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孤云子说话的间隙,虚晃一招,同时朝相反的方向突围。没想到李松云身形以至,死死的切断了他的退路。

    李松云:“虽然你强作无事,但贫道亦能察觉你身上气机凝滞,血脉不畅。你逃不过我二人的围截,何必继续自损下去。”

    那黑雾中的人冷笑一声,全力朝着李松云的方向袭来。

    李松云虽然失了兵刃,此时只能赤手空拳。但他毕竟金丹修为,周身罡气护体,又有紫气加身,加之前世颇有些对战应敌的经验,面对对方来势汹汹倒也是丝毫不惧。

    苏诩虽然多年受敖真亲自教导,但毕竟他的身份是对方的枕边人。敖真无意教他杀招,多半是些轻巧灵活的路子,大多是些自保的招数。除此之外只是不断助苏诩调节经脉,助其加深修为。

    因此这一真打起来,迅捷有余而威力不足,全力以赴竟是破不了李松云的护身罡气。反倒被对方侧身卸力后,回手扣住了肩膀,接着又牢牢被锁死。

    苏诩惊叫道:“不可能,你是道修,我用魔气近身攻击你,你怎么丝毫不受影响。”

    魔气与灵气天生相克,两方相遇,动辄彼此消弭,绝不会全然不受影响。

    “除非……你身上也有其他大魔留下的护身印记!”只有对方实力远高于自己,留下的护身印记才能将自己的魔气化为无形。

    李松云闻言,神情一滞。有些心虚的看了孤云子一眼。

    他自己也没想到萧晗会在自己身上留下这种“护身印记”。实际上他连这种法门都是第一次听闻。

    孤云子眼中露出一丝玩味,对李松云和萧晗之间的关系更加好奇。

    “不要在多做挣扎,你体质与功法并不契合。更何况身上有伤。再这样下去,不必我二人出手,自己就会支撑不住了。”李松云在触碰到对方之后,更加明显的感受到对方远不如看起来的那般康建。看来凡人修魔,终非易事。

    苏诩也感受到身体传来不适,只得放弃抵抗。

    “我与你们二人未曾谋面,亦无冤仇,为何要在此阻我!”苏诩忿忿不平道。

    孤云子:“这位小友,瞧你这话说的。我们既然知你名姓,自然有理由在此等你,况且方才我们可没有朝你下狠手。你倒好,一上来对着我们小松云直接出杀招。仅此一点,现在可就当不得你口中所说的无冤无仇了吧。”

    此时黑雾尽数散去,苏诩也露出真容。

    只见他年纪虽然长于李松云,可看上去十分生嫩。个头不算高,甚至有些娇小,整个人看起来眉清目秀,皮肤更是白皙吹弹可破。

    此时受制于人,虽一脸的不忿,眼尾微微发红,可却显出几分娇态。

    李松云之前从未在男子脸上看见过这种所谓“娇艳”的姿态。心中一时有些奇怪。

    转而又发现对方身材娇小,又身披红衣。恍惚间竟有几分似曾相识的感觉。

    李松云心中竟然莫名联想到,此生与萧晗初见时的情形。

    彼时对方身量不足,样貌也带着少年特有的清隽,却因一身红衣平添了几分艳丽。当时他看上去雌雄莫辩,身披一袭天池莲花幻化而成的红袍,身材却十分纤瘦。给人一种吴带当风,衣不盛体的感觉。

    当然那个时候的李松云什么都没有多想。

    可如今乍然想起萧晗当年的形貌,他心中竟是一阵莫名悸动。

    只不过当年萧晗虽然看着天真瘦小,脸也生的娇嫩,却不像眼前的苏诩这般带着女态。萧晗即便是年少时,举手投足间皆是少年洒脱的意气风发。

    李松云思绪飞转,不知怎的,脸颊竟然有些微微发烫。原本抓着苏诩的手也开始不自在起来。

    于是他转而封了对方的气海,继而松开钳制,又避嫌式的向后退了一步——虽然他自己也摸不清为何要如此。

    李松云:“苏公子,贫道与这位肖前辈乃是为了火途城一桩人命官司而来,本无意冒犯。”

    苏诩将眼前之人上下打量,发现刚才抓住他的是个看上去十分正经的清冷道士。

    苏诩:“你们怎么就料定我姓苏?难道你们还会未卜先知。据我所知,在这火途城附近,道修和魔修早有约定,井水不犯河水,你们是想坏了规矩吗?”

    李松云目不斜视:“昨夜有人暗中用摄魂术操控人身傀儡妄图行凶,不料却被身边这位前辈出手阻止破了术法。”

    李松云转过头,目光坚定的望向苏诩:“方才贫道已经测过,公子身负暗伤,正是因昨夜术法反噬。”

    孤云子在一旁拍手叫好:“小松云原来还精通医理,好本事。”

    李松云一本正经解释道:“只是自学了些许脉理和药性,并非精通。”

    苏诩见无可抵赖,讪笑道:“你们这些道修,一天到晚不去降妖除祟,反倒是贯会多管闲事。”

    孤云子闲来无事,竟然还有心情与眼前这位一逞口舌之争:“这位苏小友未免太过偏激了吧,要知道我身边这位李道长可是自垂髫的年纪就跟着师傅一路降妖除魔。这中原大地的妖鬼就没有不被他们捉过的。”

    孤云子这番说辞尤为夸张,非但苏诩表示不屑,李松云也是恍若未闻。

    李松云:“苏公子,这其中可是另有隐情?”

    苏诩:“你们只知道我杀人,可你们知不知道赵顺才真正是欲壑难填,吃人不吐骨头的饿鬼。”

    李松云见苏诩面色激动,神情全然不似作伪,便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这话要从十多年前说起了……”

    就是在十五年前,苏诩被自己的亲娘舅卖入淅川。

    因他年纪小,又生的有几分雌雄莫辩的美艳,那要价很是不一般。当然去的地方也不一般。

    原本在他看来,凡人一旦进了淅川就好比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但凡火途城的人心里都清楚,去了那里就没有几年活头了。

    可是他想错了,如果可以选,苏诩或许宁愿直接去做鬼。

    他并不是像自己想象中去淅川做苦力挖矿,而是被送到了像人间烟花娼馆一般的地方。

    只是魔族秦楼楚馆不会像人界那样先要去经历一番水磨功夫——还要先教人学艺,在仔细耐心调教。

    魔讲究的就是一个纵情恣意,哪里耐烦的了那么多费事功夫。

    反正人若是想要活下去,他的“技艺”总归随着次数多了而自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