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连滟松了口气,同宋卿说起了一些日常琐事,宋卿精神略显疲惫,却仍旧专心致志地听著。

    “对了,我们隔壁住人了,我前两天做的糕点,明天你给新邻居拿过去点吧。”

    小镇人来往去,变动甚小,周边的居民,他们或多或少打过交道,连滟深知远亲不如近邻这个道理,只要一有新邻居,她便会做上一些点心,让宋卿送去。

    旁时距离稍远的,连滟都不曾落下,更何况是现在就一墙之隔的。

    翌日一大清早,宋卿便拎著糕点,去探望新邻居,刚踏出门,手机在口袋里不安份的震动。

    宋卿心有所感,皱著眉掏出手机,果不其然,又是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玩得开心吗?”

    这同一句话,已经是这个月的第六次了,他一开始也以为是谁发错了,可发错一次尚有可能,连续六次,怎么想都不对劲。

    宋卿回过消息,但无一例外,皆石沉大海,渺无音讯,他尝试过拉黑,但下一次就会有另一个新号码发来。

    宋卿动动手指拉黑删除,一气呵成。

    估计是谁搞的恶作剧,他没把这事放心上,继续往隔壁行去。

    老楼的年岁追究起来,恐怕比好几个宋卿的年龄加起来都长,红墙灰瓦攀满了郁郁葱葱的爬山虎,形成天然绿色幕墙,楼门是赤朱漆门,两侧镶著虎头式的门扣,还好只是仿古,侧墙边有装门铃,不然宋卿怕扣烂门,里面都听不到声响。

    门铃尖啸略感刺耳,好在响了几声,便有人从里面拉开了门。

    是一位衣著素色,瞧起来四五十岁的中年女人。

    宋卿:“你好,我是住在隔壁的,给——”

    中年女人异常热情,没听宋卿说完,连忙招呼道,“隔壁的?那快进来坐进来坐。”

    “不用不用。”宋卿被她的热情惊愕住了。

    “没事!来吧。”

    宋卿猝不及防地被她拉了进来,动作之快,只道眼前一花,下一秒就在人家院子里了。

    中年女人拉开客厅门道,“喝点什么吗?”

    “不——”

    用字还未说出口,中年女人径自给他做了决定,“那就喝红茶吧,养胃。”

    宋卿招架不住她的热情,此时只想赶紧放下糕点走人。

    “我真的不——”

    “来来来,你先坐会,我去喊少爷下来。”中年女人手脚麻利的给宋卿倒上一杯茶,脚不沾地往楼上窜。

    “少少爷?”

    他这隔壁是住了那家的出逃少爷吗,他只不过想来送个糕点而已啊。

    宋卿还未回味过来,中年女人口中的少爷动作稍显著急,披了件薄外套出来了,只道是身姿颀长,眉眼精致,脖子上缠著好几圈纱布。

    宋卿:“…”

    宋卿:“沈家出逃少爷?”

    【作者有话说】:让我们时刻诉念:这是一本狗血文。

    感谢毛毛蟲的打赏!

    第七十五章

    老楼院中种植著成片广藿香,卵形或椭圆形的叶片相叠重盖,浓郁混夹著泥土翻新气息的香料味,被风刮进楼堂,两人的衣袂翻动。

    沈屿观脸色相较于昨日,好上了许多,可依旧苍白如宣纸,嘴唇边缘泛著翘边死皮。

    他攥紧冰凉的栏杆,外套因他匆忙的动作掉了一半,挂在肩头摇摇欲坠,他却没半分感觉,目光一错不错地凝望宋卿。

    沈屿观抖动了两下嘴唇,缓声道,“这幢老楼很漂亮。”

    言下之意,他并非因为宋卿才买下了这幢房子。

    宋卿打量了一圈四处,把手中拎著的糕点放在桌子上,附和道,“是挺漂亮的。”

    红墙灰瓦,翠叠林幽,宋卿当初一眼相中了这套房子,可惜房主只买不租,他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出门时正好遇到李姐在出租他现在所住的房子。

    沈屿观又道,“手术刚动完,医生建议我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休养一阵子,所以我选了这里。”

    宋卿笑笑:“你不用跟我解释这么多。”

    沈屿观脚步放慢,敛眼道,“我担心你会不舒服。”

    “不会,”宋卿觉得沈屿观多虑了,他又不是玉皇大帝管天管地,还要管他住在那,他道,“这是你的自由。”

    再说了,沈屿观这话说的实在虚伪,倘若真的不想让他不舒服,霜城哪个僻静安宁的旅游古镇不够他休养的,非要选个离霜城十万八千里的春陵,还特意住在他的隔壁。

    宋卿懒得揭穿他,糕点送了,新邻居也见了,他自然该回去了。

    沈屿观犹豫许久,直至宋卿的身影消失,他也没有出口挽留。

    接下来几日,宋卿没出过门半步,花店有小姑娘照料,他平常去看店,只是嫌在家无聊,找份闲事消磨时间,所以他去与不去,花店皆可照常运作。

    连滟挽著菜篮子,推著婴儿车,睨过斜坐在沙发上,精神萎靡的宋卿,问道,“一起买菜去?”

    她怕宋卿这么闷在屋里,人都要抑郁了。

    宋卿思索片刻,想著自己再不出门,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可能头顶真的要长蘑菇了,便换上薄外套,接过婴儿推车,同连滟一道走往菜市场。

    菜市场离得近,只需拐过一道深巷,再走上两三分钟。

    深巷幽静,建在古楼两侧之中,常年不得日晒,石板青苔肆虐横生,那怕七八月盛夏时,深巷也透散出寒气。

    连滟平日中不喜欢走这条巷子,总觉得阴测测的,故而宁愿多饶几步路,可今个乌云遮日,瞧起来是个要落雨的模样,便抄了这条阴深近道。

    去时雨将落未落,还未觉有什么,但回来时,雨已倾盆而下,深巷更如黑幕笼罩,行走其间,需万般注意才能瞧清脚下路。

    走至一半,宋卿的绳带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松脱了,猝不及防的绊了一脚,朝前趔趄了几步,好在深巷窄短,他眼疾手快扶住了湿腻的墙壁,才幸免于难。

    “小心一点!”连滟担忧的声音透过层层雨幕,混合雨声一道落下。

    宋卿道:“没事,我鞋带开了,你先走,我系一下。”

    他用头夹住雨伞,弯腰准备系鞋带,一阵厉风不合时宜的刮过,将没夹稳的雨伞刮跑了。

    雨水瞬间淋透了宋卿,他手忙脚乱的系好鞋带,转身去捡伞。

    黑伞翻滚好几圈,撞到了一堵肉墙,被迫停了下来。

    宋卿的视线被大雨模糊,他只能朦胧地看到是个黑衣长裤的健硕男子,面部被口罩蒙住了大半,在宋卿打量他的这几秒钟内,男子动作暴戾地踩住了伞面。

    宋卿快步上前,“不好意思,这是我的伞,我没拿稳,实在对不起。”

    男子不为所动。

    宋卿生出几分尴尬,男子比他高上半个脑袋,他要抬头才能看清他的脸,“可以挪一下脚吗?”

    男子仍不语,头发盖住了他的眉眼,但宋卿却仍能感觉到他浑身散发出来的暴戾阴冷。

    宋卿不舒服地往后退了几步,一把伞而已,他不愿还就算了。

    “看你也没打伞,那这把就送给你了。”宋卿说完,忙不迭转身走人。

    男子并未追上来,斜吊的眼眸如淬了毒液,凝视著宋卿的背影。

    他掩在口罩底的厚肉嘴唇,缓缓地恶意地挑起。

    “找到你了。”

    【作者有话说】:最后一句话,写的我好像在写什么悬疑小说哈哈哈,让我们有请沈渣出来缓解一下气氛。

    沈屿观:呜呜呜老婆我好怕,那个男人好强好壮,感觉他一巴掌下来,我感觉我能哭好久。

    宋卿:…滚。

    第七十六章

    宋卿疾行在雨幕中,一步一个水坑,溅起水花四散,混著泥土扑溅在裤腿,他却感受不到分毫,脚步半刻未曾放慢。

    雨水自下颚滑进衣领,如冰渣子般的冷意十足,连带著他的呼吸一道冒出寒气。

    他屏紧呼吸,直到了家门口,回首看原路,没有那个健硕男子的身影时,他才重重地吐了口气,全身虚乏地推开门。

    犬吠声随之响起,他被雨淋得七零八散的魂一起招回来。

    宋卿回到熟悉地方,先前的慌乱尽数殆尽,他沉静下来,蓦然觉得健硕男人生得有几分眼熟,虽然深巷光影黯淡,而男子逆光且戴著口罩,更让人看不清面容,可就是有一种直觉告诉他,这个人他见过。

    他在脑海中翻来覆去的寻找,但在近一年的记忆中,怎么也找不到相似的身影。

    宋卿只好作罢,默默在心底留了个心眼。

    时光如白驹过隙,七八日光景晃眼而去,春陵下了足足有一个礼拜的冬雨,时而暴风骤雨,时而细雨绵绵,全凭天公心情。

    宋卿自那天后,出门格外留意,可却再没碰到过那人,那人恍若人间蒸发。

    倒是不经意间,碰到过几回沈屿观,不知道是沈屿观年纪不轻了,亦或是没好好休养,脸色回回如他初到春陵时的那般憔悴。

    而沈屿观不知是那处任督二脉被敲打开了,见到他不似往常,跟狗见了肉骨头一般,怎么都要黏上来说两句话,只是淡淡的同他打招呼。

    若是他愿意伫留脚步,沈屿观自然不会放弃同他相处的机会,可当他表露出不愿多搭理他的意味时,沈屿观又会相当自觉的退开。

    譬如方才宋卿趁著难得天气好,跑到菜市场一顿血拼,血拼的过程是舒爽的,可结果是极为累人,他右手拎满了菜,左手抱著袋十公斤的狗粮,堪称举步维艰。

    就这么大包小包的走到菜市场门口,猝不及防地与沈屿观正面相撞。

    沈屿观与菜市场的氛围格格不入,就好比一只倨傲凌人的白鹤,无意间踏进杂乱喧闹的养鸡场,所有家禽的目光,皆不由自主地看向那一道高傲的身影,可白鹤只淡然的瞟过一眼,便展翅离开不属于他的地盘。

    当然临走前,沈屿观还询问了宋卿需不需要帮忙,可也不等他回答,错落而站的保镖,眼尖识趣小跑上前,自主自发的拎走了宋卿手中的所有东西,大有一付你不给我,我就躺地上哭的架势。

    宋卿只好连连道谢。

    整个过程,沈屿观只低声同他说了句好巧,之后一路上,沈屿观再没开口说第二句话。

    两人一前一后,霞晖拉长影子,投落于石板上,似是两人相依而偎并肩前行。

    沈屿观走在后面,看到了这一幕,愣愣怔了半秒,而后默不作声地掏出手机,往宋卿的身后靠近了几步,这下望去更添缠绵悱恻。

    他微微扬起唇,拍下他与宋卿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