人的不停恭喜与祝福中?)

    可是离开得越久,我越发现那段时光的珍贵——跟安期有关的一切都显得熟悉和温馨,每次我失意,他都会出现,陪我说话,伴我读书,什么也不埋怨,什么也不计较。我那样匆匆离开,甚至未及和他道别——其实我一直想告诉过他:他真是一个美少年。好看的眼睛,懒洋洋的笑容,即使现在隔着千山万水、似水流年,只要旁人一句话,我也能看见时空后面的如玉少年。

    我心思飘摇,直待翩翩拉拉我的衣袖,“到了,湘裙。”我才抱歉地笑起来,和翩翩一起下了车——若不是早知道是酒吧,还以为进了古董店,且是中式风格的:小小的明清样式的门面,摆几盆不知名的花,映着外面阴霾的天气,有种反常娇艳的效果。

    可能是时间缘故,店里没什么人,只得一阵阵暗香迎面扑来,仿佛身处另一个空间。

    翩翩选在一张古朴的小桌旁坐下,上面反季节的摆着一盆佛手,正结着累累的金色果实。我啧啧称奇,想触摸辨别真假,却不由瞥见了玻璃橱内的一件工艺品。那是个货真价实的翡翠香炉,是一整块雕琢而成,以我这个角度看过去,不知是不是光线的原因,周身似有光芒缭绕,一团翠绿的颜色仿佛要融成水,随时会流下来。

    正在目眩神迷,忽听得身后哗啦啦一阵声响,仿佛大珠小珠落玉盘,久久环绕在酒吧间内——我立即听出是琵琶的散音,不禁大吃一惊又泪盈于睫:在遥远的异域可以听见家乡的乐器,这种激动的感情不是言语可以描摹的。

    我和翩翩循声望去,正看到一个抱琵琶的女孩子,坐在离我们不远处的舞台上。她穿着白绫夹袄,水红色百褶裙,镶着白狐皮的窄条,被外面的雪光一映,仿佛一株亭亭玉立的梅花。我们望她时,她也回望我们,然后微微一笑,轻启檀唇唱道:“……翠被生寒压绣因,休将兰麝薰。便将兰麝薰尽,则索自温存。昨宵个锦囊佳制明勾引,今日玉堂人物难亲近。这些时坐又不安,睡又不稳,我欲登临又不快,闲行又闷。每日家情思睡昏昏……”

    翩翩认真地听着,喃喃赞叹道,“‘每日家情思睡昏昏’——写得真好,是什么剧目呢?”

    我“扑哧”一笑,“这就是著名的《西厢记》选段啊——你倒是有些慧根的,这句唱词也被林黛玉盛赞过呢!但它最著名的唱词倒是长亭送别里的几句: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翩翩出神地听着,“真美的诗句,为你的缘故,我要重读《西厢记》——‘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原来今人的感情和古人没什么区别啊,湘裙,我永远比不过你,总还是你更强闻博记!”

    也许是环境,也许是光线,我突然觉得翩翩的面孔年轻起来,还是当年读书时的容颜:稚声嫩气却非要扮作老成,所有心事都容易当真,说着撒娇的普通话,夹杂的哝哝软软的闽地口音,总是一迭声“湘裙——”、“湘裙——”地唤……

    “我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听昆剧、看古诗、读佛经……”翩翩的眼光仿佛隔了很远,温柔地投射过来,“但是你的功课永远那么好,几个不服气你的同学说你有亲戚在印刷厂工作,可以盗到每次的选题——连我也不得不佩服:世上真有人聪明成这个样子么?别是什么灵童转世吧!”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这善意地嘲笑,仿佛回到了以前的日子。“翩翩你偏爱打趣我,也别拉扯上灵童,”顿了顿我又怅惘地说,“听昆剧、看古诗、读佛经……真是奢侈的爱好呢,你不提醒,我都快忘记了——在这现实的社会里,简直无一是处……”又觉得这个话题太过沉重,急忙转移注意力,“翩翩你看,这个酒吧真别致,不放蓝调,不放摇滚,竟然是中国的传统戏——看来我们是来对了。”

    我其实没有想到还可以和翩翩这样坐在一起,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恨着她的,像恨真正的敌人那样。但当我们如电影一般重逢的时候,我却发现自己错了——原来她在我的生命里这么重要:她的话语、她的情谊,她的一容一貌,像胶片一样,一卷又一卷,纵然换过不同的情节和结局,但所有的主角都是她!

    “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朋友!”翩翩稚嫩的话语从时光中穿越而来,“来,打勾勾!”

    我在此时此地想起来,是那么地真切——如同亲眼看到!光和影子一层一层,叠印得没有尽头——原来我非不爱她,只我一人未发觉!

    屋里的暖气热了起来,翩翩立身脱掉累赘的大衣,露出里面的墨绿色羊毛裙,越发衬得脚上那双芭蕾样式长靴理直气壮,她静静地说,“湘裙,每次见你,只觉得你更美,看来上天对你格外青睐。”我正待谦逊两句,她接下去道,“以前总有人说我们生得象,连家里的仆佣也这么说,但是我心里知道,我是没有你美的,是以总是有点羡慕你——以前看《聊斋》,里面有个故事,说两个姐妹,生前是天女,经常比拼容颜,可是妹妹不如姐姐巧,一样的五官,总差些灵气。再世为人,姐姐成为一名绣女,妹妹转生成狐仙,可是还是没有姐姐美,觉得很不服气……没遇到你以前,只觉得是笑话,看到你才会让人心生悲凉,一样的相貌,究竟你多了一些什么呢?”

    我吃一惊,不知翩翩何出此言,那琵琶女音调忽一转,却换上了一曲评弹。她细细作作地清唱起来,声音压得很低,逐渐沦为舒适的背景音。我不是个心重的人,可是翩翩的话让我轻易忘不得,她曾经说:“湘裙生得美,要是我有这样的相貌就好了。”

    她精灵古怪地扮着鬼脸,“人家说,如果你总是看某人,时间久了,就会像起来——不如我天天使劲看你吧!”

    她曾经那么怅惘,“湘裙,我到底觉得那个阿修罗的佛像很像你——我刚认识你的时候,也有人说我们长得像,可惜,我始终没有你好看!”

    可是后来她却如此无情和决绝,“人人都说我们生得像,你哪有资格和我像呢?”

    ……

    我和翩翩各怀着心事,谁也没有开口,倒是酒保的问询打破了我们的沉默,我正拿酒单研究,翩翩却翻也不翻地点了加度葡萄酒。她不喜欢波尔图,嫌雪利味道重,嘱咐再三只要白马沙拉。我暗暗笑起来,翩翩还是这么随性——她也许是我们这些人当中唯一有资格随性的吧!我似乎看到了多年以前,那个充斥着繁华舞会的美丽夏日,少年的翩翩果然翩翩如美玉,脚上的每一双舞鞋都价值不菲,她扬起水晶一样的面颊,痴迷地对我说:“湘裙,我只希望此生日日是舞会,我便是脱茧而出的蝴蝶,流连花间不思返……”

    “翩翩,”我端起自己面前的高脚杯,柔声唤她,“我记得你幼时说过的每句话——我是多么爱你那些论调,”在酒吧幽暗柔和的灯光下,水晶玻璃杯里映泛出金黄莹绿的光泽,还未入口,就散发出一股微酸的怡人果香,“你告诉我漂亮的男孩子是大自然的杰作,比银杏玫瑰更为稀有和清纯,而且只绽放这么一季——任何人对他们那种直指心肺的美都不会有抵抗力……”

    “我说过这些话?”翩翩喝得有些急,呛得咳嗽两声,旋即飞红了脸,然而又叹息起来,“的确无法有抵抗力——怎么会有抵抗力呢?”她的声音是如此寂寞,如同上涨的潮水,慢慢地淹没所有的灵魂。但是这样娓娓道来,我却不觉得伤心,只是深刻地绝望,“我一直希望做小王子的玫瑰花,可以编织温馨的梦幻——自惊鸿一瞥就开始怦然心动,即便落英翩迁又有何妨?至少整个世界曾柔和生动过,所有爱怜曾脉脉宣诸过,我的记忆曾美伦美奂过,哪里还用去计较终生永世这样长远的事情,只觉得不枉白来这世间一遭了……”

    温煦的光线照得人略有些发懒,而我觉心里洞明平然,我的人生,这么不易察觉,就倏忽过了一半,如同世间流转起伏的情缘。于是我轻轻附和着翩翩,仿佛又退回到中学时光,并可以延续到永远,“小王子的玫瑰是多么幸运——小王子是一个水晶做的孩子:他认为他的玫瑰单独一朵就比整个花园的重要。他亲手浇灌,他搭建花罩,他除灭毛虫,他倾听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她的沉默。小王子对玫瑰没有所求,只是喜欢她,甘愿为她花费时间……”

    翩翩的神色无限安静,仿佛被我的话深深安抚,并且越来越静,如水流到深远的海底。但这安静里有充分的满足,满足于这一刹的时光,而她笑起来的样子丝毫没变,还是课桌后面塞给我糕团的小女孩,“的确,还可以和他一起听星星唱歌,可以和他一起驯养小麦色的狐狸,可以和他一天看四十三次日落——想想看,一天四十三次,真的很奢侈啊,我却只要一天一次就满足了。”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你说得对,翩翩。喜欢一件东西,就无法靠它太近,一天看四十三次落日,会让心脏承受不了那种幸福而爆裂——我甚至不如你,连一天一次都不奢想……”

    不知怎的,那已经淡忘的记忆此刻鲜明地浮现在我的心头:我和蓝剑分手那天,也是个黄昏——看着天幕渐渐暗下,我第一次没有浪漫的感觉,呆呆看着浸染了整个天空的太阳在一瞬间黯淡,最后天边弥漫起了血气,红到发紫,绚烂到极致后,很快就涅没了。我孤单得之发冷,天空也被染成了一片迷离的紫蓝,不知过了多久,只见黑色袭来,什么都看不到了。

    翩翩似乎会读心术,缓缓看我一眼,不知是在安慰还是在叹息,“夕阳到底是无限好的。”

    是的,夕阳无限好。不必感叹什么只是近黄昏。

    从下午开始,北风就一直没停,这会儿竟夹杂了大片的雪花席卷而来。从玻璃窗望出去,很多人家都提前开了灯,远远的灯光连成一片,映着漫天的飞雪,有一种温暖又萧瑟的感觉。

    翩翩善解人意地为我再要一瓶香槟,据说是来自德国的黑森林,叫作“圣母的乳汁”。我啜了一口,味道果然甘凛——翩翩从小就不喝啤酒和烈酒,总抱怨红酒太过醇厚,优质的更有橡木桶味。她一直偏好白葡萄,以夏敦埃和白谢宁这两个品种为甚,这个嗜好连带也影响了我。

    其实我和翩翩这么多年,很难分清哪些是她的习惯,哪些又是我的嗜好——就像许多年前的夏日午后,两个纤弱如花精的女孩在课室里窃窃细语,将所有贪恋红尘、聚散好合的殷殷情谊,都集中在一块柔如雪、软若云的糯沙柏饼上。

    少年不识愁滋味,我们是盘踞在西子湖畔青白二蛇,优游厮缠,直到春雷乍响,惊碎所有红尘好梦——而这春雷的名字,叫作“蓝剑”。

    那是结束,也便是开始——我们三个人纠缠的开始。或者,这纠缠在我离开之后的无数个春秋之间亦从未曾停息。我早该知道,一个人的命中,总是会有些什么,是无法规避与摆脱。蓝剑,就是我们的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