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看来已经不管用了啊。”

    他已然知道这两天欧萝拉做了些什么了。

    或许是她一次性了大量地能力带来的连锁刺激,也或许是见到、听到某些几年来所有人一直默默瞒着她的真相的刺激,查尔斯知道,欧萝拉脑海的那一把他亲手锁上的锁,有了不可逆反的松动的倾向。

    终究,还是瞒不住了啊。

    那时他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

    有准备,却仍然感觉猝不及防。

    欧萝拉疼得已经把眼睛闭上了,五官都有些扭曲,也听不太清查尔斯那温厚的、低沉的呓语。

    查尔斯的眼睛里情绪复杂,他抬起手,却只是轻轻摸了摸欧萝拉的后背,没有再做什么别的。

    这一个时候,没有人能够帮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疼痛才渐渐消散了,很慢很慢地消散。

    欧萝拉突然睁开眼睛,泪水条件反射般地就流下来了。

    “我想起来了,我都想起来了啊……”

    那些曾被封存的记忆。

    那个人啊。

    那个该死的人。

    为什么要让我想起来?

    为什么要在这样一个场合下让我记起从前的一切?

    这是何等的恶趣味!

    “这该死的人生啊!”

    泪水盈满整个眼眶,在模糊整个世界世界后从眼角不断地滑落,完全无法抑制。

    然而欧萝拉在这一个时候却是莫名地突然想要唱歌,这真是一个疯狂、懦弱、愚蠢的念头!

    “是谁杀死了知更鸟?是谁杀死了知更鸟!”

    “下回鸟儿法庭,麻雀将受审判?”她开始反反复复地哼唱着,有且只有着最后一句。

    “下回鸟儿法庭,麻雀将受审判!”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3]

    “下回鸟儿法庭,麻雀……麻雀……”

    “审判!审判?”

    作者有话要说:[1][2][3]同样化用自《谁杀死了知更鸟》。上面的前三句之前出现过了,[1]的原文是“谁取走他的血?是我,鱼说,用我的小碟子,我取走他的血。”[2]是仿写的,[3]直接是原文

    ☆、第 13 章

    欧萝拉从久远的记忆中回过神来,她坐在自己卧室的钢琴前,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或许很久,也或许只是那么一瞬。

    “这该死的人生啊!”她苦笑着又重复了一遍。

    三十六块黑色在上,五十二块白色在下,八十八琴键一字排开,乍眼望去白多于黑,是否意味着在现实中也是如此黑白分明?

    怎么可能呢,就像哥谭,它是灰色的,混沌的灰色。

    财大气粗的韦恩庄园所选购的钢琴,那自然是大牌中的大牌。布鲁斯向来愿意为孩子的爱好而花钱,无论是欧萝拉的钢琴、达米安养的一窝小宠物,还是提姆一大堆的电子产品。

    或者干脆直说,这点小爱好的花销,对能够支撑起大半个只会哐哐砸楼暴力拆迁的正义联盟的人来收,根本不值得他为此费神,哪怕是想一想的功夫都是浪费脑细胞。

    烫金花体字的字母宣誓它的不俗,哪怕是世界一流的演奏家都会为之而倾倒,珍而重之。而欧萝拉自第一次摸上琴键以来就是这么让人羡慕的条件了。

    《暴风雨奏鸣曲》第一乐章,刚才弹完了第二乐章,现在却是反过头去了?贝多芬若是有强迫症,就是从棺材里爬出来也要想打死你的。[1]

    手感正好,她果然就是从小就把自己的口味养刁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但她也弹过很平价的二手钢琴,硬邦邦的,不知怎的就是周身不自在。

    是在泽维尔天才学院,立式钢琴委委屈屈地缩在房间的一角,让整个房间看上去拥挤无比。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书,大部头的也有薄册子的也有,占领了钢琴盖顶的地盘,直把它当作成了书柜。也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对琴不太好?不过毕竟那么大一架钢琴呢,宿舍空间有限,一个后来者却是蛮横地占据了原先属于书架的地方,书们还没埋怨你把它们的家给暴力拆迁了,你又哪还有挑剔的空间。

    真要说起来,教授对孩子们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好啊,泽维尔学院像是个全日制寄宿学校,却又远远超出于此,教授是真的把孩子们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爱了,各种五花八门的个性化的要求都尽可能地去满足。

    音符在激烈地冲突、怒吼,连续不停,如同暴风雨之中的海浪一波紧接着一波,一波高过一波,小船在风雨之中摇摇摆摆,下一秒就仿佛会被波涛撕裂,被雷电击碎。

    “我不要回哥谭,求您了,教授,我不要,我不要回去!我回去也不过就是个拖后腿的麻烦,不仅什么也帮不上忙,还会让他们为我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