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她本来就人美心善,根本不需要别人证明。

    高榕叹了口气,只得随她去了。

    有时候她真觉得苏蔚不开窍,可有时候又觉得她能红成顶流,还拥有一大批对她包容度极高的粉丝不是没有道理。

    兴许正是因为她不爱争抢,上天才更眷顾她。

    娱乐圈是个看命的圈子。有些人,命中带红,想不红都不行!

    沈医生的同学聚会定在下周五晚上,趁着高榕和白白在,她正好让他们帮忙选一下她参加聚会要穿的衣服。

    跑到衣帽间里选了半天,苏蔚最终得出结论——她没衣服可以穿了。

    白白问:“ary姐上次寄给你的那套衣服,去这种场合应该还蛮适合的。”

    苏蔚这才记起前两天拍杂志,她看上一套拍摄的衣服,可惜是品牌还未开售的新款。杂志主编ary和她关系好,见她喜欢,就托关系买了一套送给她。

    她那段时间摔了腿,收了包裹就放在那儿,没有拆。

    苏蔚眼前一亮,急忙找出包裹拆开,把衣服穿上试了试。

    粉色的金丝绒收腰吊带长裙,内搭是一件荷叶袖的白色紧身毛衣。

    她又把鞋子和配饰搭配了一遍,才满意地把衣服收起来。

    白白忍不住问:“有必要这么隆重吗?”

    “当然有必要了。”苏蔚挑了挑眉,一脸骄傲样儿:“我是要去帮沈医生撑场面的。”

    高榕无奈地摇头叹气。她见过沈医生几面,对他的印象也就是个斯斯文文,不爱说话的帅哥。

    也不知道究竟是有多大魔力,怎么能将她迷成这副死样子。

    第三十一章

    周五晚上, 沈宴辞带着盛装打扮的苏蔚,抵达聚会的餐厅。

    提前赶到的元朗实在受不了于彬的走花溜冰, 在包厢里待了一会儿,就走去大厅等两人。

    收到沈宴辞赶到的微信回复时,他一抬头,就望见旋转门口一袭粉裙的苏蔚, 还有她身边谦润如玉的沈宴辞。

    两个人站在一起,就是一道风景线。男俊女靓, 很难让人不注意到。

    好在这会儿大厅里人不多,落在他们身上的目光, 也不算多。

    元朗迅速走上前,和他们打招呼。

    “哇塞, 苏大明星这一身”

    苏蔚挽着沈宴辞的手臂,往他肩上靠了靠,笑着问元朗:“怎么样?够不够秒杀全场?”

    元朗伸手打了个响指, 夸赞:“你就是披个麻袋过来, 也能秒杀全场。”

    这句话夸得苏蔚很受用,她满意地点了点头。

    元朗朝沈宴辞挑了挑眉, 幸灾乐祸道:“于彬现在正春光满面和大家嘚瑟他在国外多牛逼呢, 我估计等会儿他就笑不出来了。”

    沈宴辞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带路。”

    他们那一届的大学同学, 如今大都事业有成。若以金钱为标准, 于彬是他们其中混得最好的。

    国外的医生薪资待遇本来就比国内好很多,他年纪轻轻又混上了个小领导。如今拿了美国绿卡,在那儿买了房子, 说出来着实令人羡艳。

    他过去在大学人缘不好,还常被人瞧不起。这次回国执意聚会,明着是联络感情,实则把大家聚一起,嘚瑟一下他的成就。

    元朗领着小情侣敲开包厢门的时候,于彬正在和同学们说他和田梦婚礼的事儿。

    要在美国的教堂办已经预定了那里最好的婚庆公司一定要让田梦做全天下最美的新娘

    包厢里羡慕唏嘘声此起彼伏,苏蔚看见坐在那个一脸精明相的男人身边的女人,脸上挂着的笑意,看不出幸福的痕迹,全是尴尬和羞赧。

    元朗轻咳了一声,热络地说:“来来来,咱们班的班草带着家属来了。”

    大家的目光霎时全朝门口望去。

    于彬也侧过眸子,得意且愉悦的表情有一些垮。

    多年没见,他还是那副模样,戴着副眼镜,藏在下面的眼睛似乎从来不会用正眼瞧人,而此刻也是如此。

    于彬回国前特意打听过,他的确混得还不错,在一家私立医院做主治医师,还在北京付首付买了个小房子。

    但和他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可此刻,小鸟依人般依偎在他身边的女人,好像是艳阳下一朵热烈的粉玫瑰,耀眼灼目。

    他不由把目光投向身边的准未婚妻。过去被他奉做女神的姑娘,和沈宴辞的女朋友比起来,不过是一株枯萎的野花。

    有人惊讶地叫出声:“是我看走眼了吗?我怎么觉得这位家属好像一个明星呀。”

    苏蔚仰头看了一眼沈宴辞,眼底波光流转,略带娇羞地笑着挥手朝大家打招呼:“你们好呀,我叫苏蔚,是沈宴辞的女朋友。”

    饭桌上顿时掀起一小阵议论的浪潮。

    无论走到哪儿都是焦点的苏蔚,在这种场合,当然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