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前不是问过我为什么陛下回想起养蛊选将这样残忍的法子吗?以前我没说,现在告诉你吧,这原本就是神卫军遴选主将的方式。
信王祉来到蜀中就是为了就地监视你,以前的时候没有滇西草原,大家认为你留在豆沙关其实就是虎卧平阳,龙困浅滩,难有大作为,可是你转眼间就拿下了滇西草原,把一个关你的老虎笼子撕扯出来了一个大洞。
向西你能兵进大理,向南你能去岭南,向北你能进入吐蕃,谁都认为你不甘寂寞了,想要老虎翻身……”
寒林说到这里惊疑不定的又道:“你不会真的是这么想的吧?你一回到豆沙关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拿下了滇西……”
云峥一脸懵懂的道:“我是接到了枢密院的军令才兵进滇西……没你想的那么复杂,你没见我现在和农夫有什么区别?”
寒林摇摇头道:“不管了,反正我打算上你的贼船,将来要是死大家一起死算了。”
云峥嘿嘿笑了一下道:“说说信王祉,我对这个人没有一点概念。”
寒林想了很久才道:“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回事,我只知道密谍司曾经处理过两件关于信王祉的案子,一件是逃奴案,另一件是失窃案。
这本来都是很普通的小案子,根本就轮不到我们出手,但是负责侦办这两个案件的人是副统领王烈,规格很高,我之所以能记住这两件案子,是因为王烈的手下在侦办这两件案子的时候损失惨重,就连王烈自己都丢了一条手臂,你可知否,王烈是仅次于我的密谍司武功好手。”
“那两个案子的结果如何?”云峥的好奇心也被勾起来了。
寒林迷茫的瞅着云峥道:“最奇怪的就在这里,我不知道!失窃案丝毫不知,我只知道逃跑的逃奴是一个专门给信王制作皮具的皮匠!”
听到寒林说起皮匠,云峥的神色就变得古怪了起来,因为以前的时候他的手下也有一个很厉害的皮匠,这家伙剥人皮的手艺不错。
天下的皮匠多了,可是敢剥人皮的皮匠不会太多,尤其是这个皮匠还必须会武功,这样一来人选就更少了。
他有点后悔把这么好的人才放走了……
“不管了,也就是点闲事而已,皇宫内院总会有些龌龊事情发生,后天的时候信王祉就会抵达豆沙关,我当面见了之后再说,这里是豆沙关不是东京城,信王祉的威风耍不到我的头上来。
今天日头不错,连轻雾都没有,在豆沙关能好好的晒晒太阳就是福气,不要辜负了。”
寒林吐了一口气,就翘着二郎腿背靠在干草垛上眯缝着眼睛晒太阳,懒懒的道:“我知道你有发现,大人物都是这样的,管不了你们的事情,我只希望你最后莫要叫我死的太惨。”
云峥揭掉身上的薄毯子,也学着寒林的样子靠在草垛上懒懒洋洋的道:“你将来一定会喜欢你的死法的,因为我打算去当海盗,抢劫别人的过程中你会被人家一刀砍死,这也算是死的其所,所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多么正当的死法啊。”
寒林嘿嘿的笑了起来,拍着自己的脑袋道:“我参与抢劫能分几成?少了可不干。”
“船我出,水手我出,抢劫计划我来做,前期的钱财也是我出,所以我拿大头你没意见吧?”
“没有,老子的,老道白白的拼了这么多年的命,第一次发现这样的死法确实对谁都能交代的过去了,包括自己……”
豆沙关的气候总体来说是湿润的,一片云彩从山背后飘过来,很快就有雨点子掉下来,睡醒之后发现寒林已经不见了踪影。
云峥把披好蓑衣的葛秋烟扶到大牯牛的背上,自己戴着一顶斗笠牵着牛缓缓地下了山。
这场雨好像是专门来驱赶山上的人似得,才走到山脚下,天空又变得晴朗朗的,不过很奇怪,山上似乎还在下雨。
龙行云,虎行风这是民间的谚语,云峥从来是不信的,自己被人家誉为吊睛白额猛虎想要点风都需要没完没了的扇扇子,堵在山路上的这座肉山却真的带来了一阵雨水。
说好三天后才会到来的信王祉已经站在自己面前了,这没办法误会,因为你管怎么看,这家伙都绝对会是一个王爷。
朝服是红衣红裳,内穿白色罗质中单,外系罗料大带,并有绯色罗料蔽膝,身挂锦绶、玉、玉钏,下着白绫袜黑皮履,头上戴着一顶没有珠帘子的通天冠,笑吟吟的站在大太阳底下汗流浃背。
云峥自己穿朝服的次数用指头都能算的过来,大部分的时候他即便是上朝也是一身简单武士服,不是他不喜欢穿朝服,而是他穿上朝服之后经常会摔跤。
在乡野见还要穿朝服的人不是一般人,一个穿朝服的王爷能够低下身子喊一个大臣的小妾为夫人,这在大宋需要足够大的勇气。
一见面就理亏啊,原本想着大后天去沙家坪带着自己的精兵悍将给这位王爷一个下马威的,谁想到,人家衣着整齐的来到豆沙寨特意来向大宋的百战名将来请教军略来了。
“天气炎热,还劳顿王爷亲至,下官真是失礼了,听说王爷需要三日后才能来到豆沙关,想不到王爷一心为国竟然苦劳至此,云峥佩服,佩服,请入豆沙寨奉茶。”
云峥只想摆脱信王祉那双汗津津的手,嘴里说着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鬼话!
第六十二章 好伙伴
有的人你第一次见到就会喜欢上这个人,即便是没有这么炽烈的感情,也会对这个人充满了好感,当然,也会有些人让你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厌恶,恶心会不自觉地想要离他远些,感情炽烈一些的说不定会把手头的东西砸在他的脑袋上。
信王祉给云峥的感觉就是后一种,还是比较炽烈的那种。
一张汗津津的胖脸在努力地往云峥身边凑似乎要表达他炽烈的亲近之意,即便是信王祉身后跟着的王府属官都看出云峥已经不悦了,信王祉自己似乎并没有这样的自觉。
本来云峥已经把大牯牛的牛头让在两人中间,就已经表达了自己不愿意和他过分亲近的意图,信王祉却能摸着大牯牛的牛头啧啧称赞这是一头好牛。
为了让这个家伙不再偷看横坐在牯牛背上的葛秋烟云峥只好开口道:“蜀中风雨多变,盗贼如麻,王爷更是一军主帅,身娇而肉贵缘何轻车简从来到豆沙寨?”
“有云侯这尊大菩萨坐镇蜀中,这里自然是晴空万里,小小蟊贼自然不在话下。
小王初到蜀中,就渴欲见云侯,大军尚未在豆沙关安顿,小王就匆匆赶来,以示敬意。”
云峥皱眉道:“大军本该安置在豆沙关以西二十里的沙家坪,沙家坪的营寨和一且供应都已经安置妥当,缘何又会出现在豆沙关?”
信王祉呵呵笑道:“本王在东京享受惯了,吃不了苦头,大军驻扎在外多有不便。如有给云侯添麻烦之处还请海涵!”
云峥笑道:“白虎节堂周边二十里之内不得树立不受白虎节堂辖制的军帐,此为大宋惯例,信王此次立账豆沙关可是要革掉云某的军职?”
信王大惊,急忙回头看看自己的王府属官,一位亲王府长史连忙在他耳边轻语几句,信王的面色变得尴尬起来,朝云峥拱手道:“小王确实不知,这就下令回军沙家坪。”
云峥继续笑道:“不知者不怪,王爷往日深居简出对军律不熟悉也是人之常情,按照大宋律例,主帅无故不得离开军帐二十里,王爷还请早早回军中为好,等到王爷立好军帐容云峥前往拜见。”
信王见云峥已经下达了逐客令,讪讪的告别,转身就在四五随从的帮助下上了一匹雄健的战马,他才坐定,那匹马的腰身就沉了下来,艰难的驮着他向来路走去,信王祉上马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头。
“夫君,这个信王妾身一点都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不过这种人很可能是大宋朝的暗中力量,摸不清来路我们还是少打交道的好,再说了领军大将和亲王走的太近容易招忌讳。”
信王祉来到蜀中就是为了就地监视你,以前的时候没有滇西草原,大家认为你留在豆沙关其实就是虎卧平阳,龙困浅滩,难有大作为,可是你转眼间就拿下了滇西草原,把一个关你的老虎笼子撕扯出来了一个大洞。
向西你能兵进大理,向南你能去岭南,向北你能进入吐蕃,谁都认为你不甘寂寞了,想要老虎翻身……”
寒林说到这里惊疑不定的又道:“你不会真的是这么想的吧?你一回到豆沙关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拿下了滇西……”
云峥一脸懵懂的道:“我是接到了枢密院的军令才兵进滇西……没你想的那么复杂,你没见我现在和农夫有什么区别?”
寒林摇摇头道:“不管了,反正我打算上你的贼船,将来要是死大家一起死算了。”
云峥嘿嘿笑了一下道:“说说信王祉,我对这个人没有一点概念。”
寒林想了很久才道:“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回事,我只知道密谍司曾经处理过两件关于信王祉的案子,一件是逃奴案,另一件是失窃案。
这本来都是很普通的小案子,根本就轮不到我们出手,但是负责侦办这两个案件的人是副统领王烈,规格很高,我之所以能记住这两件案子,是因为王烈的手下在侦办这两件案子的时候损失惨重,就连王烈自己都丢了一条手臂,你可知否,王烈是仅次于我的密谍司武功好手。”
“那两个案子的结果如何?”云峥的好奇心也被勾起来了。
寒林迷茫的瞅着云峥道:“最奇怪的就在这里,我不知道!失窃案丝毫不知,我只知道逃跑的逃奴是一个专门给信王制作皮具的皮匠!”
听到寒林说起皮匠,云峥的神色就变得古怪了起来,因为以前的时候他的手下也有一个很厉害的皮匠,这家伙剥人皮的手艺不错。
天下的皮匠多了,可是敢剥人皮的皮匠不会太多,尤其是这个皮匠还必须会武功,这样一来人选就更少了。
他有点后悔把这么好的人才放走了……
“不管了,也就是点闲事而已,皇宫内院总会有些龌龊事情发生,后天的时候信王祉就会抵达豆沙关,我当面见了之后再说,这里是豆沙关不是东京城,信王祉的威风耍不到我的头上来。
今天日头不错,连轻雾都没有,在豆沙关能好好的晒晒太阳就是福气,不要辜负了。”
寒林吐了一口气,就翘着二郎腿背靠在干草垛上眯缝着眼睛晒太阳,懒懒的道:“我知道你有发现,大人物都是这样的,管不了你们的事情,我只希望你最后莫要叫我死的太惨。”
云峥揭掉身上的薄毯子,也学着寒林的样子靠在草垛上懒懒洋洋的道:“你将来一定会喜欢你的死法的,因为我打算去当海盗,抢劫别人的过程中你会被人家一刀砍死,这也算是死的其所,所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多么正当的死法啊。”
寒林嘿嘿的笑了起来,拍着自己的脑袋道:“我参与抢劫能分几成?少了可不干。”
“船我出,水手我出,抢劫计划我来做,前期的钱财也是我出,所以我拿大头你没意见吧?”
“没有,老子的,老道白白的拼了这么多年的命,第一次发现这样的死法确实对谁都能交代的过去了,包括自己……”
豆沙关的气候总体来说是湿润的,一片云彩从山背后飘过来,很快就有雨点子掉下来,睡醒之后发现寒林已经不见了踪影。
云峥把披好蓑衣的葛秋烟扶到大牯牛的背上,自己戴着一顶斗笠牵着牛缓缓地下了山。
这场雨好像是专门来驱赶山上的人似得,才走到山脚下,天空又变得晴朗朗的,不过很奇怪,山上似乎还在下雨。
龙行云,虎行风这是民间的谚语,云峥从来是不信的,自己被人家誉为吊睛白额猛虎想要点风都需要没完没了的扇扇子,堵在山路上的这座肉山却真的带来了一阵雨水。
说好三天后才会到来的信王祉已经站在自己面前了,这没办法误会,因为你管怎么看,这家伙都绝对会是一个王爷。
朝服是红衣红裳,内穿白色罗质中单,外系罗料大带,并有绯色罗料蔽膝,身挂锦绶、玉、玉钏,下着白绫袜黑皮履,头上戴着一顶没有珠帘子的通天冠,笑吟吟的站在大太阳底下汗流浃背。
云峥自己穿朝服的次数用指头都能算的过来,大部分的时候他即便是上朝也是一身简单武士服,不是他不喜欢穿朝服,而是他穿上朝服之后经常会摔跤。
在乡野见还要穿朝服的人不是一般人,一个穿朝服的王爷能够低下身子喊一个大臣的小妾为夫人,这在大宋需要足够大的勇气。
一见面就理亏啊,原本想着大后天去沙家坪带着自己的精兵悍将给这位王爷一个下马威的,谁想到,人家衣着整齐的来到豆沙寨特意来向大宋的百战名将来请教军略来了。
“天气炎热,还劳顿王爷亲至,下官真是失礼了,听说王爷需要三日后才能来到豆沙关,想不到王爷一心为国竟然苦劳至此,云峥佩服,佩服,请入豆沙寨奉茶。”
云峥只想摆脱信王祉那双汗津津的手,嘴里说着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鬼话!
第六十二章 好伙伴
有的人你第一次见到就会喜欢上这个人,即便是没有这么炽烈的感情,也会对这个人充满了好感,当然,也会有些人让你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厌恶,恶心会不自觉地想要离他远些,感情炽烈一些的说不定会把手头的东西砸在他的脑袋上。
信王祉给云峥的感觉就是后一种,还是比较炽烈的那种。
一张汗津津的胖脸在努力地往云峥身边凑似乎要表达他炽烈的亲近之意,即便是信王祉身后跟着的王府属官都看出云峥已经不悦了,信王祉自己似乎并没有这样的自觉。
本来云峥已经把大牯牛的牛头让在两人中间,就已经表达了自己不愿意和他过分亲近的意图,信王祉却能摸着大牯牛的牛头啧啧称赞这是一头好牛。
为了让这个家伙不再偷看横坐在牯牛背上的葛秋烟云峥只好开口道:“蜀中风雨多变,盗贼如麻,王爷更是一军主帅,身娇而肉贵缘何轻车简从来到豆沙寨?”
“有云侯这尊大菩萨坐镇蜀中,这里自然是晴空万里,小小蟊贼自然不在话下。
小王初到蜀中,就渴欲见云侯,大军尚未在豆沙关安顿,小王就匆匆赶来,以示敬意。”
云峥皱眉道:“大军本该安置在豆沙关以西二十里的沙家坪,沙家坪的营寨和一且供应都已经安置妥当,缘何又会出现在豆沙关?”
信王祉呵呵笑道:“本王在东京享受惯了,吃不了苦头,大军驻扎在外多有不便。如有给云侯添麻烦之处还请海涵!”
云峥笑道:“白虎节堂周边二十里之内不得树立不受白虎节堂辖制的军帐,此为大宋惯例,信王此次立账豆沙关可是要革掉云某的军职?”
信王大惊,急忙回头看看自己的王府属官,一位亲王府长史连忙在他耳边轻语几句,信王的面色变得尴尬起来,朝云峥拱手道:“小王确实不知,这就下令回军沙家坪。”
云峥继续笑道:“不知者不怪,王爷往日深居简出对军律不熟悉也是人之常情,按照大宋律例,主帅无故不得离开军帐二十里,王爷还请早早回军中为好,等到王爷立好军帐容云峥前往拜见。”
信王见云峥已经下达了逐客令,讪讪的告别,转身就在四五随从的帮助下上了一匹雄健的战马,他才坐定,那匹马的腰身就沉了下来,艰难的驮着他向来路走去,信王祉上马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头。
“夫君,这个信王妾身一点都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不过这种人很可能是大宋朝的暗中力量,摸不清来路我们还是少打交道的好,再说了领军大将和亲王走的太近容易招忌讳。”
