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奴:“魔君大人昨晚没回来。”

    姜秀愣了下,“他昨天不是喝醉酒, 跑错地, 睡了我的床吗?”

    魔奴:“魔君大人昨晚没回来。”

    姜秀又拉住几个魔奴问了问。统一口径, 都说宁疏狂昨晚没回来。

    姜秀抓了抓头发,难道是她发梦?福尔摩斯上身, 姜秀在床垫上找头发。她甚至把床垫都翻过来了,也没看到一根银色发丝。也没看到她自己的。哦, 修士不掉头发。

    算了, 管他睡哪里。姜秀决定给自己的棺材盖安一个锁, 防火防盗防魔君。

    近来发生的事可真多呐。姜秀好不容易清闲下来了, 自然是要享受的。听说因为她常常让魔奴出去买话本,渐渐的民间写或卖话本的都知道诛神宫有一个喜欢看话本的主。颇受猜测。有的说是宁疏狂, 魔君大人竟然喜欢看《霸道魔君爱上我》?啧啧;有的说是糊涂妖,它最喜欢看书了, 很有可能是它。总之没有人觉得这些书是卖给某个福星的。

    也因此近来市面上多了很多狗血刺激的话本。都是姜秀喜欢的,其题材从家庭伦理到清新恋爱再到狗血虐恋, 应有尽有。甚至有的书商会在最后一页印上小字, 期待“诛神宫里的那位大人”点评一下。若有什么可改进的, 尽管提。

    这么好说话啊。那姜秀就不客气了。她还真的写了一封信,虽狗爬但能看。让魔奴去买话本的时候带给书商。书商当场就表示他们会听姜秀的,这个系列下一本就出火葬场。悲剧向, 把渣男骨灰都给扬了。

    感动jg。

    师姐, 师姐, 魔界的诱惑太多了,我只是一条微不足道的咸鱼,我顶不住啊。

    昨天的满地血腥还没处理完。姜秀先前只见过杀人,没见过处理尸体。这次算是大开眼界了。魔界没有乱葬岗,这些死了的魔族清贵会被扒光丢到马车上,运送到最近的沿海城市,丢进海里喂鱼。

    很环保。就是某个酷爱吃海鲜的咸鱼有点不适。

    但姜秀立马说服了自己。虽然那些海洋生物吃了魔族,但也会排泄出去。这就是一条生物链,很正常,没什么的。她不能因噎废食。眼前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想太多你就不快乐。

    花了一天,总算把地上、墙上、柱子上的血都给清理干净了。魔奴们把被血浸染得黑里发红的桌几搬回仓库。

    昨天诛神宫的空气里还弥漫着血腥味,今天全是清新薄荷。姜秀见天色也不早了,酒足饭饱,便躺到她舒服的摇椅上看话本。

    正看著书,忽然听到一阵喧哗。不会又是魔族清贵来参观了吧?不是都死得差不多了么。姜秀拉下话本,看向长廊。只见十来个衣着灰扑扑的魔族跟在糊涂妖身后,说着什么“法令”、“旧典”。外表很不起眼,侃侃而谈时却一个个脸上都闪烁着别样光彩。

    糊涂妖被他们吵得没辙了,停下脚步,“放心,我把你们的意见转告给魔君大人的。”

    一个魔族青年迟疑道:“真的吗?我、我不是怀疑魔君大人。只是这一夜之间清贵家的领头人物都死了,魔君大人还发话说要换掉贪腐不作为的城主,还说我们这样出身的也能自荐,这、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糊涂妖:“是真是假,你们会亲眼看到的。这样吧,大家把想法写下来,回头我交给魔君大人,如何?”

    见众人点头。糊涂妖又开始烦恼起人手不够了,这些时日它的分身被派出去当间谍,本体这边几乎一个没留,搞得它做起事来不方便。

    这时糊涂妖看到了正在默默观察他们的姜秀,大声喊道:“福星!”

    姜秀:根据我咸鱼的直觉和判断力,我猜它有事要麻烦我。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我还是走为上策。

    姜秀僵硬地起身,话本蒙住脸,像螃蟹般移动。

    糊涂妖:“福星福星福星!”

    够了别喊了。姜秀泄气地把话本丢到摇椅上,走到糊涂妖面前。魔族们自然认得她的,但他们惊异于糊涂妖对姜秀的态度。和朋友一样。不是说魔君大人要吃了她晋升天魔吗?

    “干嘛?”姜秀恹恹。

    糊涂妖:“我缺人手,你帮帮我嘛。给你介绍一下,他们都是来献策的,说不定以后就是新的城主。”

    姜秀看了眼害臊的魔族们,“哦,献策。那你要我帮你什么?”

    片刻后。书库里,姜秀坐在一张桌子后面,嚼着水母干。那十几个魔族青年手里拿着笔,在纸上洋洋洒洒,然后满意地拾起端详,再交给姜秀。

    “劳烦了。”

    也太有礼貌了。姜秀有点不习惯。

    终于等到最后一个魔族青年离开。姜秀把纸张叠好,看向坐在架子上翻书的糊涂妖,“搞定了,我走了。”

    “等等。”糊涂妖说着,诧异地翻着一本册子,“奇怪,这本书我看过的啊,这最后一页几时多了张画像?”

    姜秀随口道:“什么画像?”

    糊涂妖把那一页翻过来给她看,“天魔画像啊。”

    姜秀:“……”这不是我的手笔么。

    糊涂妖十分迟疑,“怪哉怪哉,怎么会多了这一页呢?这也太奇怪了。我先前见过这一页吗?”

    它不是自诩看书过目不忘么,因为脑子里装的都是知识,所以很容易忘记人和事。看着糊涂妖那迟疑的样子,姜专员萌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姜秀往桌子上一靠,姿势很嚣张,“糊涂妖啊,你看你总是看那么多书,搞得你记性不大好。那会不会当你看了很多书之后,你就可能忘记之前看过的呢?”

    糊涂妖思索,“有可能。”

    姜秀得意地提了提眉毛,“是吧,那说不定就是你记错了。你看那么多书,总有一两页会跳过是吧。这个画像在最后一页的背面,说不定就是你忽略了。”

    天助姜秀。这本书本就是折页,一页连着一页。姜秀画的时候为了方便,没有接着最后一页的下一面开始画,而是翻到背面。

    糊涂妖沉思良久,看向姜秀,“福星,这个不会是你画的吧?”

    姜秀:“……”能不能让她多嘚瑟几秒!它不是记性很差吗,为什么没忽悠成功啊喂。

    “墨痕和字迹不一样,一新一旧。”糊涂妖摇头晃脑,“福星啊福星啊,看不出来你这个浓眉大眼的心思很深嘛。”

    淦。忘了,糊涂妖只是记性差,它又不蠢。

    糊涂妖摇头晃脑:“要做旧还得费点功夫。”

    姜秀很配合:“那需要什么功夫呢?”

    糊涂妖:“福星,你为什么要画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