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顾彬给自己到了一杯茶,接着说“如果说京城的土地是一块一块的,一块一块绵延到天际,一望不到头,那么我们村的土地就是一刀一刀的,一刀一刀,就像是从大山的脊骨上片下来的。所以田地里种出来的东西根本就不够吃,更不要说每年还有数额不小的税额。”

    听着顾彬的话,周敬宜同情顿起,从小就锦衣玉食的他根本无法想象吃不饱饭的日子。

    顾彬感受到了周敬宜同情的视线,在心里撇嘴一笑,继续缓缓说:“故此,村里的每家每户都会去大山里找一些野物来补贴家用,遇见夫子那天,我才十四岁,正在山上打猎。”

    “你还会打猎呢,我还以为你们这些读书人都只会读书呢!”

    顾彬没有回答他,这时顾彬已经陷入了回忆里。

    “我在一棵树下发现了夫子,他穿着简朴的麻衣,头发披散着,身上有很多血痕,有些地方还在渗血,夫子侧趴着,暴露在空气中的脸上有好几道狰狞的伤疤,看不清模样。”

    “嘶――”

    “我赶紧跑过去,把夫子扶起,当夫子的另一半脸展现在我面前时,我仿佛失去了语言,夫子很漂亮,微蹙着眉,闭着眼,薄薄的唇没有血色,肤色很白,清冷得好像十五晚上山间的月光。”

    “真那么漂亮!可惜毁容了!”周敬宜叹息道。

    “嗯”顾彬目光悠远,“后来我才知道,夫子脸上的伤是他自己拿簪子划的,在晕倒在我们村子里之前,他吃了太多苦,从那时我就知道,我不可能再如此心疼哪个哥儿,我想尽我的全力,让夫子的以后都没有苦难!”

    顾彬喝了一口茶又继续说:“那天,我急忙忙地背着夫子下山,把他交给村里会医术的阿么,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路上,我背上的重量。”

    周敬宜也仿佛听得入迷了,没再插话。

    “夫子养了好几天才醒过来,又养了好久才恢复健康,他恢复健康后,就想着帮着做一些事,不愿意吃白食。我们全村人都很喜欢他。我之前说过,我们村的人会用一些野物去集市上换钱,但是因为不识字,经常被一些奸商坑害,往往辛辛苦苦地工作,却换不回等价的银钱。夫子知道了这个事,就自荐做我们村的夫子,教村里的小孩子识字,也教大人们一些浅显的知识。他也不收钱,只是要我们用一些能裹腹的东西充当束修。实在给不起的,他就不收。”

    “你们那边一个夫子都没有?”周敬宜忍不住问。

    “没有,我们县里都没几个秀才,怎么可能会有夫子。”

    “夫子在我们村落脚后,我们村的情况就好多了,首先,有好几个资质好的孩子考中了童生和秀才,我们村也因此得到了很多官府的扶持。其次,再也没有出现买卖东西时被坑的情况了。另外夫子教会了村里的哥儿们很多繁华地区的技术,像漂亮绣花什么的,村里的人就有多一笔的收入。其实这些都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夫子给我们带来了希望。所以村里的所有人都很尊敬夫子,所有人都叫他夫子,不分老少。大家都说他想天仙一样善良。”

    像是回忆起什么好事,顾彬眼里笑意满满,“我从第一眼看见他,就十分喜欢他,所以就天天抽时间跟他一起学习,顾彬这个名字也是夫子起的,我是孤儿,没爹没爹么没名字,是里长从路边抱回来的。”

    “啊!”周敬宜更同情了。

    “这也有好处,夫子特别照顾我,后来我甚至在夫子家吃饭,村里的孩子没一个不嫉妒我的,每天我都要为这事跟很多孩子打架,然后夫子就会帮我上药!我还得说是打猎时摔的。我们在夫子面前都乖得很,但夫子不在,该打的还的打!”

    “我天资很好,一点就通,夫子越来越喜欢我亲近我,后来更是蒙生了让我去考科举的想法。夫子的话我从来不会反驳,所以就这样达成了协议。在一次一次的教学中,他告诉了我很多外面的事,他让我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高山,让我知道还有四书五经和仁义礼智。他很是惜才,想让我走出我们的小村子,他总是说我不该埋没在一个小山村里。后来我就喜欢上了他。”

    “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我就告诉他我喜欢他,我想娶他,但是他不答应,他说我不该喜欢他,他是我的夫子,我不该和他结婚被拴在大山里,我该去外面,去考科举,然后造福村里纯朴的村民。”

    “你的夫子真是好!”周敬宜好像明白顾彬为什么那么爱那个自己素未蒙面的哥儿了,心中有点酸涩。

    “我知道夫子是喜欢我的,因为他在我面前总是有意地遮掩他脸上的疤。所以我威胁他,如果他不答应我,我就不去科举!夫子果然慌了,他咬了咬牙说,让我去考,如果我见了外面的风景还愿意娶他的话,他就嫁!然后我说,一言为定!”

    “夫子的学识并不很高,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只算是我的蒙师,为了能娶到他,我开始了一边考试一边求学的路。为了筹够第一笔盘缠,夫子为镇上的大户人家绣了很久的绣活,他熬红的眼睛,我曾亲吻过……”

    “嘶――”周敬宜忍不住红了脸。

    “在求学期间我拜了很多位老师,但在我心中,我的夫子永远只有一个!我爱的人也只有一个!我爱了他很多年,我等了他很多年,公子明白吗?”

    顾彬目光灼灼地盯着周敬宜,将周敬宜盯得心里发虚,他好像因为自己的任性,一个不小心就造成了一个悲剧。

    “我知道了,我,我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吗?祝你和你的夫子百年好合!”

    周敬宜起身就走,他的仆侍赶紧跟着。

    “瑞宜公子!”

    “嗯?”周敬宜扶着门没回头。

    “你知道状元郎爱慕你很久了吗?”

    “怎,怎么会,他不是喜欢……”周敬宜像是想起了什么,迅速推门而出,一溜烟跑了。顾彬坐在桌前笑而不语。

    很多很多年后,有一篇由一个廉政清官写的带着点奇异色彩的赋流传了下来,据说是他老年所作。这篇赋文风奇特,一本正经中又有些调侃炫耀的意味,行文之中带着志异的感觉。写的就是他和他主君的故事。这位清官一直都是位小官,但他的事迹却颇受传扬,传扬最广的是他和他主君的爱情故事,他本人爱民如子,他的主君乐善好施,他治理之地的百姓都很爱戴他和他的主君。

    这篇赋叫《半面天仙》。

    第七十三章 番外 护夫小分队

    我叫孟一,之前叫玄一,但不管是叫孟一还是玄一,一个“一”字就表明了我的强大。

    我是霍家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玄字一号暗卫。霍家暗卫组是一个残酷无情的地方,它有一个训练基地,每一个进去的人都要拼尽全力地出来,要不然你会死在那儿或者被永远留在那儿,相信我,在里面的人没有一个想留在那里的,所有人都拼尽全力地想出来。

    训练基地的训练很有意思,进去的所有人都是先集体训练的,不管是汉子还是哥儿。噢~忘说了,里面的汉子,哥儿是没有区别的,要想赢得尊重就要靠实力,包括保住自己的命或是自己的贞操。等你的能力到达一个程度了就可以参加分流,这个分流是自愿的,你想报哪个组就报哪个组,但是每一次每个组要的名额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就要为了抢到名额而打架,赢得进去,输的要么死要么回到原来的地方,不过回去还不如死呢!

    加入了组内训练环境就好很多,起码你有自己的空间,而不像原来那样几十个人挤在一个笼子里。组内训练还是会淘汰一帮人,有的时候一组人一个都不剩,因为霍家暗卫组的暗卫必须是最高标准的暗卫,不然就不用出去丢人现眼了。这是训练师傅的原话。

    组内的训练是有一定的额度的,只要你全部都完成了,你就可以申请出去,组内会给你一个考验,通过了就代表你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这也是我玩命训练的原因。

    别的组我不知道,但玄组的暗卫通过了考验之后有两个去处,一是主子身边,话说这一代的家主就是玄组的主子,这让我十分兴奋。以主子为尊,奉主子为神,为了主子奉献一切,是每一个暗卫的信仰与执念,有什么比自家主子的强大更让一个暗卫自豪的呢?二是去任务组。任务组的暗卫是霍家专门培养来护卫各种大人物的,包括皇上。

    但是我可早就决定要去主子身边了,可是这一代主子身边只有固定的五十个名额,按实力排列。你想要加入,有两个方式,要不然通过补漏,就是主子身边的暗卫因为各种原因空出位置了,你补上去。要不然通过挑战,你打赢了谁你就可以顶替谁。另外玄组的暗卫排列不是固定的,每半年有一个固定的时间,你可以发起挑战,赢了你就可以进位。总而言之,核心理念就是竞争上岗。

    玄组暗卫的名字更像是一个职位名,玄一只有一个,但有很多个人曾经叫玄一,在玄组你的名字决定了你的待遇,数字越靠前,待遇越好。不止玄组这样,好像整个霍家暗卫组都是这个运行理念,就是黄组有一些特殊。

    想当年我可是把前任玄组第一人挑下擂台,正式成为玄一的第一暗卫!主子也是有雄心壮志,胸怀伟略的人,我那时是多么的春风得意呀!好像可以预见跟着主子走向作为一个暗卫的人生巅峰了!但是万万没想到,我还没得意多久就成了护夫小分队队长。

    哦~本来我还不知道这么个说法,这是我第二任主人给我的封号,他顺口提了一句,我觉得十分贴切就一直记着了!

    这事还要从一次美妙的邂逅说起。在一个小县里的元宵灯会,我那英明神武的主子对一位哥儿一见钟情,后来那位哥儿就成了我的主君。

    话说我的主子虽然聪明绝顶,但一遇到主君的事就智商下降,他们在修得正果之前进行了好一番你逃我追的游戏。在这期间主子为了怕主君出意外,就派我带着几个人暗地里跟着,其实那时候我就有不祥的预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