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多月来,她四处躲避,每当以为已经逃脱时,那个阴魂不散的男人就会冒出头,死鱼眼一般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她。

    如此几番下来,饶是头脑不太清晰的她,也萌生出一种荒唐的错觉。

    好像,那男人并非想杀她,而是把她当成了一只四处逃生的麻雀。眼睁睁看着她慌不择路,每每松口气时。他便以猎手的姿态出现,再度击破她的心理防线。

    她甚至觉得那一日,她躲在曾经的房内时,偷藏在床下时。他的大脚不断在床榻前来回踱步,当时她吓的心都快要从嗓子眼冒出来了。

    现在回想,他大概那时就知道自己藏在那了。

    不管怎样,既然能活着,谁有想自寻死路呢。

    蝼蚁还尚且偷生呢,更何况是她。

    洛英紧了紧松掉的裤腰,咬着牙从草丛爬出来,拍了拍身上的浮土,拖着肿胀的脚,继续前行。

    脚力终究有限,直至日落西山,眼前还是荒无人烟。

    看来,今晚又要在野外露宿了。

    洛英选了棵稍微粗些的大树,扶着树干,慢慢的坐了下来。

    拽起裤腿,那一双馒头似的脚面,顿时显露无疑。

    绣鞋的底子早已经磨破,脚上这两只大小不一的鞋还是捡来的。

    她小心翼翼脱掉鞋子,酸胀感顿时袭来,让她忍不住闭上了眼。

    日头落的很快,趁着最后一丝光亮,她得快速干活才行。

    洛英龇牙咧嘴的拽下跟伤口粘连的罗袜,借着橘红的光线一瞧:昨日还没好利落的地方,今儿又磨出新的水泡。

    她捡了根木棍咬着,从头上拔下簪子,用磨的锋利的那一边对准那亮晶晶的水泡。使劲一挑,顿时,黄褐色的血水便顺着淌了出来。

    挤干净脓液和血水后,洛英伸直了腿,晾着脚上的伤口。

    暮色降临,浓郁的黑将整个大地笼罩,不需多时,另一端缓缓腾盛一轮月亮,平添几分光亮。

    这样的夜,对于她来说,反而是最安全的。

    根据过往一个多月的经验,到了晚上那男人从来不会出来骚扰。说来可笑,但似乎真的是为了让她养好体力,好在第二天的突然袭击中能继续陪他玩耍。

    死变态!

    洛英在心里咒骂,果真同他主人一样,以凌虐别人为乐。

    然而男人的这种习惯,起码给了她一个好眠。等第二天清晨的阳光从疏密有致的林间缝隙倾泻洒落时,她忍痛穿上鞋袜,继续前行。

    今日的北魏男格外讨厌。

    每每洛英准备往官道上走的时候,他就用石子打她的腿。有一次正中她腿窝,洛英腿一软,重重的跌坐在地上。

    她捂着渗出血的裤子,扭头看了一眼男人。发现他抱着胳膊,嘴角噙着一丝嘲讽的笑。

    洛英咬着唇,站起来不为所动,依旧沿着官道的方向走。

    “啪。”

    这次的石头比先前那块儿用的力道更大,不偏不倚,打到她左腿的麻筋了。

    洛英倒抽了口凉气,死死的攥紧拳头,拖着麻木的左腿,掉头向相反的方向走去。

    很显然,这是男人满意的。起码,石头没有再次飞来。

    小路艰难崎岖,还有荒草荆棘挡路。等走到尽头时,洛英的裤腿和衣袖早已经被刮破,手掌和小腿也不知扎了多少细小的木刺进去。

    那又有什么要紧,起码她现在还活着。

    洛英抬起头,眼前一幕让她彻底惊呆了。

    宽阔的空地上搭着一座高台,高台下,几名穿着华丽的贵夫人坐在伞盖之下,不时窃窃私语,眼睛直瞟场上正中央那人,眉目含春。

    猎场中央,秦冕空手掐住了条银环蛇。很显然,从耷拉的蛇身可以瞧出,它早已死去多时。

    一旁侍卫连忙跑过去,用布口袋收了蛇尸,又匆忙退下。

    秦冕声若洪钟,目光直射高台之上,一张原本就黝黑的脸,因为情绪不善,更黑了几分:

    “宁太傅,应天城外,什么时候有这等毒物了?你既然负责此次围猎,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紧跟着,洛英听到了那个曾经熟悉的声音:

    “时值盛夏,又是荒野林间,有个把小玩意儿,不足为奇。皇上身边有辅国公这样的忠臣良将,更是无需操心了。”

    一袭轻飘飘的话,激的秦冕面色更加阴沉。

    他突然面色一变,急促厉呵:

    “谁?”

    秦冕眼如铜铃,目光如炬,直直向洛英射来。同时,提起长弓,另一手从背上摸住箭簇,顺势拔出一根搭了上去。闪着寒光的锐利箭头对准了洛英心脏,绷满了弦。

    突然,高台传来一声轻笑。

    “常言道男子薄情,我还道辅国公这样的男儿与俗人不一。这位姑娘好歹也曾与你结伴出游过,怎的今日相见,却剑拔弩张,丝毫不顾念旧情。”

    话音落下,一袭玄色长袍从高台上演着阶梯缓缓而下,最终,走到一脸错愕的秦冕面前。

    宁墨伸手握住箭簇,慢慢压制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