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原配有点厉害啊……

    这时,秦聿又补了一刀,“至于被告是独立自主的女性——独立自主的女性会做破坏他人婚姻关系的第三者?”

    做第三者无非两个原因,一是真爱,二是为钱。

    前者道德有问题,后者更洗不白,两者都不是好人。

    这一个反问揭了宋洁的老底,法官看不惯出轨的宁杰,也未必能看得惯第三者。

    你不好我不好未必对我不利,站在同样的低谷,剩下的就是证据说话。

    宋洁被秦聿一个接一个的讽刺说得面皮青黑,她明显感觉到法庭的人看自己的目光都变了,如果说开庭的时候,人们关注的重点在于宁杰的又渣又抠,现在开始关注她在这段关系中的不光彩身份。

    “现在s技术那么发达,想要什么聊天记录都不是难事,而且如果这份证据是真的,原告明明可以更早追要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一直藏着?”女律师反驳,光凭一份打印的聊天记录,说服力还不够。

    姜芮书觉得被告律师应该有所依仗,否则不会这么断然否定原告的证据,“还有别的异议吗?”

    “关于原告方对被告第三者的指控,被告不否认与宁先生的关系不符合道德要求,但在这段关系中,被告其实也是受害者,在最开始的时候,宁先生隐瞒自己的婚史,被告并不知道宁先生已经结婚,宁先生也没有说明自己已婚,被告是以认真交往与他开始的这段关系。”

    “你是说被告因为被欺瞒才开始与原告丈夫有不正当关系?”姜芮书知道上次宁杰起诉宋洁的时候,宋洁曾经声称宁杰隐瞒婚史,但最终双方都没有证实。

    “是的。”

    “有证据吗?”

    女律师提出申请:“被告方申请传唤证人梁秋梅到庭。”

    证人是个年近六十的女性,容貌跟宋洁有些相似,一看就是宋洁的近亲属,待她走上证人席自我介绍,果然是宋洁的母亲。

    女律师问道:“你知道被告是怎么跟宁杰认识并在一起的吗?”

    宋洁母亲先是看了看宋洁,随后看了看宁杰,眼神有点冷,点头道:“知道,小洁说是工作认识的。”

    “被告第一次向你们介绍宁先生,以什么身份介绍的?”

    “男朋友,当时我们吓了一跳。”

    “为什么?”

    “小洁大学毕业后一个人留在市里工作,因为工作忙,她很少回家,有次我打电话催她抓紧时间找个男朋友,她突然告诉我已经有男朋友,还是一个公司高管,这对我和她爸爸都太突然,之前一点动静都没听到,我们都担心她被骗。”

    “那你们知道宁杰的已婚身份吗?”

    “开始不知道。小洁说有男朋友后,我和她爸爸提出什么时候见个面,也好帮她把把关,可是小洁拖了又拖,到后来我们发觉不对,她才跟我们坦白,宁杰没离婚。”说到这里,宋洁母亲怒视了宁杰一眼。

    第49章 致命问题

    “那你们知道宁杰的已婚身份吗?”

    “开始不知道。小洁说有男朋友后,我和她爸爸提出什么时候见个面,也好帮她把把关,可是小洁拖了又拖,到后来我们发觉不对,她才跟我们坦白,宁杰没离婚。”说到这里,宋洁母亲怒视了宁杰一眼。

    宁杰直接翻了个白眼,气得她脸色差点崩掉。

    秦聿给了宁杰一个警告的眼神,宁杰老实下来。

    女律师继续问:“你们有阻止被告跟宁杰在一起吗?”

    “当然要阻止,我们虽然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但也是清清白白做人的,怎么能给人当小三?我和她爸爸知道后就让他们分手,但小洁跟我们说,宁杰早就跟他老婆分居,两人没离婚是不想影响孩子高考,等孩子高考后他们就离婚,到时候她就可以光明正大跟宁杰在一起。”

    “也就是说,被告在明知道宁杰已婚的情况下,依然跟他在一起,是因为宁杰说自己已经跟妻子分居,并且准备离婚,他们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

    “是的,不过我们还是不放心,亲自去见了宁杰,宁杰亲口说他跟他老婆早就各过各的,互不干涉,他是真心跟小洁在一起过日子。”

    “宁杰跟被告在一起期间,两人有经济往来吗?”

    “小洁经常给他买东西,衣服、吃住、花了不少钱,我还经常说她年纪越来越大,要注意攒点钱,她总是攒不住,说宁杰给她买东西,她不能总是让宁杰付出,几年下来工资越来越高,手上却没留下什么钱。”

    “谢谢,我的提问结束了。”

    送走宋洁母亲,女律师再次申请证人出庭,“被告方申请传唤证人梁敏敏到庭。”

    梁敏敏是个四十多岁的家庭主妇,跟宋洁家是邻居。

    “证人,你认识这位先生吗?”女律师指着原告席上的宁杰问道。

    梁敏敏顺着她的方向看去,见到一张扑克脸的宁杰,点头:“认识,宋洁老公。”

    “宋洁老公?你们平时都这么称呼宁先生?”

    “是的。”

    “也就是说,宁先生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以宋洁的丈夫身份出入宋洁家?”

    “真说起来是不是老公我们也不知道,宋洁最开始说那是她男朋友,后来结没结婚没说,我也就见过两三次,不过这位宁先生经常开车去接宋洁上班,有人给宋洁介绍对象,宋洁也总说自己有对象。”

    “谢谢。”

    第三个证人是宋洁的同事,女律师问道:“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被告跟宁先生交往的?”

    “四五年这样,没到五年。”

    “是怎么知道的?”

    “宋洁告诉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