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严郡本人对这个结局似乎一点也不意外。
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并把纸钞递给周晋。
后者没有接,而是说道:“再来一次,五十轮一局。”
严郡心下一动,意识到这就是他在等待的契机了。
会客室里光线刚好,有些西垂的太阳把不太刺眼,也不太暗淡的光投到周晋脸上,他的所有面部表情、眼神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了严郡眼中。
严郡不动声色地观察,发现在要求再来一局的时候,周晋果然和上次一样,没有显露出一般赌徒那种对获胜的执念,即使明知道获胜会多拿到一百美金。
写在他脸上的神色更多是一种精细、沉着和认真,说话的时候,周晋甚至没有将目光挪向严郡的眼睛,而是专注地盯着他的手部。
显然,周晋从一开始就没有把这次的输赢当作巧合。
“好啊,难得你有兴趣。”
严郡从善如流地笑了笑,打算再次均分作为筹码的硬币,却被周晋拦住了。
“不用,就这样。”
严郡看这少年一脸严肃,势必要搞清楚其中隐曲的样子,心里不觉也起了玩兴,原本只是想小露一手,为顺利拉周晋入伙增加些筹码,最后却陪着他玩满了五个回合。
-我听到这里,忍不住笑起来,坐在我对面的周晋也跟着笑。
我从他的神色中看出浓浓的怀念:那个晚上,在谈起他在梅菲斯特的过往时,这是他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神色,让我终于有感觉到,那些混迹繁华之城的时光——或者至少是在那里遇见了严郡以后的时光——对他而言总还是有幸福的、美好的片段。
墙上的时钟已经走向凌晨三点。
窗外一片寂静,高瘦的路灯在细雨织成的雾中盈盈洒落着光辉,街道上不再有游人的影子,我看到,街对面的店铺全都打烊了,大门落锁,看过去一整片沉眠般的黢黑。
周晋站起来,问我想不想喝点儿酒。
我问他还不准备关店吗,他说,要营业到最后一个客人离开,这是老板的经营准则;而且他也还愿意再和我聊聊——如果我想听的话。
我有些奇怪,因为之前他说,他就是这家店的店主。
周晋在吧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道:“我也是,他也是,两个老板。”
我想问另一个人是不是严郡,但我隐约记得,当初在梅菲斯特听说关于红骑士的传说时,听到的是一个十分令人唏嘘的结尾。
我害怕太早揭晓血淋淋的结果,以至于无法再面对过程,虽然心底愈发好奇,却反而不太敢问了。
我也要了一杯酒,请周晋帮我挑选。
他给了我一杯甜味的果酒,有乳酸的味道、草莓的味道,只有一点点酒精味。
我其实是更爱喝龙舌兰的,或者白兰地,像这种喝起来都不太像酒的饮料,平时很少会选择。
——我想,周晋大概很缺少看女孩的直觉。
我又问他要了一杯红酒,品尝着那略带涩意的浓郁香味,想象许多年前的那天,两个男人在没有人气的住宅里,玩了大半天猜硬币游戏的场面,越想越觉得幽默。
那是完全能预料到结局的对局,我忍不住笑起来,边笑边引周晋继续说:“我猜你那天输得很惨吧?”“是啊,如果那天是真刀真枪赌,我已经输得只能砍胳膊赔给他了。”
他点点头,玩笑地摆出一副懊丧的神色。
而那双眼睛里面闪烁的光,则透露着他时至今日还为这段相遇倍感幸运的真心。
“后来我才知道,严郡是不需要在手上下功夫的人,”他摇晃着酒杯里的液体,再次陷入回忆,“他只要动脑子就可以了。”
我没有再说话,沉默地等待着他继续下去。
而周晋在继续讲述以前,忽然问我:“你听过柯朗数学研究所吗?”这问题倒让我始料未及。
这个著名的高智商人才聚集地,我是略有耳闻的,不过真的在现实中和它产生关联,又是另一番新奇而令人兴奋的感受。
周晋见我点点头,带了一点骄傲的神态和我揭晓:“我后来才知道,严郡是出身柯朗的。
那天在他家,我们玩的也根本不是什么赌博游戏,而是纯粹的统计学——他就是欺负我没有文化。”
-然而这些都是后话。
在那一天,当周晋根本还不理解统计学为何物,也不知道柯朗研究所是何方神圣的时候,也纯粹地被严郡所征服了。
那时,少年凭着野生动物般的敏锐直觉,已然感觉到,严郡是拥有着自己所无法企及的高度的存在,一如他第一眼在赌场看见这个男人时的感受,他们两个人都是猎食者。
在狭路相逢的档口,没有宿命的追逃,一方在另一方面前获得绝对主导权的唯一方式,只有以绝对实力证明自己。
在陪着周晋玩到认命以后,严郡终于搁下了手里那枚银币,又从钱夹里抽出两百美钞,连同刚才的两百摆在周晋面前。
“今天就算再来一百局,你也赢不了我的,你知道的。”
他平静道。
周晋虽然认命了,但不甘依然是不甘的,他还是不碰那些钱,梗着脖子直视严郡的眼睛。
“我想知道原因。”
他说。
“现在还太早了,”严峻不紧不慢地开口,“但你加入我,总有一天会知道原因的。”
在那一刻,争强好胜的心情——或者说是一种难以名状的、对于求知的执念——盖过了周晋摸爬滚打历练出的老成,甚至盖过了他本性之中激情的缺失。
他是明知道前面有这人织好的网,就等着他往里钻,还是决然地接过了严郡伸来的橄榄枝。
“我不为自己赌,也没有钱跟你合作,赌局里绝对不出千,除了这三条之外,你可以委托我做任何事。”
严郡失笑,假装自己做了赔本的买卖,“后悔”道:“加上这三条,我能委托你做的事已经相当有限了,哪还有什么‘任何’?”周晋不接他的话,因为他看到,严郡已经拨通了一个电话。
他吩咐电话那头的人立刻过来,带着东西。
周晋猜测,那必然是和自己有关的。
也许会是一大笔的赌资,或者一堆什么乱七八糟的资料。
像这种一边和赌场有染,一边在外面找人做局的,十之八九都是嫌油水不够,想利用身份之便再给自己多捞一份外快。
在这方面,周晋自以为对严郡的猜测应该是准确的。
但是他怎么也没有猜到,来的女士带了一大堆衣物和装扮工具——只有这些,既没有预料中装着大笔钱的保险盒,也没有资料。
她进来以后,严郡就对周晋道:“先去洗澡,以后你住我这里,一切听我安排。”
周晋向他投去狐疑的眼神,在没有弄清楚情况之前,他拒绝遵从任何人的要求。
“具体的以后会慢慢告诉你,我现在能给你的承诺是,以后无论发生什么,我绝不违反你的那三个原则。”
“那时候,你就这样相信他了?”我克制不住好奇心,问周晋。
“信啊,”周晋理所当然道,“他说能让我赚很多钱,还能给我身份让我离开梅菲斯特,就当作是大客户了。”
“万一他坑你呢?”我循循善诱,其实自己也不知道心里想听到的究竟是什么答案。
“坑就坑了呗,玩赌的人都会有这种本能,如果有利益在面前,我们是敢放手一搏的。”
那时没有信任,没有了解,也许连周晋自己都不了解那时的自己。
而我想,在那个生如飘萍的少年人的世界里,严郡大概是他碰见的第一个让他察觉到了稳定感的存在。
那个周晋做决定的心思,倒无关乎依靠之类的粘乎情调,更多是出于好奇的窥探而已。
第7章
周晋开玩笑地说,那时,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玩偶一样任人装扮。
但紧接着,他就坦诚道,事实上自己真的一点都不配合,特别纳闷为什么严郡好似有用不完的耐心一样。
到后来才懂得,那些真正有城府的人,都是严郡这个样子的:对于他们打定主意要得到的结果,他们永远不乏耐性,沉住气等着它发酵、等着它显露时机。
提到这个我就夸他,说他也很有耐心,这话也不全是恭维——而且大部分都不是,我所看到的周晋是个足以用绝对的文雅来形容的男人,见面到现在,我从他的动作、他说话时的语速,还有他的态度里,都能看出一种有条不紊的舒展感,这令我丝毫无法想象,他会是在阴沟一般的贫民窟里长大的孩子。
“我这个是经过严苛的训练练出来的,不是天生的,”他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解释道,“严郡很在意这个,说冒进是我在赌场上最大的弱点。”
其实人在年轻时有些热血上头是很正常的事情,我想,遇见周晋之前的严郡,大概或多或少也曾有过那样好斗而冲动的时期,只不过他更早地让自己成为了心思深邃的人而已。
我把这个想法和周晋说了,他听过以后显得有些怅然,说严郡是付出了比他惨痛很多倍的代价,才成为他所见到的样子。
他把这些所有的代价变成固执的、乃至苛刻的要求,一一加之于年少的周晋身上,催逼着他锤炼灵魂,事实上是给他造了一个极为坚固的堡垒,当严郡也失去了保护他的能力时,利用这个堡垒,他可以把自己护佑得非常周全。
我想,每个人孤独地走过自己的那一程生命,很少能碰见一个真正的指引者,也许对于周晋,甚至对于成了传奇的红骑士来说,那些前尘往事未可说是美妙的,但在极其黑暗的时空里,遇见这样一个强大的人提灯在前,大概可以算作一种救赎。
我没有过这样深刻的体验,而那时候的周晋也不会想到那么多,面对一个每天都有层出不穷的莫名要求的雇主,他能体会到的感悟,大概也只剩下暴躁了。
第一天——也就是玩钱币游戏的那一天——严郡给周晋签了一份内容不知所云的合同,条款只有寥寥几项,总结起来就是,周晋负责乖乖听话,严郡负责保护他不死,事情结束以后,严郡给他身份和钱,让他离开梅菲斯特。
至于到底要他做什么,整份合同里没提到半句。
周晋看了好一阵子,可能是脸上的困惑太过明显,以至于严郡忍不住问他是不是不认识字。
作为回答,周晋抓过桌上的笔,龙飞凤舞地在末尾签上了自己大名。
严郡当做没看见他急于证明自己的好胜心,给他介绍带东西过来的女人:那是他的助理,姓罗,不知道名字,周晋至今还是叫她罗小姐。
周晋对她没有其他印象,唯独就觉得她特别麻利,好像一个人管了五六个人该管的事情,井井有条。
来见严郡时从没有多话,甚至连寒暄也省略了,总是在汇报工作、确认细节,还额外兼任严郡的生活管家。
——对于这个,周晋有一件事记忆特别深刻,他说,那天自己洗好澡出来,就是罗小姐拿把剪刀等在门廊里,一脸平静地说要给他剪头发。
周晋那时非常果断地拒绝了,觉得这个穿职业套装的女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会给人理发的模样。
于是他披着半湿的头发把罗小姐带来的好几套西服一一试过,款式从低调到繁复奢华,不一而足,全都合身,但全都不搭。
用周晋自己的话说,穿上就像是耍猴的——不是经常有马戏团的猴子穿着人的衣服出来表演吗,他当时就觉得自己是那个样子。
我听得大笑,周晋也挂着淡淡的笑容,好像也正像个局外人一样回望那时的自己。
他试衣服的时候,罗小姐顶着设计师般专业的表情确认每一处剪裁,严郡依旧老神在在地等在一旁,像那天在赌场时一样,端着一杯酒,一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偶尔提醒罗小姐不必那么严谨,小孩的身形未来大概还会有些变化。
周晋看着镜子中滑稽的自己,忍不住跟严郡商量,说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就没必要弄了。
严郡当然不会听他的,高深莫测地预言道:“今天不适合,过段时间就会适合了。”
晚上,严郡开车带他去了一个名叫菟丝子的酒吧。
如果准确划分的话,那里已经离开梅菲斯特城了,和诺托斯之间也有不短的一段距离。
周晋不太明白,泡个吧为什么要麻烦地跑到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心想可能是他们有钱人的玩法。
这个酒吧倒是和梅菲斯特城里的大多数很不一样,推门进去的时候,周晋就感受到了。
这里很少放那些在城里酒吧很流行的、伴奏盖过人声的颓废派音乐。
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并把纸钞递给周晋。
后者没有接,而是说道:“再来一次,五十轮一局。”
严郡心下一动,意识到这就是他在等待的契机了。
会客室里光线刚好,有些西垂的太阳把不太刺眼,也不太暗淡的光投到周晋脸上,他的所有面部表情、眼神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了严郡眼中。
严郡不动声色地观察,发现在要求再来一局的时候,周晋果然和上次一样,没有显露出一般赌徒那种对获胜的执念,即使明知道获胜会多拿到一百美金。
写在他脸上的神色更多是一种精细、沉着和认真,说话的时候,周晋甚至没有将目光挪向严郡的眼睛,而是专注地盯着他的手部。
显然,周晋从一开始就没有把这次的输赢当作巧合。
“好啊,难得你有兴趣。”
严郡从善如流地笑了笑,打算再次均分作为筹码的硬币,却被周晋拦住了。
“不用,就这样。”
严郡看这少年一脸严肃,势必要搞清楚其中隐曲的样子,心里不觉也起了玩兴,原本只是想小露一手,为顺利拉周晋入伙增加些筹码,最后却陪着他玩满了五个回合。
-我听到这里,忍不住笑起来,坐在我对面的周晋也跟着笑。
我从他的神色中看出浓浓的怀念:那个晚上,在谈起他在梅菲斯特的过往时,这是他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神色,让我终于有感觉到,那些混迹繁华之城的时光——或者至少是在那里遇见了严郡以后的时光——对他而言总还是有幸福的、美好的片段。
墙上的时钟已经走向凌晨三点。
窗外一片寂静,高瘦的路灯在细雨织成的雾中盈盈洒落着光辉,街道上不再有游人的影子,我看到,街对面的店铺全都打烊了,大门落锁,看过去一整片沉眠般的黢黑。
周晋站起来,问我想不想喝点儿酒。
我问他还不准备关店吗,他说,要营业到最后一个客人离开,这是老板的经营准则;而且他也还愿意再和我聊聊——如果我想听的话。
我有些奇怪,因为之前他说,他就是这家店的店主。
周晋在吧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道:“我也是,他也是,两个老板。”
我想问另一个人是不是严郡,但我隐约记得,当初在梅菲斯特听说关于红骑士的传说时,听到的是一个十分令人唏嘘的结尾。
我害怕太早揭晓血淋淋的结果,以至于无法再面对过程,虽然心底愈发好奇,却反而不太敢问了。
我也要了一杯酒,请周晋帮我挑选。
他给了我一杯甜味的果酒,有乳酸的味道、草莓的味道,只有一点点酒精味。
我其实是更爱喝龙舌兰的,或者白兰地,像这种喝起来都不太像酒的饮料,平时很少会选择。
——我想,周晋大概很缺少看女孩的直觉。
我又问他要了一杯红酒,品尝着那略带涩意的浓郁香味,想象许多年前的那天,两个男人在没有人气的住宅里,玩了大半天猜硬币游戏的场面,越想越觉得幽默。
那是完全能预料到结局的对局,我忍不住笑起来,边笑边引周晋继续说:“我猜你那天输得很惨吧?”“是啊,如果那天是真刀真枪赌,我已经输得只能砍胳膊赔给他了。”
他点点头,玩笑地摆出一副懊丧的神色。
而那双眼睛里面闪烁的光,则透露着他时至今日还为这段相遇倍感幸运的真心。
“后来我才知道,严郡是不需要在手上下功夫的人,”他摇晃着酒杯里的液体,再次陷入回忆,“他只要动脑子就可以了。”
我没有再说话,沉默地等待着他继续下去。
而周晋在继续讲述以前,忽然问我:“你听过柯朗数学研究所吗?”这问题倒让我始料未及。
这个著名的高智商人才聚集地,我是略有耳闻的,不过真的在现实中和它产生关联,又是另一番新奇而令人兴奋的感受。
周晋见我点点头,带了一点骄傲的神态和我揭晓:“我后来才知道,严郡是出身柯朗的。
那天在他家,我们玩的也根本不是什么赌博游戏,而是纯粹的统计学——他就是欺负我没有文化。”
-然而这些都是后话。
在那一天,当周晋根本还不理解统计学为何物,也不知道柯朗研究所是何方神圣的时候,也纯粹地被严郡所征服了。
那时,少年凭着野生动物般的敏锐直觉,已然感觉到,严郡是拥有着自己所无法企及的高度的存在,一如他第一眼在赌场看见这个男人时的感受,他们两个人都是猎食者。
在狭路相逢的档口,没有宿命的追逃,一方在另一方面前获得绝对主导权的唯一方式,只有以绝对实力证明自己。
在陪着周晋玩到认命以后,严郡终于搁下了手里那枚银币,又从钱夹里抽出两百美钞,连同刚才的两百摆在周晋面前。
“今天就算再来一百局,你也赢不了我的,你知道的。”
他平静道。
周晋虽然认命了,但不甘依然是不甘的,他还是不碰那些钱,梗着脖子直视严郡的眼睛。
“我想知道原因。”
他说。
“现在还太早了,”严峻不紧不慢地开口,“但你加入我,总有一天会知道原因的。”
在那一刻,争强好胜的心情——或者说是一种难以名状的、对于求知的执念——盖过了周晋摸爬滚打历练出的老成,甚至盖过了他本性之中激情的缺失。
他是明知道前面有这人织好的网,就等着他往里钻,还是决然地接过了严郡伸来的橄榄枝。
“我不为自己赌,也没有钱跟你合作,赌局里绝对不出千,除了这三条之外,你可以委托我做任何事。”
严郡失笑,假装自己做了赔本的买卖,“后悔”道:“加上这三条,我能委托你做的事已经相当有限了,哪还有什么‘任何’?”周晋不接他的话,因为他看到,严郡已经拨通了一个电话。
他吩咐电话那头的人立刻过来,带着东西。
周晋猜测,那必然是和自己有关的。
也许会是一大笔的赌资,或者一堆什么乱七八糟的资料。
像这种一边和赌场有染,一边在外面找人做局的,十之八九都是嫌油水不够,想利用身份之便再给自己多捞一份外快。
在这方面,周晋自以为对严郡的猜测应该是准确的。
但是他怎么也没有猜到,来的女士带了一大堆衣物和装扮工具——只有这些,既没有预料中装着大笔钱的保险盒,也没有资料。
她进来以后,严郡就对周晋道:“先去洗澡,以后你住我这里,一切听我安排。”
周晋向他投去狐疑的眼神,在没有弄清楚情况之前,他拒绝遵从任何人的要求。
“具体的以后会慢慢告诉你,我现在能给你的承诺是,以后无论发生什么,我绝不违反你的那三个原则。”
“那时候,你就这样相信他了?”我克制不住好奇心,问周晋。
“信啊,”周晋理所当然道,“他说能让我赚很多钱,还能给我身份让我离开梅菲斯特,就当作是大客户了。”
“万一他坑你呢?”我循循善诱,其实自己也不知道心里想听到的究竟是什么答案。
“坑就坑了呗,玩赌的人都会有这种本能,如果有利益在面前,我们是敢放手一搏的。”
那时没有信任,没有了解,也许连周晋自己都不了解那时的自己。
而我想,在那个生如飘萍的少年人的世界里,严郡大概是他碰见的第一个让他察觉到了稳定感的存在。
那个周晋做决定的心思,倒无关乎依靠之类的粘乎情调,更多是出于好奇的窥探而已。
第7章
周晋开玩笑地说,那时,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玩偶一样任人装扮。
但紧接着,他就坦诚道,事实上自己真的一点都不配合,特别纳闷为什么严郡好似有用不完的耐心一样。
到后来才懂得,那些真正有城府的人,都是严郡这个样子的:对于他们打定主意要得到的结果,他们永远不乏耐性,沉住气等着它发酵、等着它显露时机。
提到这个我就夸他,说他也很有耐心,这话也不全是恭维——而且大部分都不是,我所看到的周晋是个足以用绝对的文雅来形容的男人,见面到现在,我从他的动作、他说话时的语速,还有他的态度里,都能看出一种有条不紊的舒展感,这令我丝毫无法想象,他会是在阴沟一般的贫民窟里长大的孩子。
“我这个是经过严苛的训练练出来的,不是天生的,”他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解释道,“严郡很在意这个,说冒进是我在赌场上最大的弱点。”
其实人在年轻时有些热血上头是很正常的事情,我想,遇见周晋之前的严郡,大概或多或少也曾有过那样好斗而冲动的时期,只不过他更早地让自己成为了心思深邃的人而已。
我把这个想法和周晋说了,他听过以后显得有些怅然,说严郡是付出了比他惨痛很多倍的代价,才成为他所见到的样子。
他把这些所有的代价变成固执的、乃至苛刻的要求,一一加之于年少的周晋身上,催逼着他锤炼灵魂,事实上是给他造了一个极为坚固的堡垒,当严郡也失去了保护他的能力时,利用这个堡垒,他可以把自己护佑得非常周全。
我想,每个人孤独地走过自己的那一程生命,很少能碰见一个真正的指引者,也许对于周晋,甚至对于成了传奇的红骑士来说,那些前尘往事未可说是美妙的,但在极其黑暗的时空里,遇见这样一个强大的人提灯在前,大概可以算作一种救赎。
我没有过这样深刻的体验,而那时候的周晋也不会想到那么多,面对一个每天都有层出不穷的莫名要求的雇主,他能体会到的感悟,大概也只剩下暴躁了。
第一天——也就是玩钱币游戏的那一天——严郡给周晋签了一份内容不知所云的合同,条款只有寥寥几项,总结起来就是,周晋负责乖乖听话,严郡负责保护他不死,事情结束以后,严郡给他身份和钱,让他离开梅菲斯特。
至于到底要他做什么,整份合同里没提到半句。
周晋看了好一阵子,可能是脸上的困惑太过明显,以至于严郡忍不住问他是不是不认识字。
作为回答,周晋抓过桌上的笔,龙飞凤舞地在末尾签上了自己大名。
严郡当做没看见他急于证明自己的好胜心,给他介绍带东西过来的女人:那是他的助理,姓罗,不知道名字,周晋至今还是叫她罗小姐。
周晋对她没有其他印象,唯独就觉得她特别麻利,好像一个人管了五六个人该管的事情,井井有条。
来见严郡时从没有多话,甚至连寒暄也省略了,总是在汇报工作、确认细节,还额外兼任严郡的生活管家。
——对于这个,周晋有一件事记忆特别深刻,他说,那天自己洗好澡出来,就是罗小姐拿把剪刀等在门廊里,一脸平静地说要给他剪头发。
周晋那时非常果断地拒绝了,觉得这个穿职业套装的女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会给人理发的模样。
于是他披着半湿的头发把罗小姐带来的好几套西服一一试过,款式从低调到繁复奢华,不一而足,全都合身,但全都不搭。
用周晋自己的话说,穿上就像是耍猴的——不是经常有马戏团的猴子穿着人的衣服出来表演吗,他当时就觉得自己是那个样子。
我听得大笑,周晋也挂着淡淡的笑容,好像也正像个局外人一样回望那时的自己。
他试衣服的时候,罗小姐顶着设计师般专业的表情确认每一处剪裁,严郡依旧老神在在地等在一旁,像那天在赌场时一样,端着一杯酒,一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偶尔提醒罗小姐不必那么严谨,小孩的身形未来大概还会有些变化。
周晋看着镜子中滑稽的自己,忍不住跟严郡商量,说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就没必要弄了。
严郡当然不会听他的,高深莫测地预言道:“今天不适合,过段时间就会适合了。”
晚上,严郡开车带他去了一个名叫菟丝子的酒吧。
如果准确划分的话,那里已经离开梅菲斯特城了,和诺托斯之间也有不短的一段距离。
周晋不太明白,泡个吧为什么要麻烦地跑到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心想可能是他们有钱人的玩法。
这个酒吧倒是和梅菲斯特城里的大多数很不一样,推门进去的时候,周晋就感受到了。
这里很少放那些在城里酒吧很流行的、伴奏盖过人声的颓废派音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